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无公害粮油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及产品质量控制对策
摘要对洋县农业生产范围内的46个土样和9个水样进行检测评价,结果表明:洋县农业生产土壤、灌溉水环境污染物的单项污染指数值均小于1,质量总体状况良好,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NY/T5295—2015)中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对在生产过程中农产品质量的控制提出了初步对策。
关键词无公害粮油产品;土壤环境质量;环境评价;控制对策;陕西洋县
中图分类号S1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6)22-0159-02
洋县辖18个镇(办事处),271个行政村,14个城市社区。全县总面积3206km2,其中耕地面积4.73万hm2。全县共有人口4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6.98万人。2015年11月,经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对全县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检测,通过无公害整县土壤环境评价。
1自然环境现状
1.1地理位置与气候条件
洋县位于陕西省南部,汉中盆地东缘,地处东经107°11′~108°33′,北纬33°02′~33°43′,北依秦岭,南靠巴山,属北亚热带内陆性季风气候,境内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气候温和湿润。年均温14.5℃,最高气温38.7℃,最低气温-10.1℃。年均日照1752.2h,年均降水839.7mm,年均无霜期239d。
1.2土地与生物资源
全县有耕地4.73万hm2,园地0.45万hm2,林地23.84万hm2。土壤呈中性偏碱,保肥力中等,土壤结构以块状、团块状和粒状为主。洋县境内生物种类繁多,品种资源丰富。种植的农作物中,以水稻、小麦和玉米为主的粮食作物11种,以油菜为主的经济作物18种;林木树种有针叶用材树5种,阔叶用材树40种,庭院风景树7种,灌木11种。县域内生态环境优美,无污染,建有长青华阳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是国家濒临灭绝动物朱鹮、大熊猫、羚牛、金丝猴的最后栖息地。
1.3环境现状初步分析
洋县位于陕西南部,汉中盆地东缘,汉江横贯其中。境内土壤肥沃,光照充足,气候温和湿润,工业化程度很低,污染小,生态环境优良,适宜发展无公害农业生产。
2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2.1布点原则和方法
依据《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NY/T5295—2015)和《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5—2000)中不同类别作物采样基数/面积要求,结合洋县粮食、油料等种植面积,计算土壤总样数。调查中发现该区域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种类、用量等投入品施用习惯基本一致,本次按照种植面积大体采用均匀布点。在具体到某一小区域内,优先选择代表性强、有可能造成污染的地块布点,同时将采样点覆盖到主要栽培作物种类。在洋县主要河流、较大规模的生产基地均采集水样。在洋县共布设大田土土壤采样点46个[1]。
2.2采样时间和方法
采样时间为2015年3月13—14日。每个采样点采用梅花布点法,随机采样,多点混合,采样分点数5个。农作物采样深度0~20cm。洋县无公害基地周围5km,主导风向20km以内没有工矿企业污染源,按照规定空气可以免测[2]。
2.3土壤监测项目与方法
依据《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NY/T5295—2015)和《关于陕西省無公害产地环境免检批标的规定》(陕农业发〔2005〕59号文件)的要求,选择pH值、阳离子交换量、铅、镉、砷、汞、铬7项土壤监测指标,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表1。
2.4检测结果
依据以上标准和方法,对洋县所采集46个土样的相关指标进行分析检测,检测结果详见表2。
3区域环境现状评价
3.1评价方法
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与综合污染指数相结合的方法[3]。
3.1.1指标分类。根据污染因子的毒理学特征和生物吸收、富集能力,将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中的项目指标分为严控指标和一般控制指标2类,严格控制指标见表3,其他项目为一般控制指标。
3.1.2严格控制指标评价。严格环境指标的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计算公式为:
式中:Pi为环境中污染物i的单项污染指数;Ci为环境中污染物i的实测值;Si为污染物i的标准值。Pi≤1,严格环境指标未超标,继续进行一般控制指标评价;Pi>1,严格环境指标超标,判定为不合格,则不再进行一般环境控制指标评价。
3.1.3—般环境指标评价。一般环境指标的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计算公式为:
式中:Pi为环境中污染物i的单项污染指数;Ci为环境中污染物i的实测值;Si为污染物i的标准值。Pi≤1,未污染,判定为合格,不再采用综合指数法评价;Pi>1,污染,需继续采用综合污染指数法评价。
3.1.4综合污染指数法。综合污染指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P综为综合污染指数;Pi最大为污染物中污染指数的最大值;Pi平均为污染物中污染指数的平均值。P综<1,未污染,判定为合格,适宜开发无公害食品;p综>1,污染,不适宜开发无公害食品。
3.2评价标准和评价结果
3.2.1无公害粮油作物基地的土壤环境评价标准。无公害种植基地土壤环境评价依据《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NY/T5295—2015)、《无公害食品大田作物产地环境条件》(NY5332—2006)等相关的规定,综合选取其中严格指标进行评价,土壤评价指标详见表4。
3.2.2无公害种植业基地土壤环境评价结果。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计算污染指数,评价结果见表5。由表5可以看出,各监测点土壤中各项参数检测结果均小于标准值的要求,参数的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表明该区域土壤质量良好,符合无公害种植相关的环境质量要求[4]。
3.3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可看出:该县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丰富,农业生产管理措施规范,监测区域能满足《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NY/T5295—2015)和《无公害食品大田作物产地土壤环境条件》(NY5332—2006)要求。监测区域可作为无公害粮油作物生产基地。
4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对策
4.1生态环境管理
坚持生态保护与发展并重,依据地块地形、肥力等条件划分耕作区、林果区、牧区等,尽可能减少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破坏、污染。新建项目实施前,评估其对周边农业生产区域可能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加强工业“三废”和生活垃圾管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直接排放到农业生产区域。
4.2投入品管理
政府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管理,并建立农业投入品的技术服务制度。严禁出售和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在良种选择上,应选择适宜当地栽培种植且达到国家先进水平的品种。农技部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冬翻灭虫技术、生态防治等技术,减少农业化肥、农药使用量。要求农户建立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施用记录。
4.3田间管理
建立田间管理科技服务制度。通过成立技术服务组、聘请专家等,解决农业田间管理存在问题。通过技术培训、科技入户等,引导农户进行科学种田。具体措施有:播种前采取深耕、翻晒等措施减少土壤中有害病菌和害虫,减少农药使用;合理进行轮作,改善土壤理化性状,调节土壤肥力,防止重茬和病虫害发生;根据植物生育期的需水特性、土壤墑情、天气情况等,适时灌溉和排水,合理控制土壤水分;制定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推广标准化种植。
4.4农产品收获与包装、贮藏管理
农产品收获前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严禁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对农产品进行分级包装,要求包装箱洁净、无异味,严禁与有毒物品混装和混运,确保产品储藏运销不污染。做好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便于不合格产品溯源和召回。
5参考文献
[1]周东美,王玉军,陈怀满.论土壤环境质量重金属标准的独立性与依存性[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14(2):205-216.
[2]张红振,骆永明,夏家淇,等.基于风险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国际比较与启示[J].环境科学,2011(3):795-802.
[3]陆泗进,何立环.浅谈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3(3):6-8.
[4]王玉军,陈怀满.我国土壤环境质量重金属影响研究中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13(7):1289-1293.
来源:现代农业科技2016年22期
作者:何忠军王胜宝周世庆朱晓刚龚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