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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构建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

发布时间:2015-11-07 11:02

论文导读::想长远发展,必须立足于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基础上,构建好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以龙头企业统领技术、生产、市场,加大产学研合作和科研投入力度,变生产基地为企业的原料生产车间,在进行生产和科研的同时,大力促进工农融合的新型产业的产生。
论文关键词:龙头企业,核心,广西桑蚕产业联系,技术创新

  一、研究背景
  自从国家实施“东桑西移”战略以来,广西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上承东桑西移工程,下承北部湾经济圈,加上自身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桑蚕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2008年,广西全区桑园面积达201.61万亩,养蚕量达471.02万张,蚕茧产量从2005年14.85万吨到2008年的17.09万吨,广西桑蚕茧产量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全区养蚕户为88.63万户,蚕农养蚕收入27.65亿元,户均收入3119.7元。缫丝机总装机22.36万绪,年产生丝14952吨,工业总产值为39.17亿元,税收1.56亿元,生丝产量占全国生丝总产量15.16%。
  但是,在迅猛发展的桑蚕产业中,却出现了制约其长远发展的因素,技术创新系统不成体系,没有核心要素统慑产业升级和转型,当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广西的桑蚕产业可能会受到重大打击。
  三、相关理论阐述
  1、龙头企业的界定
  根据2001年6月26日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方法,农业产业化中的龙头企业我们可以定义为:
  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1]
  2、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阐述
  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是指广西桑蚕产业为了实现创新而一起运行的各个部分的组合,指政府、缫丝企业、科研机构、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基础设施等为了实现桑蚕产业的发展和对社会经济的推动,通过建设性的相互作用而构成的机构网络,其主要活动是开发、引进、创造、扩散与应用桑蚕产业新技术,最终实现新技术的市场价值与商业利润。
  三、研究意义
  1、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可以促进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健康快速发展
  在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中,如果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企业根据市场和生产的需要来对桑蚕品种、缫丝技术进行研发,并根据企业生产获取相应的原料茧的需要对生产基地提供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这样,整个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发展就会适应市场和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从而推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2、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可以促进广西桑蚕业中工农一体化
  龙头企业在桑蚕业生产中,为了得到优质原料茧,必然要适时对生产基地进行技术指导。但是,光以技术指导远远不够,必须要以恰当的生产管理去督促农民进行生产,而习惯了小农经济的农民在没有与企业结成利益统一体时,是不会执行标准化的农业生产,按照工厂化式的管理进行桑蚕生产的。因而,企业有必要通过吸引蚕农入股的形式将蚕农与自己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统一体,一方面可以吸引蚕农的闲散资金投入企业进行科研,另一方面也可以入股分红的形式把一部分工业生产利润返还给蚕农,这样,才会极大地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四、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现状
  目前,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的要素主要有:政府、缫丝企业、蚕种技术推广总站、生产基地、蚕茧市场。这些要素之间互相发生一定的作用,共同维系着广西桑蚕产业的发展。
  1、广西政府起引导和规划作用
  广西政府承接东桑西移工程,制定桑蚕发展规划,扶持缫丝企业发展,制定优惠蚕农政策,以部分财政收入投向桑蚕产业并补贴蚕农生产,放开蚕茧市场。引导企业与大学结成产学研关系,己有部分企业与苏州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政府鼓励企业积极面对市场进行技术革新,并大力吸引蚕桑业人才投身于广西的桑蚕产业。
  2、缫丝企业主要承担蚕茧加工生产
  2006年,广西缫丝企业达58家,缫丝机17.92万绪,捻丝厂2家,织绸厂1家。缫丝企业向蚕农收购蚕茧,大部分蚕茧用来满足企业生产,多余蚕茧贩运向外省,2009年广西区内的缫丝企业对蚕茧的消耗量达70%以上。企业一般是以现有的普通的缫丝技术进行生产,大部分生丝等级为3A-4A。少部分对生产技术进行革新,并纺织出了5A-6A高等级生丝,一部分企业拥有生产基地,大部分企业没有及时对蚕农生产进行技术指导。
  3、蚕种技术推广总站是广西桑蚕业的研发机构
  蚕种技术推广总站是目前广西桑蚕业的核心研发机构,根据广西的地理、气侯、资源研发高产优质适合本地湿热环境的桑蚕品种,并提出相应的种桑育蚕技术。所研究的蚕品种从黄茧土种历经“朝霞”(7532)、“桂夏一号”、“桂夏二号”、“两广二号”、“桂蚕一号”、“桂蚕二号”、桂蚕F95号;桑品种从钦州荆桑历经“沙2×伦109”、“桂桑优12”、“桂桑优62”、“桑特优2号”,亩桑产叶量从1000公斤左右提高到3000公斤以上。蚕种技术推广总站将技术传给下面市县的蚕业技术推广站加以普及,目前对广西育蚕影响作用最大的就是小蚕共育技术。蚕种技术推广总站还对缫丝技术进行研究,并适时推出新技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促使高品质的生丝产品出现。
  4、生产基地是缫丝企业的原料生产基地
  生产基地是应缫丝企业的生产而产生的,主要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原料茧,确保企业的生产正常进行。目前在广西宜州有全国最大的桑蚕生产基地。缫丝企业以保价收购的方式向蚕农收购蚕茧,并下基地指导生产,蚕农不附属企业,只针对企业进行订单式生产,并享受政府的惠农政策。
  5、蚕茧市场是蚕茧的销售和收购的平台
  广西蚕茧市场是开放的市场,承担蚕茧交易,不受政府指令性计划控制,“以质论价,优质优价”是广西蚕业市场的指导方针。有本地企业收购,有政府批准的收购站收购,有小贩收购,也有外省的企业和个人来收购。流通渠道多,流通量大,销货速度快。
  五、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所存在的问题
  虽然广西桑蚕产业在国家东桑西移工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蚕茧产量从2005年至2009年连续五年位居全国第一。政府也高度重视,连年下拨资金扶持蚕农生产,广西蚕种技术推广总站在2009年也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的“蚕业人才小高地”。但是,作为一个技术创新系统来说,广西的桑蚕业是不成体系的,它的运作不统一,没有核心要素来主导生产和研发。
  1、缺乏核心要素的引导和统一
  在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中,各要素联系不紧密,没有一个核心要素来统领技术、生产、市场,并促使技术、生产、市场良性运作和发展。由于整个技术创新系统缺乏核心要素的统领,长久下去,生产就会陷于无序和松散状态。这样的状态,必然会极大地影响国家“东桑西移”工程地正常进行,也会使广西的桑蚕产业逐步陷于退化状态,不利于产业升级和转型。
  2、政府缺乏对桑蚕业的引导和政策支撑
  在整个技术创新系统中,广西政府应该对桑蚕产业的发展进行引导并投入,但是目前政府只管规划和大方向生产,并不引导企业与生产基地结为一体,企业只管生产,生产基地只管生产原料茧,两者没有结成利益统一体。政府也不极力促成市场健康发展,开放的市场虽然货流量大而快,但是也带来了毛脚茧的大量产生。特别是政府不注重在整个桑蚕产业中对本土技术人才的培养,这使得广西桑蚕产业发展的后劲不足。
  3、缫丝企业缺乏对蚕农的直接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
  缫丝企业在广西桑蚕业中,目前是以一个蚕茧收购者和加工者的身份出现,却不是一个集科研、生产、管理于一体的核心出现。因而,大部分企业只局限于对原料茧的生产和加工,却不注重对蚕农进行直接的技术传授和生产管理,因而也无法得到大量符合企业生产需要的优质茧。甚至有些企业在生产的同时,为了获利把本地的原料茧高价贩运到外地,致使本地的优质原料茧流失。企业科研力量薄弱,对生丝的生产还只是停留在一般的工艺水平上,生丝产品大部分停留在3A-4A级。整个广西丝成为了国内中低档生丝的代名词。
  4、蚕种技术研发机构缺乏市场和一线生产信息
  虽然广西蚕种技术推广总站在广西桑蚕业中贡献最大,对广西桑蚕业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作为一个研发机构,它对于生产基地、企业的生产信息和市场的需求信息不是能很快了解,迟滞的信息只会带来生产的延误和占据新产品市场的失败。长久下去,不利于科研和生产。
  5、开放的蚕茧市场长久下去不利于本地的缫丝生产
  广西的蚕茧市场开放,奉行“优质优价,以质定价”的原则,这样确实会以市场的供求关系来确定原料茧的价格。但也会使外地的生产厂家采用竞价方式抢购本地的优质原料茧,而本地的企业要想收购到更多的优质原料茧,只有抬高收购价格,无形中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了企业的营利空间。而一些蚕农为了利益,在茧价高涨时,不顾正常的生产程序,提前收茧,使大量的毛脚茧混入市场,从而使本地缫丝企业的生丝生产品质受到冲击。
  六、以龙头企业作为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核心的对策研究
  以龙头企业为核心重新构建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这是解决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促使广西桑蚕产业升级和转型的唯一方法。具体的对策有:
  1、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政策支撑
  在广西桑蚕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要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扶持企业生产,以政府的引导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产,打造龙头企业。政府要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引导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结成产学研关系,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着重对本土人才的培养和本行业高精尖端人才的引进。要强力打造好企业的技术中心,增强企业的研发能力。政府要督促蚕农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继续加大对蚕农生产的直接扶持力度,以财政性开支补贴蚕农生产,激发蚕农的生产积极性。政府要积极促进企业与蚕农结成利益统一体,促使新的产业模式出现。
  

  2、研发机构要与企业相结合,促成企业建立技术中心
  广西桑蚕产业的研究机构要与龙头企业相结合,以人才直接进驻企业的方式帮助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并帮助企业培养专业人才。通过对企业生产和市场信息的把握,企业技术中心及时确定技术创新的项目和方向,并迅速把有市场前景和能提高生产力水平的科技成果投诸生产,在科技成果的转化中,企业快速占据新产品市场并获得巨额利润,反过来又促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科研的深入。
  3、企业与生产基地结合,吸引蚕农入股
  龙头企业要与生产基地结合,变生产基地为龙头企业的原料生产车间。在蚕农种桑育蚕的过程中,企业要经常派技术人员下到生产基地指导生产,及时把握好生产基地的生产情况,并把基地种桑育蚕的难题及时上报企业技术中心进行有针对性地科研加以解决。龙头企业要加强对生产基地的管理,根据桑蚕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用工厂化的管理督促蚕农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蚕桑的品质。为了提升蚕农的企业归属感和责任感,企业要以吸引蚕农入股的方式和蚕农结成利益统一体,以分红的形式进一步激发蚕农的生产积极性。
  4、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适度调控蚕茧市场
  对于蚕茧市场,不能完全放开,企业要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和市场发展,及时对蚕茧进行按质定价收购。企业只能根据生产需要来收购蚕茧,而不能做为蚕茧的贩卖者。本区企业生产富余的蚕茧由专业收购机构进行收购。要采取一定的行政遏制手段防止恶意抢购蚕茧,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蚕农为了眼前利益而大量出售毛脚茧。
  5、建立多元化的桑蚕产业科技投入模式。
   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系统要正常快速地运行,必须要及时进行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中,科研和生产都需要一定的资本支持,因而,必须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辅助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确保广西桑蚕产业技术创新的科技成果能及时与资本对接,并快速得到市场实现和生产力转化。
  七、结论
   在承接国家“东桑西移”工程中,广西要想获得成功,不能仅仅满足于当前桑蚕品种适应生产和蚕茧产量连续五年全国第一的荣耀,也不能满足于一般性的种桑育蚕技术和缫丝技术的改进。要从长远和产业的角度出发,打造好独具特色能适应广西桑蚕产业长远发展的技术创新系统,加大产学研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既要加强对桑蚕品种和缫丝技术的研发,也要加大产业融合的力度,争取在桑蚕产业发展中,利用机遇,把桑蚕产业打造成广西的优势和主导产业,并带动相关产业和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J],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01年8月;
[2]莫明荣,广西农业资源评价及利用研究[M],广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3]牛若峰,当代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M],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9月;
[4]吕明元,技术创新与产业成长[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年3月第一版
[5]林迎星等著,自主创新与区域建设——全球化、自主创新与创新型区域建设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6]仇坤,农业产业化与金融服务创新[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1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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