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的创作有着极为浓烈的情感表露,对于爱的欲望也是她的一大创作特色。她的诗歌中有许多爱情诗。自身的缺陷,幼年的经历,现实的残酷,让她对爱的缺失有着极为深刻的体验。以下是我整理的"脑瘫诗人"余秀华作品,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余秀华个人资料:余秀华出生于1976年,湖北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村民。因出生时倒产、缺氧而造成脑瘫,使其行动不便,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余秀华从2009年开始写诗,主题多关于她的爱情、亲情、生活感悟,以及她的残疾和无法摆脱的封闭村子。
◆你我在纸上
单薄。一戳就破。一点就碎
我没有决定什么,却这样被安排了
但是秋天风大
路越走越危险,到深夜还不肯停下来
中年的隐喻错综盘结
却一说就错
热衷画图的人,有落叶,有秋果
我都给他看了
他看不到的是:一篮橘子下埋的另外
他粗矿,他温柔,他慈悲
哦,我愿意他危险
并涉及到我
2014年10月19日16:13:11
◆ 在我梦里醒着的人
秋风是从南吹到北的,露水也是,霜也是
而吹过我的风,半路就走失,跌下去时很重
回声都回到我身体里
我希望他和我有些关系:那个胡子拉杂就要老去的人
我希望他死的时候想起我,不害怕
如同我想起他,就不怕活着
如果我病重了,我得去看看他
告诉他,我从来没有一张病历
他们说的,都是假的
如一滴水,醒在结冰的河上
他醒在我梦里
如一针之疼,醒在麻木又盲目的生命里
2014年10月19日19:46:29
◆ 就要按捺不住了
连呼吸都陡峭起来,风里有火
你看到的,雪山皑皑是假象,牛羊是假象
她给不同的人斟酒,眼睛盯着远方,远方一直远着
她的手颤抖得越来越厉害
眼睛里的灰烬一层层洗去在泪水里
这泪水不再是暗涌,是戾啸,是尖锐的铁锥
把她,把一切被遮盖的击穿
让沉睡的血液为又一个春天竖起旗帜
竖起金黄而厚实的欲望
但是她说一切都没有准备好
她还在午夜
她说着说着,就被卷进去,没了头顶
2014年10月21日20:51:03
◆ 风从草原来
风从草原来,在你的城市不停地打转
而呼声凄厉,在明晃晃的月光里
许多事情还没有经过就成为往事
逃逸之人留一把胡子,在街头晃荡
想给出的赞美,都被生生逼回内心
疼一疼就会过去
风从草原来,把一个城市困在风心
想看到的事物都被遮蔽
多少人一辈子过去了还没有活过
他慢慢吐烟圈,慢慢说话
把方言里粗矿的部分低音吐出
他不说疼
因为风吹过,无痕
2014年10月22日16:58:35
◆ 一棵狗尾巴草
它的春天,总是被拦路截断
它其实准备了果实,也被拿走
它身子空着,为了不被折断,佝偻在风里
而秋天,就这么来了
它咬紧牙关
承受这慢慢枯萎的冷
2014年10月23日20:53:22
◆ 霜降
树叶不说话了,落下来也悄无声息
庄稼都收割了,落在上面的月光也是沉默的
一只蝉去向不明
雨落在夜里,芭蕉弯下了身子,以和我一样的弧度
万物沉默。是我爱上你的样子
和它们不同的是,我疼得如此厉害
我把这样的疼不停地逼回内心,重得我摇摇晃晃
但是我吐不出来
我从来没有说出的,我以为这就是
爱情
2014-10-27 22:27:57
◆ 霜降
再怎么逃,你的胡子也白了
早晨,窗外的香樟树有另外的反光
落在上面的麻雀儿有着和你我一样大小的心脏
我哆哆嗦嗦想把一句话说完整,还是徒劳
远远看去,你也缩小为一粒草籽
为此,我得在心脏上重新开荒了
我们白白流失了那么多好时光,那么多花朵绽开的黎明
而这中年,我不知道要准备多久
才能迎接你的到来
而此刻,你在守望一场纷纷扬扬的雪
烟灰不停地落下来
微微颤栗的空气里,你预感到远方的事物
枯黄的理由
2014年10月28日20:36:22
◆ 雨未停
下午再一次合成一个坟墓
手脚冰凉的人看窗外物都生冷
湿淋淋的麻雀粘在香樟树上
蔸着自己半颗米大小的心脏
米一样白,米一样经不起熬
它从未飞过汉江?从未去流浪?
从未为另一只麻雀飞过一座山?
我一直在想你
而无力量破获这悬而未决的难题
2014年10月29日16:31:47
◆ 你那里下雨了吗
五点半了,雨没有停的意味
我回头看看你的照片,与你又一次对视
注视我的不是此刻的你,不是你的少年就是你的暮年
我走过的这部分你不在
雨打在香樟树上,碎为水,落下来
雨打在瓦上,碎为水,落下来
雨打在池塘上,碎为石头,落下去
我关门的时候,又看了看面前的公路
直到夜幕落下,把雨都包裹起来
也不见一个人
2014年11月1日21:01:31
1995年,19岁的余秀华“在非自由恋爱下结婚”,这段婚姻除了给她带来了一个现在已经18岁在武汉念大学的儿子外,更多的是不幸和苦闷,尽管直到现在两人并未离婚,但多年来两人已少有联系。
关于对脑瘫诗人余秀华的评价
学者和诗人沈睿称她为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余秀华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而不是写出来的充满装饰的盛宴或家宴,而是语言的流星雨,灿烂得你目瞪口呆,感情的深度打中你,让你的心疼痛。”
《诗刊》编辑刘年认为:“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脑瘫诗人余秀华个人诗歌作品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如何让你爱我》
《经过墓园》
《我爱你》
《井台》
《梦见雪》
《致雷平阳》
《那些秘密突然端庄》
《打谷场的麦子》
《我们在这样的夜色里去向不明》
《摇摇晃晃的人间》等
世人评价:
综合评价
余秀华及其诗歌在2015年年初的诗坛乃至社会范围内掀起了一阵不小的风波,评论声音众多,却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余秀华"脑瘫"患者的身份,而部分诗人、学者对余诗所做的批评各执一词,在缺乏对余诗整体把握的情况下得出了偏激的结论。事实上,余诗源于日常经验,是对其个人体验的坦率书写。面对这些批评,余秀华希望人们更多地去关注其诗歌本身,她对自己所经历的人生有着严肃的认知和体察,在当今这个"风"一样的社会流行中,余秀华呈现着一种定力,而这定力的核心就是写诗。余秀华的诗歌创作,不仅是书写权力的一次彰显,还暴露出了目前诗歌观念存在的矛盾和局限。当然余秀华的诗歌创作也存在局限,有待成熟,但其创作的意义却在指向自身的同时,折射到了整个诗坛。
名人评价
“她是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余秀华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
是生命的诗歌,而不是写出来的充满装饰的盛宴或家宴,而是语言的流星雨,灿烂得你目瞪口呆,感情的深度打中你,让你的心疼痛。”(学者和诗人沈睿评)
“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诗刊》编辑刘年评)
她的诗兼具深度和灵气,她是个好诗人,天才的。(诗人老井评)
余秀华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行走了几十年,当她找到诗歌这支铁拐时,才终于真正站立了起来。(诗人张执浩评)
她的诗歌有料,有真东西,这是肯定的。但是,也要警惕把她煲成了一锅鸡汤。即使天才也是禁不起透支的。同情也有其限度,一如名声,传播的有效性。一句话,让诗歌回到诗歌,文学归于文学。(诗人李以亮评)
身体患疾为余秀华的创作加上了同情分,但文学评论界不能不管艺术标准,有些赞誉的评论里添加了过多的感情色彩,就像在某些儿童画里见到了‘毕加索’或‘米罗’。”(评论家、上海译文出版社副社长赵武平评)
仅就诗歌而言,余秀华写得并不好,没有艺术高度。这样的文字确实是容易流行的。这当然也挺好,只不过这种流行稍微会拉低一些诗歌的格调。不过再怎么拉低,比起轻浮的乌青体来,总还算不上丢人败兴。(诗人沈浩波评)
余秀华坐拥自己的世界,与境遇无关,与身份无关,她就是这样纯粹的诗人。(诗人马灯评)
读余秀华的诗,常常让我陷入其情境,而忘了自我,即使读完最后一句。(诗人高寒评)
“我想,余秀华应该是中国排在前十的女诗人,不要刻意拔高,可能对她、对大众、对诗歌界会更好。”(复旦大学教师、诗人、作家 肖水)
“评论余秀华的诗歌,若把‘脑瘫’类似的东西参与进来,放进另一个标准,脱离诗歌本身,就不好说了,因为这属于弱势群体。但如果把这个因素排除,单就诗、就艺术而言,实在没什么炒作的空间。”“——(路遥文学奖”得主阎真)
“余秀华和许立志都有几首好诗,这已经很不容易。那些缺点存在于她的不好的诗中,也存在你我不好的诗歌里。然而她的确比我们更艰难,何必尽力一毁?”——(香港诗人 廖伟棠)
自我评价
“我的身份顺序是女人、农民、诗人。但是如果你们在读我诗歌的时候,忘记我所有的身份,我必将尊重你。”
“诗歌是灵魂的自然流露。”
“成为作家协会副主席只是一个虚名,没有什么实质的编制。对我的生活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我也不管那些事,这个无所谓的事情。”
拓展:余秀华经典语录
1、然后用了整个过程,慢慢的,慢慢松开
2、母亲用这些零碎凑足了一头白发
3、真是说不出来还有什么好悲伤
4、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5、还有一个,耐心地把这飘动按住
6、半辈子耗尽,半辈子耗尽了啊
7、一定会洗掉身上的细枝末节
8、----她一定不能消逝。美需要更绝对的孤独
9、告诉他,我从来没有一张病历
10、那时候,我不用回头,总相信
11、他们挥手的时候,我以为还有可以浪费的时辰
12、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
13、让我在这个地图上找不到的村庄
14、爱情不过是冰凉的火焰,照亮一个人深处的疤痕后
15、下楼慢了,开电视慢了,对明天的计划
16、但是最后我依旧无法原谅自己,把你保留得如此完整
17、不再被江边的一只水鸟无端惊起,对夕阳的光
18、我的身体里的`火车从来不会错轨
19、也谢谢我自己、为每一次遇见不变的纯真
20、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21、不要赞美我,在春天,在我少年和年富力盛的时候
22、想起当年,着长裙,甩水袖,在黄灿灿的落叶上跳舞
23、当我注意到我身体的时候,它已经老了,无力回天了
24、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25、作为一个贩卖月光和人间的人
26、而麦子怎么能在风里停下来呢
27、浩荡的春光里,我把倒影留下了
28、我把一个句子放在山后长长的斜坡上
29、是疼到毁灭之时的一声喊叫
30、我希望他死的时候想起我,不害怕
31、我们和世界互相许诺,永不兑现
32、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33、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筛
34、偶尔说一句、你这个傻女人啊
35、整个晚上,我对着空白的文档出神
36、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37、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38、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39、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40、它敞开过呼唤,以异族语言
41、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42、黄昏里,喇叭花都闭合了。星空的蓝皱褶在一起
43、你没看见我被遮蔽部分
44、其实我想说的是,黄昏里,我们一起去微风里的田野
45、一说到流水的形式,就有无法投进去的倒影
46、我知道,我去了远方,能够再回来
47、如今事过境迁,如今肉身沉重,如今我们越发不能相认
48、一直深信,一个人在天地间,与一些事情产生密切的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以至到无法割舍,这就是一种宿命。
49、坐在你面前,是一道最庄重的神谕
50、翻完以后,他掐起一粒麦子
51、不再游戏,不再发疯地跑到你楼下
52、我始终不能像她们一样去爱
53、我以旋转的方式向你靠近,如激流上的花朵
54、只有此刻,我不用遥望的姿势
55、以前的无以为计,此后也无法计算
56、爱上不停重复俗气又沉重的春天
57、如果你是沉默的,海水也将停止喧哗。
58、这样的麦子才配得上一冬不发霉
59、风会把一切卷走,那得多年以后啦
60、春天的时候,我举出花朵,火焰,悬崖上的树冠
61、还有机会去爱,去沉溺,去死去活来
62、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63、还好,一些疼痛是可以省略的、被遗弃,被孤独
64、在黄昏里看见的远山并无与我们对望的青葱
65、那些轻省的部分让我停留、美人蕉,黑蝴蝶,水里的倒影
66、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67、我听见时间以时间的速度下坠,撞击轰鸣
68、你此刻的衰老,疲惫陷在我眼里
69、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70、但是雨里依然有寂寞的呼声,钝器般捶打在向晚的云朵
71、风里絮语很多,都是它热爱过的。
72、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73、如果有一条路,我还是不能,不能和你一起走
74、风起的时候,我们习惯把裙子和思想一同按下
75、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76、姐姐在远方碰倒了昨夜的月光
77、这辈子做不到的事情,我要写在墓志铭上
78、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79、如果一定要一句誓言,我想说、
80、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落在后面
81、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
82、让你迷惑、哪是你,哪是我
83、和那些草,用云朵搽过身体的样子
84、爱上这承受一切,又粉碎的决心
85、雪下不下来都阻挡不了我的白,我白不白都掩饰不了一生的荒唐
86、甚至一棵野草在我身体上摇曳
87、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88、——我们掐断了对翅膀的信任
89、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
90、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91、但是我谢谢那些深深伤害我的人们
92、而爱,是你满头白发时,准确地叫出了我的名字后
93、我需要你以这样的姿势歌颂和我在一起的日子
94、这些,我羞于启齿、我真的对他们
95、我用分取的光阴凑足了一辈子
96、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97、《圣经》打开于风口,耶稣说、那人是尘
98、我希望他和我有些关系、那个胡子拉杂就要老去的人
99、如一针之疼,醒在麻木又盲目的生命里
100、于是我选择在春天里,在春天里想你
暗恋过一场的人都是对生活充满无限向往与爱的人。——题记 白发 时过境迁,当时你爱的那个人他还在吗?曾经的竹马少年,阳光帅气的面容,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呢?他是否有了美丽的妻子,乖巧的女儿,和一个温暖的家?你还爱着他吗? 也许现在的他已经身材走形,再也打不动曾经最爱的篮球;也许现在的他爱上了苦涩的红茶,再也不爱曾经甜腻的可乐;也许现在的他双鬓已经染上白发,再也不是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我的青春,我的少年,它们都到哪里了呢? 余秀华老师近期诗作以《白发》为题,触目便是岁月的沧桑感觉。“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在李白的诗里,白发是惆怅,愁国家苦难,愁万民悲惨,爱国爱家以致忧愁到白发有三千丈之长。“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在杨慎的词里,白发是流动的岁月,渔翁年复一年又一年在江中漂泊,对于周围的一景一月早已看惯,管他东征西伐,管他朝代更替,一江、一船、一桨就是一生。而在余老师的诗里总觉得似乎有两层意味,一为老师今年已经42岁,人到中年,虽不至白发满头,但也有丝丝白发,岁月已经悄悄在人身上留下痕迹;二为白发是本诗的线索,全是的暗恋由白发相遇发端,到白发离别作结,贯通全诗,拳拳爱意尽显。 上次见到他,他的头顶举着一团白 像一团火苗这从身体内拔出的骄傲 迎接叹息 摇曳上扬 假如在若干年以后,你在街上走着,遇到那个占据你的青春时代,使你疯狂,令你欢喜,又不胆战心惊从来不敢把爱意表达的人,你的脸时候又会突然变成可爱的红苹果色呢? 彼时,他已经白发满头,是老的的象征,亦是一生漂泊的象征,是他的骄傲,他一杯子里,汲汲追寻永不服输永不言败的骄傲。归来的他,被时光和现实刻上道道伤疤,迎接他的是剩余生活的平白还有茶米油盐姜醋茶的叹息。 然而,这平淡的生活又何尝不是一场美的际遇呢?如果询问他们,可能问出几场战争 在平原上奔跑的麋鹿,和拔出鹿身的箭 可能问出一场地震 可是,一切都隐匿起来了 他举着酒杯,笑容可掬。 他不在意晃荡在酒杯里 微微倾斜的人世 人生是什么样的呢?冲动之后的平淡?激情之后的寂寞?永不求败的少年壮志和狠心无情的现实打击?梦中的乌托邦和脚下的泥泞?心中的象牙塔和生活的破草屋? 你奈人生何啊! 睁开眼睛和闭上眼睛是两个世界。你看不惯,你摆不平,你要抗争,你要挣扎,一路向西,撞个头破血流,带着惨败的自己高歌梦想的伟大。还是歌唱吧,眼睛眯起来,微微摇晃酒杯,光怪陆离的人世里,笑容可掬,留下自己不足挂齿的一席之地。 如果询问它们,可能问出一部小说虚拟的结构 问出一个知道结局却还是 以身试验的人 然而,这一切都是幻想,事余秀华老师的幻想,是我的幻想,因为在路上的人永远都不知道前途在何方,结局是什么。以身试验的人是最勇敢的人,一颗孤胆走四方,从此再不回头。 老师的暗恋的是真的人?还是想象中勇敢的某个形象? 可是,一切都隐匿起来了 他举着一团白在秋风里行走 吹过他的秋风吹到我这里 更凉 黑夜下的世界是什么样呢?没有灯光的路上是什么样呢?从前的时候,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真正的爱意从来不是挂在嘴边脱口而出。尘于岁月之下,浮于心尖之上。 一直藏在心底默默喜欢的人,他带着岁月的萧瑟于秋风里漫步行走,秋风吹过他的发梢与指尖又吹到我这里,带来的早已不是少女时期的满心欢喜与期待,而是凉凉凉凉的告别。 我想,这大概就是余秀华老师创作这首小诗的大概心境了吧。老师擅长在诗歌里写作关于“爱情欲望和“性别诗学”主题,在这首诗里,我看到更多的是关于爱情的欲望。 爱情这种神奇的事物,不仅仅是荷尔蒙的碰撞,真正的爱情无关家庭背景、无关美丑、无关财富、无关身体,长久以往的心灵交流是爱情得以走到最后的归宿。 诗人的内心世界敏感而灵动,他们善于捕捉生活里的小细节,然后把小细节放大,从中寻找自己的爱、人生、和世界。余秀华老师亦是如此,诗中提到的“人世”,微微晃荡的人世,酒杯里的人世,我们穷极一生追求的是什么?凡人追求财富,有志的人追求学术,智者追求自己。逃不脱的牢笼,入世即是俗人,我们都一样。 往事浮游,诗人写下这首暗恋的诗,想来那个人还是在心上吧,可是终究岁月时过境迁,不可能想要的都拥有,只能得不到的都释怀。往事随风,诗人心中大概也只能无奈做此了。 余秀华让人敬佩之处便是他经历的来自生活伟大的苦难都没有将它打倒,反而升华成一种人生的阅历,使之,遇事坦然,处世和善,而更可贵的,她心中的诗和远方一直都在,时时相随。她通过,疼痛、残缺、摇晃的内在身体经验,发现创作的心灵之源,去观察、探询自身和万物的诗性起点,对现实进行追问和反思。充溢着爱的躁动与呼唤、爱的幻灭与实现等复杂的意蕴,爱情是引发诗人对存在、真理、死亡等形而上问题进行本体追问的核心命题。 “让经历过的疼痛再疼一遍”然后就终于可以摆脱在生命之外,雨后的太阳最是有动人心魄的美丽,暗恋这一场高烧,过程之中让人浑身大汗,疼痛发昏,被一个又一个自己看似重大的灾难,在别人眼中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折磨着。在病痛痊愈之后,是心灵的升华与过往的看淡。一颗豆子 于砂子坳老师作业 2017/09/21 23:12
1.青春在于拼搏议论文600字
小时候,我会为了一颗糖果的奖赏而在中午乖乖午休;大一些,会为了向别人证明自己而努力考到一百分;再大点,我学会了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奋斗,即是奋力战斗,在属于自己的战场上,全副武装,厮杀呐喊,流血流汗都不算什么,因为心中装着满满的梦想,那是美好的未来。
有一首歌唱道:得来不易,好好珍惜。旁人施舍的东西我们不会珍视,因为得到它并不困难。只有我们自己靠拼搏换取来的东西我们才会视若珍宝,因为我们得到的早已不仅仅是那东西,还有附加的努力和汗水。
因为年轻,我们奋斗,因为奋斗,我们永远年轻。奋斗着,是呐喊的青春;奋斗着,就有不灭的希望;奋斗着,就是成功的可能。
我喜欢《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和卢嘉川,他们之所以可以走到一起是因为他们在革命年代里有共同的信仰和追求,他们在一起奋斗,为了新中国的未来奋斗,也为了他们的未来奋斗。书中最后一段这样写道:“无穷尽的人流,鲜明夺目的旗帜,嘶哑而又悲壮的口号,继续沸腾在古老的故都街头和上空,雄健的步伐也继续在不停地前进——不停的前进……”不停地前进,永无止尽的奋斗。我想,这才是《青春之歌》的主旋律,也是青春之歌的基调。
“奋斗”二字,意蕴无穷。为了理想,你务实进取实干,这是奋斗;为了父母家人,你拼搏职场,身兼数职,这也是奋斗;为了贫穷的学童再现校园,你奔走呼告,游走街头,这更是奋斗。与其任而白白流逝,倒不如抓住它,好好利用一番。相信成功总是喜欢垂青这类人的。
2.青春在于拼搏议论文600字
是啊!正值这诗一般的年华中的我们,又有多少时间可以挥霍呢?又有多少时间可以全心全意地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呢?说来应是少之又少吧!
所以,觉醒吧,少年!如歌的岁月里,趁着青春年华还未和你擦肩而过,抓住它,用那短暂的时光去拼搏!去努力!去尽情地挥洒你的汗水!正如容国团先生说过:“人生能有几回搏,此时不搏何时搏。”
拼搏吧!不要让青春的花苞未开即谢,不要让暮年时的自己去悔恨现在自己的挥霍。不拼一把怎会知道前方是什么?“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爱拼才会赢……”这些铿锵有力的字眼难道不是在激励我们吗?努力吧!少年!用决心和努力铸造开天宝剑,去砍掉前行路上的荆棘。让坚强与自信伴你左右,让勇敢和希望为你开辟出一条璀璨的光明之路。
拼搏吧!青春年华不拼怎会知道光芒四射;不拼怎会邂逅华丽的转身;不拼怎会攀登顶峰。青春年华,如此多娇,如此短暂。让人不由自主地想为她的短暂和美丽去拼一把,即便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也会欣然一笑,毕竟已经尽力了……尽力去拼搏过,即使失败也青春无悔。
拼搏吧,少年!在这梦幻般的春天里,丢开手机,不要让时间湮没在网络世界;努力吧,少年!在这诗意般的青春里,丢开懒惰,不要让青春湮没在被窝里;珍惜吧,少年!在这热情的青春里,不要让青春和你渐行渐远!
青春好似一个娇羞的少女,如果你不鼓起勇气喊住她,她便会和你擦肩而过。就好比你和她是一组平行线,永不再相遇。让我们勇敢地拥抱青春,紧紧抓住她的手。在这个美好的季节里,谱写出属于我们的青春之歌,青春且行且珍惜!
3.青春在于拼搏议论文600字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青春。老狼的青春充满恋爱的温暖色彩,几次分别与和好仿佛只是青春对他的考验,留下无数珍贵的记忆;余秀华的青春充满对别人目光的畏惧、躲避,充满了对自身疾病的自卑,好在她的才华给予了她心灵的慰藉,支持她奋斗至今;冯小刚的青春充满军旅色彩,对部队的留恋、热爱的情感延续至今;郎平的青春充满了奋斗的汗水,女排的精神令人敬佩,她的事迹为几代中国人所自豪……
曾经有一位偶像,她在回忆青春时,满脸笑容。她在青春时曾一味地认为自己奋斗的时间还多,并不急,所以在别人为当偶像而奋斗时,她只是在旁边带着眼镜,喝着冷饮,躺在椅子上晒太阳。然而在一次失败的演出后,她意识到了自己青春的'有限,意识到了青春需要奋斗。后来她竭尽全力奋斗,当上了首席偶像。在最后女王杯参赛前夕,她的后辈因大赛而忧心忡忡,她在了解情况后,对这位后辈说:其实最重要的不是能否取得女王之位,也不是能否发挥出水平,因为这终究还不是青春的终点,还有时间奋斗。后来,她的后辈因这一句话夺得冠军,成为新一任女王,在接受采访时这位后辈说自己的成就是因为她使自己认识到青春的意义……
正处于青春年少的我们做不到自己能力范围以外的事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力拼搏,不给未来的自己留下遗憾,奋斗的青春是最美丽的!
4.青春在于拼搏议论文600字
青春,沉醉在极富浓厚的书香中。不知你是否有这种感觉:每当翻开史书,就像是在品尝一杯浓浓的咖啡。一个个鲜活的历史人物引领你成长;一个个经典的历史故事让你深感古代中国的独特魅力;一个个智慧的古代哲学充实你的文学素养……史书的特有的气息散发出中国浓厚的民族文化。
青春,沉醉在极烈的书香中。阳光照在你青春的小路上,当你仰望天空,轻吟古诗词时,你会想到什么?或许你能想起杜甫“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苏轼“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的英雄气概;辛弃疾“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声后名”的昂扬锐气;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情操;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操……漫步古诗词,不像是在品味一杯烈酒吗?
青春,沉醉在淡似水的书香中。阅读小说体味小说的精华。你会体味到保尔柯察金刚强的毅力;体味鲁滨孙顽强的生命力;体味居里夫人为科学献身的无私无畏;体味贝多芬改变命运的决心;体味高尔基追求光明的信心……小说平淡,但似水是人精神的源泉。
青春,沉醉在文雅的书香中。品读现代诗文,不禁被它的文雅所感动。冰心的《繁心春水》歌颂自然、赞美母爱、回味童真。不论是从内容上还是从艺术上,都诠释着“雅”的真谛;徐志摩的一首《再别康桥》再现了书的“雅”,一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倒出了他真挚的情感;泰戈尔的著作《飞鸟集》透出世界的真善美充满了诗情画意重温书“雅”的气味……
青春的脚步,将跟随书愈浓愈烈,愈淡愈雅的气息走
5.青春在于拼搏议论文600字
什么是拼搏,你把吃苦定义为什么?确实,在现在的年龄,我们对吃苦的感觉还很浅,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能认清吃苦并努力拼搏,这何尝不是另一种成功?
当你坐在教室的窗边,看着同学们在操场上挥洒汗水,尽情奔跑的身影,又看到自己眼前的作业,你是否会感到不甘,想过放弃?但请坚持住,当你完成作业,并夺得理想成绩之时,你会明白,当初的坚持,是一种胜利。
在诱惑面前的坚持,是你青春拼搏的见证,是敢于吃苦的写照。
当你望向面前发下的试卷上刺眼的红色分数时,你是否想过放肆大哭,发泄不甘,是否会责怪老天的不公?你要知道,每个人都会有失利时,看看那些成绩优异的同学,哪个没有经历过失败,又哪个不是在一次次失败中坚强站起,在这个布满荆棘的道路上又一次摸索前行的?所以,请不要放弃,现在的重新振作,是成功的必经之路,也是通往胜利之颠的垫脚石。
一次次摔倒后的站立,是你拼搏向前的证明,也是你坚持不懈的印证。
青春的路是未知的,我们常说:“青春具有无限的可能性”,我们在青春这条路上都是懵懂无知的少男少女,但我明确的是:拼搏是我青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拼搏是通往未来的金钥匙。
我知道,拼搏是我青春的底色,拼搏使我的青春更出彩。
我知道,我的青春是绚烂的,我的青春里有拼搏!
《活着》,写的一般啊,就是挺惨的.换个别的吧.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范文800字(精选10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范文800字(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我。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我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日子像细沙般慢慢从指缝中划过,转眼步入工作岗位已经一年有余,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唯有读书方能使自己身心得到沉淀。最近有朋友偶提起《活着》这本书,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与大学初读时相比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如今,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应是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爱看悲剧的,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终于,我翻开了它,专心地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从富贵参军到回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穷日子。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天而去。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近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活着》的经历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通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一定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曾经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不过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曾经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活着……寇延丁(12月6日12:20)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里,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一过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我刚写完余华的毕业论文,发现关于这个人物的作品创作基本已经被研究透了,写不出什么新意来了,有本书《余华研究资料》,里面将余华研究的精华资料都收集了,很有参考价值,我倒是有个建议,不妨写写余华的现实观及其产生原因探究,应该彻底的话会有突破。余华的创作因对现实的看法不同而前后风格迥异,他的文学现实,生活现实,以及人性现实都是展开研究的内容。
余华,浙江海盐县人,祖籍山东高唐县。1960年4月3日(《四月三日事件》的来源)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当医生的父亲华自治、母亲余佩文(父母的姓,是余华名字的来源)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在鲁院期间,结识了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女诗人陈虹。因陈虹在北京工作,余华后来迁居北京十余年。现居浙江杭州。 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苏童、格非等人齐名。著有中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鲜血梅花》《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事件》《世事如烟》《难逃劫数》《河边的错误》《古典爱情》《战栗》等,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也写了不少散文、随笔、文论及音乐评论。其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荷兰文、挪威文、韩文、日文等在国外出版。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2年获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骑士勋章。长篇小说《活着》由张艺谋执导拍成电影。 作品特点: 余华的成名作是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此前他发表了二十几篇小说均没有多少影响,这篇作品发表后,深得李陀等著名评论家的好评,余华于是一举成名。此后,他在《收获》等国内重要刊物上接二连三的发表了多篇实验性极强的作品,令文坛和读者震撼,在评论家的密切关注下,他很快成为了马原之后中国先锋派小说的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余华并不是一名多产作家,他的作品以精致见长。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实现了文本的真实。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由于先锋文本读者甚少,成名之后的余华及时地做出了调整,自《在细雨中呼喊》开始,他的作品不再晦涩难懂,而是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尽可能地获得读者最广泛的共鸣。
《活着》的经历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通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一定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曾经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不过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曾经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活着……寇延丁(12月6日12:20)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里,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一过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活着》,写的一般啊,就是挺惨的.换个别的吧.
《文城》是作者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出版于2021年3月,我大概陆陆续续看了三天。 整个故事开始讲述住在北方的林祥福遇到了前来借宿的姑娘小美,两人产生了情愫,并且最后结婚,他知道这是一个生长在南方的姑娘,她的家乡很美,是一个叫做“文城”的地方,好景不长,他经历过两次小美的悄然离去。第一次离去带走了他一半的积蓄,回来后他还是欣然接受并且很坚决的说出了:“如果你再次不辞而别,我一定会去找你。我会抱着孩子去找你,就是走遍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你”(P44),我认为这句话就是全文的一个伏笔,本以为对她加倍的好,就可以长久,但是第二次的离去却实孩子刚刚满月就悄然离去,最后决定抵押家产,带着全部身家一路南下寻找“文城”,寻找小美。经过是八个多月的寻找,当感觉溪镇就是文城,决定在这里继续寻找有关小美的线索,然而在溪镇经历了很多事情,军阀战争,土匪祸乱,知己离去……最后十三年后让他的也这个溪镇离去的故事。 上半部分一直在讲述林祥福在苦苦寻找,经历的风雪和百般折磨,最后决定最像“文城”的地方就是溪镇。决定在溪镇生活,也遇到了知己陈永良,女儿林百家也在茁壮成长,一晃在溪镇的十二年生活,经历了很多,帮溪镇人员修复门窗,开了木器社,慢慢也成为了溪镇第二大亨,过得风生水起,但是只有他自己内心知道,还是没有放弃找小美,这才是他出行的初衷,当女儿林百家询问自己母亲的时候,他只能用“谎言”来诉说是早逝,这对他来说是内心的煎熬,也是对女儿的来说只有可能是悲伤,并没有憎恨,因为要让女儿保持一种纯真,这何尝不是一种父爱,一种责任,也是从他从小饱读诗书的修养。 下半部分让人会觉得心疼,经历了军阀的战争,土匪的在溪镇横行霸道,烧杀抢掠,让人感觉到了血流成河,绝望,无奈,妥协。当林祥福和陈永良的谈话中,他敞开了心扉,自己否认了溪镇不是文城,这足以说明十三年来一直在溪镇寻找着小美,只是没有任何线索。接下来只想为了林百家而活,当要去给土匪送枪支没有人选的时候,林祥福轻声说“我去”,这是一种担忧,因为知道自己一去不复返,内心的煎熬,脑子都是女儿林百家的画面。最后直到死亡那一刻,脑子还是林百家,至于为什么会笑,我的理解是五味杂陈,有自己十三年的不值得的冷笑,有觉得女儿林百家的事情安排妥当的内心安慰。看到这里已经是不想继续阅读了,因为有的疑问没有解释,小美去哪儿了?文城在哪里? 看到后面有一个“文城 补”,这就是让人欣喜若狂,由于前期没有提到小美去哪儿了?文城在哪里?这两个问题在这里得到了回答,在“补”中也讲述了小美的心路历程。小美也的确是全文最重要的一个人物,由于她才会出现整篇小说的后续。由于家庭条件太差,不得不把他送到富贵人家做童养媳,和阿强从十岁开始一起生活,几年来一直小心翼翼,由于犯了一个错误,导致一切的生活都变了,偷偷拿了家里的钱给了弟弟这才是所有事情的起因,阿强偷了家里的积蓄带着她去了上海,见了世面,也一路北上去找那个虚无缥缈的姨夫,这也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遇到了林祥福,阿强的唆使在林祥福家住了下来,没想到还发生了关系并且怀孕,偷偷拿了林祥福祖传一半积蓄,最后离开林祥福去找了等待她的阿强,这也是导致整个故事悲剧的直接原因,才有了后续的所有事情。其实从小美的角度来说,她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儿,为了家人选择了偷钱给家人解忧,为了丈夫阿强甚至想过出卖身体赚钱养活他。但是最后阿强和小美得知得知林祥福的到了溪镇寻妻,他们只有恐慌,不敢面对,因为面对是一个未知的事情。 一切的疑问已经解开,如果没有小美的偷钱给自己弟弟,而是选择告知婆婆事情的难处,也会得到解决,美满的家庭也会幸福下去;如果林祥福没有遇到小美,可能和相亲的女孩儿早已结婚生子,继续扩大家业,本来是一条光明大道,但是出现了转折。但是事情没有如果,最后也只有小美冻死前对林祥福的忏悔:“来世我在为你生个女儿,开始我还要为你生五个儿子……来世我若不配做你的女人,我就为你做牛做马,你若是种地,我有牛为你犁田;你若是做车夫,我做做马拉车,你扬鞭抽我。”(P339) 做错事不可怕,只要是敢于止损,敢于面对,需要的是努力去补偿,因为没有发生的事情,谁也不能预料到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如果选择了逃避,带来的只有恐惧和不安以及忏悔。 备注:纯属个人见解
简单讲述 林祥福:北方人,父母双亡,家有四百亩地,爱读书,木工活精湛,开私塾教自己女儿、陈家兄弟、顾家姐妹。小美离开后一直寻找阿强所说的老家“文城”,到了溪镇,在那扎根生活了十七年,从与陈永良一起开木器社做起,修缮镇上无人居住的房屋,其实是为了找小美,最后成为溪镇第二首富。一生在寻找小美未再婚,在最后为了救顾益民,与土匪张一斧谈判,被张一斧所杀。其实溪镇就是“文城”,但林祥福一直不知道。 林百家:林祥福与小美的女儿,吃百家奶长大,取名百家。十岁与顾同年订婚,心里喜欢陈耀武,后来被林祥福送去上海私塾读书,一直写信给与陈耀武,但陈耀武从未收到。 小美(纪小美):十岁作为童养媳进入沈家,成年后与阿强结婚,但是在逃难到林祥福家时,谎称是兄妹。与林祥福结婚后去找阿强,发现自己怀孕后,回到林家生完孩子又离开,与阿强继续生活。 阿强(沈祖强):小美未经同意拿沈家铺子的钱接济弟弟,婆婆让阿强把她休了,小美被退回娘家三个月后,阿强偷了家里的钱与小美私奔,在上海把所有钱花光,打算去北京,走错了路到了林祥福家,知道林祥福是个有文化、人品好的地主,让小美假装生病留在这里,自己离开,没有说时间,只是约定在定川车站等小美。最后小美和阿强回到溪镇生活,在霜冻的时候,庙会祈祷跪在雪地里被冻死了。 田大、田二、田三、田四、田五:林家的管家、仆人,对林祥福忠心耿耿。老家田地的收成千里迢迢从北方拿到南方溪镇给林祥福,林祥福死后,有意识的说把收成给小姐。田大快死了想见少爷,四兄弟就抬着田大去溪镇,田大死在了路上,找到林祥福的时候,林祥福也被土匪杀了,棺材里装着田大和少爷,四兄弟抬着棺材回北方老家。途中好心人告知有土匪,建议走小路去西山,四兄弟经过的西山小路,正是小美与阿强坟墓所在,时隔十七年,以这样的方式,林祥福终于见到小美了。 陈永良:林祥福好友,最开始收留林祥福,然后一起成立木器社。林祥福死后,陈永良组建民团与张一斧决战,最后在算命摊前用同样的方式,尖刀插进张一斧耳朵里,为林祥福报仇。 李美莲:陈永良妻子,勤劳善良,把林百家当做自己的女儿,林百家订婚当天被土匪劫走,她让陈耀武去换林百家回来。知道大儿子喜欢林百家,及时阻止,因为林百家早已和顾家定亲。 陈耀武:陈永良大儿子,去土匪那里替换林百家,因赎金没有及时送到,被割了耳朵,走路方向会有点偏,能看到林百家就恢复正常,林百家去上海私塾后,又恢复原样。 陈耀文:陈永良小儿子。 顾益民:溪镇首富,北洋军阀入镇,为了不被烧杀辱掠,组织全镇准备好菜好酒美女招待,躲过一劫。号召全镇一起捐钱,去赎回被土匪绑票的人。组建民团抵御土匪。被张一斧俘虏,最后被陈永良救出。 顾同年:顾益民大儿子,与林百家订婚,但生性顽皮放荡,被一个西洋女人骗到船上,被卖去澳洲做劳工。 顾同月:顾益民儿子。 顾同日:顾益民儿子。 顾同辰:顾益民儿子。 顾同思:顾益民女儿。 顾同念:顾益民女儿。 张一斧:凶恶残暴,无恶不作,他的土匪团伙在最后与陈永良组建的民团决决战时,眼睛瞎了被同伙抛弃,随后做回土匪前的老本行算命,陈永良找他算命,他想用枪被陈永良及时发现,一击致命,最终恶有恶报。 小美和阿强这对夫太毁三观了,阿强随口说的“文城”让林祥福找了一生。林祥福也有问题,他能感觉出小美跟阿强不是兄妹关系,但是一直执着的寻找小美,固执得可怕,并且丧失了对女人的兴趣。在瞑目时刻最后看到的还是小美。 故事背景是清末民初、军阀混乱、匪祸丛生年代,描写的社会残败之象、民生疾苦触目惊心。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个时代,没有经历那个乱世。 余华喜欢给小说人物取名有个“福”,《活着》的福贵,《文城》的林祥福,人物设定父母双亡,一个人孤独的生活好几年,还有都是地主家的儿子。
评价是这样的:目前来说,余秀华是一个好诗人,虽然她的诗作仍然存在种种不足,但是那种随口即诗的语言天分、极强的情感冲击力、对生活里的某些瞬间细节的把握能力,都是不容忽视的。但是的但是,在专业、诗歌史的角度上,她仍然不是一个时代里不可或缺的重要的诗人。
脑瘫诗人余秀华出名后,写了五首情诗表白李健,尤其是《穿越半个中国去睡你》,让读者和李健的粉丝都看不惯,纷纷跑去余秀华的微博下评论骂她。
余秀华的背后
说起余秀华,大家脑海里都能浮现出一个身残志坚的脑瘫诗人。她没有多少学历,却能够写出常人无法写出的优美诗句,他的诗像在坐过山车,有时候像浩瀚的星辰,转眼间就来到了田野的花朵,她总是将生活中的每一处美景寄予自己的情感,让人看完后就像是出去游山玩水了一番。
拥有这样的身体,还能拥有这样的才华,内心该有多坚毅!如果换作是普通人,可能生活早就一蹶不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余秀华也是非常励志的。
人的一生总是要经历苦难,但是没想到余秀华从出生就注定不平凡。因出生时倒产、缺氧而造成脑瘫的余秀华,虽然一度不能接受自己身体上的残疾,但是自然心里难受,却没有被困难打倒,反而一直热爱的生活!不甘于平凡就创作诗歌。她被誉为“网红女诗人”,你知道她是如何写出那么多优秀作品的吗?你看过余秀华的哪些作品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一.即使是脑瘫,也没有影响余秀华的才华。
我觉得在所有的疾病中,让人觉得最难受的就是脑瘫,但是上帝是公平的,虽然给了她脑瘫的疾病,但是并没有影响她的才华以及对于生活的热爱。余秀华出生的时候就是脑瘫,在成长的道路上,她经历了很多挫折,别人的白眼,还有异样的眼光,即使生活如此困难,也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创作才华,终于找到了释放自己所有的苦难出口,那就是写诗!
二.余秀华的内心世界非常丰富!
有网友表示,脑瘫患者怎么可以写出如此优秀的作品了?这是因为余秀华的内心世界是非常丰富的,写诗和写书是一样的,如果你对生活没有足够的理解,或者你对人生没有足够真的感受,是无法创造出优秀作品,只能说余秀华是一位内心非常丰富的女性!
三.余秀华的代表作———《月光落在左手上》。
余秀华一直是一位饱受争议的女士,有人觉得她在故意卖惨,有人觉得她的思想不正常,面对外界的非议,余秀华没有解释,只是拿自己的作品出来说话。虽然她的出身不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但是却创作出了很多的代表作,比如说《月光落在左手上》,《摇摇晃晃的人间》……
余秀华因为出生的时候是倒产、导致大脑缺氧而造成脑瘫,这使得她行动不便,说话口齿不清。高中毕业后,余秀华就待在家里。主题多关于一些她对生活的感悟和她的残疾。
为什么写诗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我,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写诗是一件小我的事情,我觉得我的残疾就是命,有些事情你改变不了,改变不了的就是命运……你在这个地方,你想走你想飞,但是你飞不起。在《诗刊》配发的自述《摇摇晃晃的人间》里,余秀华写道:一直深信,一个人在天地间,与一些事情产生密切的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以致到无法割舍,这就是一种宿命。比如我,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也有许多许多失落——诗歌把我生命所有的情绪都联系起来了,再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让我如此付出,坚持,感恩,期待,所以我感谢诗歌能来到我的生命,呈现我,也隐匿我。真的是这样:当我最初想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时候,我选择了诗歌。因为我是脑瘫,一个字写出来也是非常吃力的,它要我用最大的力气保持身体平衡,并用最大力气左手压住右腕,才能把一个字扭扭曲曲地写出来。而在所有的文体里,诗歌是字数最少的一个,所以这也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情。而那时候的分行文字还不能叫做诗歌,它只是让我感觉喜欢的一些文字,当那些扭扭曲曲的文字写满一整本的时候,我是那么快乐。我把一个日记本的诗歌给我老师看的时候,他给我的留言是:你真是个可爱的小女生,生活里的点点滴滴都变成了诗歌。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一个人能被人称赞可爱就够了。我认定这样的可爱会跟随我一生,事实也是这样。于我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其实我一直不是一个安静的人,我不甘心这样的命运,我也做不到逆来顺受,但是我所有的抗争都落空,我会泼妇骂街,当然我本身就是一个农妇,我没有理由完全脱离它的劣根性。但是我根本不会想到诗歌会是一种武器,即使是,我也不会用,因为太爱,因为舍不得。即使我被这个社会污染的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回到诗歌,我又干净起来。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我从来不想诗歌应该写什么,怎么写。当我为个人的生活着急的时候,我不会关心国家,关心人类。当我某个时候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一个人生活得好,说明社会本身就是好的,反之亦然。作为我,一个残疾得很明显的人,社会对我的宽容度就反应了社会的健全度。所以我认为只要我认真地活着,我的诗歌就有认真出来的光泽。比如这个夜晚,我写这段与诗歌有关的文字,在嘈杂的网吧,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快乐和安静。在参加省运会(我是象棋运动员)培训的队伍里,我是最沉默寡言的,我没有什么需要语言表达,我更愿意一个人看着天空。活到这个年纪,说的话已经太多太多。但是诗歌一直跟在身边,我想它的时候,它不会拒绝我。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