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维护宪法尊严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
发布时间:2015-07-04 21:03
论文 键词:宪法 社会 经济 制度 公有制
论文摘要:本文围毙“堆护宪法尊严坚持公有剞主体地位”的中心议赶,明确了什么是公有制为主体,分析了为什么要坚持公有稍为主体,回答了如何坚持公有翻主体地住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 发展 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的经济制度是
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首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宪法的根本要求。改革2o多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几经修改,但公有制迄今仍被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2004年3月发布的最新版本宪法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体现了人民的最高意志与利益。无论政府采取什么改革措施,都必须与宪法保持一致,具体到所有制问题上,就是必须维护公有制。宪法第一条还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公有制就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而推行私有化就是破坏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公有制都属于违宪行为,都在宪法禁止之列。
其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 科学 社会主义理论的一项根本原则。1979年初,邓小平就指出:“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江泽民也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是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公有制为主体,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经济”。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强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它决定了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分配和交换的形式,决定了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本性质和发展 规律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及其他一切私有制社会相比,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没有公有制就不会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也不会有社会主义的 政治 制度、 法律 体系、意识形态和共同理想。
再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符合我国的经济发展规律。所有制的状态是由一定 历史 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对
私有化还会使我国彻底失去解决就业问题的基础。公有制 经济 尽管在劳动的效率或劳动合理利用上存在一些问题,但实践证明它能够保证人人就业,保证人人享有工作的权利,从而保证人人享有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及社会地位。相反,任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不能够解决失业问题。原因不在于经济是否发达,而在于以失业形式存在的产业后备军恰恰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必要条件。失业对劳动者是痛苦的,但对私有制经济则是必要的和合理的,因为资本增殖需要一大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劳动力。私有制经济在繁荣时期尚且不能消灭失业,经济衰退时更是首先解雇工人,失业问题将急剧恶化。
私有化必然导致公有制丧失主体地位。一旦私有经济比重在国民经济中超过必要的限度,在私有资本积累 规律 的作用下必然引起财富和收入的贫富分化、失业率增长等一连串不良经济现象。2o世纪90年代以来,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下,被联合国认定的49个最不发达的国家都没有通过私有化富强起来,有的反而更加贫穷,这已为世人敲晌了警钟。
在社会领域,私有化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使我国重新变成一个阶级剥削、阶级压迫和阶级对立的社会。
私有化的本意就是把生产资料转为私人占有,由此而占有生产资料的永远只能是少数人。这样一来,社会将再次分为少数拥有生产资料的有产者和大多数不拥有生产资料的无产者,后者将变成雇佣劳动力。在自由市场条件下,的确人人都获得了自由,只不过,对劳动者而言,他们获得的是出卖劳动力的自由,丧失的却是不受剥削的自由。相应的,有产者则获得了奴役和剥削劳工的自由和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阶级对立和阶级冲突不可避免。
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只能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为前提和基础。私有化从根本上破坏了这个前提和基础,使按劳分配成为无源之水,有产者则能够依靠手中掌握的生产资料,名正言顺地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私有化将使宪法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完全无法保证宪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生产资料被少数人占有后,社会财富的分配必然向生产资料所有者倾斜.在权钱交易导致贫富分化的基础上出现更严重的收入两极分化,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将无从谈起。随着贫富差距拉大,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必然泛滥,再多的 法律 也不能保证社会公平。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依靠法律消除了两极分化和社会丑恶现象,即使经济发达国家也是如此。
论文摘要:本文围毙“堆护宪法尊严坚持公有剞主体地位”的中心议赶,明确了什么是公有制为主体,分析了为什么要坚持公有稍为主体,回答了如何坚持公有翻主体地住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 发展 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的经济制度是
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首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宪法的根本要求。改革2o多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几经修改,但公有制迄今仍被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2004年3月发布的最新版本宪法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体现了人民的最高意志与利益。无论政府采取什么改革措施,都必须与宪法保持一致,具体到所有制问题上,就是必须维护公有制。宪法第一条还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公有制就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而推行私有化就是破坏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公有制都属于违宪行为,都在宪法禁止之列。
其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 科学 社会主义理论的一项根本原则。1979年初,邓小平就指出:“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江泽民也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是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公有制为主体,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经济”。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强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它决定了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分配和交换的形式,决定了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本性质和发展 规律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及其他一切私有制社会相比,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没有公有制就不会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也不会有社会主义的 政治 制度、 法律 体系、意识形态和共同理想。
再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符合我国的经济发展规律。所有制的状态是由一定 历史 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对
私有化必然导致公有制丧失主体地位。一旦私有经济比重在国民经济中超过必要的限度,在私有资本积累 规律 的作用下必然引起财富和收入的贫富分化、失业率增长等一连串不良经济现象。2o世纪90年代以来,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下,被联合国认定的49个最不发达的国家都没有通过私有化富强起来,有的反而更加贫穷,这已为世人敲晌了警钟。
在社会领域,私有化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使我国重新变成一个阶级剥削、阶级压迫和阶级对立的社会。
私有化的本意就是把生产资料转为私人占有,由此而占有生产资料的永远只能是少数人。这样一来,社会将再次分为少数拥有生产资料的有产者和大多数不拥有生产资料的无产者,后者将变成雇佣劳动力。在自由市场条件下,的确人人都获得了自由,只不过,对劳动者而言,他们获得的是出卖劳动力的自由,丧失的却是不受剥削的自由。相应的,有产者则获得了奴役和剥削劳工的自由和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阶级对立和阶级冲突不可避免。
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只能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为前提和基础。私有化从根本上破坏了这个前提和基础,使按劳分配成为无源之水,有产者则能够依靠手中掌握的生产资料,名正言顺地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私有化将使宪法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完全无法保证宪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生产资料被少数人占有后,社会财富的分配必然向生产资料所有者倾斜.在权钱交易导致贫富分化的基础上出现更严重的收入两极分化,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将无从谈起。随着贫富差距拉大,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必然泛滥,再多的 法律 也不能保证社会公平。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依靠法律消除了两极分化和社会丑恶现象,即使经济发达国家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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