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危机管理中的预警机制建设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公共危机的出现暴露出了公共部门缺乏对危机的认识和防范。危机预警作为危机管理的首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公共部门能否有效应对危机的出现。而我国公共部门危机管理中,预警机制存在部分不足,使得危机难以实现有效预防。建立和完善危机预警机制则成为危机管理中的重要举措。文章首先阐释了预警机制的基本内涵,并在阐述我国公共部门危机预警机制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预警机制的对策。
我国经济已经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同时随着社会的多元发展,近年来,经济、社会、自然等多种领域爆发出不同类型的危机。危机的爆发严重影响了公共生活和生产活动,甚至可能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而多数危机可以通过佐以相关机制和手段预防以避免发生,或减少影响和损失。危机预警机制可以提高危机检测效果,有利于公共部门和组织在面临危机时作出快速反应,规避或降低危机风险,因此在危机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共危机管理预警机制基本内涵
美国危机管理大师罗伯特·希斯(Robrt Heath)认为危机管理主要是对危机事前、事中、事后所有方面的管理。而在危机的事前管理阶段中,完善的预警机制在公共部门危机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预警管理不仅是公共危机管理的首要环节,更是各种危机的有效防范和解决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助推器。有效的公共危机管理预警机制能够帮助公共部门及时发现潜在危机风险,并进行危机类型的甄别、确定和评估,以实现危机快速排除,减少危机事件带来的损失。
公共危机预警,指根据有关危机现象过去和现在的数据、情报和资料,运用逻辑推理和科学预测的方法、技术,对某些危机现象出现的约束性条件、未来发展趋势和演变规律等作出估计与推断,并发出确切的警示信号或信息,使公共部门和公众提前了解危机发展的状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策略,防止或消除不利后果的一系列活动。公共危机预警机制是为了能在危机来临前今早地发现,而建立的一套能够感应危机来临并进行判断的系统。危机预警机制主要发挥预见、警示、减缓和阻止化解危机事件发生的功能。健全、科学的危机预警机制不仅有利于公共部门和组织能快速反应,保障各种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公共部门危机管理预警机制现状
危机预警主要在于对危机前兆的预测和警报。随着社会发展,公共部门危机呈日益增多态势,且影响范围日益扩大,覆盖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因此,危机管理机构涉及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监察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地震局、国家气象局、水利局等多个部门。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了在危机管理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的预警系统的完善。形成了以无线电广播、无线电通信、电视、互联网等为载体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为政府和公共组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提供了依据。此外针对重大的突发性危机建成了领导机构、监测中心、指挥调度中心等,形成了党中央、各省市和自治区、地方的预防和应对的信息网络系统。
虽然我国公共部门的危机预警系统已经初步形成,但由于公共危机的突发性等特质,使得危机预警机制仍存在发现不及时、应对措施的有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三、我国公共危机预警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体系不完善
公共危机管理预警机制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使其有法可依。为应对危机事件,我国也制定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但这些法律法规仍尚存在诸多问题。其一,当前这些法律法规大多重危机发生后的响应和处理,而轻危机前的预防和预警;其二,多数法律制定时间已经久远,面对当前社会出现的危机事件存在很大的滞后性;其三,未能形成统一、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危机预警的程序、职责及惩处规定不够明确;其四,大多对危机事件提供原则性指导,在具体操作上缺乏详细说明和规定。
2.组织机构不健全
在危机预警机构组织方式中我国依旧沿用传统的分灾种、分行业、分部门的预警模式,不同的公共危机属于不同部门进行管理。一方面,造成了缺乏专业的公共危机预警监控机构;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公共危机预警部门之间协调的有效性。使得公共部门在危机预警监测时,缺乏专业人员,不能系统性监测、收集危机信息,造成在制定危机决策时,无法全面掌握危机发展状况,从而降低了危机决策的科学性。还会导致当危机发生时,因为未能形成统一的组织机构,而无法全面调动社会资源处理危机事件,无法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危机事件。
3.危机预警意识淡薄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危机预警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地位愈加重要。如能在危机征兆出现时就能够有效解决和应对,不仅可以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更能够增强政府权威,保证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而当前,我国的公共危机预警意识仍尚淡薄。一方面,作为预警机制建设主体的政府管理人员,危机意识和危机处理能力亟待提高。我国政府管理人员的仍存在未能认识或重视公共危机、危机防范意识较弱,在危机出现时,不能及时预防和化解,直到危机全面爆发才认识到其严重性,错过了公共危机事件的最佳控制和处理时机。另一方面,作为危机受众的公众群体,我国公民普遍存在对危机的认知和警觉性较差、自我救助能力较弱的情况,危机预警意识也亟待提高。
4.危机信息系统不健全
预警机制的关键是对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危机信息系统,主要是全面收集信息,进行科学分析,从而做出准确判断,为危机控制和处理提供重要依据。而我国的危机信息系统仍存在诸多问题。其一,信息流通障碍问题。这主要体现在政府与民众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导致信息流通障碍;其二,信息不对称和碎片化问题。我国尚未完整建立起针对公共危机的信息检测、收集和分析机构,加之我国行政体制的条块结构设置,惯性的行政控制思维和追求政治绩效导向的影响,出现掩盖信息真实性的做法,导致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都存在信息碎片化的问题。而信息流通障碍和信息不对称和碎片化问题,都影响了信息系统的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和信息判断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严重影响预警机制的有效性,进而将严重影响危机决策、危机控制的有效性,更会严重威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四、完善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应对策略
1.健全公共危机预警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应在我国已有的公共危机预警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和完善,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细化公共危机预警的法律法规内容,主要对危机预警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权力责任、资金来源等作出详细规定和说明,做到有法可依,让公共危机预警机制在法律的轨道里运行。其次,健全危机预警的相关机制,如责任机制、参与机制等。要实行明确的责任机制,明确各部门、各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规范问责程序,做到惩处有据,公平公正。还要加强法律制度的落实,保障制度有效地运行。此外,在参与机制上,社会组织等第三部门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因此,应建立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等主体多元化参与的危机参与机制,优势互补,发挥应有作用,保障社会健康快速运行。
2.加强危机预警组织机构建设
完善的危机预警组织机构能够极大地促进危机预警工作的顺利开展。危机预警组织机构应从建立统一、专业的危机预警监测机构和加强公共部门间的协调作用两方面进行建设。首先,建立统一、专业的危机预警监测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备的信息网络,同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危机预警监测工作,形成统一、专业的危机预警监测机构。其次,加强公共部门之间的协调作用。设立公共危机管理协调部门,并保证期常态化管理。还要加强危机涉及部门和组织之间的联动性,实现由传统的单一危机处理主体向全面化的危机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危机预防和治理的有效性。
3.提高危机预警意识和危机处理能力
公共部门危机管理与日常工作管理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因此,作为管理者的政府要提高对公共危机的正确认识,提高危机预警意识和危机处理能力。一方面,应在日常工作中开展有组织有计划专业化的危机预警培训,使政府管理人员认识到公共危机预警的重要性,增强危机意识和对危机的警觉性,提高危机响应和控制处理能力。另一方面,政府还要加强对公众进行公共危机教育。广泛普及公共危机的基础知识及公共预警制度相关内容,并定期进行公共危机模拟演练,提高公众对公共危机的认识、公共危机防范能力及自我救援和救助能力。
4.强化危机预警机制的信息系统建设
危机预警机制中的信息系统是危机预警机制的中枢系统。加强危机预警机制的信息系统建设是完善危机预警机制的重要内容。强化危机预警机制的信息系统建设,首先,要搭建专业化信息平台,畅通政府与民众间的沟通渠道;其次,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拓宽信息收集和流通渠道,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再次,加强专业预警信息系统建设,重点落实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输出功能。不仅做到使民众能够有效表达民意,可以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为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也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建立多层次信息发布平台,使他们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危机。
五、结束语
新形势下,政府面临的公共事务日益增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利益分化,公共危机成为政府面临的挑战之一。在这种环境下,公共部门危机管理中的预警机制显得举足轻重。但目前我国的公共危机预警机制中仍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为了保障社会稳定发展,要从健全公共危机预警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危机预警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完善公共危机预警机制,使其发挥危机警报器的作用,为政府管理和社会稳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庄严 来源:人力资源管理 2016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