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言文注释的有效性与必要性
文言文是高语学习的重点,也是高考的重点。学好文言文不仅能使人了解我国古代丰富灿烂的历史文化,更能使人在与古人的对话与交流中,获得生活上的哲理和精神上的愉悦。当然博大精深的文言文的学习却有巨大的困难存在,因而在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中增加了大量的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注释。作为教材中的注释,笔者认为,至少它应具备两个特点:有效性和必要性。有效性是指注释应力求准确到位,它可用“好不好”或“对不对”来判定。至于必要性则指每个注释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可用“要不要”来界定。下面笔者就以人教版语文中的部分文言注释为例,列举注释的四个欠妥之处,聊陈拙见,以供商酌。
一、 前后不合型注释
1.《荆轲刺秦王》:〔竖子〕对人的蔑称。(P19注释17)
2.《鸿门宴》:〔竖子〕骂人的话,相当于“小子”。(P25注释7)
两处注释虽然都有道理可言,但毕竟前后不一致,让学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竖子”的义项之一为:小子。对人的蔑称。不妨依据《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的注解,只须在“竖子”首次出现之处加以注释即可,以凸显注释的有效性。
二、 本末倒置型注释
1.《鸿门宴》:〔为(wèi)〕介词,替、给。(P22注释8)
2.《鸿门宴》:〔谢〕道歉。(P23注释19)
3.《鸿门宴》:〔意〕料想。(P23注释24)
这些被注释的文字其实在其前一课《荆轲刺秦王》中均已经出现过:嘉为先言于秦王曰;荆轲顾笑武阳,前为谢曰;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遗憾的是,这些字在《荆轲刺秦王》中全部没有注释。同样含义的相同的文言词汇却只在其第二次出现之处被注释,这种本末倒置型的注释不仅不利于学生学习,还有碍于教师教学,大大降低了注释的有效性。
三、 蜻蜓点水型注释
1.《荆轲刺秦王》:〔今行而无信,则秦未可亲也〕现在去如果没有什么凭信之物,那就无法接近秦王。(P18注释8)
2.《荆轲刺秦王》:〔函封之〕用匣子封装起来。函,匣子。
3.《鸿门宴》:〔因〕趁着。
在例1注释中,我们根据全句的翻译,可以确定教材将“行而无信”中的“而”解释为转折连词“却”,相当于“但是”。这样的注释虽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总给人一种蜻蜓点水的感觉,没有深入到句子或文本的内部。我们知道,转折连词的应用应是在一个既定事实的基础上,对上句所陈述的事实的转折。从文中可以看出,荆轲刺秦王的行为还没有形成一个既定的事实,仅仅是行刺之前的一种假设而已。据此,笔者从注释的有效性角度认为:此句中的“而”应解释成“如果”可能更好一点。其实“而”表示假设的含义早已在初中课本中出现过。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在例2注释中,教材简单地将“函”注释为“匣子”,其实这只是其字面意义。从全句的完整注释中可见,“函”应注释为“用匣子”更为妥当。笔者认为此处的注释不妨参照《烛之武退秦师》中“鄙”的注释方式,将“函”注释为:函,匣子。这里用作状语。
在例3注释中,“因”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的义项之一为: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条件,可译为“趁机”,前者为动宾结构,后者是动词。而教材中却对后文“不如因善遇之”(《鸿门宴》)中的“因”作了注释,对前文“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荆轲刺秦王》)中的“因”未作注释,不仅犯了本末倒置的毛病;而且笔者认为,根据原文语境,最好将其注释为“趁机”这种动宾结构形式,或许比教材中将其注释成“趁着”更便于翻译一些。
四、 重复累赘型注释
1.《鸿门宴》:〔要(yāo)〕通“邀”,邀请。(P23注释10)
2.《烛之武退秦师》:〔许〕答应。(P16注释16)
3.《烛之武退秦师》:〔说〕通“悦”。(P16注释34)
这些简单的文言字词在初中课本中均已作了详尽的注释。当然,我们不能认为初中已作注释的文言词汇到了高中就全都不需要再作注释。如“微斯人,吾谁与归?”(《岳阳楼记》)中的“微”字注释为“无,没有”。此义项出现的频率不是很高,学生容易疏忽,因而在高中课文“微夫人之力不及此”(《烛之武退秦师》)中又作了重复注释,这个注释就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对于那些初中已作注释且极为简单的文言词汇在高中就没有必要再作注释了。以上三个被注释的字分别出现在初中已学的“便要还家”(《桃花源记》)、“杂然相许”(《愚公移山》)、“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论语》)等句子中,且都极为简单常见,因而这些词再在高中课本中作注释,难免有点幼稚可笑,给人重复累赘之感,也失去了注释的必要性。
综上所述,高中文言文增加了大量的注释本无可非议,但课本文言注释既要能“拿得起”,具备其存在的有效性,确保准确到位,不模棱两可;又要“放得下”,具备其存在的必要性,必须非有不可,不重复累赘。大胆地将一些已作过注释的注释删除,留给学生“温故”余地,学生也会因有“温故”而“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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