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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5-07-07 09:57
[摘要] 由于各种原因,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诚信危机已经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因此,必须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诚信机制。
  [关键词] 电子商务 诚实 信用
  
  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电信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它是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与运用的产物,是人类科技、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晶,代表了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界出现信用危机。面对滚滚而来的电子商务浪潮,如何建立电子商务的诚实信用机制,保障电子商务良性发展,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电子商务的诚信危机
  
  电子商务诚信危机实际上是现实经济生活中信任危机的折射,当前,电子商务的诚信危机主要表现在:
  1.网络欺诈。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电子商务主体发布信息相对于在传统媒体上受到的制约较少。消费者在发现信息的错误后,很难向发布信息的电子商务主体进行追究,甚至根本就不知道电子商务主体的地址。因此,一些电子商务主体惟利是图,大行欺诈之道,利用各种手段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广大消费者对网上诸多信息心存疑虑,丧失了信任,利用网络购买商品和服务的积极性降低。
  2.商品的品质问题。部分电子商务主体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应的道德和法律的必要约束,不讲诚信,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牟取暴利,结果造成了消费者对电子商务市场商品的品质信任度很差。
  3.信用与支付手段的问题。利用电子商务进行交易必然会涉及到信用支付问题。而由于诚信精神和意识的缺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较差,人们为了规避风险不敢贸然通过网络把自己的信用卡帐号告诉企业。所以,大多数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选择了货到付款这种较可靠的方式,以解决在货款支付中双方的互不信任问题。但是沿用传统的现款支付的方式来进行网上交易,违背了电子商务的初衷。
  
  二、电子商务与诚实信用
  
  诚信,顾名思义既要诚实,又要守信用。诚实信用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活动本质是相同的,它同样需要讲究诚实信用,只不过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和开放性对电子商务在信用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建立诚信机制是电子商务自身发展的需要。电子商务信用是指电子商务主体在进行相关交易时具有“善意”、“诚实”和“信用”的良好主观心态。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日益普及的今天,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诚信环境有利于电子商务自身的良性发展。
  2.建立诚信机制是电子商务特点所决定的。互联网自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等特点,已成为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是,互联网本身的非中心性、虚拟性、跨地域性和高度自治性,也产生了网上违法行为的隐蔽性、低成本和便捷性,带来了大量的诚信危机,这又成了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障碍。

  三、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构建
  
  1.在技术上,建立电子签名和安全认证制度,确保交易主体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电子签名是指附加于数据电讯中的或与之有逻辑联系的电子数据。电子签名可用来证明数据电讯签署者的身份,并表明签署者同意数据电讯所包含的信息内容。建立电子签名制度目的就在于赋予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和证据效力,从而使司法机关正确解决电子商务纠纷。
  电子签名安全认证制度。电子签名安全认证简称为“电子认证”或“安全认证”,是以特定机构对电子签名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电子签名制度注重数据信息本身的安全,电子签名安全认证则强调交易关系的信用安全、保证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
  2.在监管上,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为促进电子商务主体的诚实信用意识,增强社会公众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度,应该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具体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颁发书面企业营业执照之时,还应当为企业颁发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的内容包括书面营业执照的内容(如: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企业设立时间、公司股东、增值税登记情况等)和电子商务主体的网站和网址。企业进行变更登记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电子营业执照。
  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必须在网站上展示其电子营业执照。这样,当人们怀疑该企业的信誉时,就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查该企业的资信情况,并正确作出经营决策。
  搭建电子商务主体诚信信息公用平台。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应当建立网站或网址,通过互联网接受社会公众对电子商务主体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的投诉。工商管理机关除了依据法律、法规对有管辖权的案件进行查处外,还要将电子商务主体被投诉的情况如实在互联网上发布。这样电子商务主体的信用程度就受到社会的监督,电子商务主体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努力建立和维护自己的信用。
  3.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失信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应当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犯相对人民事权益的,人民法院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没有相对人的,由工商管理机关依据行政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总之,对于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电子商务主体要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通过提高电子商务主体的失信成本,使他们诚实守信,不敢以身试法。
  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的诚实信用机制,不是一蹴而就就能完成的事情,它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全社会长期的共同努力,才能为电子商务环境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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