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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意愿的调查

发布时间:2015-11-10 10:48

论文导读::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年农民是不久将面临养老问题。参保意愿是指中年农民关于参加新农保行为的态度和看法。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年农民,参保意愿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同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展开试点,2010试点覆盖面已达到20%,预计今年达到60%的覆盖面,2020年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农民作为新农保制度的参保对象,他们的意愿将对新农保制度的实施效果产生重要影响。中年农民是不久将面临养老问题,并且当下还有足够时间为自己的养老做不同安排的群体,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反映敏感的一个群体。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第一批试点地区河南辉县的中年农民。
  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方法
  1.调查对象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划分45岁以下是青年,45~59岁为中年,60岁为退休年龄。而我国民间约定俗成地将35~45岁之间的人们定义为中年人。我国目前统计的平均寿命是71岁,人口中位数为35岁。因此,结合我国人口寿命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查把35—60岁的农民作为中年农民。
  2.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的数据来源于2010年7—8月对新乡辉县11镇9乡进行的《河南中年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调查》。本次调查采用多阶段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3个乡镇,每乡镇根据经济状况好、中、差随机抽取3个村,每村随机抽取20户。在样本地区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52份,有效率为84%期刊网。
  3.资料收集方法
  本次研究是由我们课题组成员利用暑假时间,对试点地区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资料收集时除由农民自己填写外,还采用问答和访谈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以及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农民的基本特征、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知程度与参与意愿等方面的信息。问卷调查调查所得资料经审核后,用SPSS 11.5建立数据库,录入数据并进行分析。
  二、调研数据
  1.中年农民样本的基本情况
  (1)性别结构:男性有143人,女性有109人,比重分别为56.7%和43.2%。
  (2)年龄状况:35-40岁有54人,41-45岁有95人,46-50 岁有62人,51-60岁有28人;分别占样本的21.4%,37.7%,24.6%,11.1%。
  (3)文化程度:文盲有36人,小学有112人,初中有67人,高中或中专有24人,大专及以上有13人,分别占样本的14.2%,44.4%,26.6%,9.52%,5.16%。
  (4)婚姻状况:未婚的占样本的14%,已婚的占86%,已婚有子女的占82%,已婚无子女的占4%。
  (5)职业:以务农为主的仅占29..2%,其它情况如经商、打工等占70.8%。
  (6)儿子人数:无儿子的占样本的31.3%,一个儿子的占57.6%,两个儿子的占10.5%,三个或以上占0.6%。
  (7)年人均纯收入:5000以下的占38.6%,5000—10000的占46.2%,10000—20000的占12%,20000以上的占3.2%。
  如表1 样本基本情况
  

  由于老农保中途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以至于很多中年农民也心存疑虑,担心政府挪用资金或者这些钱是否能够如期发放等;并且48.1%的中年农民也担心所缴纳的费用在未来贬值,不能保证老年基本生活费。这些担心使中年农民对政府的信任感大大折扣,导致未来是否会继续投保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因此政府一定要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基金管理。
  四、加强新农保建设的建议
  我国新农保工作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有些农民思想认识上还不到位,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管理模式仍是个雏形,操作中往往是利弊伴生。因此,只有坚持边研究,边改进,才能走出一条实实在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新路子。
  1.加紧立法和制度建设,为新农保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论研究和法制准备工作明显落后于实践,农保部门在开展这项工作时,一方面觉得任务迫切,另一方面感觉没有有力的法律依据,而农民自己也觉得心中没底,对这项政策不放心。我们应该在总结多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出台一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基本法律,使这项工作真正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各地在此基础上做好制度方面的准备工作期刊网。
  2.坚持广泛宣传发动,着力扩大覆盖面,充分体现新农保的普惠性、全民性
  宣传工作始终是推动农保事业发展的助推器、是推动工作的永恒主题。试点地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纸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新农保政策的普惠性、全民性进行全方位地的宣传,让农民清楚了解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益性、可靠性和规范性,尤其要让农民像了解银行储蓄存款利率那样明白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预期收益,使广大农民真正感到社会养老保险是政府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所办的是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大实事。
  3.提倡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倡导孝道
  目前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养老的最主要模式,目前的新农保只是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保障部分,仅靠这个还远不够,不能为了推广社会养老而轻意否定了家庭养老不可代替的作用。家庭养老模式是儒家文化几千年的优良传统,赡养老人是儿女的责任,在推广新农保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是对家庭养老的有益补充。家庭在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危机慰藉方面又具有无可替代性。要大力提倡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对农民进行感恩教育,要赡养父母,及时行孝。
  4.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政府信任度。
  地方政府在推进新农保工作的整个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新农保的本质特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处理每件事。一是加强基础管理:各地采取了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使得全市应保人员全部纳入基础数据库,对参保人员及时输录数据,加强核对。二是坚持阳光操作:乡镇、村要把享受参保补贴待遇的对象、条件、标准等,均做到上榜、上墙公布,接受监督,真正让农民群众投上 “放心险”,让农民群众都清楚明白自己履行了多少义务,可享受多少待遇,实行公开透明的运作模式。
  新农保对保障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有很多不足,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会越来越完善,最终建立起基金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让更多的农民改变过去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的观点,每月领取养老金,安心度晚年,实现和谐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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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

百分比

变量

百分比

性别

56.7

职业

务农

29.2

43.2

非农

70.8

年龄

35-40

21.4

儿子人数

0

31.3

41-45

37.7

1

57.6

46-50

24.6

2

10.5

51-60

11.1

3及以上

0.6

文化程度

文盲

14.2

收入

5000元以下

38.6

小学

44.4

5000—10000元

46.2

初中

26.6

10000-20000元

12

高中及中专

9.52

20000元以上

3.2

大专及以上

5.16

婚姻

未婚

14

已婚有子女

82

已婚无子女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