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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如何有效防范打击“两抢”案件

发布时间:2015-10-23 09:31


  论文摘要 “两抢”案件多发,危害大。近年来,“两抢”案件呈现出未成年人犯罪率高,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员是主要犯罪群体,团伙犯罪多等特点,有管理不规范、侦破难度大、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等六个方面的原因,应当从加强市场管理、加大打击力度、加强法制宣传等方面入手有效防范打击“两抢”案件。

  论文关键词 抢劫 抢夺 法制宣传

  抢劫和抢夺案件是一种对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力带来严重危害的多发性犯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们对财富需求的增加,一些犯罪分子为走捷径“致富”或解决生计问题,不惜以身试法,“两抢”案件的发案率一直居高不下,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有效打击防范“两抢”案件,笔者拟从花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两抢”案件为视角,分析其犯罪特点、成因,并提出防范打击的对策建议。
  2010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共起诉抢劫案件140件256人,抢夺案件46件53人;2011年共起诉抢劫案件143件267人,抢夺案件55件62人;今年以来(1-6月),共起诉抢劫案件95件141人,抢夺案件29件40人。可见,花都区“两抢”案件一直据高不下,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一、“两抢”犯罪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

  1.犯罪率据高不下,抢劫犯罪升幅明显。数据显示,2010年,花都区抢劫案件同比上升2.3%,抢夺案件下降10.5%;2011年,抢劫案件同比上升2.1%,抢夺案件上升19.5%;2012年1至6月,抢劫案件同比上升36.8%,抢夺案件上升1.2%。可见,抢劫犯罪案件上升是非常明显的,抢夺犯罪案件受近年来限摩、治安力量加强、群众“防抢夺”意识增加等因素制约,略有下降或升幅不明显。
  2.未成年人参与“两抢”犯罪呈上升趋势,青年人作案多。2010年至今,花都区检察院共起诉未成年人人参与“两抢”案件147人,占“两抢”总人数的18.1%,呈一定的上升趋势,30岁以下的青年人作案556人,占“两抢”案件的68.3%。可见,参与“两抢”案件的未成年人和青年人都比较多。
  3.流动人口、无业人员是“两抢”犯罪主要群体,有固定职业作案的少。在819名“两抢”罪犯中,流动人口有604人,占起诉总数的73.8%,无业人员403名,占总数的49.2%。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员的收入较低,生活水平较差,经受不住物质刺激和金钱的诱惑,认为抢劫、抢夺收获大、来得快,往往一念之差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4.作案手法多样化。在作案工具方面,出现了利用自制辣椒水、炸药、汽枪、迷药等工作抢劫的案件。作案手法方面,除了伏击作案、尾随作案、色诱抢劫等传统方式外,还出现了犯罪分子假冒军警查车、假借租乘车辆以及买楼看房等方式,先骗后抢的案件。
  5.团伙犯罪的比较多。在2010年以来起诉的508件“两抢”案件中,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有138件、三人以上团伙作案65件,分别占案件数的27%、12.7%,,由于共同作案、团伙作案的人多势众,被害人不敢反抗,犯罪分子容易得手。
  6.犯罪人员文化水平低。在819名“两抢”罪犯中,盲32占4%,小学文化程度8人,占9.8%,初中文化程度559人,占68.3%;初中及初中文化程度以下占82.1%。犯罪人员由于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没有一技之长,找工作困难,加上法制观念淡薄,容易产生不劳而获、铤而走险的念头。

  二、“两抢”犯罪多发的主要原因

  “两抢”犯罪易发多发的原因很多,因人而异,因案不同,其中最主要的发案原因有以下六个方面:
  1.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就业压力大。一些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员因多种原因没有享受到失业、养老保险的保障,在找不到工作又没有收入的情况下,迫于生存需要,其中的一部分人会走上抢劫、抢夺、的犯罪道路。文化水平较低的青少年群体?没有一技之长,在激烈的社会条件中处于劣势地位,生活窘迫,有些人会选择实施“低成本、高回报”的“两抢”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2.二手和旧货市场管理不规范,销赃渠道畅通。由于二手和旧货市场管理不规范,给“两抢”犯罪分子销赃(特别是移动电话和金银首饰等)创造了便利条件,破案后销赃人多数无法抓获,赃物多数难以追回,客观上刺激了犯罪分子抢劫、抢夺的欲望,导致该类案件的多发。
  3.对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不力。随着农村有大批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经商,由于部分农民没有专业特长,在寻找就业门路中盲目性较大,在就业无望的情况下,极易受坏人的教唆走上犯罪的道路。特别是对出租屋的管理存在漏洞,业主往往收钱就出租房屋,导致无法有效清查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客观上造成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不力,少数出租房屋长期无人监管,为“两抢”犯罪分子流窜作案提供了方便,成为犯罪分子策划、活动场所。
  4.群众参与打击违法犯罪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两抢”犯罪多属街面犯罪,部分群众抱着事不关己或明哲保身等思想,不想或不敢出面制止或抓捕“两抢”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也是利用了群众的这一心理而公然在公共场所作案。另外,部分受害人未及时报案,在“两抢”案件发生后,有相当一部分受害人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延缓了公安机关的侦破时间,不利于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影响了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正确判断,客观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作案。


  5.由于“两抢”犯罪本身具有的作案时间短、现场痕迹少等特点,令司法机关侦破案件难度很大,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6.学校的教育管理存在缺陷。有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比较少或者流于形式,导致一些未成年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区分罪与非罪,加上未成年人对待事物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无知性,容易被别人引诱和教唆,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有些学校对学习成绩差和不遵守纪律、缺乏礼貌等表现情况差的学生没有重点帮扶,听之任之,甚至开除学籍,导致一些孩子过早进入社会成为无业游民,慢慢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打击防范“两抢”犯罪的对策建议

  1.健全职业培训机制和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通过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增加就业机会,最大限度解决外来流动人员的就业问题,尽量减少其因无以为生而实施“两抢”犯罪的机率。加大对低学历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技能培训力度。低学历的青少年和流动人口因为没有一技之长,找工作的难度较大,政府有关部门应切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各类短期职业技术培训、降低培训费用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2.加大对销售、收购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销赃渠道越畅通,犯罪分子手中的赃物容易出手获利,“两抢”犯罪活动就越猖獗。所以,要大力整顿移动电话、金银首饰交易回收和旧货市场,让“两抢”犯罪分子销赃无门,同时,大力打击销赃、购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赃物重点流向地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遏制“两抢”犯罪高发态势。
  3.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完善暂住证等管理制度,对流动人员设立专门管理档案,便于控制外来人员的流动性,加强管理,减少其流窜作案的机会;定期清查外来流动人员的构成情况,及时抓捕藏匿其中的“两抢”犯罪分子;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引导、教育和培训,变无序管理为有序管事;另外,对“两劳回籍”人员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他们的就业或再就业要一视同仁,减少其重新犯罪率。
  4.加大打击犯罪工作力度。政法各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两抢”案件的形势,互通信息、资源,加强协作和联动,增强打击合力。要经常开展打击“两抢”专项行动,对“两抢”案件要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结,严惩犯罪分子,让群众看到了政法机关打击此类案件的决心和实效。同时,要加强警力配置,加大巡逻执法密度、力度,提高见警率,充分调动治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等警力辅助队伍参与到打击“两抢”行动中来。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工厂”等普法活动,尤其注重提高农民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觉悟,以约束其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制作关于“两抢”犯罪的专题内容,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宣传,以引起群众对“两抢”犯罪的警惕和防范。在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通过召开“两抢”犯罪公开宣判会等形式,震摄违法犯罪。结合办案,加强对“两抢”犯罪分子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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