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困惑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5-07-07 10:33
摘要目前,我国物流成本的核算在理论上尚没有统一的方法,在实务中也没有可参考的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现状,使企业所核算的物流成本信息缺乏准确性和可比性。解决我国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困惑,需要完整理解物流成本的概念,分析物流成本的本质,解决物流成本管理的现实要求和现行会计制度之间的技术性冲突,并可采用模糊统计方法对隐性物流成本进行分析。
关键词物流成本核算物流管理
发达国家的现代物流业起步较早,有着庞大的市场规模以及先进的技术和组织管理条件支撑,其发展水平较高。我国引入现代物流管理的理念已有20余年,国家的物流政策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和细化,但目前还未出台任何针对现代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的规定或会计核算制度,关于如何核算物流企业成本以满足财务会计需要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十分缺乏,各个物流企业根据自己对物流成本概念的理解,运用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核算企业成本,使企业所核算的物流成本信息缺乏准确性和可比性。因此,分析我国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现状,探索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对策很有必要。
1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困惑
目前,物流企业成本核算在理论上尚没有统一的方法,在实务中也没有可参考的模式,因此呈现出多样化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传统运输业转型的物流企业,其成本核算均沿用交通运输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如拥有公路运输资产的转型企业,其成本计算对象主要有三种类型:①以业务划分,如货运业务、装卸业务;②以营运工具划分,如货柜车、散货车、空调车、冷冻车;③以运输路线来划分,并把成本费用构成细分为:运输营运成本、仓储成本、管理费用。通常该类企业的物流成本核算是由运输营运成本与仓储成本的简单累加构成,其缺陷是没有从企业整体业务考虑来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无法提供不同业务或者不同客户的成本,也无法计算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成本,影响了成本核算的准确程度。
二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具有资产型、多功能、大规模的特点,通过提供物流服务实现资产的增值。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把物流服务看成是一种无形产品,把相关物流功能整合成的合同服务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比照制造企业细分成本项目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间接费用,而营业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工资和佣金、广告费用、售后服务费)、管理费用(主要是与研究、开发和总体管理有关的费用,如新的物流服务开发,运输路线、运输方式的优化,仓库储存的优化,针对不同的客户开发不同的增值服务等)作为期间费用。物流企业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很小,而间接费用比重却很大,因此间接费用能否合理分配到成本计算对象至关重要。可此类比照制造企业细分成本项目的方法,缺乏合理有效的间接费用分配,只是采用按月分摊间接费用,削弱了间接费用与各个合同服务之间的关联度,歪曲了各个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信息。
三是为生产企业从事物料配送、为大型连锁超市从事商品配送的配送中心,采用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总费用计算企业的成本费用。为了便于客户谈判,通常采用的办法是以上年的实际营运情况,制定一个参照基准费率(上年成本费用总额/上年配送总金额),再根据配送物品具体特征、客户重要性程度、客户的需要等具体情况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制定
四是浮动费率。业务部门与客户定价基础就是浮动费率加目标利润率。这种成本计算方法只是按月归集实际费用,谈不上成本核算,因为没有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五是邮政企业因其业务繁杂,求得单项业务成本的计算一直是通过“倒扣法”得到的,即从收入中扣除一定百分比的利润,剩余部分被作为成本,在每个会计期间与收入配比。各项业务“倒扣”得到的成本总额与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差异很大,不得不采取人为调节的方式,在报表中的成本费用无法得到真实的反映,无法真正体现出收入与费用的配比。
上述情况可看出,我国物流企业根据自己对物流成本概念的理解,运用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核算企业成本,造成物流成本核算的随意性,加上传统成本核算方法的局限性,使物流企业所核算的成本信息缺乏准确性和可比性。此外,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真正计算过物流成本,并不知道物流成本占总成本多大比重;即使个别企业曾经计算过,也会因为采用计算标准不统一,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各自内涵的确认不统一,区分依据的不统一等,造成核算结果千差万别,导致计算结果间缺乏可比性,这就是我国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困惑。
2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对策
鉴于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困惑,应该完整理解物流成本的概念,分析物流成本的本质;解决物流成本管理的现实要求和现行会计制度之间的技术性冲突;寻求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以下从这三个方面作初步的探讨:
2.1完整理解物流成本的概念,分析物流成本的本质
目前,我国企业基本上是根据会计报表的分类方法,将成本分为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将物流成本与销售成本混在一起,这是对物流成本理解的不完整。从物流实际运作的过程来看,由于所处的阶段不同物流有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回收物流和废弃物流,每个阶段都有相对应的物流成本。而销售物流只是物流的一个阶段,其物流成本充其量仅是整个物流成本的一个部分。因此,要以企业的客户服务目标为前提,将物流看成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全面考虑客户服务成本、运输成本、仓储成本、定单处理/信息系统成本、批量成本、库存持有成本和包装成本等,将覆盖物流全过程的费用全部计入物流成本。
物流企业的成本就是消耗在物流业务方面的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之和。物流显性成本包括:仓库租金、运输费用、包装费用、装卸费用、加工费用、定单清关费用、人员工资、管理费用、办公费用、应交税金、设备折旧费用、设施折旧费用、物流软件费用等。物流隐性成本包括:库存资金占用成本、库存积压降价处理、库存呆滞产品成本、启返程空载成本、产品损坏成本、退货损失费用、缺货损失费用、异地调货费用、设备设施闲置成本等。
我国现有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利用现有的财务报表进行物流成本核算。而企业的两个主要会计报表是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分别反映的是一个企业在特定时点上的财务状况和一定时期内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收入及费用成本。在此情况下,体现在会计报表中的物流成本有运输费用、包装费用、装卸费用、仓储租赁费用、流通加工费用等,属于可视成本开支,即显性成本。另一类隐性成本,如库存积压降价处理、库存呆滞产品、回程空载、产品损耗、退货、缺货损失等,也应该计入企业物流成本的范畴。但由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这两张会计报表在确认、分类、报告等方面都必须遵循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导致了物流成本分析的“剥离”缺陷和“不完全”缺陷缺陷。以库存成本为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在库存成本中不要求确认及分配有关库存维持的费用,如保险、积压物降价处理、呆滞产品成本等,这部分就是未在会计报表中体现的隐性库存成本部分。另外,对于企业总的人工费、办公费在多大程度上用于物流活动,归入物流成本,仍然存在着一个如何剥离的问题,这是另一类隐性成本。
现有的会计核算制度是按照劳动力和产品来分摊企业成本的,所以在企业的“损益表”中并无物流成本的直接记录,没有单独考虑到物流成本的问题,物流成本的各个项目分散在企业成本核算的不同会计帐户中,如物料回运成本常常包含在货物的购入成本或产品销售成本之中;厂内运输成本常常是计入生产成本的;订单处理成本可能包含在销售费用之中;部分存货持有成本又可能包含在财务费用之中等等,从现行的会计系统中无法直接得到各个物流成本项目的金额,物流管理无法获得准确的物流成本数据。
日本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从美国引入现代物流,至1977年,日本运输省流通对策部根据流通理论和经济活动制订了计算物流成本的基本方法,公布了《物流成本计算统一标准》;1992年日本通产省政策局流通产业课又编写了《物流成本计算实用手册》,使得日本企业能清楚地了解公司在物流业务方面的费用开支,从此为日本现代物流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00年国际物流博览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日本主要制造业的物流成本占销售额的比例已由1975年的10.16%下降到1999年的8.09%,宏观物流成本占日本gdp的比例由1991年的10.6%下降到1997年的9.6%,这一成本水平低于美国1997年的10.02%。
可见,明确各个物流子系统中物流成本的可能构成,建立科学的物流管理会计制度,解决物流成本管理的现实要求和现行会计制度之间的技术性冲突,使物流成本管理与财务会计在系统上联结起来是解决物流企业成本核算困惑的对策之一。
2.3采用模糊统计方法分析隐性物流成本
在物流活动中,隐性物流成本往往占有较大比重。上述“剥离”缺陷形成的隐性成本,导致了物流成本的模糊和低估,可用模糊聚类分析法,从相关成本、费用中将物流成本分离出来。聚类分析(也称群分析、点群分析)是一种新兴的多元模糊统计方法。在古老的分类学中,人们主要依靠经验和专业知识,很少利用数学。随着生产技术和科学的发展,分类越来越细,以至有时光凭经验和专业知识还不能进行确切分类,于是统计这个有用的工具逐渐被引进到分类学中,形成了数值分类学。近些年来,数理统计的多元分析方法有了迅速的发展,多元分析的技术自然被引用到分类学中,于是从数值分类学中逐渐地分离出聚类分析这个新的分支。
聚类分析主要用于辨认具有相似性的事物,并根据彼此不同的特性加以“聚类”,使同一类的事物具有高度的相同性。简言之这是一种把事物按其相似程度进行分类,并寻找不同类别事物特征的分析工具。
聚类分析应用在物流成本分析时,涉及到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各个层面。在微观层,企业可以通过聚类分析掌握物流成本细分的原则,了解不同物流环节的成本特征,也可以借此确定主要控制策略;而在宏观层,聚类分析与因子分析等相结合,可以统一隐性物流成本的概念,进而统一核算标准。
对于“不完全”缺陷形成的隐性成本用模糊集合来描述。根据模糊数学理论,集合依其是否具备明确的内涵和清晰的外延边界,又可分为普通集合和模糊集合。前者对应的是一个明确的概念,概念具有明确的内涵和清晰的外延;后者则是对应一个模糊概念,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是不确定的。如未记入会计账户,但属于物流成本的隐性成本和费用,其内涵和外延一般都难以确定,因此对于这类模糊概念,只能用模糊集合来描述。模糊集合是用隶属度的大小程度来说明的。隶属度是用来度量“亦此亦彼”模糊程度的指标。它的取值介与(0,1)之间。如果等于零,说明完全不属于物流成本;等于1,说明完全属于物流成本,也就是显性成本的概念。元素和集合的关系摒弃了“非此即彼”的确定性,而表现出“亦此亦彼”的模糊性。因此在核算物流成本时,就能对这些模糊的模棱两可的隐性费用准确地说出它们属于“物流成本”的程度应该是多少。
3结语
物流成本管理的研究工作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建立专门的物流成本核算体系,缺乏规范的核算,但是有不少企业已在探讨和摸索,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理论界也在积极探讨关于建立统一的物流成本计算标准的问题。通过对物流成本的管理来改善物流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已经成为我国物流业的核心问题。
参考文献
1李伊松,易华.物流成本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2中国现代物流发展报告[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3张梅林.物流成本核算方法探讨[j].商业与经济管理,2002(12)
4夏春玉.现代物流概论[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5何晓群.多元统计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物流成本核算物流管理
发达国家的现代物流业起步较早,有着庞大的市场规模以及先进的技术和组织管理条件支撑,其发展水平较高。我国引入现代物流管理的理念已有20余年,国家的物流政策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和细化,但目前还未出台任何针对现代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的规定或会计核算制度,关于如何核算物流企业成本以满足财务会计需要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十分缺乏,各个物流企业根据自己对物流成本概念的理解,运用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核算企业成本,使企业所核算的物流成本信息缺乏准确性和可比性。因此,分析我国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现状,探索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对策很有必要。
1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困惑
目前,物流企业成本核算在理论上尚没有统一的方法,在实务中也没有可参考的模式,因此呈现出多样化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传统运输业转型的物流企业,其成本核算均沿用交通运输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如拥有公路运输资产的转型企业,其成本计算对象主要有三种类型:①以业务划分,如货运业务、装卸业务;②以营运工具划分,如货柜车、散货车、空调车、冷冻车;③以运输路线来划分,并把成本费用构成细分为:运输营运成本、仓储成本、管理费用。通常该类企业的物流成本核算是由运输营运成本与仓储成本的简单累加构成,其缺陷是没有从企业整体业务考虑来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无法提供不同业务或者不同客户的成本,也无法计算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成本,影响了成本核算的准确程度。
二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具有资产型、多功能、大规模的特点,通过提供物流服务实现资产的增值。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把物流服务看成是一种无形产品,把相关物流功能整合成的合同服务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比照制造企业细分成本项目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间接费用,而营业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工资和佣金、广告费用、售后服务费)、管理费用(主要是与研究、开发和总体管理有关的费用,如新的物流服务开发,运输路线、运输方式的优化,仓库储存的优化,针对不同的客户开发不同的增值服务等)作为期间费用。物流企业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很小,而间接费用比重却很大,因此间接费用能否合理分配到成本计算对象至关重要。可此类比照制造企业细分成本项目的方法,缺乏合理有效的间接费用分配,只是采用按月分摊间接费用,削弱了间接费用与各个合同服务之间的关联度,歪曲了各个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信息。
三是为生产企业从事物料配送、为大型连锁超市从事商品配送的配送中心,采用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总费用计算企业的成本费用。为了便于客户谈判,通常采用的办法是以上年的实际营运情况,制定一个参照基准费率(上年成本费用总额/上年配送总金额),再根据配送物品具体特征、客户重要性程度、客户的需要等具体情况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制定
四是浮动费率。业务部门与客户定价基础就是浮动费率加目标利润率。这种成本计算方法只是按月归集实际费用,谈不上成本核算,因为没有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五是邮政企业因其业务繁杂,求得单项业务成本的计算一直是通过“倒扣法”得到的,即从收入中扣除一定百分比的利润,剩余部分被作为成本,在每个会计期间与收入配比。各项业务“倒扣”得到的成本总额与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差异很大,不得不采取人为调节的方式,在报表中的成本费用无法得到真实的反映,无法真正体现出收入与费用的配比。
上述情况可看出,我国物流企业根据自己对物流成本概念的理解,运用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核算企业成本,造成物流成本核算的随意性,加上传统成本核算方法的局限性,使物流企业所核算的成本信息缺乏准确性和可比性。此外,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真正计算过物流成本,并不知道物流成本占总成本多大比重;即使个别企业曾经计算过,也会因为采用计算标准不统一,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各自内涵的确认不统一,区分依据的不统一等,造成核算结果千差万别,导致计算结果间缺乏可比性,这就是我国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困惑。
2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对策
鉴于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困惑,应该完整理解物流成本的概念,分析物流成本的本质;解决物流成本管理的现实要求和现行会计制度之间的技术性冲突;寻求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以下从这三个方面作初步的探讨:
2.1完整理解物流成本的概念,分析物流成本的本质
目前,我国企业基本上是根据会计报表的分类方法,将成本分为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将物流成本与销售成本混在一起,这是对物流成本理解的不完整。从物流实际运作的过程来看,由于所处的阶段不同物流有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回收物流和废弃物流,每个阶段都有相对应的物流成本。而销售物流只是物流的一个阶段,其物流成本充其量仅是整个物流成本的一个部分。因此,要以企业的客户服务目标为前提,将物流看成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全面考虑客户服务成本、运输成本、仓储成本、定单处理/信息系统成本、批量成本、库存持有成本和包装成本等,将覆盖物流全过程的费用全部计入物流成本。
物流企业的成本就是消耗在物流业务方面的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之和。物流显性成本包括:仓库租金、运输费用、包装费用、装卸费用、加工费用、定单清关费用、人员工资、管理费用、办公费用、应交税金、设备折旧费用、设施折旧费用、物流软件费用等。物流隐性成本包括:库存资金占用成本、库存积压降价处理、库存呆滞产品成本、启返程空载成本、产品损坏成本、退货损失费用、缺货损失费用、异地调货费用、设备设施闲置成本等。
我国现有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利用现有的财务报表进行物流成本核算。而企业的两个主要会计报表是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分别反映的是一个企业在特定时点上的财务状况和一定时期内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收入及费用成本。在此情况下,体现在会计报表中的物流成本有运输费用、包装费用、装卸费用、仓储租赁费用、流通加工费用等,属于可视成本开支,即显性成本。另一类隐性成本,如库存积压降价处理、库存呆滞产品、回程空载、产品损耗、退货、缺货损失等,也应该计入企业物流成本的范畴。但由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这两张会计报表在确认、分类、报告等方面都必须遵循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导致了物流成本分析的“剥离”缺陷和“不完全”缺陷缺陷。以库存成本为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在库存成本中不要求确认及分配有关库存维持的费用,如保险、积压物降价处理、呆滞产品成本等,这部分就是未在会计报表中体现的隐性库存成本部分。另外,对于企业总的人工费、办公费在多大程度上用于物流活动,归入物流成本,仍然存在着一个如何剥离的问题,这是另一类隐性成本。
2.2解决物流成本管理的现实要求和现行会计制度之间的技术性冲突
现有的会计核算制度是按照劳动力和产品来分摊企业成本的,所以在企业的“损益表”中并无物流成本的直接记录,没有单独考虑到物流成本的问题,物流成本的各个项目分散在企业成本核算的不同会计帐户中,如物料回运成本常常包含在货物的购入成本或产品销售成本之中;厂内运输成本常常是计入生产成本的;订单处理成本可能包含在销售费用之中;部分存货持有成本又可能包含在财务费用之中等等,从现行的会计系统中无法直接得到各个物流成本项目的金额,物流管理无法获得准确的物流成本数据。
日本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从美国引入现代物流,至1977年,日本运输省流通对策部根据流通理论和经济活动制订了计算物流成本的基本方法,公布了《物流成本计算统一标准》;1992年日本通产省政策局流通产业课又编写了《物流成本计算实用手册》,使得日本企业能清楚地了解公司在物流业务方面的费用开支,从此为日本现代物流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00年国际物流博览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日本主要制造业的物流成本占销售额的比例已由1975年的10.16%下降到1999年的8.09%,宏观物流成本占日本gdp的比例由1991年的10.6%下降到1997年的9.6%,这一成本水平低于美国1997年的10.02%。
可见,明确各个物流子系统中物流成本的可能构成,建立科学的物流管理会计制度,解决物流成本管理的现实要求和现行会计制度之间的技术性冲突,使物流成本管理与财务会计在系统上联结起来是解决物流企业成本核算困惑的对策之一。
2.3采用模糊统计方法分析隐性物流成本
在物流活动中,隐性物流成本往往占有较大比重。上述“剥离”缺陷形成的隐性成本,导致了物流成本的模糊和低估,可用模糊聚类分析法,从相关成本、费用中将物流成本分离出来。聚类分析(也称群分析、点群分析)是一种新兴的多元模糊统计方法。在古老的分类学中,人们主要依靠经验和专业知识,很少利用数学。随着生产技术和科学的发展,分类越来越细,以至有时光凭经验和专业知识还不能进行确切分类,于是统计这个有用的工具逐渐被引进到分类学中,形成了数值分类学。近些年来,数理统计的多元分析方法有了迅速的发展,多元分析的技术自然被引用到分类学中,于是从数值分类学中逐渐地分离出聚类分析这个新的分支。
聚类分析主要用于辨认具有相似性的事物,并根据彼此不同的特性加以“聚类”,使同一类的事物具有高度的相同性。简言之这是一种把事物按其相似程度进行分类,并寻找不同类别事物特征的分析工具。
聚类分析应用在物流成本分析时,涉及到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各个层面。在微观层,企业可以通过聚类分析掌握物流成本细分的原则,了解不同物流环节的成本特征,也可以借此确定主要控制策略;而在宏观层,聚类分析与因子分析等相结合,可以统一隐性物流成本的概念,进而统一核算标准。
对于“不完全”缺陷形成的隐性成本用模糊集合来描述。根据模糊数学理论,集合依其是否具备明确的内涵和清晰的外延边界,又可分为普通集合和模糊集合。前者对应的是一个明确的概念,概念具有明确的内涵和清晰的外延;后者则是对应一个模糊概念,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是不确定的。如未记入会计账户,但属于物流成本的隐性成本和费用,其内涵和外延一般都难以确定,因此对于这类模糊概念,只能用模糊集合来描述。模糊集合是用隶属度的大小程度来说明的。隶属度是用来度量“亦此亦彼”模糊程度的指标。它的取值介与(0,1)之间。如果等于零,说明完全不属于物流成本;等于1,说明完全属于物流成本,也就是显性成本的概念。元素和集合的关系摒弃了“非此即彼”的确定性,而表现出“亦此亦彼”的模糊性。因此在核算物流成本时,就能对这些模糊的模棱两可的隐性费用准确地说出它们属于“物流成本”的程度应该是多少。
3结语
物流成本管理的研究工作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建立专门的物流成本核算体系,缺乏规范的核算,但是有不少企业已在探讨和摸索,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理论界也在积极探讨关于建立统一的物流成本计算标准的问题。通过对物流成本的管理来改善物流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已经成为我国物流业的核心问题。
参考文献
1李伊松,易华.物流成本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2中国现代物流发展报告[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3张梅林.物流成本核算方法探讨[j].商业与经济管理,2002(12)
4夏春玉.现代物流概论[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5何晓群.多元统计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下一篇:关于绿色营销三角与成本控制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