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思
论文摘要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引起了政治参与方式的变革,网络政治参与在我国兴起。它具有行为主体的平等性与匿名性、实现方式的直接性与交互性、使用工具的快捷性与廉价性特点;然而受诸多因素制约,也存在参与不均衡、参与意识淡薄、参与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快经济技术的均衡发展,大力塑造和培育参与型政治文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来推动网络参政良性发展。
论文关键词 网络政治参与 行为主体 实现方式
一、网络政治参与的内涵及其优势
在《布莱克威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对政治参与的定义是“制定与参与、通过或贯彻公共决策的行动。”豍网络政治参与是指公民以网络为载体和途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一切行为,特指运用互联网进行网络选举、网络民意表达以及网络政治动员等一系列政治参与活动。它主要具备以下优势:
(一)行为主体的平等性与匿名性
网络参政主体的平等性突出体现为:一是网民之间地位的平等,即每个网民都可以通过网络赋予的参政机会与途径,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见解;二是网民与国家公共权力机关之间的平等。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公民进行网络参政时可以选择隐匿自己的真实身份,平等进行意见交流与沟通。互联网不仅给政府提供了舆论引导平台,也为网民提供了利益诉求表达、评价政策、监督政府的平台。顺畅通达的电子访问改变了传统高度集权、自上而下、垂直控制和管理的官僚科层等级观念,政治沟通日益展现出扁平化和非线性的趋势。
(二)实现方式的直接性与交互性
网络政治参与具有直接性与交互性的优势,它拓宽了公众参与政治的途径,为公民和政府搭建了一个可以直接进行互动沟通的平台。传统的政治参与,公民诉求一般需要借助于中介团体,如政党、社会团体与利益集团来输入到政府那里。而广大网民可以直接通过论坛、博客、电子邮箱等来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政策建议;政府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媒介了解和汇聚民情民意民智,降低因层层审核把关而导致的信息失实。此外,这个过程是交互性的网络信息处理、创制和传播的过程,在政府和公民之间搭建起即时互逆性、反馈式的联系和沟通渠道。
(三)使用工具的快捷性与廉价性
网络参政不受传统政治参与时空的限制,只需拥有一部能连接网络的终端设备,公民就能快捷地访问各级政府以及部门的官方网站,第一时间获取政府政策制定及其实施情况等信息,从而及时反馈自己的政治观点和建议。网民与政府部门和领导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不仅可以精简繁琐的行政程序,大大降低时间成本;而且有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灵活性以及妥善处理社会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廉价性表示网络参政的成本相对廉价,并且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和普及应用,上网费用会越来越低廉,使大部分公民都能承担起这个费用。
二、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络政治参与主体受经济、信息技术发展因素等制约,造成政治参与不均衡
一个国家经济技术发展的不平衡,势必会影响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和运用,从而导致网络政治参与的不均衡。从主体看,“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互联网普率为44.1%。”且80%左右都是年龄在40岁以下的中青年。从地域来看,“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普及和应用存在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呈现出东部发展快、西部发展慢,城市普及率高、乡村普及率低的特点。”豏截至2013年6月底,城市网民占网民总数的72.1%,农村网民占27.9%。可见,城乡区域间经济技术发展的不平衡,引发了公民网络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地域不平衡性,进而使公民所提出的意见被采纳存在地域差距性。这客观上就导致网络民意在城乡、地域、阶层间的不合理分布,影响了网络参政的良性均衡发展。
(二)网络政治参与主体受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政治文化、受教育程度等制约,造成政治参与意识淡薄、参与能力不足
一是公民在政治上表现比较冷漠。首先,公民的政治参与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证。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我国经济得到了持续高速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不够发达,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带来城乡、区域贫富差距比较明显。加之现实生活中不断攀升的物价、房价以及就业、看病、子女教育等各方面压力的增大,迫使广大民众没有更多的精力来关注和进行政治参与。其次,受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制约,政治参与意识不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讲究“三纲五常”,是一种强调服从的臣民文化。三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使人民形成对政治权利的依附性,“草民”思想严重,缺乏自主独立意识、民主政治意识、公民权利观念和政治参与意识,从而导致民众不能主动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部分人奉行中庸之道,对与自己切身利益无关或不构成损害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表现出“事不关己”的态度。
二是公民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能力欠缺。互联网上的信息鱼龙混杂,不可避免会传播一些歪曲真相的政治谣言,更有甚者在网络上公然宣扬西方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恶意散布带有西化、分化中国目的政治煽动言论。公民只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尤其是具备一定的政治常识和文化素养、加之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才能从中辨别真伪,去粗取精。然而现实中相当一部分民众在独自面对网络中浩瀚而错综复杂的政治信息时,往往会茫然不知所措,或陷入人云亦云中,甚至受到敌对分裂势力的蛊惑而质疑党和政府的合法性。
三是公民对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自控能力较差。由于网络本身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决定了“网络政治参与”具有非正式、渗透性的特征。我国公民的自控能力相对较弱,存在着网络政治参与的欺骗化与非理性化,主要表现为:广为流传的政治牢骚和政治谣言;政治盲从、政治冷漠、政治狂热兼而有之;网络暴力成为网络政治参与的极端形式。严重的非理性倾向,可能引发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即“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念。”这些网民形成的极端观念可能会误导其他公众,使其政治评判发生偏差,进而会引起群众对政府的误解和不信任,甚至诱发群体性事件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三)网络政治参与受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等影响,造成政治参与无序化、低效率
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是维系政治体系自身结构稳定的重要因素,和谐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需要健全的制度体系作保证。应当说,中国已经非常重视有关互联网的制度建设,据不完全统计,从1994年起到现在,国家出台了近50个相关的规章和条例,对规范网络管理、维护网络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目前不仅尚没有专门用于规范网络政治参与的制度和法规,而且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安全管理、欺骗性信息惩治和责任追究等法规制度的不完善或缺失,都是造成网络政治无序参与、参与低效率等问题的因素。
三、规范和推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对策
(一)加快经济的均衡发展、拓宽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夯实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物质技术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状况制约着政治参与的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可以为政治主体参与政治生活提供必需的生活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及其特有的运行机制催生了主体的自由竞争、平等、参与、权利意识,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主体的竞争和参与等技能,而这些意识和技能则是决定政治参与主体具有现代化的参政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断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尤其要进一步加快中西部地区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贫富差距,为网络政治参与提供均衡的资源保障。特别是在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划中,加大对信息产业的支持力度,统一规划,协调发展,推动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尤其要给予西部欠发达地区更多的政策、资金、技术方面的优惠和扶持,帮助西部地区加快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和提高社会成员的信息素质,尽量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为网络政治参与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塑造和培育新型网络政治文化,切实增强公民政治参与意识、提高政治参与能力和质量
首先,塑造和培育新型的网络政治文化,即创建符合网络时代特点,支撑现代民主社会政治发展的参与型政治文化。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指公民抱有不过分的参与热情,对合法的权威也有充分的尊重,同时积极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它特别强调“民主”、“参与”、“和谐”等思想。强调“民主”意味着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追求平等,人人皆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依循多数人的民主原则来进行政治决策。树立现代的民主观念,重要的是要培育公民的政治权利意识,树立依法争取、维护和实现自己政治权利的意识。强调“参与”意味着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始终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权力来源于并受制于人民。因此,要增强每一名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使他们自觉将个人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切实担负起国家、社会赋予的责任义务。强调“和谐”意味着在公众政治参与活动中,可以各抒己见,求同存异,并通过协商来解决各种内部冲突和矛盾。
其次,加大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力度,切实提高公民的政治常识和文化素养。只有这样,公民在网络参政时才能正确地甄别和对待各类信息,全面客观地看待和分析问题,合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利益诉求。在理性的网络政治参与中不断锻炼和提升参与能力和水平。
再次,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推动公民网络参政的理性化和自律化发展。网络道德是人们对网络持有的意识态度,网上行为规范、评价选择等构成的价值体系,是一种用来正确处理、调节网络社会关系和秩序的准则。豑这就要求我们对公民积极推行网络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加快构建完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使民众将网络道德修养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客观理性的态度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
另外,政府在大力提倡和培育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同时,也必须督促政府官员摒弃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树立起“为民执政”、“服务人民”的公仆思想,正确引导和推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确保真正落实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构建完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制度机制建设,疏通公民政治参与途径
首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网络政治参与的信息环境。各级政府机关不仅要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政府的有关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有关政策决议、公众的参与途径与期限等;而且要建立健全跟踪考核评估机制,由上级政府组建工作组对下级政府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价,并把考评结果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其次,加快网络政治参与的法律体系建设,推动网络政治参与的良性发展。既要建立综合性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信息安全、信息网络保密与认证、网络政治参与权利的行使与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又要建立健全包含信息采集与处理、虚假政治信息鉴别与惩治、网络参政身份认证等内容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