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我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从事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相关的高级人才,主要是为政府机关和非营利等公共机构培养和输送具有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研究的高素质人才。我国1999年经国务院委员会决定,设立MPA专业,自2002年3月在24所高校首批开办MPA教育,2006年MPA教育试点工作结束,转入正式实施阶段,近十年来发展迅速,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一、MPA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一)MPA办学自主性有限
自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政府已经给予了高校一定的自主权,但是目前还存在“政校不分的情况”,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干预过多,没有做到“抓大放小”,依然存在管理过细的情况。专业学位办学尽管相对于其他学位来说自主权较大,但是在招生政策和培养方案等方面,规定依然过细。这使得MPA的办学机构有时不能够发挥本学校现有资源的特色,也不能够对社会需求做出迅速反应。例如,各地民族大学的招生群体就具有民族地区公务员报考较多的特点,各地民族大学中的教师相较于一般大学教师也更关注民族地区各类政策问题的发展与研究,因此对民族地区公务员的需求更加了解。西部民族地区的公务员在学历、民族具有与沿海、内陆中部地区不同的特点,因此在招生政策、课程设置方面更需要灵活性,适应民族地区公务员的多元化需求,不能仅仅使用单一的培养模式。过渡行政干预会阻碍束缚MPA教育机构自身的创新性,不能调动办学的积极性,导致学校在申报过程中过于侧重动员各种力量来影响审批决策权。
(二)课程设置问题
专业教育的核心往往体现在一个专业的课程设置内容。以公共管理专业为核心内容的学位类铟主要有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即MPA。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主要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研究水平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以实践能力为主要培养目标,但是目前我国在二者的课程设置方面的区别并没有较大差异。据2004年《全国MPA教育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有28%的学员认为现在各高校的MPA教育偏重理论,这与MPA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定位相矛盾,也使得MPA教育失去了自身的特色。
的学员认为,教学方式不够灵活,与MPA教育重点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相比,实践及案例教学还比较少。从中可以看出,我国MPA教育尚处于重理论轻实践的阶段。并且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着脱节,违背了MPA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初衷,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2011年的MPA教学纲要中,社会实践所占的比例小,仍然只有2学分。学生主要是在导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在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具体岗位进行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但是,这一社会实践学分的要求距离我国目前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相比还是相距甚远,并未体现出与学术型硕士课程的主要区别。法国国立行政学院在课程设置上,包括一年左右的行政实习,课程还涉及专题研究和自修,充分重视了公共管理教育专业硕士中的实践特点。在教学方式上,应该以实践教学为主,如突出案例式、研讨式、模拟训练式教学。但是在具体授课过程中,公共管理案例资源库资料比较匮乏,质量不高也是案例教学等授课方式受限的重要原因。
第二,方向必修课划分过细,不符合MPA教育对通才的培养。我国MPA教育目前在方向必修课上设置了9个方向。而据美国1989年的数据调查显示,美国MPA教育机构中有23个机构未设立专业方向,在设立专业方向的MPA教育机构,平均专业方向数目达到4.89个。我国方向必修课的设置数目是美国的两倍,专业设置过于细化不利于以培养通才为目标的MPA教育。
学分制强制MPA学生选择方向必修课也不利于MPA研究生将自己的需求与课程设置相结合。因此,MPA教育的课程设置应具有多元化特点,但是方向不宜过细。
(三)培养方式与MPA研究生的应用性教学目标不相符
MPA教育目前的培养方式主要包括修课程学分和撰写毕业论文。学分过多以及撰写毕业论文的形式往往与部分MPA研究生的社会需求不相符,也不符合其应用性特点。第一,根据MPA教育的学分设置,一般需要修17门课程,其中7门为必修课,10门为选修课程。MPA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最大的区别就是允许其不脱产进行学习。大多数MPA研究生有自己的本职工作,需要平衡工作、家庭和学习之间的时间。MPA的学习时间一般为2~4年。最后一年一般为撰写毕业论文。这样就要求大部分在职的MPA学生在2~3年之内修满17门课程。在部分课程设置不符合MPA研究生需求的条件下,使其压力较大,忙于课业的应付,使得本应加大比例的社会实践等同虚设。第二,撰写毕业论文的培养方式不符合MPA研究生的应用性教学目标。学术型硕士培养方式的教学目标是以研究为主,因此撰写论文就颇为重要,能够通过撰写论文达到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的目的。但是,MPA研究生的教学目标更多是以应用性为主,在国外MPA教育的培养方式中,大多以实践为主,多数大学没有论文要求,以便符合MPA教学的应用型目标。
二、对我国未来MPA教育的建议
(一)加大实践教学、案例教学的比例
MPA教育应以应用型为目标,因此在师资上除了有理论素质较高的教师对公共管理相关课程的理论进行讲授以外,还应该聘请校外一些有政府管理经验的导师给学生讲授一些有关政府管理实践操作的讲座或者课程,更符合MPA学生的实际需求。笔者所在的MPA教育中心就聘请过一定比例的具有政府管理经验或者正在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MPA实践导师讲授MPA实践课程,深受MPA研究生的欢迎,并且安排MPA实践导师与MPA研究生进行互动,使得学生可以就目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MPA导师共同探讨。但是在引入有政府实践经验的MPA导师讲授MPA课程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引入的比例,不能弱化MPA研究生理论素质的培养,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不断互动,才能够引起MPA研究生学习的兴趣,加深其对MPA理论的理解。
(二)注重MPA教育的国际化
发达国家开设MPA课程的历史已有近80余年,我国自1999年开设MAP课程,到目前为止已有13年,尚处于初步发展、摸索、模仿阶段。无论是在课程设置上还是在教学方式上,我国都在向发达国家的MPA教育学习。但是,随着我国MPA教育的发展,应该尽快跨越模仿阶段,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MPA研究生实际需求的MPA教育方式,并且在此基础之上,积极与国际MPA教育合作,开展联合授予学位、学分互认等有益合作。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促使各国之间的经济、政治联系日趋加强,需要加强国际事务协调,因此对我国公务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目前MPA课程设置主要是本土化,没有国际化倾向。但是公共管理需要按照国际管理办事,公共管理的实际过程必须面对世界通行的一系列国际准则,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处理经济、政治事务的视角更应国际化,研究本土问题也应该具有国际化视角。由于许多MPA研究生有政府工作的背景,属于在职学习,国际化的合作、联合办学等项目可以使得我国MPA研究生具有国际化视野,整体提升参加MPA学习的公务员素质。
(三)注重跨学科的发展,教师资源的多元化
MPA教育与学术型硕士学位教育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应用性和实践性。由于报考MPA学位的研究生专业背景千差万别,因此在求学过程中,MPA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往往会结合自己的工作领域进行选题。但是,实际从我国已毕业的MPA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题目的统计分析看,还尚未达到跨学科发展。有学者曾经选取9所大学对2002年MPA专业的950篇硕士论文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选题所占总样本比例超过10%的为经济、政治、财政收入、人力资源四类选题,所占比例分别为、18.10%、14.63%、12.63%,四类选题总和占到样本数的67.68%。但是有关国际问题、航天航空、安全、文化、司法、人口六类方向的选题占所有样本的选题比例不足2%,分别为、0.63%、1.05%、0.94%、1.26%、1.89%。由上可以看出,“冷门”选题仅仅占“热门”选题的六分之一。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在师资方面主要是以公共政策、公共管理理论分析的硕士生导师为主,但是MPA教学与学术型研究生的师资要求有很大不同,不仅需要公共理论知识的培养,还需要注重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如果对公共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不熟悉或者社会实践经验有限,是很难满足MPA教育需求的。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研究“扎堆”,不能够将公共管理理论与更多的研究领域相结合。因此,我国应该在MPA的教学环节中,应引入一部分跨学科的教师,满足MPA教育的实际需求。
(四)注重对公共行政精神的培养
2011年MAP教育的教学大纲中,最重要的变动就是将公共伦理课程列入必修课。公共伦理课程的设置以及将其列入必修课程,是与国际上的公共管理发展趋势相符的,在当今美国大学的MPA教育体系之中,伦理和价值方面的教育一直为公共管理研究者和教育者所重视。全美排位在前20名的公共行政院系之中,有5所院系将“行政伦理”列入了必修课程之中。我国是转型国家,经济体制的转变更应该强调公共管理者应该知道何为公共伦理。由于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统治,之后又实行了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部分公务员对公务员的“公共性”认识不足,加之公民社会发育不健全,工作中没有实现公共服务的理念。在政府委托-代理的结构下,政府的公务员也具备“经济人”的特点,存在为自己和自己所在的部门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而政府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公共性,张成福教授在其《论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一文中认为,现代公共行政的基本精神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即民主的精神、法治的精神、公正的精神、公共服务的精神。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公共行政精神匮乏的公务员队伍很容易缺乏效率,滋生腐败。因此,MPA教育应该讲公共行政精神的培养视作核心教学目标,通过MPA教育提升我国公务员的素质。
作者:施巍巍(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博士 北京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