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中国宪法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15-07-04 21:02
论文 关键词:宪法监督制度违宪审查制度宪法诉讼制度
论文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治国家 法律 体系的核心。宪法监督是随着宪法的产生与实施而出现的,对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从回眸
一、
(五)规定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监督方法
现行宪法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批准后生效”和”备案”显然是一种事前审查的监督方法。同时,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 法律 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撤销”显然是一种事后审查的监督方法。
三、
论文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治国家 法律 体系的核心。宪法监督是随着宪法的产生与实施而出现的,对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从回眸
一、
现行宪法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批准后生效”和”备案”显然是一种事前审查的监督方法。同时,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 法律 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撤销”显然是一种事后审查的监督方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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