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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发布时间:2016-05-12 09:06

  1.前言

  

  2015年8月5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公布了165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行业试点牵头单位,其中试点高职院校100所。这标志着我国对现代学徒制的探索进人了实质性阶段。旅游管理专业实操性强,传统的旅游教育在注重传授理论知识的情况下,学生实用技能的培养显得较为薄弱。所以必须寻求一种思路,改进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恰当途径来进行实践性的锻炼。

  

  2.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作为实施职业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通过学校、企业的深度合作与教师、师傅的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招生即招工、上课即上岗、毕业即就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训新体系。

  

  该模式体现了企业与学校双元主体的办学模式、能力与知识双向融合的培养目标、企业员工与学校学生双重身份的教育对象、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双师教学的育人机制。髙职院校与企业在政府的引导下通力合作,以此来解决企业招工难、企业用工稳定、劳动者自我价值实现等职业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现有高职旅游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以学校为主、旅游企业为辅,通过实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模式来实现对学生理论知识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锻炼,这种模式仅体现在教学方面,是人才培养过程的其中一个环节,而没有系统地贯穿招生、培养、就业这一系列环节。所以出现的结果是学校培养和旅游企业用人脱节,高技能人才供给小于需求,旅游企业实习生流动性大,人才储备后续不足。

  

  高职院校也进行了改革探索,但往往形式重于内容,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仍然存在,所以寻求和构建基于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势在必行。

  

  4.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面临的困境

  

  受制于旅游企业利益不大、院校能力不强、学生前景不明和制度保障不够等因素,国内一些地区和职业院校开展的相关试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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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政府重视,但制度保障缺失

  

  政府认识到现代学徒制可能是破除当前我国学校职业教育弊端的有力武器,因而支持其发展。但政府层面尚未组织利益相关方(以旅游企业为主)共同制订统一的学徒培训教学标准,对学徒完成培训所应达到的知识技能水平也未做出明确统一的要求,在教学过程的监管、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学结果的评估等方面也未出台详细措施。在这种情况下,高职院校试点既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也缺乏基本的操作规范。

  

  4.2学校积极,但改革效果不明显

  

  学校期望通过与旅游企业的全面深度合作来提升旅游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积极联络旅行社、旅游景区等相关企业。但从旅游管理专业的课程改革来看,形式多于内容,课程设置多以理论授课为主,选用的教材时效性差,不能与市场发展相匹配。从师资力量来看,师资来源复杂,旅游企业工作经验不足,专业实践能力不强,加之学校的引导和激励不够,无法较好地满足旅游企业在技术、管理和经营等方面提升的需求。

  

  4.3企业冷淡,利益不够被重视

  

  旅游企业参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往往是出于短期用工考虑。旅游企业希望能有现成人才可用,而现代学徒制的一个周期往往要三年,三年后学生是否留得住还不得而知。另外,学生在旅游企业实习期间,企业要给予一定的报酬,三年后的回报企业还暂时看不见。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实施诸多方面,旅游企业愿望也往往得不到体现。另外,旅游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培养不能获得相关的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所以旅游企业表现冷淡也在情理之中。

  

  4.4学生消极,实习表现不稳定

  

  旅游专业学生出于多种原因考虑,如对旅游企业不满意、学习前景不乐观、不愿意过早失去就业选择权等,也不太愿意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旅游企业大多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而忽视长期培养。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心理不适应,角色转换难,遇到工作不熟练、人事关系处理不妥当等问题时容易产生挫败感,对企业严格管理方式心存抵触,甚至出现逃避实习的想法。现不了自身价值,工作积极性不高。

  

  5.旅游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


    5.1完善制度和资金保障

  

  完善高职院校直接从旅游企业在职员工中招生的相关制度、合作旅游企业的资质标准及其进入现代学徒制的认定程序、校企双方共同构建和实施学徒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以及在旅游企业就业的指导性规定等方面的制度保障。资金保障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要为校企合作中的人员培训以及启动某些培训项目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必须给予带徒师傅一定的培训和指导经费;三是在企业实习的学生也要享有一定的补贴。

  

  5.2选择好企业,明确责任

  

  学校根据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和旅游企业用人特点,选择合适的旅游企业,确定好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发展潜力大的实习岗位,通过选拔和聘任程序确定好旅游企业中的指导师傅,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应该制定好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改革,探索管理方式,创造良好氛围与环境;旅游企业应该保持积极态度,对学生做好在岗培训,并创造好的就业前景;学生应该积极参加企业实习,掌握实践技能,自觉遵守学校和旅游企业的规章制度。

  

  5.3加深校企合作广度和深度

  

  加深学校和旅游企业在招生、培养和就业三个系列环节的深度合作。招生方面,与旅游企业招工结合,可先由旅游企业按企业标准对学生进行面试,再根据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被录取的人具备学生和学徒双重身份。培养方面,优化配置校内外旅游实训设施和资源,校内实训室模拟真实的旅游服务环境,使得学生上课与上岗相结合,熟悉企业环境,定期参加校外实习;推进学生考核评价的转变,构建融学校标准和旅游行业企业标准于一体的综合化评价标准,教师、企业师傅、学生为主体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就业方面,通过考核的学生毕业后可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5.4融合专兼职师资力量

  

  一方面,鼓励旅游专业教师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到跟踪学习或者在岗工作,加强与企业师傅的沟通交流。制定专门的工作量认定办法和津贴发放标准,承认其在指导学生实习中发挥的作用和付出的劳动。另一方面,鼓励旅游企业中经验丰富、技能熟练的老员工担任兼职教师,对于其在培训和指导学生实践中付出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的物质报酬和精神激励,提升职业成就感。另外,也可聘请企业员工为学校的客座教师。这样既发挥专兼职教师各自的特长,又以“走出去”和“走进来”结合的方式使得专兼职教师互为学习,共同进步。

  

  作者简介:郭艳华(1988一),女,河南南阳人,助教,硕士,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教师,从事旅游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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