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上支付现状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5-07-07 09:42
[摘要]我国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近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然而网上支付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因此,解决网上支付问题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必要环节。这一问题应从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银行系统、网上支付工具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面着手进行解决。
[关键词]电子商务 网上支付 现状及对策
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从而实现从购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近年来,由于受到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力拉动,中国个人网上支付的市场规模发展迅速膨胀。据iresearch预测,到2007年我国网上支付市场规模将达到605亿元。但在网上支付蓬勃发展的背后也出现了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笔者试对当前我国网上支付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应对之策。
一、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有关网上支付的法律法规
网上支付作为一项近几年迅速发展的新兴产业,相应的政策与法规的出台明显滞后于市场的发展,这成为企业进入该领域的最大风险。近年来,我国虽已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订工作,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法律法规,但在网上支付领域,相关政策与法律还存在空白以及需完善之处。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笔者认为,在网上支付工具方面,立法的重点应明确利用网上支付工具进行违法交易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法定的电子货币发行人、合理的货币识别制度以及电子货币使用中各方隐私权保护制度等法律问题。而作为金融监管机构的中央银行则要结合我国国情并借鉴国外发展经验,严格技术标准,强化业务监管。同时,针对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与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规定或出台新的制度,弥补旧制度的不足之处,确保我国电子商务良性发展。
二、建立富有效率的社会信用体系
网上支付是基于internet的一种结算方式,不同于传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物品交易,由于网上交易的双方互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容易考察和验证。信用问题成为网上交易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也是产生其他一系列问题的主要根源,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信用问题决定着网上支付的发展。在今年3月份,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布了《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虽然这类信用体系的出现,对于加强我国整体的信用建设是有建设性的作用。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发育程度还较低,社会化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信用心理不健康,在我国还未形成一种“违规失信,处处制约;诚实守信,路路畅通”的社会氛围。笔者认为要促进网上支付的发展需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该社会信用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信用数据的开放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使用信用的规范和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发展等。在目前,我国需要尽快完善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健全个人资信档案,不仅包括个人的银行信用信息,还应包括个人支付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建立与整合各个省份的企业征信系统,并将企业征信系统进行全国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都可以共享这些信息;实施资信评估制度,增强社会信用力量,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信用服务;建立惩罚制度,通过立法来警示、阻吓一些信用缺失行为。
作为网上支付的主力军,国内的各大商业银行都开设了自己的网站,并提供具有支付功能的网上银行业务。但这些网上银行互不相连,缺乏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技术不统一问题。我国大部分的网上银行是采用ssl(安全套阶层)协议进行安全控制;但也有些银行则采用se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这种缺乏统一规划的先天不足,给未来的网上银行整合增加难度,也带来了安全上的隐患。第二,跨行支付问题。目前各开办网上银行的商业银行均只接受自己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这就使得在不同银行开户的收付双方无法完成跨行的网上支付。第三,统一身份认证工作问题。为了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各商业银行推出了电子证书以便交易时进行安全认证。在1999年建立cfca(中国金融论证中心)时,央行就对各商业银行表达了统一电子证书的意愿,但直到现在,真正使用cfca证书的商业银行屈指可数。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要保证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己成当务之急。各方的认证机构必须统一技术标准,还有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支付资金清算中心,主要承担跨行之间的网上支付信息的交换和网上支付资金清算的职能,这样不仅可以解决跨行支付的问题,还可以进行信息共享,节约社会资源。只有国家出面建设统一公用的认证中心,才能起到认证中心公正、权威的作用,才能避免各方各自为政造成市场的混乱。在目前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可以先由cfca牵头,让现有各商业银行的数字证书可以相互通用,相互认可。同时逐渐整合各大商业银行的数字证书,逐步达到统一数字证书的目标,并通过加强我国cfca的身份认证的技术和后台管理,进一步方便各商业银行统一证书的维护与管理。
四、实现网上支付工具多样化
作为网上支付业务载体的网上支付工具,是网上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网上支付的必要条件。在传统的银行支付结算中,具有各种多样的支付结算工具如支票、汇票、本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行卡等,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互联网上的支付系统应是对现有支付手段的模仿。而在目前我国的网上支付业务中,主要支付工具是银行卡与邮局汇款。在国外还常用电子支票、电子现金以及其他各种电子货币作为网上支付工具。但在我国电子支票基本上还是处于空白,对于电子现金以及其他各种电子货币,由于没有相应的立法保证以及人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更是无从谈起。
理想的支付系统要求具有一定的开放性、灵活性,它应该在不同的支付条件下支持不同的支付模型。逐步丰富网支付工具,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方便地使用网上支付业务,从而有力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按照我国目前的信用状况,可在网上推行电子保付支票、电子商业汇票等,将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结合起来。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大力推广移动支付、手机钱包、电话支付等支付工具,扩大用户基础,满足个性化要求。在我国金融体系发展成熟后,再推出如电子现金、电子支票以及其他形式的网上支付工具,方便网上交易,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姜永波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支付问题讨论[j ] .中国科技信息,2005 ,(8) .
[2]孙君.我国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 ] .江苏商论,2005 ,(1) .
[3]张伟,焦萍.网上支付发展问题研究[j ] .商场现代化,2005 ,(12) .
[关键词]电子商务 网上支付 现状及对策
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从而实现从购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近年来,由于受到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力拉动,中国个人网上支付的市场规模发展迅速膨胀。据iresearch预测,到2007年我国网上支付市场规模将达到605亿元。但在网上支付蓬勃发展的背后也出现了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笔者试对当前我国网上支付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应对之策。
一、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有关网上支付的法律法规
网上支付作为一项近几年迅速发展的新兴产业,相应的政策与法规的出台明显滞后于市场的发展,这成为企业进入该领域的最大风险。近年来,我国虽已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订工作,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法律法规,但在网上支付领域,相关政策与法律还存在空白以及需完善之处。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笔者认为,在网上支付工具方面,立法的重点应明确利用网上支付工具进行违法交易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法定的电子货币发行人、合理的货币识别制度以及电子货币使用中各方隐私权保护制度等法律问题。而作为金融监管机构的中央银行则要结合我国国情并借鉴国外发展经验,严格技术标准,强化业务监管。同时,针对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与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规定或出台新的制度,弥补旧制度的不足之处,确保我国电子商务良性发展。
二、建立富有效率的社会信用体系
网上支付是基于internet的一种结算方式,不同于传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物品交易,由于网上交易的双方互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容易考察和验证。信用问题成为网上交易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也是产生其他一系列问题的主要根源,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信用问题决定着网上支付的发展。在今年3月份,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布了《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虽然这类信用体系的出现,对于加强我国整体的信用建设是有建设性的作用。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发育程度还较低,社会化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信用心理不健康,在我国还未形成一种“违规失信,处处制约;诚实守信,路路畅通”的社会氛围。笔者认为要促进网上支付的发展需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该社会信用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信用数据的开放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使用信用的规范和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发展等。在目前,我国需要尽快完善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健全个人资信档案,不仅包括个人的银行信用信息,还应包括个人支付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建立与整合各个省份的企业征信系统,并将企业征信系统进行全国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都可以共享这些信息;实施资信评估制度,增强社会信用力量,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信用服务;建立惩罚制度,通过立法来警示、阻吓一些信用缺失行为。
三、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
作为网上支付的主力军,国内的各大商业银行都开设了自己的网站,并提供具有支付功能的网上银行业务。但这些网上银行互不相连,缺乏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技术不统一问题。我国大部分的网上银行是采用ssl(安全套阶层)协议进行安全控制;但也有些银行则采用se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这种缺乏统一规划的先天不足,给未来的网上银行整合增加难度,也带来了安全上的隐患。第二,跨行支付问题。目前各开办网上银行的商业银行均只接受自己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这就使得在不同银行开户的收付双方无法完成跨行的网上支付。第三,统一身份认证工作问题。为了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各商业银行推出了电子证书以便交易时进行安全认证。在1999年建立cfca(中国金融论证中心)时,央行就对各商业银行表达了统一电子证书的意愿,但直到现在,真正使用cfca证书的商业银行屈指可数。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要保证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己成当务之急。各方的认证机构必须统一技术标准,还有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支付资金清算中心,主要承担跨行之间的网上支付信息的交换和网上支付资金清算的职能,这样不仅可以解决跨行支付的问题,还可以进行信息共享,节约社会资源。只有国家出面建设统一公用的认证中心,才能起到认证中心公正、权威的作用,才能避免各方各自为政造成市场的混乱。在目前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可以先由cfca牵头,让现有各商业银行的数字证书可以相互通用,相互认可。同时逐渐整合各大商业银行的数字证书,逐步达到统一数字证书的目标,并通过加强我国cfca的身份认证的技术和后台管理,进一步方便各商业银行统一证书的维护与管理。
四、实现网上支付工具多样化
作为网上支付业务载体的网上支付工具,是网上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网上支付的必要条件。在传统的银行支付结算中,具有各种多样的支付结算工具如支票、汇票、本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行卡等,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互联网上的支付系统应是对现有支付手段的模仿。而在目前我国的网上支付业务中,主要支付工具是银行卡与邮局汇款。在国外还常用电子支票、电子现金以及其他各种电子货币作为网上支付工具。但在我国电子支票基本上还是处于空白,对于电子现金以及其他各种电子货币,由于没有相应的立法保证以及人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更是无从谈起。
理想的支付系统要求具有一定的开放性、灵活性,它应该在不同的支付条件下支持不同的支付模型。逐步丰富网支付工具,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方便地使用网上支付业务,从而有力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按照我国目前的信用状况,可在网上推行电子保付支票、电子商业汇票等,将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结合起来。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大力推广移动支付、手机钱包、电话支付等支付工具,扩大用户基础,满足个性化要求。在我国金融体系发展成熟后,再推出如电子现金、电子支票以及其他形式的网上支付工具,方便网上交易,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姜永波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支付问题讨论[j ] .中国科技信息,2005 ,(8) .
[2]孙君.我国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 ] .江苏商论,2005 ,(1) .
[3]张伟,焦萍.网上支付发展问题研究[j ] .商场现代化,2005 ,(12) .
上一篇:浅谈电子商务中的信用缺失及其应对
下一篇:欠发达地区城市电子商务战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