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前农村赌博犯罪案件的情况分析
论文摘要 农村赌博犯罪率的提升,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其原因在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忽视了文化建设的作用,建议提升农村文化建设意识,加大资金投入,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论文关键词 赌博 新农村 犯罪
2010年至2012年9月,我院共受理农村赌博案件10件38人,提起公诉9案34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9案34人,其中1案4人正在审查起诉当中。农村赌博犯罪呈上升势头,赌博的发展蔓延,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产、工作和学习,造成了许多家庭不和,甚至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赌博活动诱发了各种犯罪,危害社会治安,成为社会的一大隐患。我院对近三年来农村赌博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可能的对策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对遏制赌博犯罪有所裨益,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农村赌博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1.案件数量上升明显,涉案人数激增。从我院审结的赌博案件看,2010年度为1件4人,而2011年度则上升为4件15人,2012年度为5件19人。案件数及涉案人数同比分别增加了300%和275%、25%和26.6%,增幅巨大。农村赌博案件数的大幅上升一方面是由于赌博案件的多发,另一方面也与公安机关加大对赌博案件的查处不无关系。
2.女性涉案人员呈上升趋势。2010年度我院审结的农村赌博犯罪嫌疑人中没有女性人员,2011年度为3人,2012年度为7人,分别占当年度赌博犯罪犯罪嫌疑人总人数的20%和36.84%。这些女性犯罪嫌疑人往往伙同他人聚众赌博,或抽头获利、或在赌场“放冲”,在赌博共同犯罪作用积极,与以往单纯以参赌人员身份参赌,在行为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如被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宋某某(均为女性)于2011年8月21日至同年8月31日,在南召县崔庄乡周湾村一空旷山坡处聚众赌博,以“九当十”的方式,在赌场为参赌人员高利放冲,获利共计人民币10000余元。
3.从赌博场所开设的地域范围来看,以农村民房、山林空地、农村婚丧宴会地为主。从2010年至2012年度审结的案件看,其中以农村民房和山林空地为聚众赌博的主要场所,而在婚丧宴会地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如犯罪嫌疑人贺某等5人赌博案,被告人贺某等人在南召县崔庄乡周湾村寨坡附近,山路崎岖,车辆难以通行。
4.参与赌博的人员文化程度低,人员单一。从受理的38人分析,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占11人,1人为高中肄业,其余4人为小学尚未毕业;38人的身份中有28人是农民,有2人是待业青年;最大年龄是65岁,最小年龄是22岁;男性28人,女性10人。
5.从赌博方式上看,大多以“麻将”、“炸金花”、“牌九”等传统方式为主。以“麻将”、“炸金花”、“牌九”等传统方式进行赌博,一方面是这些赌博方式在本地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也易于上手,单轮周期短。另一方面在于,赌博方式往往与犯罪嫌疑人是否本地有很密切的关系。参与赌博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属于本地人,对本地的游戏规则比较熟悉,便于聚众赌博。
6.从处理结果看,虽然,《刑法》加大了对赌博犯罪依法处罚的力度,但法院基于利益的考量,往往给予被告人以高额度的罚金,大多适用缓刑,不利于遏制了赌博犯罪高发的上升趋势。赌博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大多具有经济比较宽裕、背景较为复杂、社交网络较为宽泛的特点,这些人在案件进入法院环节之后,往往动用各种关系,以高额罚金为代价,换取法院的缓刑处理。而法院也乐得其成,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对其网开一面。2010年以来,共有32人获得了缓刑,占赌博犯罪总人数的84.2%。因该刑罚是在《刑法》明文规定的量刑幅度以内,我院也难以启动抗诉程序来强化对赌博犯罪的处罚力度。
二、近年赌博犯罪案件多发的原因
1.新农村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农村赌博风行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活动舞台。一般来说,赌博需要两个前提条件,即有闲和有钱。而赌博活动具有所谓的娱乐功能和经济功能。因此,许多外出打工回家的新生代农民工变具备了这些条件,既有空闲时间又有经济实力,同时,在农村并没有其他娱乐活动时就选择了这一既方便、又便捷的娱乐形式——赌博。
2.传统价值论理观念的逐渐遗忘,社会风气发生重大改变。集体主义的艰苦奋斗和勤检节约的集体主义观念为及时行乐、腐化堕落的个人主义取代。新农村建设、移民新村的改建使得某些农民在此过程中“一夜暴富”,原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农民不再愿意整日劳作,而农村文化建设的匮乏使得这些人只能以赌博作为消磨空闲时间的唯一的娱乐方式。而那些急于发财,妄想一夜成为百万富翁的农民也参与到这一“娱乐活动”中来,希望能够一夜暴富。事实上,现在赌博的娱乐性因素大大减弱,图利发财因素大为增强,人们希望侥幸暴富的社会心态在赌博活动中充分表露出来。
3.聚赌人员受利益驱动,具有趋利心理,漠视法律的惩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聚众赌博。由于赌博本身具有的特点,利润来得快,赚头大的诱惑,加之不劳而获和高消费享乐的心理驱使,往往使他们想到通过赌博这一捷径获取非法利益,以满足自己享乐;此外,部分赌徒由于在赌场输了,想把失去的金钱再赢回来,结果愈陷愈深,甚至出现赢了几十万,马上去购买轿车,过几日又输个精光,连住房都抵进去的现象。不管是何种形式进行聚众赌博,各参与人都是为了非法获取利益。一些人见到开赌场抽水利润大,不惜冒风险长期开设赌场,抽头渔利。
4.参赌人员心理失衡,未能意识到赌博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对于大多数赌博者来说,赌博可能获得暴利,是他们参加赌博的内在动因。社会上出现贫富悬殊现象,使一些人心理失衡,于是把目光投向具有投机性质的赌博犯罪上来。或受人唆使、或积极参与,一旦参与到博活动当中,往往越陷越深,难以自拔,从而走上发罪的道路。如犯罪嫌疑人牛某等人绑架案,牛某原本是一以维修摩托车为生的个体户,但因赌博而负债累累,就伙同赌友预谋绑架被害人王某,向被害人王某的几张勒索赎金80万未遂,而被警方抓获。
5.文化、休闲活动匮乏,参赌人员文化程度低、思想落后,祈求通过赌博寻求刺激。一些村民钱包鼓起后,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同时,突显文化水平低下的陋习,精神生活日益空虚,整日无所事事。为了寻求刺激,他们经常出入或则参与组织各种赌场,挥金如土,一晚输掉上万元已成为家常便饭。
6.对赌博的打击力度不够,致使犯罪分子心存侥幸。主要表现在有关部门在打击赌博犯罪还不够重视,对于参赌人员,处罚偏轻,起不到惩戒、震慑作用,致使犯罪分子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赌博被捉只是罚款了事,因而铤而走险。及时构成犯罪,被移送法院后,被告人依然通过各种关系,以高额罚金换取缓刑,导致《刑法》失却其对潜在赌博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近年来,公安部门加大了对赌博犯罪的查处力度,对已经涉嫌赌博犯罪的人员依法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这也是赌博案件持续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遏制农村赌博犯罪多发的建议及对策
1.加强宣传,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切实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大张旗鼓地进行法治宣传和禁赌教育,司法机关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报道典型案件等生动有效的方式,让人们充分认识到赌博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法律后果,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赌博的欺骗性、危害性以及禁赌的意义,营造全民禁赌的舆论氛围。检察机关更应该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协调法院,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到案发地点巡回审判,做到以案说法,加强宣传,扩大办案效果,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2.建全基层组织配置,开展群众性禁赌活动。我们应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抓紧调查摸底,弄清赌头、赌棍和赌点、赌窝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发现苗头,坚决制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构建社会预防体系。在严厉打击开设赌场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做好预防工作,构建打击、教育、管理、帮教于一体的科学防控体系。针对当前赌场的隐蔽性越来越强的特点,要切实加强对出租屋、棋牌室等开设赌场犯罪易发场所的管理,可实行出租屋业主、棋牌室业主与物业管理部门“双责”管理制度,有步骤地推进信息化登记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基层组织或发动群众,向所在地派出所或行政执法部门提供赌博和赌场线索,并对开设赌场提供保护和通风报信者坚决予以有力处罚。建立完善的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大胆检举揭发一切形式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群众检举揭发的重大赌博案件线索,一经查实破案,公安机关应给予必要的奖励。
3.强化对赌博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打击赌博犯罪的立体网络。公、检、法、司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公安机关要提高赌博犯罪重要性的认识,拓展对赌博犯罪线索的收集渠道,提高对涉赌犯罪证据的搜集、固定能力;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快捕快诉;人民法院在审判中遵循宽严相济,对于经常参与赌博、开设赌场的被告人应当依法严惩,而对于在开设赌场、参与赌博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从犯,依法从宽处理,同时做好对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犯罪分子的罚金刑、赌资、赌具的追缴、执行工作。同时要严厉打击聚众赌博的主要成员,同时对提供资金的、提供赌具的、提供临时赌场的、运输工具的、老赌徒等不能仅以罚款方式做行政处罚,构成赌博共犯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量刑方面不仅要用重典,而且要运用高罚金的方式予以处罚。司法机关在缓刑的监管过程中,应当对因赌博犯罪的罪犯强化监管,避免再犯的发生。
4.加大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新农村建设要更加重视文化事业建设,加大乡村文化体育和娱乐场所设施等硬件投入,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层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正面引导、积极带动农民群众参与各种形式的文化普及活动,倡导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休闲娱乐方式,提升农民群众文化素养,革除陋习,远离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从而使开设赌场等各类不法活动失去滋生的土壤,达到减少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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