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对加强行政管理作用的研究
行政诉讼是现代国家解决行政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行行政法治的重要制度,也是对行政行为实施法律救济的主要机制。行政诉讼是指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做出裁判的活动。健全的行政诉讼制度,能够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管理。
一、行政诉讼法对加强行政管理的作用
1.民权的法律武器具体化与明朗化
行政诉讼法的颁行,使得民告官的制度得以建立和完善,标志着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真正确立。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使民维权的法律武器具体化与明朗化。
2.限制行政管理必须受制于法律
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意义重大,这是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所不具备的,行政诉讼法从根本上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及公仆意识,并从制度上根本否定“权力本位”观念及“官本位”思想这一长期左右着政治、经济及社会关系的意识,建立起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约束和保障公共权力利益的制度与机制。
3.确定了以法治权
行政诉讼法是一种体现民主思想的法律制度,一种新的机制,其确立的制度与机制可以强化政府、政府部门及其职员对人民的权利与利益的责任意识,阻止滥用职权等现象的发生,告别了以权断权,确定了以法治权的法律制度。
4.优化行政管理
行政诉讼制度是一项促进社会和谐的法律制度,其是能推进人权保障及法治进步的基本法律。既保障了行政权力有效的行使,又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规范,防止了行政违法及滥用权力,保障了公民与组织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行政法思想已经渗透进越来越多的行政法制度,优化了行政管理。
二、新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
2014年,我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行政诉讼法》备受瞩目。
1.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
行政诉讼之难主要体现为立案难。行政机关被告很难立案,法院更不愿意受力,导致行政诉讼多通过信访解决。新行政诉讼法中明确了当事人的诉讼权保护,即对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利,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法院都要给予保护;受案范围进一步扩大,且按照中共十八大精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突出“简政放权”,以此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改革;当事人可以行使口头起诉,法院笔录;采用登记立案制度,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立案;对于人民法院的相应责任予以明确。
2.对于规范性文件法院可以附带审查
人民法院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时候,为了对于规范性文件的违法问题以纠正,需要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对于此,新行政诉讼法中明确提出,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起诉对象所提供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起诉时可以申请审查规范性文件。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现象存在,要向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处理的司法建议,不以此作为合法依据。
3.对民事行政争议采用交叉处理机制
对于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同时存在着民事争议,新行政诉讼法中规定了一并审理。在新行政诉讼法中明确,在一些行政诉讼中,涉及到行政许可、登记等问题,如果存在着民事争议,经过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一并审理。如果行政案件审理需要民事诉讼裁判,则要中止行政诉讼裁定。
4.新行政诉讼法中的行政诉讼增加了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可以使诉讼成本降低,审判效率提高。新行政诉讼法中规定,一审行政案件如果争议不大,且审理事实清楚,可以酌量采用简易程序。行政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审理,要求审判员一个人承担审理工作,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理结束。
三、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管理的措施
1.宣传新行政诉讼法,并进行完善
行政诉讼法要达到“公正”的目标,就要让群众知法、懂法,还要用法,避免需要行政诉讼法来解决的行政诉讼关系通过民事诉讼法来解决。让人民群众对新行政诉讼法以明确定位,并对于法律执行情况以一定程度的监督。只有法律在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与时俱进,不断地修正和完善,并补充法律漏洞,才能够发挥其执法价值。行政诉讼法的宣传要具有时效性,除了社会宣传以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之外,还可以组织群众到庭旁听审理过程,司法机关也可以将案件的判决以及执行情况更通过各种途径公示,让群众对于安全的审理过程和宣判都有所了解,说明自己的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这种群众参与行政诉讼不仅可以发挥宣传作用,可以发挥了教育作用。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管理的公正性
要使行政管理具有公正性,且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社会管理功能,并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面对具有争议性的行政关系问题,政府不可以擅自决绝,而要通过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做出裁决。当行政关系存在并确立下来之后,行政管理部门是主要的责任承担者,要规避双方之间的法律冲突,就要依法执法,将权力与责任之间的密切关系建立起来,依法行政才能化解社会矛盾。行政管理部门只有以法律为手段管理社会事务,才能够对社会问题以有效处理。
3.强化行政诉讼的监督职能
行政诉讼中所存在的难解问题,是无法通过法律规定的调整加以解决的,这就要强化监督,以使行政诉讼适应于法律。对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需要运用法律监督权。具体的监督实践中,需要按照行政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来执行。要健全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制度,特别是对个案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要发挥其监督功能,通过媒体效应维护法院的权威性,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防止其对司法的各种形式干预,从而督促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发挥其行政管理效能。
四、结语
现行行政诉讼法强化了行政管理,保障了人民权利,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但在某些程序制度及權力制约权力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发挥其加强行政管理的重大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昕.行政诉讼法的完善及其对行政管理的作用[J].科技资讯,2009(10):204-205.
[2]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498-518.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8期
作者:王茂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