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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型信用卡犯罪及侦防对策

发布时间:2015-11-06 10:37


  论文摘要 伴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迅猛发展,信用卡犯罪数量也随之攀升,犯罪手法、技术更是层出不穷,出现了一些新型的信用卡犯罪。它不仅直接侵害了信用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威胁了金融安全。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持卡人和金融机构的切身利益,促进信用卡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就有必要在分析当前新型信用卡犯罪的类型和特点,阐述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侦防对策。

  论文关键词 信用卡犯罪 合法权益 侦防对策

  自1985年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了我国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以来,我国的信用卡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截至2011年末,全国累计持卡量29亿张,人均拥有量2.13张。伴随着信用卡业务量的大幅增加,信用卡犯罪数量也随之攀升,据公安部统计,对该类案件的立案数从2008年的大约两千多起发展到了2011年的两万多起,且犯罪手法、技术更是层出不穷,出现了一些新型的信用卡犯罪。它不仅直接侵害了信用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威胁了金融安全。因此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持卡人及金融机构的切身利益,促进信用卡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就有必要在分析当前新型信用卡犯罪的类型和特点,阐述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侦防对策。

  一、当前新型信用卡犯罪的类型

  所谓信用卡犯罪,是指以信用卡为侵害对象或工具诈骗、盗取、获取不法利益,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一类行为的总称。此处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这一解释使得《刑法》中的“信用卡”的范围实质上与《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及实际工作中所称的“银行卡”的范围相一致。因此信用卡犯罪也就是银行卡犯罪行为。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信用卡犯罪的手段和技术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型的信用卡犯罪行为,当前主要有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犯罪;伪造信用卡犯罪;信用卡诈骗犯罪;非法信用卡中介及信用卡套现犯罪;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信用卡洗钱、诈骗犯罪;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利用信用卡进行的诈骗犯罪等。即在信用卡犯罪中,既有窃取、买卖信用卡信息犯罪,又有伪造信用卡、盗刷信用卡犯罪;既有非法套现、恶意透支犯罪,又有短信诈骗犯罪,其犯罪行为渗透到信用卡产业从申领、使用到发卡、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罪名也涵盖了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和非法经营罪等罪名。

  二、新型信用卡犯罪的特点

  由于信用卡犯罪的发生和发展的速度往往与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成正比。因此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快速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型的信用卡犯罪,表现出犯罪数量迅速增长、跨区域作案明显、犯罪手段狡猾多变、犯罪成员成分广泛等特点,具体表现如下:
  (一)犯罪数量急剧增加且跨区域流窜作案明显
  伴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迅猛发展,信用卡犯罪数量也急剧增长。据统计,2010年1月到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1.9万起信用卡犯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亿元。其中仅破获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就达1.4万起,同比上升达1.7倍。且就在2011年1月到4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信用卡案件5600余起,缴获涉案信用卡2.58万张,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并抓获行动前在逃的信用卡犯罪嫌疑人450余名。另外信用卡犯罪行为人为了逃避打击,往往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手段和资金支付结算方式等,跨区域流窜作案明显。如不少犯罪分子在甲地盗取银行卡信息、在乙地制作伪卡、在丙地等数地盗提资金,或利用POS机异地移机套现如:犯罪分子或是在甲地骗领POS机后带到乙地套现,或是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联系卖家,从甲地租用POS机后带到乙地套现,或是采取在POS机加装拨号器或使用“大联通”方式将固定POS机虚拟成移动POS机等科技手段,绕过监管,跨地区移动套现等。
  (二)犯罪手法狡猾多变且不断翻新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互联网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信用卡犯罪手段不断升级,且常常紧跟打击防范措施的变化和新业务的发展而不断翻新,从公安机关已破的信用卡犯罪案件看,既有通过传统的刷卡类交易实施犯罪的,也有通过网络购物、电子机票订购等新兴的无卡类交易进行犯罪的;既有通过偷窥、在ATM机上加装盗码器、在商场的POS机上安装侧录装置等手法盗取信用卡信息的,也有在网上设置木马程序等手段窃取信用卡信息的;还有当持卡人在ATM机上操作时,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利用电话、短信方式,谎称“中奖”、“特惠低价”等理由,诱使持卡人向不法分子账户转账。还有的利用四通八达的网络,采取黑客入侵、网络诈骗、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窃取或破获信用卡密码等形式完成信用卡犯罪行为的实施。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当前新型信用卡犯罪手法的狡猾多变和不断变化的特点。
  (三)犯罪成员成分广泛,团伙作案居多且具有犯罪产业化现象
  在信用卡犯罪成员中,既有惯犯,也有偶犯,既有农民、工人,也有学生、无业人员等,甚至还有金融内部人员,具有职业的广泛性。他们为了窃取他人或银行的资产,通常结伙作案,如在伪卡诈骗犯罪中的一批地缘性职业犯罪团伙,他们常常以宗族、同乡为纽带,长期流窜于各地,通过在ATM机加装盗码器、针孔摄像头等窃取银行卡信息后盗提卡内资金。另外当前制作伪卡及盗码器等信用卡诈骗工具的行为以及非法套现行为已呈现集中化、产业化的趋势,伪造信用卡从零星制造向作坊式甚至产业化发展,导致信用卡犯罪出现犯罪产业化现象。



  三、新型信用卡犯罪的原因
  当前信用卡犯罪越来越猖獗,对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体系不完备、监管制度不完善
  目前信用卡的发展在我国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但发卡行的管理机制还不完善,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技术设施和手段还跟不上信用卡市场发展的需求。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有关金融活动管理的法律和制度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内外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和监督设施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在监管方面客观上也存在一些“真空”地带。
  (二)金融机构自身的缺陷
  金融机构自身对于信用卡业务的开展存在诸多缺陷,为犯罪行为人提供了可乘之机。表现在有的金融机构负责人对市场经济形势下的信用卡犯罪缺乏应有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对保障金融资金安全的措施不得力或者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各大商业银行之间的无序竞争和审查把关不严,导致银行卡业务风险上升。各商业银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一再放宽银行卡的准入条件,审查制度形同虚设,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业务知识不熟悉,工作责任性不强,致使虚名办卡、恶意透支极易得逞;另外,信用卡加密技术落后,犯罪嫌疑人或犯罪组织很容易便能获得卡上信息,从而仿照发卡银行发行的信用卡非法制造伪卡或者非法修改作废信用卡的磁条信息,将伪造的假卡供自己或转卖他人使用。
  (三)信用卡持有者防范意识薄弱
  信用卡持有者警惕性不高,或将信用卡转借他人,或将信用卡遗忘在取款机上,或随意丢弃自动取款机打印出来的凭证;不注意自己信用卡账号、密码和身份资料的保密;随意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别人,而不知其借用身份证的用处等等,都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四、新型信用卡犯罪的侦防对策

  鉴于上述新型信用卡犯罪的类型、特点和多发的原因,为了维护信用卡各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维护安全稳定的金融秩序,就必须坚持打防结合的侦防对策,大力打击和预防这类犯罪。
  (一)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并建立信用卡犯罪信息库
  当前信用卡犯罪已经成为金融诈骗犯罪的重要表现形式,且犯罪数量与日剧增,因此为了充分打击这类犯罪,应改变过去被动受案的方式,积极主动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可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开通网上举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受理群众举报,利用银行网点、银行自助机具、特约商户营业场所、派出所等张贴、显示或发放宣传材料,广泛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另外应广泛收集、存贮信用卡犯罪的各种情报信息并建立信用卡违法犯罪黑名单库和犯罪信息数据库,以充分发挥“情报导侦”的作用,为全面、准确、及时地打击信用卡犯罪打下坚实可靠的基础。
  (二)加强警务协作提高打击和防范力度
  鉴于信用卡犯罪跨区域作案的特点,因此要有力打击该类犯罪就必须加强公安机关内部以及公安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紧密协作,即加强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之间、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警种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在公安机关与人民银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中国银联间建立信用卡违法犯罪联络员制度,创建应急联络、信息通报、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并将办案中发现的信用卡管理漏洞和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和方法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及时对各金融机构管理部门进行通报,要求各银行部门修正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在本单位内部对犯罪分子的手段和方法进行通报学习,以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三)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技术侦破此类案件
  由于信用卡犯罪的手段越来越狡猾却不断发展变化,那么一般较为传统的侦查技术和方法可能就难以取得收集有力证据的效果。因此对信用卡诈骗或利用ATM机、POS机窃取客户信用卡信息并盗取卡内资金等的信用卡犯罪行为,就可以借助当前各金融机构、商户都安装摄像头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技术来侦破此类案件。通过提取视频资料中的细小特征,为侦查破案查找线索,以方便在判定的侦查区域开展侦查工作。并将视频资料提供给受害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知情人进行辨认,为及时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提供有力支持。在运用视频监控技术时还应注意的是:在调取视频资料时一定要将视频播放软件一起调取,以便于日后调阅播放;在根据视频资料分析犯罪行为人的行踪时还要将视频监控里的时间与北京时间校正,避免因时间误差,导致出现误差。另外还应该对运用视频监控技术得到的各种线索进行分析处理,并同调查受害人、走访知情人、联系周边公安机关等关联起来,查找有力的侦破案件方法。
  综上所述,要保证信用卡的用卡安全,就必须在打击该类犯罪的同时,确实提高银行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群众自身的防范能力,以杜绝该类犯罪的发生,从而保护人民群众和银行的各项资产,并促进信用卡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保障金融秩序的正常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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