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类高校行政法学课程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非法学专业本科教学中的法学课程应与法学专业教学相区别。除去教学内容不同以外,教学方法与技巧亦应有其自身的学科特点。海洋类高校中的行政法学课程建设要与海洋行业特色相结合,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课程考核四个方面突出行业教学特色。
海洋执法涉及众多行政法学的理论与实践。作为上海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系的核心课程,行政法学课程设置方向具有明确的海洋行政执法特色。本课程作为海大的法学课程,一直力图做到具有行政法学课程本质与海洋大学学科特色紧密结合的特点,在历年的教学实践中也一直秉承这一理念。
一、课程校内发展的主要沿革
自上海海洋大学2000年行政管理专业开办以来,《行政法学》就作为专业必修课程开设,至今已经开设有十三年时间。2010年该课程列为上海海洋大学“085”重点建设课程项目,并于2011年顺利结项。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一览》(2012年版)规定,《行政法学》课程学生修学情况分为三种:(1)作为人文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必修课程学习,课程代码8203010,每年修学学生人数100+;(2)作为人文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方向)选修课程学习,课程代码8203010,每年修学人数50+;(3)作为海洋科学学院海洋管理专业选修课程学习,合班授课,课程代码8203028,每年修学人数20+。自2000年行政管理专业开办,2004年劳动与社会保障方向设立和海洋管理专业开设以来,约有近2 000名学生修学。三个专业方向的学生主要毕业去向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读研和留学。从学生的反馈可以看出,该门课程在其就业和继续学习的过程中显现出了很强的实用价值。
二、课程建设的目标与内容
海洋类高校法学课程的建设目标是希望形成具有海洋管理特色的行政法学优质课程。建设旨在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创新教学方法,改变教学理念。课程教学目标是: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切实理解中国的法治现状,特别是海洋行政执法现状,掌握基本的行政法学概念、原则和制度,充实学生的综合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加对学生海洋行政执法基本知识的传授。师资建设目标是:加强与国内外大学关于该课程教学的交流沟通,开阔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视野,增强教师教学、实践与科研能力;教学内容设计目标是,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教学方法目标是,不断创新,尤其注重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方法的探索,加强课堂(小组)讨论的比重,将“微课”的理念与方法运用到教学实践中。
这门课程旨在通过向学生传授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使学生从整体上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进而熟悉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为学生将来遵守行政法规、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维护合法权利,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全课程一共分为5编,48学时,具体教学内容选择与安排如下:第一编导论(4学时)、第二编主体论(4学时)、第三编行为论(24学时)、第四编程序论(4 学时)、第五编监督与救济论(12学时)。
三、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教学方法改革是本门课程建设的重点,可以分为课堂上与课堂下两部分。课堂上,应作为解决知识难点、提高学生兴趣、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一个平台,讲授与讨论并进,辅之以辩论和模拟法庭,可以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课堂下的“微课”录制,读物选择,作业任务布置一定要做到知识点涵盖范围广、重点突出的标准。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1.课下将本课程的知识点和讨论问题的背景资料,提前上传到网络平台,让学生对所学知识点有较好的掌握。这些知识点主要包括如下三类:基本概念、程序过程和经典案例。其中,前两部分板块内容主要是学生自学内容,课堂上用抽查、提问和情景模拟的方式对学生自学效果进行考核。其中,较难理论内容教师将进行讲解,这取决于对学生考核成果的分析。如果学生普遍掌握良好,则不再赘述;如果学生普遍掌握不足,则需进一步讲解。经典案例的阅读主要是为课堂讨论、辩论做准备。
2.课堂上采取模块化、问题化教学方式。拟采取的课堂教学方法有:讲授、讨论、问答、小组汇报、辩论、模拟法庭的形式。
讲授主要是在学生课后预习的基础上,对重难点的讲解。本次建设的重点是将“微课”理念纳入到教学实践中。具体做法是,课下录制10~15分钟基本知识点的学习指引,要求学生课前观看,并按照指引学习。对需要讲解的知识点进行“微课”讲解。对已经录制过“微课”的知识点课堂上主要采取提问形式进行检查和考核。
讨论主要以教师作为核心主持人,本课程一般每年修学学生数量在170人左右,可以分成10组,每组选举一位组长进行组织协调。教师按照课后布置的背景资料选择讨论的主题,并预先设置3~5个问题让学生讨论。每个问题讨论的时间可以限定在8~15分钟不等。每组讨论后推选一位同学回答问题,回答效果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主要标准为:回答是否主题明确、观点是否正确。因为时间所限,每节课不能所有组别一一回答,但是教师随即选取 2~4个组别的方法,会增加学生的积极性和危机意识。
问答主要作为对学生课后资料是否学习理解的考核工具,以及学生上课是否积极参与、认真倾听的方法。教师提问学生能否听懂听明白、学生回答是否流畅正确,都是平时成绩给予的依据。由于课堂学生人数众多、时间有限,因此教师打分的过程要客观而且迅速。初步设想的方法是选取6人作为学生助理,每人分管20名学生名单,教师根据回答表现给予A、B、C三个等级的打分,6名助理,辅助记录。6名助理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学生学习的干预,也可以最快记录学生课堂表现。这将成为学生成绩的非常可观合理的依据。
学生汇报发言的时间一般控制在10~15分钟左右,15分钟以上的发言将被强行停止。学生汇报发言的内容是教师课堂上课前预先布置的网络平台的内容。初步设想为“问题—对策”模式发言,即教师提出一个现阶段社会存在的行政法问题,学生经过准备给出解决对策。这一方法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趣味性。一般情况下,网络平台布置的作业应先于上课时间的5天以上,以此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思考。发言的内容根据当堂课所处模块的不同而不同。第3、第4、第5编所涉及的内容适合本教学方法。这三编都有当今我国或者世界上发生的最热点的管理问题、社会问题、法律问题和经济问题存在,具有较高学习价值。
辩论是考查学生法学逻辑思维最好的工具。“程序正义VS实质正义”是法学家一直争论的焦点,让学生以行政法学案例作为佐证,抽签决定正反两方,课堂上进行辩论,有利于考查学生理论知识运用的能力,也可以提高思维反应、语言表达的综合能力。
模拟法庭是让学生了解诉讼程序最好的学习方式。教师提供学生一个案例,学生自己分析管辖法院、受案条件是否具备、自己写作诉讼状并自己安排模拟法庭角色和程序,最后做出判决。整个过程的而进行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知识的最好总结和考查。模拟法庭将安排在接近期末阶段进行,可以起到对行政法学课程的回顾与复习的作用。
四、课程资源网上建设与课外培养模式
课程资源网上建设应充分运用URP、EOL系统,特别是EOL系统提供的多模块,丰富资源的平台,建设该课程的网上资源库。其中不仅包括讲授课件,还将包括课外作业任务布置的方案描述、辅助文档和微课视频、资料搜索方法等内容。适当增加趣味性短片、电影和电视的介绍有利于学生培养学习行政法学的兴趣。
课外培养环节要充分运用行业资源。上海海洋大学的海洋行业资源非常丰富,充分运用校外实习基地(如东海分局)的资源,增加学生课外实践的机会。以学生观摩或短期实习的方式,对其进行本课程的课外辅助教学。现在的大学生创新项目有很多,在海洋大学有国家大学生创新项目、上海市大学生创新项目、骆肇荛基金项目等学生项目。具本课程组观察,学生申请、参与的热情非常高。本课程组的课外培养模式主要是基于学生项目的“课外指导模式”。对有兴趣的学生进行选题、申报和实施的指导。
五、课程考核方式与思考
对于本门课程,过程考核可以更好地反映学生的真实学习情况,但如果设计不当会导致主观评分色彩过重的问题。因此,课程设计了以下的评分模块,试图做到相对合理、科学、公平——基本概念抽查随堂考、小组报告发言、开放式问题讨论观察、出勤率、辩论表现、模拟法庭参与表现、期末闭卷考试7大部分,做到主客观评分标准相结合。具体方案如下:总评成绩 = 平时考核(60%)+ 期末考核(40%)。平时成绩60分=随堂抽查10分+小组发言10分+开放讨论10分+出勤率10分+辩论表现10分+模拟法庭表现10分。
从以往修学学生的反馈中可以知道,本课程内容在公务员考试、升学考研和公司入职考试中都有较大比例的涉及,因此在日常的教学内容安排上学校会适当涉猎以上考试内容。
作者:张继平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 2015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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