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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论文的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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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论文的新消息

因为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上一个好的初中,所以小学的毕业论文都是由家长润色过的。

各社会考生:深圳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本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206)和工商管理专业(现代企业管理课程组)(代码:120201K)毕业论文安排如下。如你已选定申请深圳大学本科毕业且符合论文报考条件,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严格按要求执行。一、报考时间:2022年08月29日10:00-31日17:00(总限400人,额满即止)二、报考条件:毕业预测结果为仅剩毕业论文未通过。报考时需上传毕业预测结果截图和填写论文题目,请按以下步骤做毕业预测和自选论文题目(参考附件)。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考生入口”->点击“毕业管理”->点击“毕业预测”->选择毕业专业“120206人力资源管理”、建设主考学校“708华南师范大学”、课程组“0--”、承办主考学校“515深圳大学”->点击“下一步”->再“下一步”,生成“毕业预测>>预测结果”。2.工商管理专业(现代企业管理课程组)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考生入口”->点击“毕业管理”->点击“毕业预测”->毕业专业选择“120201K工商管理”->建设主考学校选择“708华南师范大学”->课程组选择“120201K95现代企业管理”->承办主考学校选择“515深圳大学”->点击“下一步”再“下一步”,生成“毕业预测>>预测结果”。注:两门实践课程(代码:08817、08820)须在深圳大学考核且成绩为合格以上。三、收费标准1.论文报考费:37元/人(仅当次有效);2.论文培训费(不含论文报考费):1500元/人。是否参加培训,是考生自愿行为,报考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缴培训费后,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论文培训的考生,须在下一期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和报考费(不再另收培训费,仅可推迟一次),培训简章详见附件1。特别提醒:考生缴纳费用后不得办理退费手续,请缴费前慎重考虑。四、报考方式:线上报考(请按步骤操作) 1.考生报考:微信扫一扫“社会考生报考”二维码,点击“社会报考”,点击“2022下半年本科毕业论文报考(社会考生)”,勾选“课程名称:毕业论文”,老师、地点时间都选择“待定”,是否报培训班(自愿选择,一经选定提交,不可更改),然后请如实填写页面下方“考生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2.等待审核: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请立即通过报考使用的微信号关注公众号“深大自考”接收审核结果(不关注将不能收到信息)。同时请留意微信推送“审核结果通知”,我办将于24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方能进行下一步交费;如审核不通过,则说明未符合报考条件或已超出限额。3.交报考费:通过审核后,在深大自考微信推送页面,依次点击“学生服务-个人中心-社会报考”,进入报考页面,在缴费状态栏点击“缴费/详情”,然后进行微信支付。说明:支付后请再次回到个人报考页面查看报考状态,显示“已缴费”即报考成功。从推送审核结果通知算起,考生须24小时内完成交费。若超时未缴费报考信息将被取消,考位顺延给下一位报考的考生。4.加QQ群(仅报班考生):支付报考费后,选择报班的考生需申请加入论文培训班QQ群(群号:920773260)接收后续培训相关通知,通过入群请立即实名制,同时请置顶QQ群并及时关注消息。选择不报班的考生无需申请加群,支付报考费后自行写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论文材料。五、论文撰写与提交1.论文选题详见附件2《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人力资源管理)》、附件3《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目(工商管理)》。2.撰写要求(1)毕业论文撰写一人一篇。文体为学术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10000字。(2)考生应在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严禁抄袭,论文所引资料的出处必须一一注明。(3)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及装订要求,须严格按照附件4《深圳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要求》执行。3.查重要求(1)论文定稿后,考生需自行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本科论文检测,查重率须低于30%,交论文时一并提交检测报告《原文对照报告-大学生版》。查重率是否达标以学校最终复测结果为准。(2)独立撰写论文的考生:自拟论文题目,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完成论文,定稿后自费查重并出具维普论文查重报告。(3)参加培训班的考生:论文写作将分配指导老师进行培训指导,论文定稿后由学校统一提供免费查重服务(两次)。4.材料提交每位考生需同时提交论文和检测报告(电子版),一经提交即视为正式交稿,提交前请仔细核对各项内容及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注意是3份文件),材料不完整、格式不正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均视为无效,不予受理。(1)提交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00-15日17:00(2)提交材料要求:检测报告(PDF版)和毕业论文(PDF版+Word版)发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附件1命名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检测报告PDF版)”;附件2命名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毕业论文PDF版)”;附件3命名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毕业论文Word版)”(邮件发送成功,会收到自动回复)。六、论文答辩与成绩查询考生正式交稿后,由学院组织老师进行初次评阅。初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答辩环节,初评合格考生可以答辩。答辩名单及答辩安排将于交稿后一周内在我院官网(网址:)社会考生专栏统一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论文答辩采取口答加笔答的方式考核。论文成绩由初评、答辩、整个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尊师守纪等情况综合评定。评分标准为4分优秀、3分良好、 2分中等、 1分合格、0分不合格。未答辩或答辩不通过的,论文成绩记为不合格。考生可于2022年12月中上旬(办理毕业前)自行登录省系统查询合格成绩(不合格成绩不显示),请勿提前致电查询。七、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08号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A810附件:1、深圳大学自考本科论文培训班招生简章(仅限社会考生)2、深圳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人力资源管理)3、深圳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目(工商管理)4、深圳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要求5、毕业论文模板6、毕业论文封面、诚信声明(固定模板,考生请勿改动格式)7、毕业论文评分标准8、原文对照报告-大学生版(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法学生会到别人查重机会,干脆别学法了共同犯罪是受贿罪的一种较为特殊的方式,深入分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可助力腐败综合治理,还可切实提升廉政水平,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贿赂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并加大宣传及执行差异化处理政策的力度。本文以刑法的立法宗旨为依据,对贿赂罪中的特殊形式共同犯罪展开深刻剖析。一是梳理并总结了贿赂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概念及与其关联密切的相关法律问题;二是对共同收受贿赂犯罪的认定必要条件展开系统论述,并从客观层面详细分析和推敲了“为他人谋利”的行为要件;三是从法律层面深入分析和探讨了共同收受贿赂犯罪有关认定的细节问题。无论是理论界,亦或是实践界对受贿罪共同犯罪的认定都没有达成共识,此现实问题从目前来看,已成为打击和禁止受贿罪的消极因素。所以,本文以贿赂犯罪的共同犯罪为研究课题,在对其进行综合阐述后,丰富和拓宽了处理共同收受贿赂犯罪的解决思路。并从法律层面对共同收受贿赂犯罪的优化提出了具体见解。关键词:共同受贿;司法认定;定罪原则;立法完善共同犯罪作为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与其他类型的受贿罪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全面分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可助力腐败综合治理,还可切实提升廉政水平,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贿赂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并加大宣传及执行差异化处理政策的力度。本文以刑法的立法宗旨为依据,对贿赂罪中的特殊形式共同犯罪展开了深刻剖析。一、 共同受贿犯罪概述(一) 共同受贿罪的定义共同受贿犯罪就是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问题,其主体至少是两个独立个体,其中一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另一个主体既可同为国家工作人员,也可是他人,他们利用公职人员职务上的影响力或便利条件,运用非法途径或手段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并实施的或索要或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共同受贿犯罪作为受贿罪的一种,其特征同时兼具共同犯罪的共性及特殊性。(二) 共同受贿犯罪现存的司法问题经过深入调研后可知,全国目前已查处的受贿罪案件,共同受贿的案件占比很高,但经过检察机关严格审查并认定的共同受贿案件占比却很低,而法院以共同受贿这一罪名进行最终判决的更是少之又少。究其原因发现:一是检察机关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时,在长期的实践操作中习惯于把人作为立案主体开展具体侦查工作,无论是侦查思路亦或是实际习惯都已形成固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共同贿赂犯罪侦查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我国检察机关在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时,在管辖权的确定上,一般以嫌疑人的行政级别为侦查依据。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因级别不同导致管辖权也有所区别,侦查机关也因此各不相同,在侦查阶段,如果共同犯罪嫌疑人的级别不在本院的管辖范围内,应参照级别管辖原则把其移送至与之级别相对应的管辖机关,在这种侦查管辖模式之下,实践操作中很大一部分共同受贿犯罪嫌疑人被划分到不同的机关分别处理,影响了案件侦查结构上的完整性,无形中也是对受贿犯罪分子的一种变相纵容。三是在处理共同受贿案件时,把国家工作人员按级别进行拆分,并以完整受贿罪个体移交至不同机关分别进行审查起诉,如此操作可增加立案及破案数量。最高人民检察院通常用硬性规定明确地方人民检察院起诉案件数量,并与激励机制相挂钩。部分检察机关为完成最高检下达的立案率和破案数,在实践操作中通常把共同受贿案件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级别分别侦查,并以完整受贿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和起诉。所以很多受贿案件在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受贿金额时,金额数量直线下降,出现了罪和责与刑均不符现象。 四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家属基于逃避法律追责的目的,彼此间提前串通、找好托词。国家工作人员把手中权力作为砝码,为了使请托人获得非法利益,运用手中权力的影响力进行非法操作,其家属心安理得地收取或索要请托人财物,我们按正常思维可以判断国家工作人员了解这一收受贿赂情况,但其家属为了减轻国家工作人员罪责,却声明索要或接受请托人财物这一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并不知情,国家工作人员对家属的这一解释通常表示认可。在实际案件中虽这种情况有少数存在的可能,但事实却是大部分同类案件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实施收受贿赂行为之前,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早就与其家属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其推脱说词。二、共同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一)共同受贿犯罪的主体 受贿罪是身份犯的一种,所以若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共同接受贿赂则可以直接定为受贿罪共犯,而除国家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在与国家工作人员一齐收取行贿后是否会被定为受贿罪同犯,这点还有待商榷。1.关于“否定说” 新刑法认定无特定身份的人收受财物不能被定义为接受贿赂,删除了对于不同身份的人共同受贿犯罪的规定,有两点原因: 其一是因为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表达不明确,即对除国家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在与国家工作人员一齐收取贿行贿后是否会被定为受贿罪同犯没有进行说明,对此类犯罪采取的措施是,既有认定为共犯,也存在不认定为共犯的情况。根据《刑法》中的条例可以推导出,若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参与受贿,也可将其定为同犯。但受贿罪的定义说明所犯受贿罪的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共同收取贿赂后不可被定为受贿罪同犯,《刑法》中也并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受贿如何定罪进行描述。故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他人员共同受贿不可被认定为共犯。其二是刑法废除了受贿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因为受贿共同犯罪与贪污共同犯罪对于受害人的方向有所差异。而针对这两点罪名有以下的异同,两者都违反了国家工作人员在职业道德上的清廉与公正,而贪污罪关键在于所有的公共财物,受贿罪关键在于国家机关与其他国有单位稳定平衡的工作秩序。在受贿罪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即便收取了他人的一定财物也不能如同国家工作人员以其职破坏国家机关和其他国有单位的日常管理纪律。所以“否定说”同意废除受贿共同犯罪的依据即为在所处的职位上来为自己谋求利益。2.关于“肯定说” 相较于“否定说”,“肯定说”认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他人员共同受贿也被认定为共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补充规定》表明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受贿的,将其定为共犯。虽然新刑法并未对其做出明确说明,但在对该问题的处理上并未产生影响,具体原因是根据共同发展的原则,对该问题还是要沿用旧刑法中的观点。 经过总结,得出我国法律支持“肯定说”的结论,即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他人员共同受贿也被认定为共犯,这个结论对我国打击受贿罪,防止罪犯规避法律责任有深远的意义。(二)共同受贿犯罪的主观方面1.行为人主观上有收受贿赂犯罪的意思联络受贿犯罪的联络方式主要是通过各行业中的工作人员通过暗示或者明示的方式将自己愿意一起实行受贿犯罪。但是并不是所有共犯之间都存受贿犯罪的行为和联络。如果受贿罪的实行罪犯和教唆罪犯、实行罪犯和帮助犯罪之间、一起实行犯罪之间都以此存在这种受贿犯罪的意思联络,也无法说明教唆罪犯和帮助罪犯之间存在这种受贿罪的联络方式。2.行为人认识到不是独自一人实施受贿犯罪首先,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知道和别人听过相互啊帮助进行贿赂,而不是一个人完成了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不论是实行犯罪、教唆犯罪、帮助犯罪、组织犯罪,都不是实行自己独立犯罪的受贿行为,每一个人都是有机的个体。其次,每个行为人都对索要、收取现金和物品是贿赂行为具有了解,都能够知道索要、收取的事物都是国家公务人员通过职务具有的权力为送财物的人员谋取相应的福利而获得的报酬。国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以下说明了解什么是贿赂:和送礼人员由口头上的约定,病和其他公职人员一起谋划,其他人员的告知行为、亲自听到看到、偶然之间获得的信息;其他共同进行贿赂的非国家公职人员能够以下内容了解何是贿赂:提前和国家公职人员共同出谋划策、送礼人员和第三方人员的被动告知、日常生活习惯的细节进行推断。最后,每一个进行受贿犯罪的人员都知道他们受贿的行为在社会中造成不好的影响,有损国家公职人员的清正廉洁。我国的刑法中有相应的规定提出共同受贿是故意为之,其中包括每一个参与者他们之间进行的合作和实行行为,都会对公职人员的形象造成负面的影响。3.行为人意志因素上明知却仍然决意为之就算知道利用自身职位具有的权力帮助送礼人员达到他想要的目的,在职责作风上就已经受到污染,但是行为人并不以此为戒。不论是间接还是直接都是共同受贿的故意行为,都是受贿罪的组成部分。比如在帮助送礼人员谋划福利之前,但是特殊身份人员和请托人之间没有进行约定贿赂之事,但是事情完成之后通过暗示表明自己需要礼品属于间接故意受贿。(三)共同受贿犯罪的客观方面1.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受贿罪的组成需要具有两个条件,接受了请求人的礼品,同时满足他的请求。“两人之间进行承诺,行为的实行、目的的实现这三个阶段都属于为请托人实现他的要求,如果只存在以上一个行为,那么就是正在为请求人获得福利。清晰了解请请托人的目的还是接受了送来的财物,就相当于对请托人下了承诺”行为人不可以存在同意帮助请求人但是无动于衷。但是在相应的案件中,部分更加看重客观条件,比如事实已经开始进行相应的操作但是没有向请求人进行承诺;还有以主观条件为主,比如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开始获得福利但是对请求人进行了承诺。2.关于共同受贿犯罪的行为(1)共同受贿的实行行为因为自身职位具有的权力帮助请托人的请求从而收取物品,两者之间的行为被称为共同受贿。通常情况下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执行者需要两个特别身份的人一起进行受贿的行为,但是在特殊犯罪中,没有特殊身份的人和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属于共同实行者的话,在共同犯罪中会被动提升犯罪的作用和地位,导致加刑。在受贿罪中,有特定身份的人和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一起利用身份进行犯罪的时候不存在这种身份的共同犯罪,只能划分成教唆犯罪和帮助犯罪,所以身份才是判断犯罪的行为和性质的标准。(2)共同受贿的教唆行为通过周围人的教唆导致出现受贿罪出现,导致有特殊身份的人进行受贿行为的行为叫教唆行为,其中包括不停的劝说、苦苦的请求、激将的方式、不断的怂恿等都属于教唆行为,但是和教唆行为的本质内容是本来没有犯罪意识的人员因为教唆而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这就说明受贿罪的教唆行为出现了。(3)共同受贿的帮助行为因为收取贿赂的犯罪行为有背后的支撑,帮助受贿行为能够顺利进行的是共同受贿犯罪的帮助行为,属于依附在受贿行为中村子啊。在司法的过程中,共同受贿情况中含有参加索取接受贿赂、提出相应的条件、移交受贿物品等,提出的相应策略、精神上的鼓励支持等帮助。受贿罪的帮助行为是需要通过帮助行为之后让受贿行为完成的完成,不论是事情发生之前、正在发生、事情的结束。 三、共同受贿犯罪的定罪原则理论界和实践中共形成了以下三种在处理共同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怎样判定不同特定身份者罪名的观点:第一,主犯决定说。这一观点主要是指在判定共同犯罪罪名的过程中要参考主犯的身份。如果主犯具有特定的身份,其他与主犯一同参与受贿犯罪的行为人也应当被判定为受贿罪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如果企业人员是受贿罪中的主要犯罪人员,那么即使其他共同犯受贿罪的成员具备特定身份,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企业人员的身份对他们的社会罪行为进行判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第二,分别定罪说。这一观点主要是指,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犯罪主体各自不同的身份以及职务信息判定其所处的罪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即对于有特定身份的按照其身份性质采取处罚措施,对于不具备特定身份的成员按照其本身的身份性质进行处罚。对于社会而言,不同身份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有较大差异,因此法律层面应当在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方面针对特定人员确定特殊规定;在罪刑相适应以及犯罪人要承担自己犯罪行为责任的基本原则下,我们需要对在共同犯罪行为中根据主体的身份特征严格遵照法律相关规定判定罪名并采取处罚措施。第三,从一重处断说。这一观点是指不论是何种特定身份的犯罪主体,只要他们在共同犯受贿罪的过程中借助职务之便相互勾结,不论是企业人员还是国家工作人员都应当被判定为共同受贿罪的同时,还会被判定为企业人员共同受贿罪,同时被判定两个罪名会在司法实践中按照受贿罪从重处罚。四、共同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一)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认定 在审查收受贿赂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判定具备以及不具备特定身份人员是否属共同犯罪,主要考虑各行为人在收受贿赂的过程中是否有一起犯罪的行为或者意图。在具备和不具备特定身份人员共同犯受贿罪的案件中,发生频率最高的是国家工作人员与相应的家属共同触犯这一罪名。家属在生活过程中清晰的了解请托人向其赠送的财物带有明显的贿赂性质,但是他们却还是收下或者主动向对方索取了财物,但是却不能以共同受贿罪来判定特定身份人员和家属的犯罪行为,而且虽然家属有收受财物的事实,但是由于其没有特定身份因此也很难判断他的收受财物行为是实行行为。只有家属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借助其工作便利收取或索取请托人财物的案件才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以下几项行为均应当按共同受贿罪进行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负责借助自身的职务便利满足请托人的一些请求,而家属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收受请托人财物并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谋划同时在二者之间传递消息的角色,以及他们在事成之后企图为了演示或销毁罪行而转移财物的行为。家属在生活中使用各种手段和方式来引导或者强迫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的贿赂,特定身份者在这种背景下受家属的影响开始有接受贿赂的心思,并且在家属的活动下实施受贿罪的犯罪行为,其家属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帮助犯和教唆犯的双重角色。(二)各种特定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认定在共同受贿罪犯罪行为的处理中,明确每个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的罪名与处罚较为困难,因为他们大多在工作过程中有不同的特定身份。共同犯罪虽然能够有效解决具备和不具备特定身份在受贿罪中的共同犯罪问题。但是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多种不同的特定身份,他在工作过程中借助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贿赂的行为应当怎样定罪定罚,是按照一个社会罪名处罚还是不同身份的罪名分别处罚目前还没有具体且统一的法律规定。不过现阶段的司法实践大多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在犯罪过程中的具体身份构成以及职务便利的具体内容判定其罪名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 单位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认定对于单位和具有特定身份的其他人员共同收受贿赂的案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情况一,单位利用职务之便向其他特定身份者进行贿赂以为请托人谋利,其他特定身份者在这一过程中仅收下了贿赂的财物,但是并没有在工作过程中介入住职权便利而为请托人谋利,这种情况根据单位受贿罪进行处罚。情况二,其他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向单位进行贿赂以便为了借助自己的职务便利而为他人谋利,这一过程中单位收下了贿赂的财物,受贿罪之所以成立是因为特定身份人员为了请托人谋利,因此这种情况下受贿罪罪名判定的过程中,对于特定身份人员按照个人受贿罪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单位的直接责任和主管人员的处罚按照其自然人的身份进行。情况三,其他有特定身份者和单位共同为了收取贿赂财物而借助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这种情况应当根据二者的职权大小判定具体的罪名采取具体的处罚措施,若是在犯罪行为中难以分清二者借助职务之便发挥作用的大小,那么具体的定罪量刑应当按照单位受贿罪来进行。五、共同受贿犯罪的立法完善(一)通过立法明确不具有特定身份者能够构成受贿共犯现阶段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具备特定身份的人是否是受贿罪共犯的判定还存在争议,之所以存在这一争论主要是因为我国刑事立法方面没有明确相关的规定。一方面,刑法总则只是对共同犯罪的一般内容进行了规定,并没有涉及共同犯罪身份相关的内容。另一方面,受贿共犯和贪污共犯在刑法有区别对待,前者被取消后者却有所保留,司法实践中容易因为这种区别对待而出现疑问。在司法实践中统一对这一争论问题的认识,两高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解释性文件。例如2007年他们就颁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用来明确共同受贿犯罪中“特定关系人”的含义。但是不论是从力度还是效果来看这一文件在司法解释中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这一文件的性质确定了它只能解释立法层面的内容。所以从立法层面明确共犯问题是解决上述争论的根本方法。笔者认为,国内应当积极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立法经验,在刑法总则中对于共同犯罪相关的内容添加明确的条文规定,例如受贿罪行为实施由具备和不具备特定身份人共同实施的条件下,应当以共同犯罪来处理不具备特定身份的犯罪成员。(二)实行有限的举证责任倒置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对于受贿案件的共同犯罪行为处理,通常会面临以下窘境:虽然有证据证明国家工作人员家属接受了请托人的贿赂财物,并且联系特定身份家属为其谋求便利,但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家属与国家工作人员却对于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串通一气,国家工作人员坚定地称自己不了解家属收受请托人贿赂的情况,家属也坚持在案件中说特定身份人员不了解自己收他人财物的情况,这在司法实践中就很难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甚至国家工作人员在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且没有造成损失,这样就不能判定其犯了渎职罪,在刑事层面很难对其追究任何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严厉打击受贿罪,防止犯受贿罪的特定身份工作人员借此来逃避责任,实施了有限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三)取消将“为他人谋利”作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我国现行刑法中明确规定了“为他人谋求利益”是构成受贿的一个客观要件。但是世界各国与受贿行为相关的立法工作中对于受贿罪客观要件的规定,不再包括“为他人牟利”的内容,只是将这一内容作为后续量刑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六、结论综上所述,共同受贿罪的完善对于打击和禁止受贿罪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共同受贿犯罪的立法完善可以逐步开展以下措施,首先明确不具有特定身份者能够构成受贿共犯;其次,推进有限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最后,在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中剔除“为他人谋利”的内容。对于贪污贿赂犯罪行为的研究而言共同犯罪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因为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当前的廉政建设工作,腐败行为的惩治会受到直接影响,同时也有利于落实打击贿赂犯罪过程中的区别对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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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论文抽检只查上一年的

本科论文抽检只查上一年的,抽检比例10%左右。从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范围是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是学生本科阶段综合学业成果。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旨在督促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是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各高校毕业生的论文进行检查,抽检论文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般高校及 其全部本科专业。只要重复率在范围内,就很容易。教育部发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抽检结果的处罚:

连续2年“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篇数较多的高校,全省通报,减少招生计划,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依据有关规定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有谁知道西安自考毕业论文成绩在哪里查询呢,谢谢! 西安自考成绩查询系统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有谁知道西安自考毕业论文成绩在哪里查询呢,谢谢! 西安自考成绩查询系统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有谁知道西安自考毕业论文成绩在哪里查询呢,谢谢!你好,请登陆陕西高等自学考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论文成绩。也可以打电话到主考院校自考办查询。自考成绩在哪里可以查询 自考成绩的查询方法1、网上查询 (1)登陆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2)进入管理系统页面后,点击“考生入口”进入个人主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各省的教育考试院官网都有所不同,如果考生所在省份的自考成绩查询入口开通了的话,是很容易能看到查询入口的。 (3)按照要求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即可。 2、自考办查询 通过自考办查询这种方法是最直接的,但也是相对比较麻烦的,因为通过自考办查询的话,需要考生携带自己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自己前往当地的自考中心进行查询。而且现在网络发达,很少有人在用这种方法查询了。 3、短信查询 短信查询这种方法相对就简便很多,考生只需要输入具体规定的查询代码,然后发送代码到指定号码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自考成绩了。查询自考成绩的网址是每个省都不一样你登陆你所在省份的自考官网也可以登陆你所在市的自考网都可以查看的到自考成绩什么时候公布,在哪里查?2022年10月自考已经过去了,接下来就到了查询成绩的时候了。为大家汇总了各省市地区10月自考查询成绩的时间以及查询网址,有些地区查询时间未到,建议各位先收藏起来哦~广东省2022年10月广东自考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在考试结束后35天(11月22日)左右公布。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湖南省2022年10月湖南自考成绩公布时间为11月底。考生于11月底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即可查询。四川省2022年10月四川自考成绩将于11月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江苏省2022年10月江苏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北京市2022年10月北京自考成绩将于12月15日陆续发布。考生可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行查询。天津市2022年10月天津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查询。上海市2022年10月上海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2月上旬公布。考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即可查询。重庆市2022年10月重庆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5日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河北省2022年10月河北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18日起公布。考生可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山西省2022年10月山西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18日公布。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辽宁省2022年10月辽宁自考成绩查询时间为11月25日。考生于11月25日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即可查询。吉林省2022年10月吉林自考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在11月中旬左右公布。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即可查询。黑龙江省2022年10月黑龙江自考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考生可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考生自助服务系统查询。浙江省2022年10月浙江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陆自学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安徽省2022年10月安徽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福建省2022年10月福建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18日公布。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查询。江西省2022年10月江西自考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在11月23日公布。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即可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山东省2022年10月山东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查询。河南省2022年10月河南自考成绩将于2023年11月15日公布。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湖北省2022年10月湖北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13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成绩。海南省2022年10月海南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2月初公布。考生可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贵州省2022年10月贵州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13日公布。考生可登陆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询系统查询。云南省2022年10月云南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18日公布。考生可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成绩。陕西省2022年10月陕西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22日公布。考生可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云南省2022年10月云南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18日公布。考生可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成绩。甘肃省2022年10月甘肃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7日公布。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查询成绩。青海省2022年10月青海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1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网查询成绩。广西省2022年10月广西自考成绩查询时间预计为11月12日起。考生预计于11月12日起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查询成绩。内蒙古2022年10月内蒙古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1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西藏2022年10月西藏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19日公布。考生可登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宁夏2022年10月宁夏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2月初公布。考生可进入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页面左侧“信息服务”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进入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查询当次考试成绩。自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1.登陆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2.进入管理系统页面后,点击“考生入口”进入个人主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各省的教育考试院官网都有所不同,如果考生所在省份的自考成绩查询入口开通了的话,是很容易能看到查询入口的;3.按照要求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即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硕士论文毕业后可能会被抽检,但抽检是教育部防止抄袭和学术造假的手段。

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通知,其中这样写到: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对于本科大学生的毕业论文,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固定比例的论文抽检,且抽检比例不得低于总数量的2%。

这样的决定充分体现出对于教育的重视,也体现出教育部“宽进严出,严进严出”的标准和规范,其目的不言而喻,加强监测力度,提升论文水平。

论文考察内容:

论文的写作就像是一本书一样,有引言有题目还有论证过程,一个论文大概有20多页。这么长的论文主要考察哪些内容,主要有一下几点选题的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这些内容进行综合考察。

本科论文的考察和博士论文考察的方向不一样,博士论文主要考察学生的研究性和创新能力,但是本科论文考察的是学生的基本学习素养和学习能力。

抽检结果的处罚:

连续2年“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篇数较多的高校,全省通报,减少招生计划,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依据有关规定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论文最新消息

本科论文抽查很严格。

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通知,其中这样写到: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对于本科大学生的毕业论文,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固定比例的论文抽检,且抽检比例不得低于总数量的2%。

这样的决定充分体现出对于教育的重视,也体现出教育部“宽进严出,严进严出”的标准和规范,其目的不言而喻,加强监测力度,提升论文水平。

论文考察内容:

论文的写作就像是一本书一样,有引言有题目还有论证过程,一个论文大概有20多页。这么长的论文主要考察哪些内容,主要有一下几点选题的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这些内容进行综合考察。

本科论文的考察和博士论文考察的方向不一样,博士论文主要考察学生的研究性和创新能力,但是本科论文考察的是学生的基本学习素养和学习能力。

论文的段落与格式、数据库、章节变换、标注参考文献和字数检测。国内绝大多数高校通过论文检测系统来检测毕业论文,检测论文中是否存在抄袭现象,以达到杜绝学术作假的不良风气。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2022年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时间取决于各个学校的具体规定,如下:

1、北京大学:毕业论文预审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3月16日,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30日,最终提交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2、清华大学: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2022年5月中旬,最终提交时间为2022年6月底。

3、复旦大学: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2022年4月-5月,最终提交时间为2022年6月底。

4、上海交通大学: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2022年5月至6月,论文最终提交时间为2022年7月底。

5、华中科技大学:论文选题及答辩申请时间为2021年11月-2022年1月,预答辩时间为2022年3月至4月,答辩时间为2022年5月底至6月上旬,最终提交时间为2022年6月底。

6、中山大学:答辩申请提交时间为2022年3月初至3月底,答辩时间为2022年4月-5月,最终提交时间为2022年6月底。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时间注意事项

注意学校的公告,抽检时间以各个高校具体规定为准,建议密切关注学校相关公告,了解具体时间安排。抽检前要认真检查论文,在抽检前,要认真检查毕业论文,确保格式规范、内容严谨、无抄袭、无剽窃,并且要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排版。

准备好答辩所需准备材料,一般毕业论文答辩前,学生需要准备好答辩所需的PPT等材料,以及答辩前对论文的口头阐述准备。注意交论文的截止日期,不同学校的最终提交截止日期不同,一般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后的几天至一周内,需要注意截止日期,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了解毕业论文的抽检方式,不同高校的毕业论文抽检方式不同,有可能是线上抽检,也有可能是线下抽检。需要了解自己所在学校的具体抽检方式。关注自己的论文成绩,抽检后,学校会将毕业论文成绩公布在学生系统中,需要时刻关注自己的成绩。

毕业论文格式最新消息

正文内容标题格式为居中,小三,黑体。正文字体格式为小四号,宋体,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

结论标题字体为居中,小二号黑体。内容为小四号,宋体,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目录字体格式为居中,小二,黑体。目录内容格式为黑体,四号,倍行距。对于引言字体格式为居中,小二,黑体。内容格式为宋体,小四,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

对于标题也有很严格的控制,标题格式为居中,二号,黑体。摘要字体为黑体,小四。摘要内容格式为宋体,五号,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了解其基本结构,往往分为下图几个部分,一般确定第一部分题目后,再写第四部分正文,写正文期间及时整理第六部分参考文献,然后在写其他部分。

2、开始写作,先确定题目,题目要简洁,且能充分反映论文全篇内容,之后正文架构完全是围绕题目展开,题目一般不超过25字,也有学校规定20字,这里供参考。

3、根据需要写作其他部分,通常可以写作摘要,同时还需在摘要后方附上关键词,根据图示要求进行设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格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格式第一、构成项目 毕业论文包括以下内容: 封面、内容提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附录、参考文献。其中“附录”视具体情 况安排,其余为必备项目。如果需要,可以在正文前加“引言”,在参考文献后加“后记”。 第二、各项目含义(1)封面 封面由文头、论文标题、作者、学校名称、专业、年级、指导教师、日期等项内容组成。(2)内容提要与关键词 内容提要是论文内容的概括性描述,应忠实于原文,字数控制在 300 字以内。关键词是 从论文标题、内容提要或正文中提取的、能表现论文主题的、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通常不 超过 7 个。(3)目录 列出论文正文的一二级标题名称及对应页码,附录、参考文献、后记等对应的页码。(4)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通常由绪论(引论) 、本论、结论三个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 行文上可以不明确标示。(5).注释 对所创造的名词术语的解释或对引文出处的说明,注释采用脚注形式。(6)附录,以及毕业论文结论 附属于正文,在毕业论文结束语中出现,对正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信息材料,可以是文 字、表格、图形等形式。(7)参考文献 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文章、著作名录。 4、毕业论文格式编排 第一、纸型、页边距及装订线 毕业论文一律用国家标准 A4 型纸 (297mmX210mm) 打印。 页边距为: (上) 天头 30mm, 地脚(下)25mm,订口(左)30mm,翻口(右)25mm。装订线在左边,距页边 10mm。 第二、版式与用字 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倍行距。文字一律通栏编辑,使用规范的简化 汉字。忌用繁体字、异体字等其他不规范字。 第三、论文各部分的编排式样及字体字号 (1)文头 封面顶部居中, 小二号行楷, 顶行, 居中。 固定内容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2)论文标题 小一号黑体。文头居中,按小一号字体上空一行。 (如果加论文副标题,则要求:小二 号黑体,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论文标题以下的行距为:固定值,40 磅。 (3)作者、学院名称、专业、年级、指导教师、日期 项目名称用小三号黑体,后填写的内容处加下划线标明,8 个汉字的长度,所填写的内 容统一用三号楷体,各占一行,居中对齐。下空两行。 (4)内容提要及关键词 紧接封面后另起页,版式和字号按正文要求。其中,“内容提要”和 “:” 黑体,内容用宋体。上空一行,段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与 “内容提要”间隔 两行,段首空两格。“关键词”和 “:” 用黑体,内容用宋体。关键词通常不超过七个,词间空 一格。 (5)目录 另起页,项目名称用 3 号黑体,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内容用小 4 号仿宋。 (6)正文文字:另起页。 (7)论文标题:用二号黑体加粗,居中排列,上空一行;下标明年级、专业、作者, 作者姓名另起一行,四号楷体,居中排列;下空两行接正文。正文文字一般用小四号宋体, 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单倍行距。(8)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二)”,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级以下标题序号分别为“1.”和(1) ,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为避免与注释相互混淆, 不可用“①”。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 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9)注释:正文中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统一为“①”,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 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空两格后定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注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每个 注文各占一段,用小 5 号宋体。引用文章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刊物名、某 年第几期〈例如 : ①龚祥瑞: 《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载《法学杂志》1987 年第 1 期。); 引用著作时, 注文的顺序为: 作者、 著作名称、 出版者、 某年第几版、 页数 ( 例如: [ 英 ] ② 威廉•韦德著: 《行政法》 ,楚剑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5 页。)。(10)附录 项目名称为小四号黑体,在正文后空两行空两格排印,内容编排参考“示范文本”,也可 附上毕业论文致谢词。(11)参考文献 项目名称用小四号黑体, 在正文或附录后空两行顶格排印, 另起行空两格用小四号宋体 排印参考文献内容,具体编排方式同注释(参考的著作可不写第几页) 。(12)页码

论文写作的内容和标准格式⑴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语词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应避免使用的不常见的省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字数一般不宜超过20个题名用语.⑵作者姓名和单位,两人以上,一般按贡献大小排列名次.①文责自负;②记录成果;③便于检索⑶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中文摘要一般不会超过300字,不阅读全文,即可从中获得重要信息.外文250实词.包括:①本研究重要性;②主要研究内容,使用方法;③总研究成果,突出的新见解,阐明最终结论.重点是结果和结论.⑷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般3-7个,有专用《主题词表》.

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

论 文 格 式

封面是论文的表面,应有题目、学院、系、专业、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与职称、论文完成日期。貌似是由学院统一印制发放,学生用计算机套印输出。

注:题目用三号黑体,居中;专业、学生姓名及指导教师姓名等用三号黑体,居中。

:基本是这样,不过以实物为准哦~

论文题目,有的含副标题。题目之下是作者署名,署名之前或下边一行写作者的校、院、系、年级。

论文摘要与关键词

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包括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一般不少于300字。关键词,结合标题和正文内容一般选取3至5个。

注:“摘要”两字用三号黑体,居中,两字中间空两汉字格,上下各空一行。摘要内容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3磅。“关键词” 小四号黑体,加粗。

由论文的章节附录等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章节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其组成部分的标题。

注:“目录”二字用三号黑体,居中,两字中间空两汉字格,加粗,上下各空一行。目录下的各章节标题用小四号宋体。

引言或绪论

引言的内容一般是交代选题背景,主要有课题来源,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进展状况。已有的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选题的意义,讨论的问题。本文分几部分,从哪些方面进行讨论,以及指导思想、论证方法等,均可根据内容的需要写在引言中。简要说明该论文的目的、意义、设想、方法、选题依据等。应当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

正文常分几部分写,分别标示"一""二""三""四"等,有的加小标题,或以分论点的形式出现,以凸现论述的观点或主要内容。这部分是对研究过程及分析、归纳、概括的表达,体现出分析方法与思路,充分有力的论证。它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

注:正文的第一段为“引言”, 两字中间空两汉字格,上下不需空行;单独成页,正文一律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3磅。

一般用"结语""小结""余论"等标示。也可不标示"结语"之类的词儿,在正论之后空一行直接写结论或总结。 在毕业论文格式中,结论是对整个研究工作的归纳、综合或概括,也可以提出进一步研究的建议。若是在正论之后,对相关联的问题还想简短论述一下,或是对较为重要的问题再说一些想法,可写成"余论"。

毕业论文致谢

简述自己撰写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对指导老师以及有关人员表示感谢。

注释与参考资料

注释专指"本文注",即作者对论文有关内容所作的解释,一般用脚注(放在本页末)(属毕业论文格式的非必备项)。

参考文献专指"引文注",即作者对引用他人作品的有关内容所作的说明,在引文结束处右上角用[1][2]等标示,序号与文末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同一著作或文章被多次引用时只著录一次。按引用文献的顺序,列于文末。文献如是期刊,书写格式为: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卷页,期数,页码; 文献如是图书,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页码。

注:“参考文献”用三号黑体居中,上下各空1行;内文宋体小四号,每段前面空两格。

纸张和页面要求

A4纸,纵向单面打印。页边距要求如下:页边距上下各为2 厘米, 左边距为,右边距为2厘米。

一般来说,文学、新闻、历史、哲学等方面的毕业论文在7000字以上,语言方面的论文在6000字左右,也有对函授学员、自考生要求在5000字左右的。我的想法是对字数不去"斤斤计较",关键是在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有创见。一般说来,达到了内容的要求,相应地也会满足字数的要求。

查重论文,咨询问题,可以看看早检测。

毕业论文答辩新闻消息

学校注重学生在合作过程中探索能力的培养。 答辩本质上是项目式学习的示范,答辩结果与毕业考试无关。 有教育专家认为,学校开展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是非常好的,但不一定要采取论文答辩的形式。

孩子们根本领悟不到,孩子们的理解能力是有限的,论文太过于成人化,孩子根本不知道这些论文讲了什么。

昆明一个小学毕业论文答辩被批成人化,校方对此是如何回应的?学校这方面当然是立即的去回应这个新闻就是这个答辩呢,对于毕业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因为这个学校考虑到学生在合作过程当中探究能力的培养,其实答辩上实质就是项目式学习的展示,并且答辩的结果他们说和毕业都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有专家就会认为的学校开展学生素质拓展的活动是非常好的一个举动,但是没有必要去采取论文答辩的这种形式活动成果的话可以采取适合小学生教育特点的方式来展现,因为小学生的教育就是比较基础性的教育而不应该用这种论文答辩的形式来体现。

可以说小学的教育特点就是比较基础性,而论文答辩的方式呢就是成人化,一般来说论文答辩只有在那些高校里面才会出现这种形式,那么,在小学来说应该是不合适的形式,因为小学的教育是比较基础性的教育,那么对于小学生来说这种方式是非常不合适的,这个学校采取的论文答辩就是对于学生的教育来说是拔苗助长。

这个学校开展素质拓展活动是非常好的一个举动,但是也没有必要去实行这种论文答辩的形式来开展这个素质活动,应该根据小学生的特点来因材施教,开展对应的素质拓展活动,而不是采取这种论文答辩,因为像这种论文答辩是比较成人化,不适合小学生的教育,对于小学生来说会对他们的教育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的来说开展素质教育活动都是非常好的一个举动,但是呢,她们的这个形势不是很好,因为这种论文答辩的形式是比较成人化,对于小学生来说还是太过于早了,因为小学教育提倡的是基础性的教育,而不是这种成人化的教育

我觉得是会也想到的,因为答辩就是对我们学习阶段的一个总结,而且主要是看一下你对作品创作过程中的一个态度,我觉得他是会影响到我们的成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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