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思政”元素的宪法学课堂教学实践探索
摘要:作为法律学科体系中的重要基础学科,宪法学对培养法学学生的核心素养、专业基础知识有重要作用。学生通过宪法学能了解宪法的基础理论、宪法史、宪法内容的实践应用等。本文探讨宪法学教学改革过程中将思政元素融入课堂教学中,规范学生的宪法思维养成的具体措施。
關键词:思政宪法学教学改革教学实践
对于新时期如何开展思政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可以将思政元素看做盐,并将其融入各个学科教学中,以推进学生对思政元素的自然吸收。习近平的思想指导为宪法学教学改革提供了思路。为将宪法学教学打造得更具创新性、前沿性,教师可以借助思政教育的特点,构建宪法学课程思政教学模式。
一、宪法学课堂教学融入思政元素的积极意义
宪法学是一门主要研究宪法现象的法律科学,是法学必修课,也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既包含法学基础理论体系,又具有部门法学的特征。传播和掌握宪法学知识,是宪法学课堂教学的主要目的[1](59-60)。宪法学课堂教学的实效性直接关系到法学专业其他课程的学习质量,更关系到我国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
宪法学学科的主要特征包含:知识体系的综合性、实践功能作用、规范性、知识品质的开放性及知识的价值性。从特征可以看出,宪法学的教学内容较为抽象,在教学过程中经常出现教师难教、学生难学的现象。尤其是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的背景下,宪法学教师不仅要传授学生相关的宪法专业知识,更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融入课堂,注重知识教育、道德教育、情感教育,尊重学生成才的客观规律及学科建设的客观规律,在专业教学中实现专业课知识和思政知识的有效融合。
法学专业的思政教育对于我国法学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培养的毕业生主要进入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或企业法务部门从事司法工作,承担着维护我国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历史使命。如果学生不具备科学优良的思想政治素养,政治信念不坚定,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将会极大影响甚至阻碍我国的司法建设,危害社会民众的合法权益。法律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学问、过硬的法律技能,更要掌握和法律有关的道德准则,提高法律运用的实效性,发挥法律的人文内涵。新时期的法学专业教学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法学知识教学,而是通过完整立体网状的教学结构,推动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教育、素质教育和能力教育[2](77-81)。
二、思政元素融入宪法学教学实践的主要路径
(一)遵循思政育人的客观规律,构建科学的宪法学思政教育体系。
宪法学作为一门相对成熟和稳定的专业学科,教学有相对固定的模式和流程,将思政元素融入宪法学课堂教学实践中要遵循客观规律,做到科学融合、有效融合,掌握好思政元素融合的时机、切入点。
教师要明白宪法学的学科内涵,相较于其他法学专业,宪法学是和国家治理、政治统治关联最紧密的学科之一,主要学科内涵和教学内容是指导人们思考应当如何组建一个国家,如何创建相对科学的政府,因此将思政元素融入,可以摸索思政教学和宪法学教学中关联最紧密的部分,有天然学科逻辑一致性的部分,并以此为切入点。考虑到思政教学和宪法学教学的特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切入点,将其贯穿到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如,将宪法史和共产党成立,领导人民革命、抗日的历史结合起来,让学生通过共产党的具体案例了解政党创建及管理国家的具体经过和历程,有助于学生理解宪法学理论知识,加强宪法学知识的实践应用,培养学生的爱国精神。教师可以将宪法学原理和党的思想理论成果结合起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遵循思政教学的客观规律主要原因在于宪法学内容和思政教学内容有着天然的关联性,教师不能为了思政教学而强行加入思政教学,要遵循客观规律,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宪法、应用宪法。在宪法学课堂教学中引入思政元素能借助宪法学教学实践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如,用宪法的规范解释和应用知识点时,教师可以借助现实中发生的真实事件,让学生进行情景互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或分组讨论。学生在课堂实践过程中能提高认识、提高独立思考能力,主动学习,培养良好的思辨精神和批判能力,这对提高学生的思政水平有积极作用,能帮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增强判断力,避免被不良因素干扰和引导,坚定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3](200-201)。
(二)深入挖掘思政元素融入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载体。
教师要明确课堂教学方法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根据学生学情、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学习规律等灵活选择的,新时期的法学专业教学中,教学方法要做到专业性、多样性和差异性相结合,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组织和安排教学过程,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以教学内容为案例,教师要主动挖掘思政元素和宪法学课堂教学的内在关联,保持思政元素和宪法学专业教学的规范性统一。挖掘思政元素融入宪法学课堂教学的载体,通过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方法推动思政元素和宪法学知识内容的融合。宪法的案例具有典型时代特色,能反映特定时代背景下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和历史发展特征,宪法的案例有与时俱进的鲜明特点,而且宪法的固有品格为实践功能作用。在宪法学教学中,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宪法学知识的政治属性,教学中避免陷入空洞的理论说教,将现实生活中不断涌现的鲜活的宪法案例作为课堂教学载体,消除宪法教学的枯燥感、抽象性,弥补宪法学课堂教学政治属性过重的不足,并通过思政教育的道德、美学价值,调动学生学习宪法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4](8-9)。如,在分析中国宪法的创建过程、时代背景和实施制度时,教师可以列举英美法系的违宪审查制度,借此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带领学生分析中国宪法实施的特征和相对优势,帮助学生了解中国宪法实施制度的主要特点在于将宪法精神导入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全民守法等过程中。中国的宪法实施制度则是事前、事中制度,在立法、司法、执法等过程中实施宪法精神,保障我国的立法文件、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性制度等符合宪法精神。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实施制度也是中国特色法治思想的表现之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融入思政教育,以法治为切入点,让学生了解和总结中国宪法实施特点和优势,有助于深化学生对中国宪法精神的理解和认知,强化对中国特色法治的认同。
(三)合理利用网络平台,全方位融入思政元素。
互联网时代,网络对传统的教学方式造成冲击,课堂教学不再局限于三尺教学,而是打破时间和空间的束缚,形成更加开放、交互和平等的教学氛围。我国法学教育可以积极利用互联网平台,对当前的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变革和创新,并以新的技术手段将思政元素融入宪法学课堂教学实践中。
在宪法学教学中,互联网平台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能推动教学手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和教学理念的变革。互联网平台可以将抽象的宪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知识,将深奥的宪法学理论转化为简洁明了的实际功能。而且互联网平台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教师可以利用相关教学软件、技术等实现案情、法理的自由转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传统的宪法学课堂教学主要为灌输式教学模式,在这种背景下融入思政元素,教师一般以理论说教强行融入,学生的接受能力有限,对过多的理论说教缺乏兴趣,这种单向灌输式的融入教学实效性并不高。教师运用互联网平台,可以让课堂教学更具趣味性,如,在宪法学教学中,教师讲解宪法的编写过程,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将中国共产党建党历史的时间点进行对比,学生可以在网络平台上看到同样时间点的历史事件。将宪法制定的具体过程和历史事件相结合,可加深学生对该部分知识点的印象。或者教师利用多媒体课件将同时期内中西方的司法建设和机制进行比较,并引导学生利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和方法论指导思想进行对比理解,能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认识问题的能力,并加深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解[5](96-100)。互联网平台和多媒体课件的应用能让课堂教学更具有趣味性,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通过社会实践升华学生思想认识。
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司法实践并不陌生,也十分重要。社会实践主要包括社會考察、社会公共服务等,内容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宪法课作为一门以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必修课,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实践教学,能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实践教学也是思政教学的重要手段,新时期思政教学要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通过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强化、升华理论认识。思政元素融入宪法学课堂教学中,可以以实践教学为重要手段。
实践教学和现实生活有强大的关联性,容易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和角色带入。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站在学生的立场上开展实践教学,如,教师让学生通过社会考察,选择一个自然人,将他的出生、成长、求学、就业、婚恋等人生实际问题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作为实践题材,让学生分析法律思想、法律知识和法律问题,综合梳理不用的法律问题中所蕴含的宪法思想,分析中国宪法具体实施路径等。这种主题性的实践教学代入感强,课堂教学氛围佳,学生能带入人生经历认真分析,精益求精,展开争辩、讨论等[6](211)。而且通过具体自然人的案例,学生能感受到法学知识和现实生活融合的一面,也能感受到知识立体化、应用性的生命力,深刻领会宪法的要义和精神,并以具体案例为参照,提高道德修养和综合素养。
总之,思政要素融入宪法学课堂教学实践,能够推动宪法学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更能更新法学专业教育的立德树人理念,向学生传授法学知识、法学技能,更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思政元素融入宪法学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发掘宪法学和思政教育的切合点,遵循思政教学、法治教学的客观规律,借助多种载体,创新教学方式提高宪法学课堂教学效率,实现思政教育和宪法学专业教学同时进行、互相融合,培养出综合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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