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体制中的法治建设
—、导论
法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一系列制度体系和运作方式的变革,同时,还需要更深层次的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大力推进各个方面的公民行政参与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对构建民主和谐的社会是至关重要的,将会全方位的改善我国公共行政的主体环境,奠定我国的公共行政管理的民众基础,并为全面提高我国公共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条件。
公民在理论上被认为是国家的主人,在实践中作为公共行政管理的对象往往处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角色。从现代法制的价值合理性及价值标准来看,具有:维护自由、平等、正义,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现公共权力和个体权利的平衡等方面的意义。
二、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
美国学者昂格尔认为,法治产生于西方而非中国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没有形成现代型法的秩序的历史条件集团的多元主义、自然法理论及其超越性宗教的基础。因而,中国形成了主要表现为行政命令方式的官僚法(管理型法),而西方形成了自主、普遍适用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法国启蒙思想家霍尔巴赫指出:“人类本质上就是自己爱自己,愿意保存自己,设法使自己的生存幸福。所以,利益或对于幸福的欲求就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唯一动力。”
(一)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职责交叉不够规范
“所谓制度,是指稳定的,受尊重的和不断重视的行为模式。”制度化是组织与程序获得价值和稳定性的过程。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不仅受经济环境的制约,而且,它与政治制度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没有强有力的政治制度,社会便缺乏去确定和实现自己共同利益的手段。政治制度是公民参与的重要保障条件。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法律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社会组织自治能力较低,许多本可以交由社会管理的事务仍需由政府承担。
(二)经济发展与行政体制改革不同步
政府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微观干预依然较多,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速而直接代替企业招商引资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实行行政垄断与地方保护,对不同经济主体实行区别对待政策,严重违背了市场开放原则和公平竞68争原则。政府管理透明度较低,往往通过内部会议和内部文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公众缺乏应有的知情权。
(三)民主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确立
受“官本位”思想影响,现实行政决策过程中仍然存有严重的不负责任倾向、肓目性和随意性,领导者偏好个人独断专行,忽视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致使行政决策易于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少地方盲目攀比经济增速而不惜牺牲资源和环境,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屡禁不止等等;行政问责初;制和行政监督机制还很不健全,一方面,现实中的行政问责与监督往往局限在政府内部,排除了公众和社会的参与;另一方面,也存在政府预算、审计、财务监督不到位,权责不明确,权责不清,有权无责等问题。最终导致了行政执行过程中问责无力和失职、渎职、滥用权力的大量发生并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三、建议
以上这些现象,都是由于我国法制建设滞后,法律不规范造成的,为了进一步减少行政角色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推进我们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笔者建议:
(一)夯实社会主义法治的社会基础。
“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基础,民主政治是法治的政治基础,理性文化是法治的文化基础。”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才能使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持良好的心理预期,促进投资和消费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促进社会不断进步。
(二)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
“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规章和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和行政行为,使政府能够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包括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各方面的权益,依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等,确保行政管理体制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三)完善行政管理民主机制
如果说保障公民知情权是公民行政参与的基本前提,民主参与机制则是制度基础。只有在民主、协商、平等、和谐的制度环境下,公民才有以平等的身份进人政治系统,参与政治活动、影响政治决策,并对政策的执行过程拥有评估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才可能进行真正的利益表达,实现其自身利益。有效的公民参与需要完善的公民参与制度来保障,而制度构建的难点及关键在于掌握行政权力与公民的参与权利之间的结合点,听证制度无疑应该是公民参与的核心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决策是政府管理的基本活动之一,正确决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政府决策必须坚持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坚持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统一。要通过调査研究、集体决策、听证和公示、咨询评估、责任追究等方式’健全有效的制度,确保各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开性,确保各项决策真正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保各项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巩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客观要求。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健全各项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从体制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
金鑫(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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