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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发布时间:2015-07-02 14:19
[摘要] 政务公开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乡镇政务公开是我国政务公开的基础。现在对于乡镇政务公开的研究才起步,许多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实行乡镇政务公开,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改革的一种有效手段。为使乡镇政务公开运作更科学、更规范,本文就当前乡镇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对策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以期引起大家对乡镇政务公开更多的关注与思考。
  [关健词]乡镇政务公开 存在问题 有效管理思路
  
  一、乡镇政务公开的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可以调动广大干部投身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化解农村一些矛盾。乡镇政务公开可加快乡镇人民政府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最基层的人民政府,实行政务公开,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处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既充分发挥民主,又提高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行政务公开可以增强政府和基层干部、农民的双向约束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不仅要要求乡镇干部勤政为民,而且要廉洁奉公,否则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就要戳背脊骨。政务公开有利于调动乡镇干部和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监督功能,有效地提高乡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尽心尽责地为当地群众办实事,能赢得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的理解、支持、拥护。
  
  二、当前乡镇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公开的观念滞后,认识不统一
  乡镇干部对政务公开的必要性、作用、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农民对乡镇政务公开的迫切要求的回应性不对称。有些干部认识不到乡镇政务公开对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抑制权力寻租及腐败现象,对减轻农民负担、密切干群关系、治理农村经济环境、提高乡镇政权机关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意义。有些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缺乏正确的和深入的了解,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自己的行为不规范,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道。怕失权不想公开,怕丢权不愿公开,自身有毛病不敢公开,方式方法不得当不会公开。由于上述原因,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并没有把政务公开看成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仆应向主人承担的一项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有些人总怕家丑外扬,因而很不主动,很不认真,推一推动一动,应付了事,在时间上,往往一再延误,在内容上,往往含含糊糊。
  (二)政务公开存在行为偏差和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现象
  从调查中发现,一是公开的主体单位不全。极少数乡镇和有些乡镇部门并没有把推进政务公开纳入工作中去,存在“等、观、拖”等现象。二是存在公开的随意性。主要有内容上的随意性、公开手段的随意性、走过场流于形式和时间上的随意性及公开对象不按要求办事。公开什么,心中无数,全凭想当然。三是公开的利益选择性。有的趋“利”避“害”。对本单位有利的就公开,反之就暗箱操作。对群众公开的主要是群众的义务方面的内容,回避群众权利方面的内容。
  (三)乡镇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完善
  有的乡镇没有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局工作之中,政务公开的领导责任制没有理顺,责任分工不明确,组织实施不力,表现为政务公开中乡镇、站所和行政村上搞下不搞或下搞上不搞孤立脱节的局面。如果把它们的某个方面割裂开来,顾此失彼,必然会出现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使党在农村的政策难以全面落实。同时监督制约机制也不够健全和有效,有的乡镇监督权力对决策执行权力无能为力。纪检监督部门没有权威,缺乏强制力。有监督职能的各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制度不配套,缺乏合力。监督结果奖罚不及时不得力,缺乏影响力,群众的监督还没有对掌权的人的奖惩升降起决定性作用。

  三、加强乡镇政务公开有效管理的几点思路
  (一)实施政务公开,必须转变乡镇干部思想观念
  抓好公开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就当前来说,其着力点主要有:一是乡镇干部要加强“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重要思想的学习与教育,把政务公开的意义、作用、必然性融进到“三个代表” 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的学习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工作当中,使乡镇领导干部认识到推进政务公开是适应现代公共管理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际工作的客观需要,是人民群众的现实性、紧迫性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因而,具有客观必然性。二是推动乡镇干部对中办、国办关于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和政策的深入学习,使之更加明确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方法、监督保障制度、组织领导等内容,使政务公开制度和有关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三是推动乡镇干部对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学习,使之树立现代公共管理的治理理念,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知情权。
  (二)乡镇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制度化,注重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乡镇政务公开,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原则要求,各地在实施中也取得了很多经验。为了使这项工作有领导、有秩序地坚持下去,不断完善起来,首先要明确牵头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要求。根据行政领导统一原则,建议确定统一的牵头部门为好。其次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成效如何,关键在于是否建立起明确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最后是尽快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法》,通过法律形式规范公民的知情权,规定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义务。
  (三)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建立长效监督体系
  权力监督的实质,就是监督主体对权力主体实行有效控制的过程。在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把政府机关的内部制约监督和外部的制约监督结合起来。在内部监督机制方面,乡镇要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担负四项职能:公开内容确定时把关职能;公开过程中的监督实施职能;公开后听取来信来访的职能;整改措施落实的督查职能。监督小组的组成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每次政务公开检查结果,都按职按责记入每人的年度考核成绩中,作为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在外部监督机制方面,首先,聘请群众监督员。其次,聘请政务公开稽查员。再次,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建立了“两簿、一线、一箱、一室”,即意见簿、意见处理反馈簿、政务公开热线电话、政务公开意见箱、政务公开接待室,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四、小结
  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是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探索,同时又反过来促进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实行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的权利,政府的义务,对基层政权更是如此;理论和现实两方面迫切要求出台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使政务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用法律法规的形式肯定和巩固各地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所以,法治化道路是走出乡镇政务公开的关键,只有完善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各地乡镇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就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参考文献:
  [1]陈蔷.建立政务公开的运行机制[j].中国行政管理,2000,(1o).
  [2]罗忠桓.乡镇政务公开制度实施追踪[j].湖湘论坛,2002,(5).
  [3]陈宗柏.关于乡镇政务公开的法律思考[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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