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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12-11 11:06

  转让定价如今已是全球经济领域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同时也经常被跨国企业用来进行纳税筹划。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会给投资所在国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跨国公司会通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操纵,使其不按照国际市场供求关系转而通过内部交易来进行利润的转移,从而成为对相关国家的新的经济侵略。面对我国外商投资大量增加、外资经济迅速发展、外资企业亏损却居高不下的不正常现象,加强转让定价问题的研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显得更加迫切。

  一、转让定价概述

  转让定价是关联企业在所属成员之间转让商品、劳务与无形资产的内部定价机制,又称之为转移价格或转让价格。转让价格本来只是反映关联企业内部的一种定价原则,但如今,关联企业主要利用它来进行税收筹划从而达到规避税收甚至是逃税的目的。

  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进行税收规划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税收逃避方法。其具体的做法一般包括: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转让无形资产、提供劳务时制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使跨国企业最大限度的减轻其自身的税负。

  转让定价行为有利有弊,但是总的来说是弊大于利,首先,会损害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减少经营所在国的财政收入;其次,扰乱经济秩序,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后,还会降低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现状

  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来说比较完备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制度,出台了一系列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律法规,并且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法规的制定方面,以及实践管理的经验、效果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1987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关联公司交易业务税务管理的暂行办法》,自此后,我国的反避税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其次,《预约定价协议》的逐步推行、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颁布及实行,也使预约定价方法的应用得到了推广;最后,在与国外的交流实践中,相关部门的涉外税务审计能力也不断提高,我国的转让定价管理初见成效。

  尽管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征管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还有一些明显的问题。首先,与国外相比,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过于粗陋,对转让定价避税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其次,我国涉外税务管理机构尚不健全,专业审计人员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最后,缺乏顺利实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外部环境,而且相关信息资料来源渠道狭窄,与国外相关部门进行税收情报交换的及时性还不够。

  三、加强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建议

  总的来说,我国已经有了相对较为完善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渐趋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着上述几方面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转让定价避税带来的危害,维护我国税收利益,针对上述几个问题,特别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要改善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首先要从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制度上面着手,使日常的税务管理活动能够有法可依。

  1.1进一步完善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对各种调整方法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正常交易价格的计算和确定;积极研究和完善预约定价制度,加强国际合作,以节约转让定价税收审计成本和方便纳税人。

  1.2完善反避税法规。尽快完善关于转让定价案件处理方法、程序方面的法规政策,减少由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信息掌握方面的不对称性带来的损失,增强反避税工作的可操作性。

  1.3完善有关纳税人报告及举证义务的规定。将报告、举证义务转移给纳税人,使税务机关在转让定价调查中处于主动地位。在法律中对本方面内容要有详细具体的规定。

  1.4加大对转让定价避税行为的处罚力度。将税法中的处罚规定进一步细化,可以增加一些相对来说较为严厉的处罚手段,比如加收滞纳金、罚款等手段。对转让定价避税行为应当实施全方位的制裁,而不是仅仅局限于物质手段;此外还可以借助于媒体等手段对企业形成舆论压力。

  2.加强部门合作、扩大审计范围。反避税除了制定完善的法规之外,还需要各个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互相配合。

  2.1加强与工商、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形成管理合力。税务机关应注意与工商、外汇管理、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发挥各自的业务优势,堵塞税收漏洞,在与外资企业管理有关的业务方面,要保证妥善的协调和衔接,建立高效率的反避税管理体系。

  2.2扩大对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转让定价审计的数量和范围。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选择一些大企业和外资企业较为集中的省、市,建立健全专业的反避税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转让定价的调查、审计的工作力度。另外,在重点加强大企业的管理的同时,也不要忽略对中小企业的审计与管理。

  3.加强税法宣传,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大宣传税法的力度,选择合理的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深化人们对引进外资与反避税工作的认识,让人们了解到反避税工作的必要性。税务机关和广大的税务干部要严格对自身的要求,依法治税、科学征管,以自己的优化服务影响纳税人,减少反避税工作的阻力。此外,要协调好税务机关同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增强政府工作人员对税法的了解,尽量防止由于盲目的招商引资而损害国家税收利益现象的出现。

  4.建立企业信息资料收集系统。加强转让定价管理要掌握企业关联交易的情况,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基础资料信息库,并逐步实现计算机联网,形成税务、工商、海关、商检部门等多方协调一致的信息监控系统。同时要建立期全方位的税源监控体系,规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对税源的监控力度。

  5.大力培养反避税专业人才。培养反避税专业人才,保持反避税专业人员的稳定性是推动反避税工作的关键。首先要加强对现有税务干部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其次,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培养涉外税收专业人才,为涉外税收管理队伍的建设储备充足的人才。

  总之,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关于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也渐趋完善。在完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过程中,既取得了不少的成就,逐渐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还存在诸如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与发达国家存在尚存在明显的差距。我国应在建立科学、完备的转让定价税收法律法规体系,扩大转让定价审计的数量和范围,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下功夫,从而不断改善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减少税收损失,促进经济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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