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办科技型企业体制改革与发展模式的
论文摘要:本文结合高职院校校办企业发展历史,分析阻碍其发展的因素,指出其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提出校办科技企业发展的模式。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校办科技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发展模式
高职院校校办产业是高职院校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优势,按照市场规律运作方式创办的具有企业性质和鲜明专业特色或服务功能的企业实体,校办科技型企业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现促进了高职院校"产学研"的结合,在高职院校科研成果的生产力转化,创新人才的培养以及教育经费的补充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高职院校校办科技企业现状探析
(一)发展现状
据江苏省教育厅科技发展中心统计结果显示,当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有自己的科技型(校办)企业,其基本框架是实习工厂(实习基地)的衍生。9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各院校为弥补办学经费不足,结合专业、行业或地域优势,相继设立公司或服务部,校办企业得到飞速发展,90年代末达到顶峰。自97年亚洲金融风暴发生以及教育部启动“985工程”后,各院校对校办产业政策发生了转变,校办企业由量变发生了质变,大部分校办企业难以为继,成为学校发展的负担。自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文件)出台以来,各高校相继建立了高校科技企业撤出机制,成立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改制或重组。至2008年底,90%的高职校办科技企业被改制、重组或停产歇业。当然,其中也不乏成功的典例,如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利用国家对“三农”的扶持政策,2009年校办科技产业年销售近亿。
(二)制约因素
我国校办企业兴办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产物,适宜在粗放的经济模式下运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校办企业逐渐暴露出许多弊端,如体制的多头性、机制的呆板性和人员的复杂性等。当然,国家启动“985工程”也是影响校办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1.观念因素
制约高职院校科技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是观念。80年代末90年代初,高校办学资金不足(而同时企业效益相对较好)。为筹措资金,各高校纷纷大力兴办“三产”,但是在经历亚洲金融风暴后,大部分高校“三产”雄风难现,相反给学校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负担,校办企业成了烫手的山芋,可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随着高职教育地位的不断提升,办学经费和科研经费大幅提升,给学校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机,教学和科研成为学院发展的主流,校办科技企业在学院的发展中更显得无足轻重。
2.体制机制因素
体制与机制是一对孪生兄弟,体制因所有制性质的变化而有所改变。由于校办科技企业是学校全额投资企业,确定了其国有的性质,其体制与机制自然沿用了国有体制与机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一带有行政与计划经济色彩的国有体制与机制逐渐与市场经济相背离,制约了校办科技企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投资主体单一,管理者选择有局限性
学校作为校办科技企业的唯一投资主体,管理者的选择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管理者来自校内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岗位,甚至部分校办科技企业的负责人是“双肩挑”:既是学校某一部门的管理人员,又是企业的负责人。管理者行政化选择是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干部晋升机制的延续,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任免方式在高校企业的延伸。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机制存在问题十分明显:一是委托人缺乏为企业发展选择称职代理人的动力。学校作为高校科技企业的所有者,由其选择企业的经营者本无可厚非,但学校是非人格化的主体,并不是企业财产的终极所有者。它只是是国有资产委托代理链条中的一环,不具备真正所有者的“内生激励”;二是选出“官员”,选不出企业家。学校通常将校办企业简单地看作下属单位、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没有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当作一个独立的群体,而是和其他领导干部一样,方式和标准基本一样,都是组织考查、民主测评等,很难选出具有企业家特征的企业管理者队伍;三是不利于企业的战略性发展。由于校办企业内部管理者职务设置的层级有限,从管理者自身的前途考虑,企业也只能是他“仕途“中的一个跳板,加之干部交流频繁,管理者短期行为倾向明显,少有为企业做长远发展的考虑。
2)独立法人性格孱弱,市场化行为较差
校办科技企业往往受制于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过多的行政干预,再加上自身的依赖惰性,因而很多企业的独立法人性格孱弱,当然也就缺乏市场竞争力。特出表现在市场开发方面,由于体制因素,企业往往不作决策,或是请示、或是汇报,导致在机会来临之时,要么贻误战机,或干脆裹足不前、安于现状。相比于高效、精练、敢于承担风险和责任的民营机制,这是最致命的弱点。
3.管理者因素
创业意识簿弱是制约高职院校科技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发展需要创业,而事业、机关人员最欠缺的就是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大家都把机关、事业单位视为“铁饭碗”,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求个半职,荣禄一生。创业与风险并存,作为手捧“铁饭碗”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怎肯去冒此风险。因此,校办科技企业领导人大都求稳不求新,求现状不求发展,把此当作人生的一个履历。
总体来说,由于历史渊源、观念滞后,造成了产权不清、管理体制不顺,更增加了建立以市场行为为主体的运行机制障碍,使校办科技企业缺乏应有的企业活力,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独立法人。这是高职院校校办科技企业难于成长壮大的根本原因。
二、高职院校校办科技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探索
(一)健全校办科技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产权关系和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统一持有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统一对企业实施投资、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
2.学校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其主要职能是向资产公司派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与资产公司签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审定国有资产变动的重大事项,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3.无偿划转校办科技企业资产、学校经营性资产及孵化的高新技术产品到资产经营公司,由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4.资产经营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在资产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对校办科技企业建立多元化的经营机制,如承包制、股份制、目标经营制等。
(二)建立灵活的人事、薪酬激励机制
1.设立人事档案保留机制
在校办科技企业工作的机关干部、教师可以保留学院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由学院代为发放,职称随学院统一评审,以消除在科技企业工作的后顾之忧。学院为其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企业全额返还。
2.建立绩效挂钩机制
在科技企业工作的机关干部、教师,其收益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其待遇可采取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政策,以激发科技企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体现校办科技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资产公司董事会全程监督企业的运作,监事会定期检查企业制度的执行,以保障科技企业的良性运行。
3.建立风险抵押机制
民营企业体制的高效,在于动力与压力并存。在资产经营公司框架下运作的校办科技企业,仍改变不了国有体制的性质。建立绩效挂钩机制,是给经营者提供动力,但对资产所有者而言,财产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设立财产风险抵押机制,是一个可探索的解决方法。按照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把充当企业家的优先权或选择经营者的权威交给资本所有者是有效率的,因为资本(或财富)作为显示能力的信号,节约了企业家能力的鉴定成本。引进财产风险低压机制,是变相的股份投资,对经营者而言,是动力与压力并存,对校办科技企业而言,是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共同经营。
三、高职院校科技型企业发展模式探究
高校科技型企业,是高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学、研的衍生,是自主科研成果推向社会的孵化基地。高职院校科技型企业的发展,要摒弃急功近利的观念,应借助于自主科研成果。因此,高职院校科技企业的发展根本上取决于学院整体科研水平。高职院校校办产业的发展框架,可按图示搭建:
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