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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法则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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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法则毕业论文

STAR法则的示例:

问题:请讲出一件你通过学习尽快胜任新的工作任务的事。

追问:

1、这件事发生在什么时候?——S

2、你要从事的工作任务是什么?——T

3、接到任务后你怎么办?——A

4、你最后完成任务的情况如何?——R

扩展资料:

”S“——即是situation。就是面试者所从事岗位期间曾经做过的某件重要的且可以当作面试官考评标准的事件的所发生的背景状况。举个例子:做校招,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各个部门的人员需求下进行的。

”T“——即是Task。就是面试者在这个工作中所承担的任务或者职责;举个例子:在校招中,面试者主要负责整个校招活动的策划和宣传。

”A“——即是Action。就是面试者在这个工作中基于任务而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或应对方;举个例子:在校招中,面试者先通过电话联系各个学校的就业办进行确认,随后上门拜访,确认好校招的地址,最后把需要宣传的工作做好,比如宣传的方式和所需的材料等等。

”R“——即是Result。就是面试者在整个工作中得到什么样的结果;举个例子:那次校招招到多少人,此外在这个校招中,面试者收获到什么,总结了哪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STAR原则

写作思路:star原则要求首先引入一个待解决的问题,然后逐步递进,一层层剥开洋葱,展现个人的成就。

示例如下:

有两个部落,互不往来,一碰到就打。各自建造了瞭望塔,密切观察对方动静。伺机发起进攻。常年下来,双方都疲惫不堪。试图改变现状,却又不知如何着手。

作为架构师,我主动联系了双方,提出能否帮忙解决这个挑战。当然采用WellArchitected Framework进行全面分析。

经过仔细分析,提出整改方案。发现只要在架构上作一个很小的改动,就可以大幅度增加整个方案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这个小的改动,就是把两座瞭望塔缓慢下降,对接成为一座交流的桥梁。对立的双方,一旦登上这座桥梁,就被施了魔法。双方握手的同时,看法被置换。也就是说必须采用对方的观点来互相劝说。

双方的人们更全面的了解到对方的观点,达到了互相理解和共识。从此两个部落的人们过上了和平幸福的生活。

在求职面试或是在写简历中,我们需要回忆自己以前做过的事情,取得的成就,往往这个时候进入我们脑海的是一堆零散的记忆。大家不知道怎么组织,怎么分类,怎样输出信息才更有效。这些经历,可能是项目经验,可能是大赛经历,也可能是个人人生经历。二十余年的人生,肯定有一些事情是让你印象深刻的。但是如何说出重点,是小英介绍STAR法则的真正意图。STAR法则是指: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

Situation: 事情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

Task: 明确在相关经历及任务中,要达到什么样目标,完成过程中涉及什么环节及流程。

Action:明确采取的行动,针对这样的情况进行分析,决定的方式以及采取的步骤。

Result:描述结果怎样,最终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

在描述经历时,这四步都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例子,更好地理解STAR法则的实际应用

例一:

成就经历描述:2016年10月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

Situation:(无)

Task:(无)

Action:(无)

Result:(无)

上面叙述的这个例子,只是提到了自己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可以再追加叙述该生学校校级二等奖学金的覆盖率有多少,以此来加深HR对你所获奖项的认识。

例二:

成就经历描述:从大二开始担任学校院级文艺部部长,组织学院的演出,其中三场演出被评为优秀活动。

Situation: 文艺部在当时没有完全成立起来,只有象征性的3名部员,从未组织过文艺汇演。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凭借担任部员时期所表现的热情和工作能力,我被选为部长。

Task:有计划性地组织文艺汇演,包括迎新晚会,毕业晚会,以及元旦晚会,扩大文艺部在学院内,甚至在学校的影响力,能吸引更多同学加入文艺部,吸引更多同学参加文艺部的演出,使文艺部成为优秀学生会部门。

Action:1. 担任部长期间,领导1名副部长,以及其余5名部员,组织了3场元旦晚会,3场迎新晚会,3场毕业晚会,场场座无虚席(500人以上会场),甚至有同学站在会场后排观赏演出。2.运行文艺部微信公众号,定时发放演出资讯,宣传优秀节目。

Result:1. 吸引了更多的人加入院文艺部,成员数扩大到15人。2. 文艺部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稳步增长,留存率高。3. 院文艺部被视为学校其他学院文艺部的代表,并被邀请去跟其他文艺部部员分享组织经验。4. 凭借着担任院级文艺部部长期间的成绩,并经过层层选拔,我进入校学生会,担任副会长一职。

值得注意的是,“星星”法则是帮助大家更有效地梳理和分析成就经历的,千万不要把这些分析过程一字不落地写进简历里。

有的时候,不是大家技不如人,是不会包装和推销自己。打一个精美的包装,和做一颗品质上乘的“糖果”,一样重要。

写简历时就要准备好面试时的个人故事,以便应付各种千奇百怪的开放性问题。为了使大家轻松应对这一切,我向大家推荐“个人事件模块”的方法,以使自己迅速完成这看似庞大的工程。一,头脑风暴+STAR法则——〉个人事件模块1.1,头脑风暴。在脑海里仔细想出从大一到大四自己参与过所有活动(尤其是能突出你某些能力的活动),包括:1, 社团活动 职务 时间 所做事情2, 在公司实习的经历 职务 时间 所做过的事情3, 与他人一起合作的经历(课题调研,帮助朋友办事)(回忆要尽量的详细,按时间倒序写在纸上,如大一上学期发生。。。。。。大一下学期发生。。。。。。。如此类推)我相信这一步,很多朋友都已经做了,但是仅仅这样就满足了,就直接写在简历上当完事了,那是不行的,想提高竞争力,还得继续。。1.2,STAR法则应用将每件事用S T A R 四点写出,将重要的事情做成表格例 大一辩论比赛获得冠军S系里共有5支队伍参赛,实力。。。,我们小组。。。。。T熟悉辩论流程,掌握辩论技巧,获得系冠军A自己主动整理资料,组织小组学习流程,编制训练题,小组训练,根据每个人的特点,分配任务(详细,尽量详细,包括当中遇到的困难都要回忆起来,自己是怎么解决的)R获得系辩论赛冠军以上这个例子中,可以让HR迅速了解你整个活动的前因后果,同时,也突出了你在这个活动过程中的领导能力,沟通能力,主动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将刚才在头脑风暴中,想到的事情都用这个方法做出表格。一般来说,特别突出的事情应该要达到7,8件。这个时候,个人事件模块的工作就算完成了,但是,怎么运用呢?还得再做多一步。二,挖掘闪光点开放性问题大家都要回答吧?大家也都知道,其实每一个开放性问题都在考查自己的每一项能力,如领导能力,沟通能力,适应能力等等。而挖掘闪光点就是在这些事件模块中找出你所能体现的这些能力,如上例辩论赛中所体现的领导能力,沟通能力,主动解决问题。这时候,就可以在下面加多一行,能力体现。大一辩论比赛获得冠军S系里共有5支队伍参赛,实力。。。,我们小组。。。。。T熟悉辩论流程,掌握辩论技巧,获得系冠军R获得系辩论赛冠军能 力沟通能力,协作能力,领导能力,主动解决问题能力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法律规则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论文格式就是指进行论文写作时的样式要求,以及写作标准,那么,法学论文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希望大家喜欢。

一、性质地位

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中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严谨勤奋的工作态度和求实创新的科学作风、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是达到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

因此,毕业论文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的时间为8周;

2、一般在毕业前一学期,社会调查完成之后进行。

三、选题原则

1、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律专业的特点;

2、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分为规定性命题和自选命题两种。选题时应当结合我国司法实践,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

3、鼓励学生对当前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四、写作要求

1、论文应中心突出、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论述清楚、文笔流畅,符合规范的格式;

2、论文应达到一定的字数

本科:8000字以上

专科:6000字以上

3、论文应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的、有学生自己观点和见解的学术性论文。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导师,严谨为学,诚实为人。收集资料、占有材料均要实事求是,摘录要符合作者原意,不能断章取义,资料要注明出处。通过毕业论文写作应培养严谨的学术作风。

4、学员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论文写作应有计划地进行,论文内容应包括:

前言含简要说明选题的意义,主要创新观点、见解、对策和结论;

论证分析部分这是论文的主要部分。要求思路清楚、逻辑严密、文字通顺、结论科学。全文应论点层次分明,要分章节或大小标题,标题要简洁醒目;论文不能只是材料的堆积,要言之有物,运用材料说明问题,论据充分、材料丰富且运用得当;论文要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最后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对策建议创新见解要在这里总结、表述清楚。

结束语。

参考资料目录(包括:专著、著作、学术论文等)。

五、写作计划

论文应制定写作计划,包括:论文大纲,大小标题,基本论点和论点句;进度计划(社会调查计划,资料调研计划,时间进度表)。

学员撰写论文可以参照以下程序:

1、准备阶段:

完成“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的学习;

了解毕业论文写作过程及要求。

2、选题阶段:

收集、阅读、分析资料和文献;

在导师指导下选题、命题和构思论文。

3、读书报告阶段:

在选好题目的基础上,调查研究、大量阅读文献、收集资料(含社会调查)、阅读消化、调查研究。要求每位学生阅读20篇以上文献资料,其中包括专著、著作、学术论文等;

写出3000字以上的读书报告(最后与论文一并交指导教师)。

4、撰写论文初稿阶段:

学生在读书报告基础上,撰写提纲并进行写作论文初稿。

5、论文修改完善阶段: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论文做进一步的充实、修改与完善。

6、论文提交阶段:

根据导师最后提出的定稿意见做最后的完善;

检查论文的格式和文字等细节;

按照论文的统一格式排版并将最终的论文定稿打印、装订;

提交的论文为一式三份;

提交论文定稿的电子版给导师。

7、论文评审与答辩阶段:

由相关部门组成毕业论文评审、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论文评审、答辩。

答辩在江苏大学或符合条件的校外教学站进行;

给出毕业论文综合成绩。

六、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及主持答辩的教师必须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法学教师、法学研究人员或具有同等资历并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其资格由我校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审核;

2、指导教师只能指导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不得跨专业指导;

3、一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名,指导每个学生不得少于10个学时;

4、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全过程。一般应包括指导学生选题、收集资料、撰写提纲、撰写初纲、提出修改意见,直至定稿和写出评语。

七、论文格式

1.论文要求一律用a4白纸打印。

2.封面: 论文一律用统一封面,论文封面格式另行规定。

3.任务书: 内容包括论文要求、主要内容、进度安排等。任务书由学校统一印制。

4.摘要与关键词: 论文要有150-200字的摘要,并列出论文3-5个关键词(中、英文对照)。

5.正文: 论文统一用a4纸,计算机打印。正文标题用二号黑体字,行文用小四号宋体字。论文正文打印格式及尺寸要求:版芯尺寸为15cm×23cm,统一用小四号宋体字打印。

6.脚注: 论文中引用资料时要加以脚注。法学专业论文脚注统一使用小五号宋体字,脚注按:著者姓名、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次序标注。

7.参考文献: 论文正文后须附参考文献,著明论文所依据的文献资料情况,文献著录格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专(译)著: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连续出版物:作者.文题.刊名,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论文集:作者.文章标题: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互联网资料:作者.文章标题,完整网址,年代。

8.鸣谢: 本页内,学生可以表达对论文指导教师和在论文写在过程中给予帮助和支持的其他人的感谢。

9.装订: 毕业论文按如下顺序排列和装订:

封面;

目录;

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页;

论文正文;

参考文献页;

鸣谢页;

封底。

读书报告另行装订。

八、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1、优: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充分,资料丰富,层次清楚,文笔流畅;对所研究的问题有创建性发挥和见解;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正确无误。

2、良: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充分,资料丰富,层次清楚,文笔流畅;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正确无误。

3、中: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比较充分,资料比较丰富,层次清楚,文笔通顺;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4、及格:基本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尚可,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论据能说明问题,资料符合规定,层次基本清楚;答辩时口头表达基本清晰,回答问题没有明显错误。

5、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论文不及格:

未完成预定的论文写作内容;

抄袭他人的论文或文章;

没有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论文分析有明显错误;

论文结构不合理;

质量较差;

字数少于规定要求;

打印装订不合格;

答辩时不能阐明论文内容,又不能回答提问;

(10)其他。

成绩评定方法与原则是:

1、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建议成绩;

2、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况给予成绩;

3、最终成绩由江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审定。

九、附则

1、本大纲由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本大纲未尽事宜,由江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另行规定。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下面是我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加强诚信法律制度建设;

2、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

3、农村法治建设;

4、征地及移民安置法制建设;

5、完善征地的法制建设

6、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

7、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互动关系;

8、商业秘密保护及其立法;

9、贸易中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之解决原则;

10、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适用;

11、知识产权的间接侵权;

12、数字化图书馆时代知识产权问题;

13、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与知识产权请求权;

14、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完善;

15、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查制度;

16、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17、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18、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19、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0、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与企业竞争力;

21、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22、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

23、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 WTO(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

24、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界定;

25、知识产权犯罪问题;

26、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口检查制度;

2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28、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原则;

29、知识产权出资制度的完善;

30、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学各专业 毕业 论文题目选题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婚姻法毕业论文题目

1、中国婚姻法 文化 考论

2、婚姻契约观念的限度与嬗变

3、秦汉家族法研究

4、我国民法典亲属法编立法构建研究

5、中美婚内侵权行为之比较法研究

6、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

7、中国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研究

8、建国初期山东省宣传贯彻婚姻法研究

9、建国初期山西省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

10、论我国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的若干问题

11、离婚诉讼中无房女性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12、《婚姻法解释(三)》中不动产登记效力研究

13、《婚姻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

14、民国时期婚姻法的文学省思

15、土地革命时期婚姻立法问题研究

16、从社会性别视野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17、从伴侣法到婚姻法

18、《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房屋确权问题之探讨

19、建国初期河北省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

20、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950-1953)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绥远省的宣传与贯彻(1950年-1953年)

22、婚姻法中社会性别意识变迁研究

23、论家务劳动价值的婚姻法保护

24、论婚姻法定位之研究

25、离异女性生活权益保障

26、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司法解释研究

27、《婚姻法解释(三)》房产归属论

28、论法律与社会间的紧张、疏离与相互影响

29、近代以来中国婚姻立法的移植与本土化

30、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研究

31、通过法律的秩序建构

32、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得孳息的归属

33、从《人民日报》的宣传报道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宣传和贯彻(1950-1953)

34、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35、新中国首部《婚姻法》的制定与实施问题研究

36、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的归属问题研究

37、试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38、从婚姻法解释三的角度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新变化

39、离婚时“婚前按揭房”分割问题研究

刑事诉讼法毕业论文题目

1、美国刑事诉讼法对隐私权的保护

2、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交互作用研究

3、论侦查权的宪法控制

4、技术侦查证据若干问题研究

5、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6、论新《刑事诉讼法》对犯罪人的人权保障

7、侦查权新论

8、技术侦查 措施 研究

9、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10、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11、论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修改与完善

12、论辩方证据开示义务

13、程序性制裁机制研究

14、我国技术侦查制度研究

15、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16、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17、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研究

18、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

19、刑事诉讼法宽容伦理观及其实现

20、逮捕必要性问题研究

21、论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22、论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23、论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保障

24、从新《刑事诉讼法》的角度浅析职务犯罪案件的侦辩关系

25、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研究

26、我国监视居住制度之理性思考

27、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研究

28、刑事诉讼法中的“等”字研究

29、我国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

30、论我国技术侦查制度

31、论检察机关的调查权

32、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之被害人权利保障

33、新刑事诉讼法下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34、新刑事诉讼法下监视居住制度研究

35、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研究

36、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问题研究

37、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38、论新《刑事诉讼法》中的技术侦查措施

39、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证据衔接

40、论新刑事诉讼法下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金融法论文题目

1、 金融科技重塑金融生态——访西南 财经 大学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唐清利

2、 保险 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金融法路径探析

3、 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4、 金融法上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行为经济学视角的 反思

5、 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法变革的促进作用

6、 智慧金融将让生活更美好——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

7、 电子支付对金融法的挑战及应对

8、 站在金融法角度浅谈精准扶贫

9、 金融禀赋结构理论下金融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的革新

10、 探究金融安全和国内金融法系统的健全方式

11、 探析我国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12、 国际金融法的新近发展及其重大影响分析

13、 利率市场化、风险与金融法防范机制的构建

14、 我国风险投资的金融法环境分析

15、 金融公平的法治思路——读《收入分配的金融法进路》有感

16、 中国金融法学研究的实证分析——以1979年以来CLSCI金融法论文为分析对象

17、 我国风险投资的金融法环境分析

18、 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法的研究及完善分析

19、 金融科技的金融法适应性研究——以智能理财的理财资质为例

20、 金融法的“三足定理”及中国金融法制的变革

21、 金融公平理念下的金融法教学改革

22、 论金融法的市场适应性

23、 国际金融法视野下的G20峰会:“立法”特色与中国选择

24、 金融科技的金融法适应性研究——以智能理财的理财资质探讨为例

25、 信息赋能、信息防险与信息调控——信息视野下的金融法变革路径

26、 我国金融法体系构成之再认识——以金融体系和法治金融为视角

27、 金融法价值的“新二元化”均衡构造

28、 金融法与经济刑法的博弈——以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为视角

29、 论金融法的法典化

30、 风险回应型的金融法和金融规制——一个面向金融市场的维度

31、 人民币时代:中国金融·法人才培养的困境及对策

32、 高职院校“金融法”翻转课堂实践探析

33、 微信支付遭北大金融法研究中心质疑 二维码存在巨大交易风险

34、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法控制分析

35、 情景模拟教学法在金融法课程中的应用

36、 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37、 房地产限贷措施性质的金融法研究

38、 浅议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39、 P2P借贷到普惠金融:网络贷款平台异化的金融法矫正

40、 从金融法领域探析银行暴利垄断的现状

41、 预付卡监管制度完善的金融法之维

42、 刍议金融调控与监管的差异性及金融法审视

43、 金融法视角下的余额宝法律规制研究

44、 金融法价值目标下的民间金融监管边界

45、 P2P网贷支持我国体育产业发展:基于金融法视角的可行路径

46、 论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47、 金融法视阈下我国体育银行设立及其运行若干法律问题

48、 金融创新语境下金融法教学反思

49、 论述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50、 从金融法领域探析银行暴利垄断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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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罪行法定原则

论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历史背景 1、中国制度的产物 中国的法制源远流长,而研究中国的法就是研究中国刑法的发展史,从我国的 第一个国家一夏朝开始,国家形成,中国法制的雏形相应出现①。古代君主只 讲法律至上,法律的内容从来不公布与众,只有在惩罚犯罪的时候才得以引用。 因此,法律被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人们根本无从了解它的内容。更没有所 谓的法律权利②,罪刑法定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物,是我国法制发展的必 然要求。 2、历史的演变过程 罪刑法定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二一五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第三 十九条的规定,即“凡是自由民除经贵族依法判决或尊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 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或另以放逐、伤害、搜索 或者逮捕。”这里就蕴含着罪刑法定,保障自由民之权利的思想。到了 17、18 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针对封建刑法中罪刑擅断、践踏人权的黑暗现实, 更加明确地提出了罪刑法定的主张,使罪刑法定思想更加系统,内容更加丰富。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罪刑法定这一思想由学说转变为法律,在资产阶级宪法 和刑法中得到确认。一七八九年法国《人权宣言》第八条规定:“法律只应规 定确实需要和显然不可少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罪前已制定和公布的且依 法施行的法律,不得处罚任何人。”在《人权宣言》这一内容的指导下,一八 一零年法国刑法典第四条首次以刑事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由 于这一原则符合现代社会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趋势,至今已成为不同社会制度的 世界各国刑法中最普通,重要的一项原则③。 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事司法活动所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已成为公认 的一个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并在宪法或刑法上加以规定。罪刑法定原则也是 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经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 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种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本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 何等:以上这些均有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规定的犯罪,不得定罪 处罚,概括起来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④。”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罪刑法定包括立法上的法定和执法上的法定,立法上的法定主要是指制定法的 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条文时要明确具体,耍使执法者有法可依;执法上的法定 是指执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文去做,不得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得 用法律做顺水人情。我们都知道孟老夫子的一句话::“徒法不足以自行,徒 善不足以为政⑤。”法制定好了,还必须有依法办事的人,切不可让“歪嘴和 尚念坏了经”。因此,一部好的法典是重要的,而具体执行该法典的人同样是 不可忽视的,而这执行法的具体人又以法官为重。所以,罪刑法定原则的实施 不只要落到书本上,更重要的是落实到实际中去。诚如培根所指出的:“一次 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 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那么司法的公正事关人们的 信仰,对社会制度的评价。很难想象,经历了一次不公正审判的当事人对司法 公正会满怀希望所谓胜诉方对司法公正毫不怀疑。对于执法上的法定,是颇重 要的⑥。 我国新《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罪刑法定这一原则 在我国刑法中的具体的体现,其基本精神,是要严肃执法,惩罚犯罪,防止国 家刑罚权的滥用,以保障人权、保护人民。这也是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真诗。 从这一出发点,它还包括以下具体含义。 1、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⑦。 即法的法定化。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严格执法,凡是构成犯罪的一 律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指不构成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犯罪和 刑罚都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方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仅仅是违背了公德良俗, 即使这种行为如果不处理可能会产生社会危害性,那么在没有产生法定的结果 之前,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依靠道德教育,娱 论监督。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有法律作出明文规定,然后才可以定罪处刑。 有这样一个案子;一男一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 的极大愤慨,造成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这一案例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一 男一女的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1) 公然发生性关系从表面上看好象是 有违法律之规定,但细看法律条文却很难找出其违法之规定,因为这一男一女 是自愿的,就构不成强奸罪;(2) 本案只有其两个人,并没有聚众的表现,又 构不成聚众侄乱罪,更不能找到其他相关的罪名。因此虽然引起游客的极大愤 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因为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准公开性交而不 得判处刑罚,很显然,这一男一女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 2、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刑事法律是定罪处刑的惟一法律依据。 刑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是我国刑事犯罪处罚的 唯一法律依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根据犯罪的需要自行设立刑罚制度, (不得根据某一犯罪的需要,临时制定一法条而临时使用)不得以任何部门法 对抗刑法之规定,否则无效。因此刑法中对犯罪作出实体性规定,是定罪处刑 的唯一法律依据。 3、禁止违宪制定或违背刑法原则的刑事法律。 在这里,主要指出的是刑事立法权,宪法是刑事立法权的唯一根据,刑法是宪 法中的子法,那么在制定刑法时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立法准则,不得违背宪法 的立法基本精神。而其他刑事法规又必须以刑法基本原则为立法准则,所订立 的 规章制度 不得超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规定,如果超出刑法规定而制定且辅助 实施的话,对被实施人造成损害的,依法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4、刑法不得类推解释和类推适用。 在刑法的适用过程中,不得适用类推原则。类推原则一般是属于人们认为该行 为构成犯罪,但法律没有规定为该种行为的罪名,只有依照类似条文加以适用。 一种犯罪不但有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件外,还耍有刑法的 明文规定,即不仅行为犯罪是明确的,而且对犯罪行为处以什么刑罚也是明确 的。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就不得以任何理由定罪处罚,在此是没有所谓的 民愤定罪一说的。 5、刑法不得溯及既往,即禁止事后法。 关于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一般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对旧法没有溯及力, 但根据司法解释的精神规定,当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而旧刑法认为是犯罪的, 以新刑法定罪处刑,新刑法有溯及力;当新刑法认为是犯罪而旧刑法不认为是 犯罪的,以旧刑法定罪处刑,新刑法无溯及力;当新刑法所判处的刑罚较轻而 旧刑法判处的刑罚较重时,以新刑法定罪处刑,当新刑法所判处的刑罚较重而 旧刑法判处的刑罚较轻时,以旧刑法定罪处刑,即以轻刑为主。由以上规定可 以看出,我国的刑法典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主要原则的;另外,在实际 操作中禁止在犯罪追诉时效内不认为是犯罪,而新的刑法进行修改后认为是犯 罪的,虽已过追诉时效,仍然加以追究的,(特殊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 那么这就是典型的事后法,是严重违背刑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为我国法律所不 允许的。 6、刑法禁止不定期刑。 刑法作为执行依据的部门法,不得用含糊不清的词语表达刑期,即刑法条文必 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模棱两可。不能只规定犯罪的条件而不具体规定 犯罪时如何惩罚的实施细则。那样的话不但刑法形同虑设而且追究犯罪人的刑 事责任耍么丁•法无据要么不定刑期,伸缩性就太大,容易出现重罪轻判或者轻 罪重判的法制混乱现象。所以,不定刑期是法律法规中不允许的。 7、刑法关于犯罪、刑罚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应当力求明确具体。 刑事法典所耍解决的是犯罪和刑罚的问题,所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不仅要反对 司法机关滥用刑罚权,更要反对党政领导机关或领导者通过对司法机关施加压 力或影响,导致刑罚权的滥用。我国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明文规定,公、检、 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突 出强调罪刑法定原则在这方面的含义,是非常重要的。 四、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 从我国刑法对犯罪与刑罚的具体规定来看,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新刑法中得到 了切实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罪之法定⑧ 我国刑法中的罪之法定,主要是通过以下三个层次的内容体现的:一是对犯罪 概念的规定,刑法中有具体明确的犯罪概念,则犯罪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概 念,即可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犯罪 的构成要件主耍包括主体、客体、主观耍素、客观要素四个方面的内容,一个 行为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以上四个构成耍件,这是追究犯罪的必要要件。三是 对具体犯罪之法定刑的规定。一行为构成犯罪,必须有具体的法定刑,如果只 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没有法定刑的限制,则势必增加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势必会造成严重的羁押无期限或者犯罪不罚现象,如果那样,又严重违反了罪 刑相适应原则。因此,法律的适用是有牵连性的,在适用法律时,切不可按下 葫芦浮起瓢。 2、刑之法定⑧ 我国刑法中刑之法定,同样主要是通过三个层次的内容体现出来:一是对刑罚 种类的规定。二是对量刑原则的规定。三是对具体犯罪具体量刑幅度的规定。 五、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司法机关在适用罪刑法定原则的时候,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司法认定问题,司法认定包括对法律的认定与对事实的认定两个方面。在此, 我首先探讨一下对法律的司法认定。法律的司法认定,是以法律规定为客体的。 在罪刑法定原则指导下,法律规定要求具有明确性。明确性作为罪刑法定的派 生原则,是美国刑法学者在20世纪初提出的,又称为“不明确而无效的理论。” 根据明确性原则,就无法防止刑罚权的滥用,罪刑法定主义保障公民自由的目 的也就无法实现。不明确的刑法规范应该认为是违宪无效的。我国修改后的新 刑法条文已从原来的一百九十二条增加到四百五十二条,在立法思想上也摈弃 了 “宁粗勿细”原则,而且追求明确性,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因而有利于对 法律的司法认定,但明确只是相对的,在修改后的刑法中仍然存在一些概括性 的规定。有些地方则是无法明确的,例如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在立法上 不可能做出确切规定,只能由司法机关认定。还有些地方是应当有确但尚未做 到明确的,例如在刑法分则中还存在许多“情节严重”之类的规定,因此对法 律的司法认定还是极为重要的。 再浅谈一下对司法适用中的事实的认定问题。在司法适用中有时也会往往出现 认识的错误;有这样一个案例:一青年因报复而产杀人的动机,为此他准备工 具,趁天黑翻墙至仇人家中,看到床上有人睡觉便刺,其实床上并无人,后该 青年投案自首。这个案例是典型的对事实的认实错误问题,对法律适用中的事 实认定有错误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的罪名定罪处刑,不构成犯罪的 不得定罪处刑,即不得以思想认识为定罪的依据。否则就严重违背罪刑法定原 则的宗旨了。 司法解释问题。如何在司法解释中正确把握罪刑法定原则,关键在于解释的合 理性与合法性之间的矛盾如何协调。下面仅就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 和类推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加以探讨。 1、扩张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扩张解释是指对刑法条文的含义作扩大范围的解 释。这种解释的内容已经超出了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之所以是合法的,重要 是因为所解释的法律条文上的种概念与被解释的事实上的属概念之间具有某种 程度的联系。因此在符合可预测性原则的前提下,对刑法条文进行极尽词义的, 甚至逸出词义的扩张解释,只要内容具有合理性,就应当具有形式的合法性, 即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另外,每一个法条的制定,都有其当时的条件和背 景,对刑法条文的扩张解释并非是无限制的扩大,而是根据其制定该条条文的 相关司法解释相符合的。 2、限制解释与罪刑法定。限制解释是指将刑法规范所表达的含义,作限制范围 的解释,即解释的内容较之刑法条文的词义范围为小。限制解释主要是甚于合 理性地考虑,同时它又不存在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问题。 3、当然解释与罪刑法定。当然解释是指法律条文表面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实际 上已包含于法律条文之中,依照当然的道理解释法律条文意义的方法。当然解 释之当然,是学理上之当然与逻辑上之当然的合一,二者缺一不可。学理上的 当然是基于合理性的推论,但仅此还不能视为当然解释。还要看是否存在逻辑 上的当然,也只有在具有逻辑上的当然根据的情况下,才能被认为合法,否则 便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4、类推解释与罪刑法定。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法律无明文规定的事项,就刑法中 最相类似的事项加以解释的方法。我认为,类推解释是以法律无明文规定为前 提的。如果法律有明文规定,尽管只是一个概括性规定,也不得视为类推解释。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从表面现象看似有法律应当追究 之刑,但在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主、客观要件中又没有确切的规定。检、法部门 为了追究其责任,往往会找一个与其相类似的罪名来追究其责任,说是“不惩 不足以平民愤”这种认为类推解释使刑法适用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之事项,是 严重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这种类推制是不被允许,不被我们国家所承认的。 司法裁量问题,贝卡利亚人所倡导的绝对罪刑法定主义,是完全排斥法官的自 由栽量的,认为法官应当逐条逐字适用法律。在这种司法结构中,法官成了一 个机械的法律适用工具,没有任何司法裁量权,我认为,司法裁量权作为司法 权的一种,它对于案件的正确处理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学者对法官刑事自由裁 量权的价值曾作过充分论证:(1) 实现个别正义的手段。制定法是立法者针对 普遍的对象就一些共同性问题所制定的规范,只对社会关系作类的调整,而不 作个别调整。刑法不可能是对具体的个人的行为单独立法,因而也必然包含着 对特殊社会关系的舍弃。制定法律体现一般正义,对大多数人来说可以莸得各 得其所的分配结果。但制定法在实现一般分配公正的同时,并不能保证每一次 的分配都是公平的。对个别正义的追求,如前所述单靠法律是不能实现的—— 因为只有人才能做法律不能做的事,能够度量事物之间的差别,并做出适当的 裁判⑨。(2) 法律灵活性的保证。刑法是制定于过去、适用于现在、规制着将 来的行为规范,这一特点决定着其具有稳定性,它体现了刑法的安全价值,要 求把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明确于社会,使人们在行为之前即而预料到刑法对自 己行为的态度,不必担心突如其来的打击,从而起到防范权力阶级滥用权力的 作用。然而刑法适用于现在又规制着未来,它又必须具有适应社会发展的职责。 现实社会生活是发展变化的,要求刑法也应该是发展的,具有灵活性的。刑法 的灵活性蕴含于具有稳定性的法律之中,而保证刑法灵活性的实现还得引入人 的因素,由法官在运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因为法律不可能自我调节以实现与 发展的社会生活相一致。(3) 突变性立法的避免。法律作为一定经济基础之上 的上层建筑,必须为之服务。一般情况下,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是渐进的, 剧烈的社会震动性的变革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不能成为一种主耍形式。社会的 渐进发展决定法律发展的渐进性。法律如果不能适应这种需要,势必阻碍经济 的发展,问题的积累使得法律不进行大量的修改甚至废除重立便无存在的余地。 这种突变立法的形式尽管最终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但是,这样的立法社会震动 大,社会所遭受的损失也大。刑法同具体制定法一样,它的特点决定它不可能 自行渐进地变化以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渐进变化的任务主要靠法官来完成。 换言之,法官刑事审刑中正当的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社会发展的需要补之以新 的内容,使法律与社会进步渐进地发展。在司法活动中,法官的能动作用是保 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因素。可见,罪刑法定并不能排斥法官的重要因素。法官的 司法裁量,它能够也应当容纳司法裁量⑩。 当然,这种司法裁量权应当限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这样才有助于罪刑法 定原则的实施。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们明白、遵守和使用。法律不是 朝令夕改的,一条法律的公布,无疑是一个行为的标准,虽然不能让每个人都 守法但至少让人们知道法律是公平的,不是针对某个人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教 育作用也在于此。 ①叶孝信《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月日0月版第1页 ②叶孝信《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月日0月版第2页 ③高铭暄《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2页 ④高铭暄《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3页 ⑤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版第89页 ⑥张志平《中国律师》中华全国律协主办2004年第3期第24页 ⑦葛磊《中国律师》中华全国律协主办2004年第2期第61页 ⑧葛磊《中国律师》中华全国律协主办2004年第2期第62页 ⑨洪华芬《律师与法制》律师事务所联办2003年第7期第75页 ⑩沈海平《中国律师》中华全国律协主办2002年第11期第65页 作者:梁瑞霞

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但该原则的思想基础则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内容包括:(1)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2)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是指只能适用行为时的法律,而不得适用行为后的法律(溯及既往)。(3)禁止类推解释。(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5)明确性。明确性表示规定犯罪的法律条文必须清楚明确,使人确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容,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范围,以保障该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会成为该规定运用的对象。(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是指刑法只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说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四大基本原则为:1、罪行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2、罪行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3、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4、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是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中普遍接受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在刑法各项基本原则中处于首要地位的核心原则。一、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1、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罪刑法定”原则。2、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就是法院在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必须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判案。具体说,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罪,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解释、推测而定为有罪,并且在罪名的认定上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3、同时,对于犯罪的处罚,即判什么刑,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轻罪轻判,重罪重判,不能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另外,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还有以下几个重要含义,一是时效原则,即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以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为准,有的行为,在当时法律并未规定为犯罪,但事后由于法律作了补充、修改,该行为被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能用事后的法律去追究法律颁布前发生的行为。4、另一个含义是,对于刑法的规定,法院不能作出超越法律原则、界限和法律原意的解释,法院的司法解释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必须遵从法律的原意,不能创制法律。第三,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严格禁止类推。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是相对封建社会的罪刑擅断而言的,确立这个原则,是现代刑事法律制度的一大进步。二、罪刑法定原则要求:1、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握犯罪的本质和具体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2、司法解释不能违背刑事立法的意图,不能代替立法法。三、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便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法。1、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1)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2)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2、一律平等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 权法。适应法律一律平等原则(1)定罪平等(2)量刑平等(3)行刑平等三、罪责自负原则1、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2、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要求:(1)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2)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企业生存法则毕业论文

论乡镇企业管理模式的创新 摘要:乡镇企业是中国特殊年代的特殊产物,曾经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但是,近年来 乡镇企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率大幅下降。与此同时,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在这样一个转型 时期,原来以乡镇集体企业为主体的格局已经演变成个人、私营企业为主体。在新的产权结构下,乡镇企业 的内涵和特征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因此,有必要对转型时期乡镇企业的管理模式做出新的审视和思考。 关键词:乡镇企业;管理模式;创新 乡镇企业曾经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过重要的贡献。 乡镇企业的总产值从1000亿增加到10000亿人民币只用 了7年时间,而全国社会总产值从1000亿增加到10000 亿人民币却用了31年时间①。但是,在经过了十几年年 均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之后,近年来乡镇企业各项主要经 济指标增长率基本上都低于10%,甚至出现负增长。与 此同时,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在这样一个 转型时期,原来以乡镇集体企业为主体的格局已经演变 成个人、私营企业为主体。在新的产权结构下,乡镇企 业的内涵和特征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因此,我们必 须对转型时期乡镇企业的管理模式做出新的审视和思考。 一、管理观念的创新 正如水无常型、文无定法,管理观念也并非恒久不 变。管理理念是企业管理模式的灵魂,企业管理模式的 构造、运行均以管理理念为精神指导。近代企业管理理 论的发展和变化,充分体现了管理理念在企业管理模式 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作用和运行中的核心作用。乡镇企 业是中国特殊时代的特殊产物,乡镇企业的领导者大部 分是本地的领导者,本质上是农民中的能人。因此,从 开始踏入市场时,由于他们有胆有识,经营灵活,很快 在市场中找到了获利空间。但是由于受到特定制度环境 的制约,经营环境的转变,就注定了他们的发展是畸形 的,一边迎合上级部门的生产目标干预,一边又要使自 己的企业得以生存,他们在制度的夹缝中打着擦边球。 他们自身的缺陷也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 转型时期的乡镇企业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转变自身的管 理观念。许多乡镇企业通过改组改制,已经建立了现代 企业制度,但是这种建立并非仅仅挂牌就可以解决所有 的问题。现在乡镇企业的领导者———董事长必须对此要 有清醒的认识,董事长是领导者,总经理是管理者,领 导者和管理者的职能是不能错位的。一般来说,领导 (leadership)与管理(management)是两种并不相同而互 为补充的行为体系,各有自己的功能和特点。在今天的 美国,大多数的企业管理过度而领导不足。而我国恰恰 相反,“领导”过多而管理不足。这里所谓的领导并不 是真正意义上合适的领导。管理理论认为,并非所有的 人都既擅长领导又善于管理,一些人有能力成为出色的 管理者,但是不能成为优秀的领导者;另一些人具备较 强的领导能力,但却很难成为优秀的管理者。而对于一 个成功的企业,这两类人才往往都是需要的。 我国目前乡镇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存在下 来的,都是佼佼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应该拥有一 个比较称职的领导者,否则难以存活到今日。但是,当 我们将乡镇企业的发展放到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这样一个 大的背景中,就不难发现,乡镇企业已经走到一个生死 存亡的关头,面临生存危机。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有许 多,其中包括技术更新加快,国际竞争加剧,政府对市 场管制放松,资本密集型行业产能过剩以及劳动力结构 的变化等,要在这种新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并有效地进行 竞争,必须变革管理观念。 传统的理论认为,小型企业很简单,不需要管理, 其实这是错误的观念。小型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比大 企业更需要有组织和有系统的管理。首先,乡镇企业必 须有一套策略,必须为自己找到一个特殊的“生态系 统”,经得起竞争。其次,乡镇企业要将其高层管理的各 项任务予以妥善安排,需要建立一个“高层管理团队”, 其成员都是“兼差”的,他们的主要任务仍在于职能方 面,但他们同时仍需肩负一部分高层管理任务。在乡镇 企业中,凡属管理阶层人士,都必须了解该企业的关键 性业务,必须了解每一项关键业务有什么目标,必须了 解每一项关键业务由谁负责。再次,乡镇企业还必须建 立一套适用于本身的控制和信息系统。乡镇企业的市场 环境瞬息万变,因此,它还必须随时掌握其享有优势的 某一“生态地位”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从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在企业总数中所占的比重来 看,美国占90%,其产值占美国GDP的39%,日本占 98%,德国占,其53%的GDP和的投资靠 中小企业实现②。因此,我国在转变对乡镇企业的管理观 念的过程中,乡镇企业本身的观念转变固然非常重要, 但更重要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认为,目前需要做 好的工作,仍然是政府进一步改善对于中小企业的服务。 首先是融资服务。乡镇企业除了极少部分以外,绝大部 分仍受到资金瓶颈的制约,当然,这是一个很大的系统 工程。其次是改善信息服务。信息服务平台的搭建是公 共产品,企业本身既没有那么大的实力又没有激励去做 这些事,同时企业盲目去做,又会造成重复建设,导致 资源浪费。再次是清理那些制约和不适宜乡镇企业发展 的滞后政策。从我国的立法实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成 效不可谓不大,但是,许多法律法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 大打折扣。因此,我们认为,政策的清理远比其他方面 重要,使得出台不久的“非公经济36条”以及股权转让 等真正决定乡镇企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落到实处。 二、组织观念的创新 德鲁克认为,公司的首要法则是以组织的形态维持 生存,公司的本质是一种社会组织,即人文组织③。现代 管理理论认为,公司的组织模式必须使它在普通人的领 导下持续运作,一个人管理的机构不可能长久。中国的 乡镇企业许多都具有创立者的个人特色。企业是组织人 们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的一种手段,现代生产的基础是 社会组织。除了大规模生产以外,决定企业社会机构和 经济职能的仍然是组织,即按计划对人力劳动在物质资 料之间进行分配。组织是工业的基础,人文组织是任何 行业都不可缺少的,它是工业区别于工厂手工业的重要 特征。 对于乡镇企业来说,大多数难以认识到这一点。因 为,它们从成立之初,有的不过是当地政府部门为了解 决财政问题的一个比较有效的制度安排。在当时以及后 来很长一段时期内,由于长期计划经济造成的短缺,乡 镇企业利用中国所特有的廉价劳动力和丰富的市场机会, 在制度允许的空间内异军突起,创造了辉煌的成就。但 是直到现在,恐怕多数人对于乡镇企业的认识还仅仅停 留在经济职能的层面,而没有上升到社会组织的层面上。 因此,在当前的转轨过程中,乡镇企业的领导者必须转 变自己的组织观念和企业的组织模式。根据德鲁克的观 察,1945年时,近一半的美国在职工人从事制造业工 作,现在从事制造业的工人的数量降到劳动者总数的十 分之一。在所有的发达国家中,1983年的社会已经成为 一个雇员的社会④。 我国有13亿多人口,其中农民有约9亿多,乡镇企 业目前有2000多万家,大部分散布在广大的农村地区, 其组织主体为农民工。乡镇企业也是企业,其本质上也 是以生产最大化为目标,组织人们共同努力的机构。它 的首要法则是生存。为了实现生产最大化目标,企业必 须制定政策,实现不同管理部门和不同目标的合理要求。 这样企业就不能一味依据权宜之计,要不断适应情况的 变化调整政策,但是就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乡镇企业来说, 很难做到这一点。因此,对现有的陈旧的组织观念进行 创新势在必行,这些恰恰是乡镇企业过去一直没有很好 重视的问题。首先,要关注企业的社会特征和人文特征, 企业的员工不是打工者,而是你的雇员,乡镇企业要想 做大做强,必须使其员工有归属感;其次,企业必须能 够发掘组织内部的所有人才,能够做到知人善任,用其 长而避其短;再次,能够在不同的职位上考核员工的独 立领导能力,确保他们的失败不会殃及企业的发展。 三、人力资本的创新 当人力资本经济学家把人的健康、生产技能和生产 知识看成是一种资本存量,即作为现在和未来的收入增 长的源泉时,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几乎就没有什么区 别了。乡镇企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其产权改革已经提 到再也不能拖延的议事日程。按照经典的企业理论,产 权模糊的企业不可能有效率。因为产权界定不清晰,管 理者、生产者努力的激励不足,搭便车的行为就不可避 免。但是,中国的乡镇企业在没有清晰的产权界定的情 况下却取得了异常迅速的发展。许多经济学家认为,中 国的乡镇企业名义上是集体企业而实际上是私有企业; 也有人认为,由于政治原因,乡镇企业在变为以界定清 晰的私有产权为基础的真正的资本主义企业方面受到了 严格的限制。 周其仁认为,企业合约不同于市场合约的关键是企 业合约中包含了劳务的利用,而劳务的买卖最大的特点 是事前只能说明大概,事后决定细节,他将其视为人力 资本的产权特征⑤。但是,人力资本天然属于个人,而且 必须是活生生的个人。在巴泽尔看来,即使在人身依附 关系最强的奴隶社会中,奴隶主虽然可以全权支配奴隶 的劳动并拿走其全部产出,由于奴隶是一种主动的财产, 不但会跑,而且事实上控制着劳动努力的供给⑥。周其仁 认为,人力资本具有两个特点,一方面人力资产天然归 属个人;另一方面,人力资本的产权权利一旦受损,其 资产立即贬值或荡然无存。因此,企业激励的内容,就 是把人力资本开发利用的市场价值信号,传达给有关的 个人,由其主体决策在何种范围内、何种强度上利用其 人力资本的存量,进而决定其人力资本投资的未来方向 和强度。 由此可见,即使在人身依附关系最强的奴隶制度下, 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天然的个人私产,甚至在人身依附关 系如此紧密的奴隶制的法权结构下,都无法完全做到无 视其存在,何况在其他法权结构形式下。当出现了违背 自由交易法则的产权结构和社会制度时,就可能导致人 力资本产权发生“残缺”。人力资本产权的残缺是指虽然 人力资本在法权上属于个人,但其产权强度遭到损害, 一旦产权残缺发生时,产权的主人将人力资产“关闭”起来,就好像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这部分被删除掉的人 力资本的产权,根本无法被转移到其他主体的手里做同 样的开发利用,使得这种资产的经济利用价值顿时一落 千丈。所以,说到底人力资本的创新有赖于产权改革的 程度和水平。 企业经济效率的来源是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充分 清晰界定⑦。在由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共同组成的企业契 约中,只有人力资本产权对行为者具有直接的激励约束 作用,而经营者作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决策者和对其他 成员的监督者,在企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 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界定的差异性是构成企业经济效率 差异的最根本原因。经营者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不同的企 业所有制条件下工作,他的经济行为主要取决于他的人 力资本产权是否得到有效界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是 否得到充分保护,行为权界定是否有利于其经营能力和 人力资本价值得到合理实现,人力资本作用是否得到充 分发挥。如果这些均实现的话,一个理性的经营者为实 现其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将采取非常积极的工作行为, 而不管是在哪一种产权性质的企业中。如果经营者人力 资本产权未得到充分界定,经营者会以消极工作来抵消 因经营者人力资本界定残缺造成的效用损失,以达到个 人效用的等值化,从而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率。由上可见, 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充分界定是企业经济效率提高的 关键。相对来说,由于乡镇企业受到的体制制约没有国 有企业严重,同时规模又比较小,因此,在人力资本创 新产权界定的方面应该先行。 四、社会资本的创新 采用社会资本理论来解释区域经济发展的最有影响 的是普特南(Putnam,1993),他在《让民主运作》一书 中,把社会资本看作是一种类似于道德的一种经济资源, 社会资本诞生并且体现于民众交往网络之中,由于长期 以来民众对本地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参与,社会资本 逐渐演变成一种能够使人们互相信赖并恩恩相报的经济 资源,人们为了共同的利益而相互合作。普特南还认为, 社会资本是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社会资本的强弱决定 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由于一个地区具有共同的历史 渊源和独特的文化环境,人们容易相互熟知并成为一个 关系密切的社区,组成紧密的民众交往网络。在民众交 往网络中,商业联系根植于社区和家庭结构,这一结构 通过各种方式对破坏人们信任关系的人或行为进行惩罚 而得到强化。虽然社会资本是一种具有积累性的存量, 随着企业之间贸易关系的长期化发展,相互了解与信任 的程度一般也会相应增加⑧。 社会资本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即社会成员 对彼此诚实、合作行为的预期。美国经济学家福山⑨ (Francis Fukuyama)在其著名的《信任》一书中,用大 量的篇幅分析了信任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他认为华人 社会是全世界最缺少信任的一个社会。他引证了许多的 研究成果,指出在美国、日本、德国,人与人之间的信 任度远远高于华人社会,包括中国的香港、台湾,也高 于意大利和法国。意大利和中国有很多类似的地方,包 括官场的腐败、市场的无序等。他特别强调,华人企业 家只信任有直接血源关系的人,而不信任家族以外的人; 中国人讲圈子,圈子以内是信任的,圈子以外是不信任 的。这样,组织形态的交易最后就只能落脚在家族里, 形不成大的企业。这就是华人为什么没有世界品牌的原 因。 乡镇企业最初的发展曾经得益于这种丰富的社会资 本。村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同一个地方,相互之间彼此 熟悉对方的为人及其行为特点,即便是自私的人,在这 种长期的交往中,也可能表现为相互愿意“合作”。从博 弈论的角度看,一方的不诚实在下一次博弈中会遭到对 方的报复,因此有可能形成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就是相 互之间比较合作,比较信任。但是,随着乡镇企业的发 展壮大,企业关系向外地发展,用工人员来自五湖四海, 乡村内世代相传的世俗关系被打破,依赖这种关系的激 励机制也被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义务界定非常明 晰的产权合同就成为有效的激励机制的必须因素。 注释: ①蔡昉、林毅夫:《中国经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3年版,第157页。 ②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 版,第216页。 ③④德鲁克:《公司的本质》,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社 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⑤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 的特别合约》,《经济研究》1996年第6期。 ⑥Barzel, Economic Analysis of Slavery.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nics,17,no.Ⅰ:73-96. ⑦盛乐:《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界定和乡镇企业经济效 率》,《中国农村观察》2002年第3期。 ⑧Coleman,,"Social Capital in the Creation of Human Capital",American Journal of Society 20. ⑨福山:《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海南出版 社2001版,第84-96页。

国企的职场生存法则

国企是一个国家管理的企业,人员复杂,环境也比较复杂。而股份制的公司是很多股东的企业,整体环境也十分复杂。他们之间有很大的不一样,也有很大的相似。接下来我整理了国企的职场生存法则,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国企的职场生存法则

国企不像外企,复杂的人际关系,混乱的权利斗争,不同的社会背景!所以在国企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职场生存法则:

1:永远不要在一个领导面前很坚定的说另外一个领导的坏话,这样做造成的影响是这个领导可能会想这小子是不是也在那领导面前说我坏话来着!做人一定要正直,背后说人坏话正是不正直的表现,领导喜欢正直的人,有些时候反而不会那么看重你的能力。

2:很多时候如果权利斗争,一个领导想要拉拢你的话,需要你做出选择,在这个时候,领导可能希望你说另外一个领导的坏话,你可以委婉的表达自己的立场,例如赞美当前这个领导,表示他有能力帮助公司,帮助自己。这样做的效果远比你贬低其他领导来的更好。

3:切忌做墙头草,哪边风大倒哪边,最后可能被两边都抛弃。所以左右逢源,圆滑做人来的好一点。不要太过于跟其中一个领导走的太近,即使走太近也要私底下,切忌招摇过市,要低调做人。保持跟每个领导表面上一定的接近。

4:当情况需要你一定要做出抉择的时候,记住一条最重要,不要感情用事选择自己看着更顺眼的,只选择可能对自己帮助最大的',对自己最有利的。

5:同事间,不管喜好不喜好,尽量保持友善和接触。能够的话,尽可能的交几个可以称兄道弟的。把根扎深,才不易被动摇!

6:工作不一定非要很努力,但一定要在领导面前表现的很努力。自己主动找事做,找那些可以让领导看见你在努力的事。

7:切忌经常拍马屁,最切忌见到领导就拍马屁!这样会让人感觉很不实在和很见风使舵!

8:拍马屁要拍不要在公共场合拍,这样同事会讨厌你,别人会鄙视你,要拍最好私底下拍!而且要拍的不露痕迹!太明显让人感觉很功利和有猫腻!

9:看清楚形势,不要是个领导吩咐你做事,你就傻子一样的闷头闷脑的去做,很容易被人所利用,这样只会被人当做傻子,而不是听话的下属!

10:最后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不要为了利益去做卑鄙的事,高调做事,低调做人!

在国企工作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1、管好自己

在职场上来说,竞争也是很激烈的。在国企单位,上级领导尤其注重下属的个人品德,所以要严律自己,注意个人的行为。

2、快速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

在工作上来说,很有可能一个工作还没有完成,上级领导就又会交给您一个新的任务,而这些任务往往是很紧急的,需要您尽快的完成,所以不要懈怠。当然有时也要根据上级领导的语气来进行判断。

3、做好工作

不管是在国企还是私企,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先做好个人的本职工作,才允许忙其他事情或者帮助他人。不然上级领导怪罪下来也是由于您个人工作没有做好。

4、注意语言

时刻要注意个人的一言一行,不要因为逞一时口快,而落下不好的名声。关注个人的语言、注重自己才能的提升才能成功。

5、注意言行

注意语言是指个人上的语言组织;而注意言行则是指说话的方式。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什么时间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

6、尊重上级

不管是在什么场合,不管领导说的对与错,都要充分给予领到尊重。这不仅是做人的最基本原则,也是对领导的充分尊重!时刻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

公司职场的生存法则内容

公司职场的生存法则有哪些呢?我们不妨一起来参考下范文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提供到的公司职场的生存法则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学习!

公司职场的生存法则

01. 你是否只做一样工作。

动物们要举行一场联谊会,领导秘书狐狸对驴说:“你的嗓门高,来一曲独唱吧。”

驴说:“我不去,我唱得很难听。”

狐狸说:“那你去尝试一下做主持人吧。”驴说:“我不去,我的形象不好。”

狐狸说:“那你干什么?”

驴说:“我只拉磨。”

狐狸说:“好,你就去拉磨吧。”

感悟:在职场,不能像驴一样只知埋头拉磨,除了本职工作,公司里的其他事情都应该尝试着主动去做。

如果什么事都不去关心,什么情况都以本职工作为挡箭牌推托,久而久之,你就只能原地踏步。

02. 你是否只耕耘不收获。

老虎下山视察,看到其他动物都在玩,而只有驴在拉磨。老虎顿时赞不绝口:“有这样勤奋的员工,是我们动物王国的幸事!”

秘书狐狸对老虎说:“驴很勤奋没错,但是,磨上已经没有东西了,他还在拉磨,这不是制造假象吗?”老虎一看,果真如此,不禁摇头叹息。

感悟:驴子的勤劳毋庸置疑,但这种只有苦劳没有功劳的做法,让人不便指责,却让人叹息。

在职场,你忙碌与否并不重要,老板看重的是你把工作做好了没有。与其劳而无功地超负荷工作,不如静下来思考如何提高效率,增加效益。

03. 你有无合作的胸襟。

驴发现墙头上有一簇青草,非常眼馋,可又够不到。

这时,它发现墙角有把梯子,但驴怕搬来梯子后,需要羊帮忙扶梯子,青草要被羊分吃,便干叫了几声放弃了。

感悟:驴吃不到青草,不是它智力不行,而是它没有合作的.胸襟。

个人的才智、力量终究有限,要想有一番作为,需要合作伙伴。在与人合作之前,你就要有与人分享成果的准备,因为合作既包括工作,也包括分享。

04. 你是保值品吗?

年终大会上,驴又没被评上“劳模”。驴委屈地向秘书狐狸申诉:“为什么我最勤劳、最辛苦,却年年评不上先进?”

狐狸笑着说:“是啊,你拉磨的本领无人能及,可是,我们已经改用机器拉磨了。”

感悟:时代在前进,公司在发展,如果固步自封,迟早会被淘汰。

做个保值品其实并不难,只要你关注市场的发展方向,关心企业的需求,学习新的技能,那么,你不但是一个保值品,还会是一个增值品!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由于其专业比较“泛”,可着手写作的方面很多,诸如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都可以作为我们选题的方向。虽然确立了选题方向, 可我们发觉,这样还是很难下笔,不知道写哪一个方面好。或许这篇全方位给你介绍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论文的写作方法,让你更好地完成论文写作。

法学毕业论文基本原则

撰写法学论文时,法律知识当然是重要的,但一篇能够获得高分的论文,必须要有好的结构。

法学论文注意事项:

1、一篇好的法学论文不会笼统地谈论一个主题,而是会解决更加确切的争论。

2、应该对相关法律有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并且可以准确地描述出来。

3、清晰的结构和准确的论点。

4、阐明法律的背景,可能包括相关的政策考虑,法律的历史发展和起源,以及关于法律领域存在的学术争论。

5、回答所提出的问题时,应该包括分析和评价,以及对“重要法条”的准确描述。

6、不太明显的法律或分析要点也应该包含在论文当中。

7、适当使用资料来源,以支持论点和想法。

8、正确、恰当地使用引文、释义和引证。

9、适当阐述对立论点。

10、排除无关的法律和论点。

法学论文是一种研究和分析法律问题的学术性文章。作为一篇学术论文,法学论文应遵循一些基本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中国法学》期刊论文格式包括:

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副标题除外)。 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按“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邮政编码”格式。摘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为主语,可用“文章”),一般不超过300 字。

关键词:3-6个,中间用分号(;)相隔。 正文:要求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引用规范,数据准确。文内标题要简洁、明确,标题层次不宜过多。 参考文献。

论文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一律打印,采取a4纸张,页边距一律采取:上、下,左3cm,右,行间距取多倍行距(设置值为);字符间距为默认值(缩放100%,间距:标准),封面采用教务处统一规定的封面。

2、字体要求。

论文所用字体要求为宋体。

3、字号。

第一层次题序和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第二层次题序和标题用四号黑体字;第三层次及以下题序和标题与第二层次同正文用小四号宋体。

1、 符合规定字数要求,本科毕业论文一般5000字左右。2、 切忌抄袭。3、 题名、摘要与关键词:题名、摘要与关键词。摘要应反映文章的主要观点。关键词一般不超过5个。4、 章、条:章、条标题一般不超过15个字。章、条的划分编号和排列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即一级标题的编号1,2 …… 二级标题的编号为, ……;, ……; 三级标题的编号为, ……;如此类推。5、 正文:可以是计算机打印稿,仿宋体,正文为四号字体,用A4纸打印,文件采用WORD格式。文章中有表格的,应使表格科学、简洁、自明。表头不允许有斜线,必须做成三线表。正文中引用参考文献的,序号应按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置于方括号中作为右上角注出。6、 参考文献:按正文顺序依次列出。文献类型代码:专著[M]、期刊[J]、报纸[N]、论文集[G]、会议录[C]、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参考文献标注格式示例:[1]周晓虹.大学教育与管理心理学[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56.[2]李长安.运用直觉破案一例[J].中国刑事警察.1992(6):13-20. [3]教育部就义务教育和教育经费投入等答记者问[N] .人民日报,200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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