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
1776年7月10日晚,55岁的华盛顿将军在信中跟他曾经的助手、也是后来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说:“很难过你走开了,真希望你能回来。此刻的危机确实相当严重,令人担忧。(大会现在的情形)已经糟到无以复加,你简直看不出任何理想体制有望的曙光;总而言之一句话,我对大会几乎不抱任何希望,实在不觉得它还会有什么好的进展。我真懊悔跟这档子事沾上关系。”
此时,后来被作为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制度创举之一、载入史册的美国宪法制定大会已经进行了近两个月。在费城举办的这次会议,其参加者是美国12个州派来的55名代表,包括华盛顿、麦迪逊、汉密尔顿、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在内。
其中3/4以上出席过大陆会议,8位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名,7位担任过州长,21位打过独立战争。因为出使巴黎而未能参加制宪会议的杰斐逊看到这个名单,感叹道,“这可真是一场半神大会啊!”
在那时和后来,华盛顿将军都是美国人最为尊敬的伟大人物之一。他和他的助手汉密尔顿也是这次制宪会议的推动者。如果不是包括他们在内的人坚持不懈地推动这次全国大会,这次艰难的会议根本就不会召开。虽然后来在私下里抱怨后悔跟大会沾上任何关系,但其实在迈出这一步之后,无论是华盛顿将军,还是麦迪逊都对大会的艰难有自己的预期。麦迪逊就曾在大会开始前一个月,向他的一个朋友表示:“从大会达成决议,国会批准,一直到最后各州的核可,这个过程需要经过的每一步路,重重险阻,都难免使人灰心丧志,从而选择其他比较容易的退路!”但是他和华盛顿将军一样,都是掌握了“勇者最大的秘密”的人,“心中虽有最坏的打算,存有放弃的念头—但在行动上却永不屈服”。
从宪法会议一开始,这些美利坚的半神们,也像希腊神话中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一样为了种种事情争吵不休。正如约翰·亚当斯所说,他早就看出一件事,打倒全欧所有的船炮部队容易,把我们自己管好却难上加难。
他们在对待群众的态度上存在分歧。这关系到是否要全民选举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格里坚持认为,群众代表着不稳定,“随便把这么大的权力交在他们手里实在既危险又不恰当。”
他们在“自主”上存在分歧。《邦联条例》中规定,各州保有其自主权、自由权,以及自立权。但是过分强调各州的自主权,就难以建立起一个真正的国家。代表吉弗尼尔·莫里斯就对各州的自主要求极为不耐烦,“这一代终将过去,取而代之的会是一个唤作美国人的种族……我们最好趁现在就成立一个最高政府,免得还要等20年后出现一个非有不可的暴君。”
他们对两院制存在分歧。认可了两院制之后,又对两院议员如何选举存在分歧。大州和小州的权利如何在这种设置中得到保障,议员选举如何设置,可以不使大州欺压小州,同时又可以使各个州的权利都得到维护。
他们对最高行政长官的职责和权利设定存在分歧,对是否要专门划出一块地建立行政中心存在分歧,在对奴隶制的态度上存在分歧,在对外国人的权利上存在分歧……分歧似乎无处不在。“统计各州应有的票数时,奴隶是该算作人口,还是财产呢?还有西部地区的问题!西部居民的票数该怎么算呢?是照人口还是用个什么方法以财产为准呢?这两个题目都很棘手。”
会议一天一天开下去,似乎遥遥无期。华盛顿将军写信给家人说,他不可能在秋收以前返回家中了,“而且天知道那之后还要拖上多久。”在《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中,凯瑟琳·德林克·鲍恩写道:“将军的态度似乎根本就像是在勉力忍耐着,把它忍过去。”大会进行了不下60次表决,才决定了总统选举的方法。
雪上加霜的是,这些“半神”们虽然在后世看来都是出类拔萃之辈,他们缔造了一个全世界最强大富足的国家,但在当时,他们却总是受困于财务问题。有一周会议进行得非常不顺利,以富有智慧著称的富兰克林建议开会之前请牧师来祈祷。这时,一位代表毫不客气地说,“大会没有余钱来聘请牧师”。而当时参加大会的代表们的个人财务状况也是捉襟见肘。华盛顿在两年后要借钱才能凑足到纽约赴任总统的路费。
尽管在会议的过程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僵持不下和让人对最终达成共识感到绝望的争论,但会议还是达成了23项条款,那“是不断争执、讨论和妥协的结果”。某种程度上这不仅仅是美国的幸运。它更像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有趣的实验,看一看究竟人类是否可以用那些总是在不断强调但此前始终无法在现实中真正实行的理念,来缔造一个现实中的国家。
“在合众国宪法的制定过程之中,每一个失败方肯定也都有过机会畅所欲言,而这也正是这个制度的力量所在。如果新政府确乎可算革命,它也有着其他革命鲜可比拟的优点:这场革命没有一个中心力量,没有领袖强力主导成型。这是一个大融合,连反对者的意见也贡献了极大效力。”鲍恩写道。反对者的力量能在建设中发挥作用,这的确是美国革命的不同之处。因为在以往的角力中,通常只是一方的力量压倒另一方,并没有将反对者的能量吸收进来。
“会议背后是一种折衷妥协的精神”,凯瑟琳·德林克·鲍恩说。这种精神被美国哲人富兰克林表达得最为贴切:“首先我必须承认,对于这部宪法的部分内容,目前为止我并不尽然同意。可是我也不敢说,我永远都不会赞成。我的岁数这么大了,不乏原以为自己眼光正确,可是后来经过深入了解、周详考虑,却不得不改变看法的经验,甚至有许多我一度以为正确的重大事件,事后却发现大谬不然。因此,我的年纪越大,反而越不信任自己的判断,愈发看重他人的判断。”
已故的史学大师雅克·巴尔赞说过,每个人的心智都是专横的,再加上每个人都可能代表不同的利益。这会让超过两人的人群达成共识、去共同完成一件事情变得困难重重。正如猜忌和分歧让巴别塔坍塌。但是美国制宪会议127天的经历,却表明人类也是有可能最大限度地达成共识。这项成就中的关键就在于妥协精神:“‘妥协’可以是一个脏词,意味着与魔鬼立约,牺牲了上好的,以将就那最糟的。可是制宪会议中,这个妥协精神却由美善与荣光领军;华盛顿坐镇主席位上,妥协精神就如和平之鸽栖息在他的肩头。”
“这是经过讨价还价和妥协的结果,尽管结果并不完美,但我们是否可以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还是一群因内讧四分五裂,受世世代代唾弃的人,(依我个人浅见)端视我们能否采用这部宪法”。新罕布什尔州的代表吉尔曼在一封信中如此说道。
当然,如果可以预知妥协的结果,我们每个人都一定会学会妥协。但对利益受损的惊恐,再加上辩论时的热血冲头,往往让每个人都变得格外固执己见,也格外不愿妥协。相对于争取妥协时受到的煎熬,大多数人反而更会接受一个破裂的结果。这也是众多改革失败的原因。
重新审视美国宪法制定过程中,那些美利坚建国之父们受到的煎熬和他们最终达成的“大妥协”,或许会有助于今天我们在推进建设性改革时,学会为了一个好结果去达成妥协。
作者:李翔 来源:第一财经周刊 2013年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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