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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提高民主监督实

发布时间:2015-07-08 09:50

摘 要:人民政协成立60年来,伴随着人民政协工作的推进和民主监督机制作用的不断加强,民主监督机制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发展过程,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实效

  伴随着人民政协工作的推进,民主监督机制的作用也在不断加强,以我自身的经历及多年来对政协工作的关注和不断思考,我认为,在看到我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已拥有的特点和优势的同时,也应看到由于制度规范和程序安排的相对原则性,使民主监督的力度和有效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民主监督成为履行职能的一个薄弱环节,急需强化其功能。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1]所以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提高民主监督实效提出一点粗浅的建议,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民主监督的特点和优势
  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是中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政治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民主监督,推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机制”[2]。这个论断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我国监督体系中,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一是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对一些宏观的、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有真知灼见;二是社会联系广,信息量大,能反映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三是位置超脱,视野宽阔,能比较客观地提出建议和批评;四是上达中央,下通各界,能够较好地打开民主渠道;五是亦“官”亦“民”,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好这些独特优势,使政协的民主监督更贴近群众关心的热点,有助于提高监督水平,体现监督特色,取得监督实效。
  建国六十多年的历程中,有过许多沉重的教训,也有过许多有益的经验,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协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形式、内容和机制,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制度规范和程序安排的相对原则性,民主监督的力度和有效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使民主监督成为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薄弱环节”[3]。
  民主监督的效能要能真正得到发挥,重要的是突破目前的一些观念束缚,要有相应的制度、机制建设相配套,形成制度化轨道,才能保证民主监督规范、有序、有效地进行。因为制度才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为此,建立和健全一套适合实际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是我们政协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
  二、强化政协民主监督实效的思考和建议
  (一)强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必要性
  这是人民政协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不断增强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性,才能把政协的形象真正树立起来。
  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民主进程的加快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执政理念的提出,依法治国的稳步推进,客观上要求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意识,做到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牢固树立“民本位”的执政理念,营造良好地社会监督环境。但是,由于受传统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影响,我们现行的监督体制依然停留在过去那种过分强调自上而下的监督,忽视自下而上的监督和平行制约,以致出现不少监督环节的空档和误区,引发社会腐败现象。我们要建立的应该是一种客体的、超脱的监督机制,才能比较有效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这正是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二)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1.建立权力授予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拒腐从廉。在权力授予机制中引入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是充分体现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是提高政协民主监督权威性和实效性的关键。把民主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以保障民主监督的有效实施。就是要把民主监督职能逐步在明晰的硬法框架下运作,使之行有所据,有法可依,真正具有约束力。要尽快制定和完善信息反馈制度、群众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制度和干部民主评议制度等,促进民主监督加快进入法制化程序。
  2.健全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结构。考虑在政协机构中设置一个常设性的机构——专门的民主监督委员会。通过这种权力制约模式使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3.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在知情环节上,知情是监督的前提,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政协工作,在每年举行的政协全委会上,主要领导要对政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定期向全体委员通报情况。
  在沟通环节上,要建立民主监督的横向合作机制。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与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督、检察院和法院的司法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推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把民主监督融合到权力监督中,将监督内容和社情民意提供给权力监督部门,从而有效地提升民主监督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必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互通情况,使政协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纪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理顺各方面的关系,优化民主监督的外部环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与政协保持密切联系,涉及重大人事变动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交换意见;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以及舆论监督,要与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协作,相互支持,扩大政协民主监督的社会影响。努力建立一种能将多种类型,多个层次的民主监督体系整合在一起的协调体制和机制。
  在反馈环节上,党政部门应尽快形成制度,认真研究办理政协报送的提案、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和社情民意等,不论采纳与否,都应做到限期办理和答复。可通过会议办理、公开政务信息、调研督办、考核激励等办法,努力提高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如有关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社会反响较大的事件应同政协一起全程跟进,及时提出建议和进行监督。否则会使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受到严重的损害,直接影响我国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在做法上,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从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办理提案等工作的重要性,这是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落实岗位责任制,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工作的主要途径。要坚持抓好四个步骤:一是抓住热点,精心选题;二是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三是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四是跟踪调查,及时反馈。
  4.组织和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族各界人士代表积极参与人大及政府有关部门、政协及其专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丰富和充实监督载体。同时建立听证制度;使民主监督与群众的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民主监督情况发布制度,接受社会的监督。扩大公众参与度,在提案征集、社情民意反映交流互动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如开通汇集民情民智的“绿色通道”等,提高群众参与度,夯实民主监督的民意基础。
  5.利用媒体的社会监督优势,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沟通政协与党政、人大和群众等各方面在民主监督过程中的联系,从而强化民主监督的力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尽职、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合力。
  6.要突破原有的行风评议和执法监督员的民主监督途径。对涉及某些方面的重大事件和突出问题,如民生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点问题重点监督。
  随着《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我们更应在实践中不断健全机制,争取在一定的时间内改变过去那种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原则性监督多,针对具体问题监督少;申诉工作困难多,改进工作问题少的现象,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来自各个党派,各行各业的优势,加大民主监督力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才能有效地落实“两个《意见》”。政协各级组织要努力营造宽松和谐、民主活跃的政治氛围,坚持广开言路、畅所欲言,使各界人士讲真话、谏诤言、献良策,克服畏难情绪,消除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在充分运用并不断完善已有的民主监督形式的同时,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的民主监督形式,走出一条切合实际的监督之路,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从而使政协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新的提升,影响力得到新的增强,社会的公信度得到提高,有效地促进政协工作的全面发展,确保各级政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目标实现。
  
  参考文献:
  [1]刘康.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中国特色[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8,(6):151-154.
  [2]段援埃.关于多党合作制度框架内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5):38-40.
  [3]辛刚国.关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程序缺陷的思考[j].中国政治,2010,(7):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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