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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在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性

发布时间:2023-12-11 17:27

  摘要本文通过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下,结合建筑法规,从反腐倡廉、依法招投标等方面论述有形建筑市场在建筑领域的重要性。


  关键词有形建筑市场;贯彻建筑法;依法招投标


  有形建筑市场是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对于增强建设工程交易透明度,加强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都具有重要意义。建筑市场管理是否规范有序,对于建筑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下面从几个方面谈一些看法。


  一、建立有形建筑市场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溶化建设体制改革的需要。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要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市场的调控和监管,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地运行。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我国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当前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由于法制和市场规则还不健全,管理的力度不够,使得一些地方、一些行业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经济秩序混乱问题,急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建立新的市场管理方式,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而我国的建筑业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行,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也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建筑业的发展,能够带动一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有效地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有形建筑市场是一些地方在溶化建设体制改革和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有效方式,它比较好地解决了工程交易行为走上规范化、有序化的一个有效措施。


  二、建立有形建筑市场,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建筑法,治理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状况。


  长期以来,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中不规范交易行为严重,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经过九年的综合治理和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发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仍存在一些不规范,从工程发包这个环节来看,有的发包单位利用买方市场的地位优势,滥用发包权,任意肢解工程,逃避招标,严重违反法定基建程序;有的发包单位表面上搞招标,实际则弄虚作假,明招暗定;有的招标单位不按规定要求选择招标方式,应该公开招标的,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使招标的公开、公正、公平等竞争,择优选择承包商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有的发包单位私下与承包单位签订所谓“桌下合同”,不合理地压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有的发包单位开工不报批,违法开工,造成偷漏税费,逃避管理。从工程承包来看,有的施工队伍前段时间没有资质、不够资质而采取欺骗手段进行承包或越级承包或非法挂靠;有的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技术管理力量,在工程承包后,以分包的名义搞转包;有的施工单位靠垫资、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有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制不落实,造成施工质量低劣。除了工程承发包双方外,一些中介组织的市场行为也不够规范,无资质、越资质从事中介活动,搞串通,吃回扣,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筑市场的混乱。


  三、建立有形建筑市场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


  尉健行同志早在98年的全国有形建筑市场会上就指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由于我国经济还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原有的一些管理办法和运作方式已不在完全适用,在法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供大于求、政府职能的转变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再加上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本身的特点,导致建设领域行贿受贿,违法违纪案件还时有发生。诸如,在工程发包之际,有的项目,不择手段,巨额行贿;有的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利,以权谋私。因此可以说,在工程交易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和管理部门都存在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尤其是能够影响定标结果的有关人员,更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行贿对象,针对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产生的特点,对于建设领域的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推行招标制度。


  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则较好地解决了工程交易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是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等竞争,防止腐败现象产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几年来的实践表明,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大大提高了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增强了政府的有效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依法规范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


  有形建筑市场实质是招投标的载体,它的建立是要解决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公开化的问题。在有形建筑市场内,建委招标办及其它有关处室建立了公开办事制度,招标办工作人员不得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具体的评标、定标活动有形建筑市场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制约机制,在重视市场工作人员精力素质的同时,重视道德素质的建设。查处承发包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法制宣传和团贯彻,提高有关人员的法制观念;将执法监察办公室作为长设机构,纳入有形市场办公。


  结语:通过有形建筑市场九年以来的运行实践,通过对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市场程序现状的分析,不难认识到国务院做出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全国一些地方有形建筑市场几年来的有效运转,从实践上表明了它能够比较好地解决工程发包承包中信息不畅、工程交易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是使工程交易行为走上规范化、有序化的一个有效措施。明确了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对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建筑市场的现实意义。随着全国范围内有形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状况势必得到根本性的扭转。


  作者:隋宪礼等


   参考文献: 

  [1]陈东佐.我国建筑法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探讨.太原大学学报,2003.4 

  [2]许戈.我国建筑法规与FIDIc合同文本.广东建筑装饰,2003.5 

  [3]梁成柱渭To与我国的建筑法规.山西建筑,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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