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在新形势下,应该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社会公共管理工作中来。其中,社会团体是一支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然而,当前我国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面临两大困境,其一就是社会团体的成立受到限制,其二是社会团体的运行。如何突破困境,使社会团体参与到社会公共管理工作中来,需要创新思路,锐意进取,从政府与社会团体两个层面入手,转变思想,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得当的管理手段促进社会团体的发展,将使社会团体在社会公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社会管理的创新是推动发展中的中国快速构建和谐社会的可靠途径,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社会管理的创新问题上,我们应该转变观念、开阔思路、立足长远来设定详细的计划与实施步骤。在计划经济时代里,社会公共管理主要由政府部门统一负责,这种管理模式伴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显现出了很强的局限性。这就要求社会公共管理模式要由政府部门统一负责的管理模式转向政府、市场、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1]。只有全社会的力量都参与进来,形成高效的合作机制,才能使社会公共管理有所突破,日趋完善。
一、社会公共管理创新问题的提出
(一)问题提出的时代背景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转型的重要时期,然而社会公共问题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大的社会危机。社会公共管理创新是一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这个时代背景是国际与国内两种时代形势相结合而产生。自2013年开始的大张旗鼓地反腐工作以来,查处了多个“大老虎”,查处的“苍蝇”更是不胜枚举,这使民众看到了国家反腐的决心。其次,公民参与权利意识的增加,要求社会公共管理工作必须要与时俱进,才能缓解人民内部的矛盾,才能协调好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2]。
(二)社会公共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国人民共同的任务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公共管理创新就是要将社会公共管理中所涉及的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合理地解决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保证人们可以享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公共管理创新可以促进民主法治社会的形成。社会管理以民主法治为基础,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使法律的权威体现出来,才能给不法份子以强大的威慑力。社会公共管理创新可以缓解与消除人民内部矛盾[3]。采用常规的公共管理手段是很难妥善解决的,只能吸收全社会的力量,创新管理思路,解决上述问题。社会公共管理创新还有利于社会新风尚的形成。社会公共管理创新还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的进步,使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社会公共管理新格局的形成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国家,社会公共管理格局应该是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政府各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发挥作用,社会团体等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协同作用,给予广大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力与通道,并且以法律为坚实可靠的保障体系的新格局[4]。新格局形成本身就对社会公共管理工作提出创新要求。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发挥社会团体等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调作用,就可引导社会团体等非政府组织以科学适宜的方式参与到社会管理工作中来,重视民众以社会团体的形式参与社会公共管理,为社会公共管理工作的创新献计献策。最后,要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通过法治化手段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阻碍的消除,通过法律的手段杜绝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被侵害的现象出现。
二、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一)社会团体为“民主法治”提供社会动力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离不开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拥有民主权力,才算实现了“民主法治”,才能说我们的社会是“民主法治”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动力来自于群众,他们既是民主法治的受益者,也是民主法治的缔造者[5]。只有社会各个阶层各类群体都拥有平等的民主权利,才能使民主法治保持良好的状态并向前推进拥有持久的动力。社会团体是群众参与“民主法治”的重要形式,社会团体的组建与在社会公共管理事物中作用的发挥,使群众的利益得到了更便捷的表达,使民主参与热情高涨,也使群众的观点、思想与利益受到更多职能部门的重视,它在促进社会自律,监督政府职能部门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社会团体的理想是促使社会实现“公平正义”
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社会人的美好愿望。各类社会团体的组建与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机会的出现,给普通人民群众一个宽广的平台,将自身的合理诉求表达出去,从而引导社会逐步走向“公平正义”。社会公正是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可以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石,它是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前提。社会公正体现在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其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利益关系的集合,只有人们的利益都得到了保护与满足,社会中也就不会再出现由利益损失而引发的矛盾[6]。
(三)社会团体的行为准则是“诚信友爱”
“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也被社会团体奉为行为准则。人是社会的组成单位与个体,社会的和谐与否取决于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取决于人们的行为是否本着“诚信友爱”的原则。正是由于社会团体的行为准则是“诚信友爱”,它才赢取了广大社会群众的信赖,并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团体中来,与团体一同奉行“诚信友爱”的准则参与到社会公共管理活动中去。社会团体的行为是从“诚信友爱”的角度出发,在参与社会活动的过程中,减少了不必要的矛盾,并且有效降低了社会的运行成本,同时,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社会团体的社会地位就会不断提升,社会团体的作用也会日益突显,这就要求社会公共管理要注重社会团体的意见,社会团体也同样会在社会合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促使“诚信友爱”在更大范围内扩张,促使和谐社会的形成。
三、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困境
(一)社会团体的成立受到限制
20世纪80年代,人们的权力意识也逐步提升,开始尝试组建各类社会团体。1989年,我国出台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将社会团体的登记与管理工作交付给民政部。通过多年的实践,基本上形成了固定的管理体制[7]。然而就当前的社会团体登记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其一,政府对社会团体的数量严格限制。《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社会团体组织的申请需要得到行政区域内民政部门的审批,具有业务类似、社会作用不显著的社会团体,民政部门可以对社会团体成立申请予以驳回。其二,社会团体成立审批程序极其繁杂,不仅采取两个部门的不同审核标准,经受双监管机制的考验,并且还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导致很多申请难以被批准。其三,政府对社会团体的成立条件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包括财产总额、团员人数、聚会场所等,这些都为社会团体的成立设立了“门槛”。
(二)社会团体的运行受到限制
由于业务主管机关会参与社会团体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它会对社会团体的财务状况、成员任免情况、社会活动参与情况等都会进行指导与干预,而业务主管机关是政府部门的下属机关,这就意味着具有民间群众性质的社会团体同样需要在政府的“指挥”下运营。在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工作中,政府颁布了双重管理体制,阻碍了社会团体的发展。通过上述可以看出,社会团体的运营自主权没有掌握在社会团体成员自己的手中,成了政府部门的一个“社会工具”,它在政府部门的指示下完成各类社会公共活动,没能真正实现自身在推进“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社会建设的作用,存在的意义也与预期有所偏离。
四、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一)政府角度
转变管理理念。政府从以前的刻意回避开始转变为积极鼓励、有力支持。政府也开始充分认识到社会团体在社会公共管理中发挥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与社会团体之间应该是和谐的合作关系,而非管控关系。政府应该做好自身的工作,在促进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中要为社会团体提供充足的、有力的支持保障,给予社会团体充分的自主权与自由发展权,让其实现自身的价值,体现存在的意义,吸引更多的社会群众参与到社会团体中来,使社会团体的力量壮大,发挥其在社会公共管理中的作用,使社会团体迸发出强大的创造力。
完善法律体系。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团体有关的法律体系。这就需要我们要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上充分考虑与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发挥群众共同的力量与智慧,确立社会团体发展的基本法规,再从行政管理的层面,制定系统的专项法规,保证社会团体正常运营。第二,完善社会团体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我国存在大量的民间社会团体,通常由于登记要素高,运营管理受到多方限制而没有进行登记,导致社会团体管理混乱,无法发挥其自主性。因此,有几项重要的事项应该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确,包括政府与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社会团体的登记办法,如何避免政府管理社会团体时出现行政化倾向等。
完善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建立社会团体的良性竞争机制。允许同一业务范围内出现相同的社会团体组织,但是不要出现垄断现象。第二,完善税收监管制度。针对社会团体的公益性,应制定适当的优惠税收政策。第三,促进团体组织自律,同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当前大多数社会团体没有自律意识,为促进社会团体自律,首先要让每个社会团体得到合法的资格,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通过外部监督与内部自律相结合的方式,保证社会团体健康成长。
加大对社会团体的扶持力度。当前,我国政府正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因此,对于社会团体也要具备服务意识。首先,要创建政府对社会团体的资助机制。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都是社会公益活动,这就给社会团体的日常正常运营带来影响。经费短缺也是民间团体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可以通过长效的资助机制,给予社会团体必要的经济补助。其次,将社会团体纳入到政府公共管理事务决策中来。社会团体由社会普通群众组成,代表着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让其参与到政府的公共管理事务中来,同时也将广大民意体现在社会公共管理工作中来。
(二)非政府角度
推行战略规划管理理念。社会团体的组建、运行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这就要求社会团体要具有长远的眼光,推行战略规划管理理念。推行战略规划管理理念可以保证社会团体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战略规划管理首先要明确团体的服务宗旨、界定组织的任务,在团体内部达成共识。其次,战略规划管理可以引导成员树立共同的愿景与思想,形成共同的奋斗目标,使团体充满活力与动力。再次,战略规划可以促进社会团体组织改革与制度创新,解决团体内部矛盾,调动团体成员参与各项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社会团体的逐步壮大。
开展多样的筹款活动。社会团体的筹款活动与政治性筹款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将社会上分布的公益资源聚集起来,满足更多人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需要,同时也有效解决了社会团体的经费问题。为了保证筹款的数量可以满足社会公共活动需要,还要保证筹款活动有效性,社会团体首先要对筹款活动进行系统的规划与设计。确定筹款的去向、资助对象,以及给哪些人带来帮助等。其次,为保证筹款活动的有效性,需对筹款活动的筹办进行专业性的指导与管理。再次,拓展多样的筹款渠道。
制定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社会团体的人力资源是维系社会团体正常运转的人事力量。社会团体制定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该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与技能,改进工作态度,提升工作技巧。在培训工作完成以后,还要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给员工施加一定的约束力。还应该通过创建与实施薪酬激励机制刺激员工潜能的发挥。激励机制除了合理运用物质激励手段之外,还要采用精神激励手段,让员工在精神上也得到满足。对员工进行绩效测评是考查员工工作是否达到团队工作要求的主要措施,同样可以促进组织的发展。
建立有效的自律机制。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社会团体要建立有效的自律机制。第一,创建组织内部的自律规范,针对社会团体的特点与各个职能部门负责的工作内容,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自律规范。第二,与其他社会团体合作,或者与具有共同业务类型的团体合作,制定组织联盟自律规范。组织联盟自律规范主要包括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协调规范以及组织运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定。第三,构建问责机制。问责机制的构建可以为政府、群众监督社会团体工作提供重要的渠道,可以增加社会团体的外部监督力。
社会公共管理需要全民参与其中,社会团体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应该在社会公共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团体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这些困难不仅阻碍了社会团体健康稳定的发展,还制约了它在社会公共管理中作用的发挥。因此,我们应该创新思路,积极探求实现途径,使社会团体可以真正参与到社会公共管理工作中来,并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作者:陈坚 来源:管理观察 2016年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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