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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宪法序言的稳定性

发布时间:2015-09-06 09:13

  论文关键词:序言 修改 宪法意识

  论文摘要:宪法序言在宪法典中具有灵魂作用?保持宪法序言的稳定性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的宪法修正案中较多地涉及到对宪法序言的修改?这会对宪法序言的稳定性产生影响。故而?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调整宪法序言的内容以及寻找修宪以外的其他方法来减少这种振荡?进而维护宪法在我国的权威与尊严。

  一、宪法序言概述

  1.现代宪法典结构一般由宪法序言、宪法正文和附则三部分组成。各国关于序言部分的规定有各有不同。称谓多样?长短不一?内容上也存在差异。

  宪法序言也存有相似之处?从篇幅上看?各国的宪法序言均少于正文。从内容上看?各国宪法序言均是宪法的原则和灵魂?为一国法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从文字的表达方式上看?宪法序言是宣示性的。

  2.我国宪法序言还具有一些自身的特色。在我国宪法文本中?可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史实叙述部分。立法者的主要意图是为制宪权的来源提供合理基础。第二部分?指导思想总任务部分。因为根据马列主义经典作家理论?指导思想必须保持一元性与纯洁性。所以这部分内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部分?基本国策部分。分别叙述了我国的阶级斗争情况?和平统一?爱国统一战线?民族政策?对外政策的具体内容。第四部分?确立根本法地位部分。由以上内容可以得出我国宪法序言的特点?篇幅较长。有学者统计?中国《宪法》的序言是最长的?达到近1800字?内容编排独特。

  3.宪法序言的稳定性。宪法序言在一国宪法典中具有灵魂作用?而维持其稳定性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可以用一棵大树来比作一国的法律体系?那么宪法序言就是这棵大树的树根。我国宪法进行了多次修改?并且多集中于对宪法序言的修改上。从我国宪法修正案中可以看到第三、四、十二、十八、十九条修正案均涉及到序言的修改?占到宪法序言的16%。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对宪法序言进行了三次修改?促进了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但是这其中的合理性值得讨论。首先?根据我国的宪法典第64条?宪法修改应尽量减少。其次?宪法修改是在宪法框架外控制冲突的方法?应尽量减少。

  4.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减少对宪法序言部分的修改?

  1调整我国宪法序言部分内容的编排。史实叙述部分。

  在许多国家并未包含该内容。但是?从我国修宪的实践可以知道?宪法序言的史实叙述部分的内容是从未改动过的。因此?笔者以为应该保留。指导思想部分。它们是宪法序言的核心和灵魂。笔者以为在表述上可以采用概括的方法?即“……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在今后的实践中被证明正确的当代马克思主义……”。根本任务部分。二十世纪以来?这种通过宪法的形式来规范经济生活成为一种趋势。这在我国的宪法文本中也有所体现。从我国的国情看?这部分内容也应该存在与宪法文本之中。宪法序言是整个宪法的基础和准则。根本任务是一国制宪主体价值追求的实现方式?与宪法序言较多的体现精神思想方面是不想符合的。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将其置于总纲中。基本国策部分。这五段文字勾勒出了我国基本的政治格局?笔者认为该部分应包括在宪法序言中。

  2寻找修宪以外的方法。宪法解释?从我国的宪政实践中可以看出立法机关很少为宪法解释的。而宪法变迁?该理论最早由德国公法学大师耶林内克提出并发展完善?它也是学者们针对规范与现实发生矛盾之时?最早开发的理论。但任何一个国家中?宪法变迁运用是有严格界限的?不能把它解释为普遍性的方法。

  笔者认为宪法解释存在优势?1?对社会振荡最小。?2?宪法是一国的根基?频繁的修改反倒使其丧失了自身的尊严与权威。?3?对于一国公民来说?宪法解释这种合法的使用对其宪法意识的形成?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维护宪法的尊严?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就成为重中之重。

  针对目前我国立法机关为有权解释机关的情况?笔者认为缺乏制度层面上的具体规定?而致使这一解释权无法得到有效发挥。所以应在立法机关中专门设立行使解释权的相关机构?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学界著名的学者组成?根据我国具体的宪法在实际中发生的效果来确定工作的内容以及目的?同时还应与国内的研究机构共同合作?来进一步完善宪法解释制度。

  二、结语

  宪法是宪政的基石?而宪法序言则是基石的基石?其作用不可低估。通过调整其内容以及向“解释型模式”转化?目的还是在我国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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