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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高起专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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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高起专的毕业论文

药学专业毕业论文

药学是连接健康科学和化学科学的医疗保健行业,它承担着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的职责。下面是我整理的药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与大家分享了解。

摘要:

有机化学实验是培养药学人才的一门重要课程。本文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网络虚拟教学等方面阐述实验教学改革,以提高学生学习有机化学的积极性,培养出高素质的应用型药学人才。

关键词:

药学;有机化学;实验教学

目前,重点高等医药院校药学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是围绕研究型和创新型开展。一个国家民族医药企业的强大除了依靠研究型人才外,还需要大量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地方性本科院校现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中坚力量,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其定位于培养为地方服务的大批应用型专门人才。我院于2014年10月被河南省教育厅确定为第二批向技术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的试点学校,我院药学专业初步确定为转型示范专业。我院于2013年开设本科药学专业,其办学定位是为医药企业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有机化学是药学类专业一门重要的必修课程,有机化学实验[1]的应用性已充分渗透到药学的各领域。近年来,我院把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作为教学改革的方向,加大实验教学投入,整合教学资源,把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2]。现将我院有机化学实验教学改革总结如下。

1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实验教学的重要性

传统观念认为有机化学的理论教学占主导地位,实验教学为理论教学服务,处于从属地位。学生也普遍认为理论知识重于实验,因此做实验时,只是按照实验大纲要求和步骤进行,对实验可能出现的结果无预知和分析,难以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目标[3]。因此,转变观念,改革实验教学,加强实验教学成为培养应用型药学人才的重要举措。

2改革实验教学模式

实验教学内容改革

[4]验证性、综合性和探究性是实验教学的主要特点。传统实验教学多以验证性实验为主,综合性和探究性实验较少,学生只是机械地重复操作过程,制约了学生的主动性和探究性。为此,我院删减了一部分验证性实验,保留一些基本化学实验操作,同时加强操作技能训练,适当增加一些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在实验教学过程中,不断优化实验内容,使其更科学、更具适用性。蒸馏(包括常压和减压)、重结晶及萃取分离是有机化学实验最常用和最基本的操作,在实验教学中,尽可能多安排与这些操作技能相关的实验。在操作训练中,让学生知道并理解实验操作中的注意事项;熔点、沸点、折光率和旋光度等物理常数的测定在理论教学中着重讲解其原理,实验中则着重训练学生的操作技能。实验课程体系以典型合成实验为主,精选具有综合性和设计性的实验项目。例如,环己烯和1-溴丁烷的制备,将性质验证贯穿于合成实验中,使学生能加深对书本上理论知识的理解。将熔点测定和色谱技术分析融入阿司匹林的合成中,构成一个综合性实验。通过整合实验内容,不但强化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还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引导学生探究实验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激发其探索精神,让学生对理论知识有更进一步的理解。开展设计性实验主要是满足药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工作和继续深造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例如,环己酮有多种合成路线,实验课前,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设计出可能合理的合成路线及操作步骤。课堂上教师给出文献报道的合成路线,让学生对比一下自己设计的路线与文献中的有何不同,然后教师再引导学生分析讨论得到最佳的合成路线,即用次氯酸钠氧化环己醇得到环己酮,此法可避免重金属污染环境的问题。设计性实验教学可有效激发学生的实验兴趣,且实验后的成就感更能激发他们对有机化学的学习兴趣。

运用新的教学方法

[5]在传统“灌输式”教学过程中,学生只是一味地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未能激发其主动性,教学结果就是学生对知识理解不深且不能灵活运用。因此,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势在必行。我院根据开设实验项目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启发式、示范式、讨论式等。实验前学生必须做好预习,对本次实验的目的、原理和步骤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实验注意事项和实验思考题多加思考。上课时,教师通过提问[6]来检验学生的预习效果,并根据提问情况,对教学内容有所选择地讲授,避免无重点的重复,提高教学效率。对实验操作,请2~3名学生课堂上示范演习,让其他同学找出其正确和错误的地方,然后教师再讲解示范。这种纠错式教学可使学生普遍存在的操作问题得到有效纠正。乙酰苯胺的合成有两种实验方法:(1)冰醋酸法。(2)醋酸酐法。实验前,学生查阅资料比较两种方法的优缺点。用冰醋酸法分馏时温度为什么要控制在100~110度之间,过高可以吗?用醋酸酐法加入盐酸和碳酸钠的目的是什么?等一系列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思考。做实验时,相邻的两组分别做冰醋酸法和醋酸酐法,这样学生可以相互对比实验效果。在做肉桂酸合成实验时,教师引导学生设计不同投料比、不同催化剂和不同温度的正交试验。对比实验结果得到肉桂酸的最佳合成条件。正交试验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科研思路。

利用网络虚拟实验辅助教学

[7]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其在现代教育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传统授课方法无法将有些实验操作描述的很清晰,学生也不容易接受。我们教研室采用动态PPT实验操作图或教学视频来讲授实验操作,学生普遍反映良好。这种教学方式能将抽象的内容转变成生动、鲜活的知识,学生的实验操作不规范和失误率大大减少。此外,某些实验因仪器特殊、药品控制较严等原因而无法开展,我们采用网络虚拟实验教学法,学生看过讲义后,在电脑上进行虚拟实验操作并观察实验现象。在进行每步操作时,如果正确,可继续进行;若错误,电脑会提醒学生该如何进行,保证实验顺利进行。网络虚拟可模拟某些特殊实验,弥补了现实无法进行的不足,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

倡导绿色化学理念

[8]现在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已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而有机化学实验中的试剂和原料等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如果处理得不恰当,危害更严重。在实验教学中要有意识地引用“绿色”理念,合理设计实验课程体系,联系相关实验,将上一实验产物作为后面实验原料。为尽量减少化学实验对环境的危害,在不改变实验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小规格的容器,如采用50ml的圆底烧瓶做反应装置,大大减少原料和试剂的使用量。选用毒性小的溶剂代替毒性大的'溶剂,如乙醇代替甲醇,甲苯代替苯等。乙醇、乙酸乙酯是化学实验中使用比较多的溶剂,且可回收再利用。将回收的乙醇废液经蒸馏得到大约95%乙醇,可作为清洗剂,也可用于咖啡x因的提取。对实验产生的废弃物让学生加以分类、集中收集,倒入指定地方,最后由教师统一处理,避免有害溶剂腐蚀管道和污染地下水。

3完善实验教学考核体系,综合客观评定学生成绩

[9]以往实验成绩主要是根据学生上交的实验报告来评定,从报告上无法了解学生对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情况,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能全面客观综合评价学生成绩的实验考核体系。综合评价法可有效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主要从4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

(1)预习(占10%),主要考查学生预习情况,包括目的、原理等内容;

(2)实际操作能力(占30%),教师考查每组学生的装置安装和操作规范与否等;

(3)考勤及纪律(占10%);

(4)操作考核(占50%),主要以抽题形式进行,考查学生基本操作掌握情况。

通过这一年的改革实践证明:综合考核方式更能引起学生对实验的重视,更能客观评价每一位学生。地方性院校本科药学专业有机化学实验教学改革的目的就是提高学生学习有机化学的积极性,培养出具有技术应用型潜力的优秀人才。虽然实验教学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时代在发展,技术在进步,教学改革也应与时俱进,要积极吸取其他院校教改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不断完善有机化学实验教学体系。

参考文献:

[1]李如章,王书华.有机化学实验[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2]柯方,周孙英.有机化学实验对药学专业学生素质培养的探讨[J].基础医学教育,2013,15(4):394-396.

[3]唐振林,高吉仁,李惠民,等.高职药学专业有机化学实验教学的改革探索[J].卫生职业教育,2014,32(15):92-93.

[4]付蕾,范卓文,张立剑,等.改革药学专业有机化学实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J].实验室科学,2012,15(6):146-148.

[5]宋尔群,宋杨.药学本科有机化学课程和实验教学探讨[J].药学实践杂志,2013,31(5):398-400.

[6]刘春萍,刘X,孙林,等.基于问题教学法的有机化学实验教学案例[J].实验科学与技术,2011,9(5):142.

[7]熊万明,陈金珠,陈清,等.网络课程辅助下有机化学实验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J].化工高等教育,2014(6):57-59.

[8]赵丽娜,陆国志.高校化学实验中绿色化学的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3,30(2):179-181.

[9]姚建文,王虎,孙海军.药学专业有机化学实验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1):26.

随着医药事业的迅猛发展,社会对药学人才要求越来越高。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谈临床中药学实践与思考

【摘要】目的:分析临床中药学的实践和思考。方法:结合本院临床中医学的具体情况,对临床中医学的内容、模式、问题进行探讨。结果:加强临床中医学的实践,能让中药效用得以充分发挥,在对临床疗效进行提升的同时,还能让治疗安全性得以有效提高。结论:在医疗机构中开展临床中医学实践,能让临床疗效显著提高,同时不断提升临床药师的综合素质。

【关键词】临床中药学;实践;思考

临床中药学作为最近几年形成的新型学科,是一种临床药学[1]。临床中药学的目标是在实用和科学的基础上,让药物效用得以充分发挥,让患者安全性得以有效提升,全部临床中药的研究都存在可行性,能对患者病痛进行有效治疗[2]。本研究主要分析了临床中药学的内容、模式、问题,同时进行了认真思考,现做如下总结。

一、临床中药学的实践分析

临床中药学的内容分析

临床中药学的研究内容主要为在对疾病进行预防和治疗时,中药起到的作用,并对中药的安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探讨[3]。临床中药学的内容主要为药动学,临床治疗期间的中药疗效、临床用药合理性、有无副作用,对疾病治疗中的中药相互配合进行研究,同时开展临床试验,并评价药效的各个方面等。临床中药学的意义是在临床治疗中让中药的药效得以充分发挥,同时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对于临床治疗和患者康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4]。

让中药师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我国的教育明确规定,在中医药的高等教育中,应让学生分两阶段来对药学和医学知识进行学习,在对相关医学知识进行学习时,只能对中药学的表层知识进行粗略了解,要想让中药师综合素质快速提升,医疗机构常常邀请中医药学的专家来培训中药师,让中药师学习和掌握更多的中药学知识,在中药师了解和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后,则会组织开展临床中药学实践。

实施个性化用药

对于临床中药师来讲,在对普通患者进行用药合理性的指导时,还应保证特殊患者的用药合理性,如妇女、儿童以及老年人群等,除此之外还应对患者进行合理指导,让患者用药安全性得以有效保证。不仅需要对一般患者的合理用药进行指导,同时还需要对特殊患者的合理用药进行指导。

对临床常见病和多发病进行了解

对于临床中药师来讲,在对培训的中医药学理论内容进行熟练掌握的基础上,还应对日常生活中患者常见的部分疾病,或者在某个季节部分疾病的发生率较高等,中药师应熟练掌握这些疾病的临床特征、疾病控制情况以及治疗方法等,为结合患者的具体病情提出科学和合理的治疗措施,同时还应制定治疗的紧急方案。

对教学能力进行掌握

对于临床中药师来讲,向临床药师定期解释和讲解有关临床中药学的特点、基本内容、使用方法、使用剂量以及副作用等情况也是其基本任务之一[5];除此之外还应讲解部分药物联合西药应用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药物在使用过程中的相关注意事项等,避免临床药师因为不了解中药药性等情况而导致医疗事故,让临床药师的中药应用能力有效提高。

二、临床中药学的思考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

分析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现,医疗机构的大部分临床药师对自己药物使用情况方面的工作都比较重视,然而去并没有重视开展这些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让患者的疾病得以有效治愈,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才是核心,所有工作的开展都应为患者提供服务。因此对于临床药师来讲,不但需要自己了解和掌握中药的药理、药性,同时还应对患者进行指导,让其用药合理性提高,防止部分因为部分临床医护人员粗心大意而发生药物用错的情况。让患者来监督医疗工作,能让医护人员的工作质量得以有效提高。

创新临床中药的模式

要想让中药的药效能得以充分发挥,就需要对临床中药模式进行不断探索,通过科学和合理的临床中药学指导,中医药人员应加强和西药学工作人员的交流沟通,积极探寻相关药性是否能联合应用来对某种疾病进行治疗,怎样有效控制治疗期间的不良反应,在保证治疗安全的基础上,让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得以充分发挥。

对中药学知识进行广泛宣传

医院应定期进行中药学知识宣传手册的发放,积极组织开展科普知识讲座,对中药学的使用方法、使用剂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和相关注意事项等进行积极宣传,患者也可以学习宣传手册,并参加知识讲座,医院专家可以深入社群进行宣讲,向普通老百姓普及中药学知识。

树立良好的养生理念

人们应在日常生活中加强疾病的预防,对养生加以关注和重视。中医学研究结果显示,通过合理饮食和日常锻炼能对疾病进行有效预防,通过日常锻炼能让机体免疫力显著提高,人们日常生活中所食用的食物也可以作为中药来对疾病进行治疗。日常饮食中如果人们能合理食用,则能让身体素质有效增强。

服务多样化

安排专业人员定期评价处方的价值和合理性,防止出现药物滥用的现象。医疗机构内部应设定专门的药物咨询平台,为不清楚药物的患者或者医生提供药物咨询服务,对于临床药师来讲,在日常工作中应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对患者服药后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了解和询问,同时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

三、讨论

本研究主要对我院的临床中药学的实践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同时经过分析发现,临床药师在日常工作中,应通过提高素质、掌握教学能力、合理用药、创新模式、多样化服务和加强宣传,让临床中药学的效用得以充分发挥,为中药的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1]聂晶.PBL教学法在研究生《临床中药学》教学中的应用[J].江西中医药大学学报,2016,28***4***:105-106.

[2]王路坤.医院开展临床中药学研究的必要性[J].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杂志***电子版***,2016,4***16***:134-135.

[3]刘树焕.从学科特点论临床中药学与中药临床药学[J].内蒙古中医药,2016,35***8***:159-159.

[4]刘培.基层中医院临床中药学工作开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16,13***5***:190-192.

[5]秦旭华.《临床中药学》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中药与临床,2016,7***2***: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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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药学毕业论文写法:

摘要:

本文主要阐述中药炮制原理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包括:文献整理及经验总结、炮制原理及炮制理论、炮制方法、饮片质量标准的研究。研究方法包括:应用文献学、实验药理学、化学、临床疗效观察、多学科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

文献整理及经验总结首先要搞清炮制的历史和现状。炮制的历史文献比较分散,现代的炮制经验多数是“师徒相传,口传心受”继承下来,各地遵循不一。每类炮制方法及每药的炮制方法的起源、发展和临床应用的关系更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分析其演变原因,找出其理论依据,探知其炮制目的所在,从中可以找出一些规律,提出科研思路,做到古为今用。因此,认真进行文献整理和经验总结,是开展炮制研究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工作。做这些工作时,应采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

炮制原理及炮制理论的研究炮制原理是指药物炮制的科学依据和药物炮制的作用,即探讨在一定工艺条件下,中药在炮制过程中产生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以及因这些变化而产生的药理作用的改变和这些改变所产生的临床意义,从而对炮制方法做出一定的科学评价。可见,炮制原理的研究是炮制学研究的关键问题。

中药炮制在漫长的实践中,结合中医药的理论,形成自己独特的理论,这些理论虽然不能作为定论,但大多有一定的临床意义,因而探讨那些规律性的本质,不但有利于炮制原理的阐述,而且将指导炮制方法的改进及创新。

炮制方法的研究中药的种类很多,品种繁杂,各地炮制方法也不一致。炮制工艺多属于手工作坊生产,尚难适应现今工业化的生产,因此研究炮制技术,改进炮制工艺是当务之急。在今天,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很多新的科技成果又可供借鉴,在搞清炮制原理的基础上,以炮制过程的本质变化为核心,向炮制工艺的机械化、自动化方向发展,最大限度的利用药材,充分发挥药效,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饮片质量标准的研究同一种饮片由于生产条件和环节不同,质量差异很大,直接影响疗效。当前用以控制饮片质量的标准是各省、市自治区制订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而规范中的标准多数是依据广大药工长期实践经验制订的,主要依据形态、色泽、质地、气味等感观来判断饮片的真伪优劣,比较模糊,不易掌握。为了保证临床用药的准确必须进行饮片质量标准的研究。首先要制订统一的炮制工艺及饮片的质量标准,然后应用现代科学手段逐步以客观化的指标感官控制的经验性指标加以结合,建立起更为合理的质量标准,以更好的控制饮片质量,确保临床用药的效果。

2、研究方法

应用文献学方法进行研究中药炮制源于古代,所以搞清炮制历史才能搞清炮制意图,才能有目的地研究各种炮制原理及其优点。历史上炮制技术变化很大,其中有合理的,也有不尽合理的,也有误传误用的,现代使用的炮制方法并不完全正确,只根据现行经验进行研究,往往不能反映炮制的原来意图,得不到正确的结论。所以通过文献学研究手段,搞清炮制历史的原始意图、炮制方法及其变化,这是炮制研究不可缺少的基础手段。

应用实验药理学方法进行研究中药的临床研究由于受到复方用药和患者对象的制约,一般不易进行,加之很多中药化学成分研究还缺乏与药效的紧密联系,或者上属空白,因此开展实验药理学的研究是最现实的选择。应用实验药理学的方法研究中药炮制,最好选用适合中医病理模型的方法和指标来进行。在化学成分不清的情况下,通过实验药理学的方法来研究炮制前后的生物活性变化,可达到控制炮制质量和指导工艺改革的目的。

应用化学的方法进行研究中药的疗效,是由其所含的化学成分决定的。中药经过炮制后,所含的化学成分的性质和含量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改变,因而药理作用、临床疗效发生相应的改变,可见,研究中药在炮制前后化学成分性质和含量的变化是中药炮制研究的核心,它的研究结果不但能阐明炮制原理,而且能指导炮制工艺的设计和改进,也是制订质量标准的依据。

应用临床疗效观察方法进行研究中药炮制是为中医临床辨证治疗服务的,目的是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药理学、化学等方法研究中药炮制的结果,最终也必须接受临床效果的检验。由于临床研究影响因素复杂,不可能用临床疗效指标作为炮制方法优选的手段,而往往都在各项研究指标比较成熟的条件下以临床疗效观察作为最后验证的手段。在炮制研究中,一定要注意同一药物不同炮制品。

应用多学科结合进行研究中药炮制是一门知识面比较广泛的综合性学科,应尽可能借助其他有关学科的新技术、新成就,采取多学科的研究是开展中药炮制研究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叶定江.中药炮制原理研究和思路

【J】.中国中药杂志,1992,3:8.

高起专学生毕业论文

成人高考自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FAQ1. 申请学士学位与不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写作是否相同?答:二者在可申请的论文类型、论文写作程序、论文写作周期等方面都不同,具体请参见《毕业论文实施方案》。2. 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获得批准后,还可以再选课或者考试吗?答:不可以再选课,但是可以再考试。3. 毕业论文的成绩如何划分等级? 答: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4.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何种等级可毕业? 答:毕业论文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者,准予毕业。5.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何种等级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答: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及格”及以上。6. 选题过程中可以选择几个论题方向?答:只能选择一个论题方向,此外,开题后还须和指导教师共同确认一个论文写作的具体题目。7. 毕业论文申请及选题时,如何选择合适的论题方向?答:选择论题方向前,请学员先点击“毕业论文申请及选题”中论题方向链接,或者参考“毕业论文管理页面”右下角“论题资源库”栏目,查看各论题方向下的具体论文参考题目,合理确定论题方向后再进行选择。8. 能否中途更改论题方向?答:论题申请期限内可以更改论题方向,论题申请截止后不能再更改论题方向。9. 所有的学生是否都需要参加论文答辩,以及答辩的方式?答:不是,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论文答辩。答辩工作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届时另行通知。10. 毕业论文的写作须经几稿方可定稿?答:对于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应依次完成提纲(二遍可选)、初稿、二稿和终稿各阶段的写作。对于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只需直接提交论文终稿。一遍终稿不及格的学生还需提交二遍终稿。11. 毕业论文的提交是在网上还是到学习中心?答:各阶段稿件都是在规定日期前通过毕业论文写作平台提交电子版。12. 高起专、非学历教育学生(预科生和进修生)是否也需要参加毕业论文的写作?答:不需要,毕业论文的写作是针对于本科水平(含高起本、专升本)、学历教育的毕业生的。13. 指导教师是学生自己选,还是根据论题方向进行导师安排?答:是由学院根据论文选题情况进行指导教师分配。14.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后,限于各种实际情况,可否先不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答:可以。只要学生在学院限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完成毕业论文的申请、写作工作即可。15. 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的资格要求,学分限制?答: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达到应修最低学分,同时满足课程状态、个人账户费用等申请条件。(具体请参见《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资格说明》)16. 学院每年安排几次毕业论文写作?具体写作时间?答:毕业论文写作暂定为一年两次,申请时间为每年的5、6月及11、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7. 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字数限制?答:学院对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格式和字数有具体的要求,请学员根据自己的论文写作类型、参照相应的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格式模板进行写作。18. 学生采用什么方式进行论文写作?答:学生通过毕业论文写作平台提交各阶段稿件,写作过程中可通过留言方式与指导教师沟通关于论文写作方面的相关问题。19. 学生依据什么进行论文修改?答:学生可参照指导教师给出的各阶段评语及指导文件、参考资料等进行论文修改。20. 毕业论文的类型?答:毕业论文主要有四种类型:理论研究型、案例型、调查报告型及实践报告型。其中,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可选择理论研究型、案例型及调查报告型;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可选择案例型、调查报告型及实践报告型。21. 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分标准是什么?答:包括论文选题质量、撰写质量、写作格式、写作态度、学术成果与创新等评分指标,学生在写作论文时须注意以上评分点。具体评分内容请参见《毕业论文管理实施办法》。22. 写作毕业论文时抄袭违纪应该作何处理?答:毕业论文必须独立完成,一经发现有任何抄袭、写作等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正在撰写者,取消写作资格,论文成绩不及格;已经评定成绩者,成绩作废,并取消其毕业及学位资格。23. 论文成绩作不及格处理的其他情况?答:对于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在一遍提纲提交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提纲;或者终稿提交截止日期前只提交提纲未提交其他任何稿件;论文写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论文成绩给予不及格处理。对于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在终稿截止日期前,未提交任何稿件、或论文写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论文成绩给予不及格处理。24. 论文指导教师的来源?答:学院聘请教师以东北财经大学师资为主,同时面向其他高校及社会招聘资质符合要求的教师或其它具备同等资格的专业人士。25. 如果错过各阶段稿件正常的提交时间,是否可以将稿件直接发送到教师信箱中?答:不可以。各阶段稿件提交截止后,毕业论文写作系统当前阶段的提交功能将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进行论文提交,学院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论文稿件。同时,通过教师信箱发送的稿件也无效,教师不予处理。原文地址:

高起专毕业论文写法如下:

1、题目: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2、摘要: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要有高度的概括力。

3、关键词: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关键词之间需要用分号或逗号分开。

4、目录: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

5、正文: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本科文学学士毕业论文通常要求8000字以上,硕士论文可能要求在3万字以上。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前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等。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6、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

7、致谢:简述自己通过做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8、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所有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可以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也可以按照音序排列。

9、对于—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

写。一般从学校毕业都要写毕业论文的,无论什么学校都是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也不例外。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宁职院,是一所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入选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建设类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试点高校。

我能写的。讨论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

高起专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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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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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起点大专药学毕业论文

中药学是我国医学的一块瑰宝,中药学专业是中医药院校主要学科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中药学大专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中药学大专毕业论文篇一:《中药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创新》 一、目前中药学科学学位培养模式的缺陷 本校作为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国内首批授权点,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自身发展规律出发,制订了一整套培养方案,以热爱中医药事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结合实际工作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注册申请、流通管理、药物合理利用及社会服务等工作高层次、应用型的中药学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更加突出了专业学位的应用型特色。但专业学位研究生对于中药学专业来说,毕竟是一个全新的事物。由于中药学专业学位在我国设置时间较短,人们对这两类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差异性认识不够,造成培养过程中可能存在培养模式雷同等现象。具体而言,我国多数科学学位研究生单一导师制缺乏复合性;指导教师只负责研究生专业或研究方向,培养模式缺乏多样性;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僵化,缺乏灵活性;学术交流的范围有限,尤其缺乏国际性;研究生科研与社会需求脱节,缺乏创新性。传统模式使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的需求脱节,造成研究生走出校门之后不能迅速融进社会,缺乏竞争力。 二、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新方向 经过两年多的调研、摸索和不断 总结 ,笔者认为应建立一种适合专业学位的新型培养模式,即培养模式多样化、课程设置实用化、教学方式灵活化、指导教师双轨化、科研实践社会化、学术交流国际化的新模式。这种模式以校外实践基地为依托,营造研究生 教育 培养的创新环境,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育,促进企业和社会生产实践基地优质教学和科研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从而为打造创新型社会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1.培养模式多样化 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同于科学学位,专业学位发展目标和定位都是培养高层次的专业性、技能型人才,而非为以后高深学术研究做准备。这种强烈的实践品质必然要求学生研究与应用两者兼顾,因此传统的培养模式不能再适应新的专业学位发展要求。新的培养模式要求建立在研究与实践两者相互结合之上,学生需要参与两方面的研究并获得研究与实践的双重指导。为此,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应坚持与实践结合、从实践中学习的原则,注重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可采用“校-企合作”或“校-企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学生可在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政部门、医院等单位进行培养。这种培养模式是研究生培养的一种有益尝试,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学位教育应在坚持“实际问题导向”的基础上进行理论知识和基本研究能力的培养,旨在培养有较好理论基础的应用型研究人才,但应该更突出专业性,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就业为导向,从而改变单纯培养某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单一化培养模式。 2.课程设置实用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以前,人们往往认为研究生教育是专业化教育阶段,课程设置过于狭窄和单一,甚至脱离生产实际。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内容要突出知识交叉性、实用性、创新性的特点。因此,课程的设置应以“职业能力”为本位进行设计,而不是以掌握某门学科的知识体系为目标,从专业化课程向实用化、综合化课程转变,形成新的课程体系。科学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学科知识体系为框架进行构建,即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选修课,四者按照一定比例组合成有层次、相关联的课程体系,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是高层次的技术与管理人才,他们应具备一定的理论,同时更应是一流的实干家,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3.教学方式灵活化 传统的教学方式灌输多、启发少,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方式也应该更加灵活,以能力与技术培养为核心,重视实践教学。在理论教学中,学校聘请在中药研发、生产、流通、应用和监管等环节有丰富实践 经验 的专家参与教学,教学方式注重教师讲授与学生研讨有机结合,辅之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会等形式,重视运用案例分析和模拟训练,大胆进行教学方式的创新。 教学 方法 强调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本、以职业导向为本;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专业素养。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理论教学在学校完成,实践环节到产业相关部门实施;所选课题强调实用性、创新性及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实验课与校企联合实践基地相结合,在实践中完成,强调现场研究、团队学习,形成完善的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注重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4.指导教师双轨化 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目标的不同,决定了两类教育在导师队伍上的差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吸收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作为校外导师,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实现“产学研”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在遴选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时,强调必须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课题;在校外,有一定数量的来自中药企业的高级工程师作为兼职指导教师。从实际效果来看,“双导师”制更有利于研究生实践能力的提升。校内导师一般科研功底较强,但他们对各部门的实际问题并不十分熟悉;而校外导师对实际问题有清楚的了解与认识,因此,他们以指导实践为主。通过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发挥导师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可以大大提高研究生的专业技能。 5.科研实践社会化 实际操作中,本校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要求必须保证不少于18个月的校外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专业实践中,充分吸纳和利用社会资源,在生产和经营企业、医院制剂室、药品检验机构等建立校外联合培养基地,改革和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由校外培养基地提供并保障实践教学的条件。研究生本人要提交实践 学习计划 ,并按期撰写实践 报告 。指导教师应在实践报告及最后的实践总结上签名。对学生科研实践的评价要由高校与实践单位双方同意,评价标准应符合行业实际,并能真实体现研究生的专业技术水平。研究生教学培养单位要对实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这种科研实践社会化的培养模式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使学校与社会和企业之间紧密地、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学生毕业后与社会、与企业迅速融合,既培养了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又锻炼了研究生的适应能力,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学术交流国际化 从世界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来看,专业硕士培养代表着未来的发展趋势。据2010年的统计数字,英国专业学位硕士占50%以上,美国占80%以上,我国仅占20%,这个比例显然是很低的。另外,全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基本是以面向实际应用为主,我国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作为受教育者,必须考虑未来全球的发展方向,因此要积极投入到国际化的学术交流氛围中。中药学硕士要培养出具有较高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研究生,活跃的学术氛围必不可少,而活跃的学术氛围,离不开国际化的交流和借鉴。为此,必须采取全方位的、切实可靠的 措施 保证学术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比如邀请全球知名企业的专家作高水平的报告,导师应该利用国际学术会议的机会,在“请进来、走出去”中与国际同行交流生产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加快发展、全面提高的新的历史阶段。随着我国社会分工日趋精细,职业结构分层日趋合理,专业学位教育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将进入崭新的时代。在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一定要解放思想,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开放的眼光审视中药学领域内这一全新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变革,探索出一种新的适合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中药学大专毕业论文篇二:《循证医学中药带教学习分析》 1传统中药带教方式 目前,药库的高资历药师经长期积累,充分利用眼观、鼻闻、口尝、手感和耳听以鉴别药材,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起来,并以传统的带教方式传授给学生: 自由跟带方式 自由跟带方式是目前普遍的带教方式,主要是在保证药库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采取让学生自行到中药格斗中认药,引导学生在认药过程中熟悉中药饮片的性状鉴别。这种方式学习不够系统,内容不够全面。 集中讲解式 集中讲解式主要由带教老师按实习安排事先准备好实习内容,再将所有实习的学生集中起来以授课的形式讲解。这种带教方式由于需要组织较多的人员和占用一定的时间,安排讲解的次数和时间有限,学生对知识接受有限。传统的带教主要为师承方式,能够有效地继承经验,但也有效率较低、学生积极性不高、信息更新慢等不足,在信息爆炸式增长的新形势下必须改革,如何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在有限的带教时间内取得更好的效果,是现阶段药库带教所面临的问题。 2循证医学带教方式 循证医学的 思维方式 循证医学的核心思想是:以客观研究结果为依据,即在个人临床经验的基础上,从日新月异的医学科学的发展中获取最新、论据强度最高的证据,以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2]。循证医学实践的过程,主要包括5个步骤:①把所需要的信息转化为一个可回答的问题;②查找可以回答这一问题的最佳证据;③严格评估证据真实性和推广应用性;④把严格评价的结果与临床经验、病人的生物学特点、价值观和个体情况相结合,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⑤评价执行①到④过程的效果和效率,并尽力去改善它们以便今后更好地应用。在现阶段,借助循证医学的思维方式带教可以克服传统带教中信息更新慢、学生积极性不高等不足。 在传统带教方式引入循证医学思维方式探索 在充分应用传统的带教方式基础上,尝试运用循证医学思维方法进行实习带教。在传统带教中运用循证医学的观念进行教学,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①树立循证医学观念:循证医学的教育模式与传统医学教育不同,它的核心内容是大量查找文献,这必须依托于网络信息化工具,也是现代学生所擅长和乐于接受的手段。②训练循证医学思维方式:实习学生通过传统的自由分散式学习后,教师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提出一个问题,让学生学会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药学图书资源和互联网上的药学文献资源,根据所提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检索策略,搜索众多的数据库,收集大量的研究证据,再评价这些证据的作用,并解决实际问题。③循证医学思维方式要与传统的带教方式相结合:传统带教方式在培养中药师方面有较好的经验,引入循证医学思维方式是对传统的有效补充,其目的重在能力培养,即教会实习学生如何学习,有助于激发实习学生的内在兴趣,培养他们科学的医学观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填鸭式的被动接受知识的旧模式,避免在脱离带教老师的监管后不知道如何继续学习,使他们由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学习的设计者和主动者,从死学转变为巧学,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求索,由获取知识转变为探究知识,从终结性教育转变为终身教育。 3讨论 中医专业的临床中药学实习带教是实习学生与中药材实践亲密接触的很好机会,通过中药的实习,能通过眼观、鼻闻、口尝、手感和耳听来了解中药,传统的中药实习方式注重于日常经验的师承,但对于中药日益发展的信息不大重视,如对中药的来源、药用部位、不同炮制品种、中药的用法、用量等每年都有大量的信息在更新,如何吸收应用这些信息往往被忽略。通过循证医学思维带教,让学生围绕着一个问题进行发散式查找文献,遴选总结资料,学生的实习效果可以得到明显提高,学生对掌握知识的方法得到有效改善,学生对中药实习的兴趣大大增强,信心增加。借鉴循证医学的方法引入中药带教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带教老师在这方面的经验还不够丰富,在完善质量评价工具和技术方面,还有较大的提高空间,对国外知名临床试验评价量表和技术的系统学习,以及针对中医药临床研究的现状和特点进行深入的研究比较困难[3]。由于在收集和评价都没有统一目标,有时候找到的文献资料比较偏向于某一方面,内容较单一,在这过程中,需要加强注意干预,引导学生更好地学习。在学习实践中,笔者只是引入了循证医学的方法,未能严格执行其评价程序,在系统评价和分析方法上,还有许多技术和方法需要认真的学习。如多个对照组临床试验的分析方法,倾向性评分等。虽然相于传统的粗放式带教,效果有一定的提高,但仍然需要大量的学习—实践—提高过程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带教工作。 中药学大专毕业论文篇三:《中药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中药学是研究中药的基本理论和各种中药来源、采制、性味、功效及应用等知识的一门学科,是中医药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各专业重要的基础学科之一。本文就中药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做了简要的探讨。 关键词:中药学;教学问题;教学对策 中药学是研究中药的基本理论及各种中药的来源、采制、性能、功效及临床应用等知识的一门学科,是中医药各类从业人员必备的专业知识。经过近几年的教学实践,笔者发现在中药学教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1.学生缺乏学习中药学的兴趣。中药学是一门涵盖内容广泛,衔接众多课程的一门学科。学生初次接触中药学,觉得专业术语晦涩难懂,药物数量众多,需要理解、记忆的内容多,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感觉困难,难以入门,久而久之,不会产生学习的兴趣。 2.教学内容繁琐,教学方法单一。中药学这门课程需要讲授中药的各种知识,与中药炮制学、方剂学等课程以及临床知识紧密联系,因此学习内容多。但在整个教学计划中,课时安排量不多,导致教师教学任务重,成天忙于应付教学,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沿袭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教材、教师、课堂为中心,只注重传授课本知识,采取单一的“灌注式”的教学模式。 3.学生缺乏实践。长期以来,中药学教学就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教学计划中,理论课时多,实践安排少;另外,实践条件有限,不能充分满足学生的实践学习,导致了学生理论知识掌握和实践能力之间相脱节。 针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相应的提出了几点对策,以改善中药学的教学,提高中药学教学质量。 1.增强学生学习中药学的兴趣 中药学是一门涵盖内容广泛,衔接众多课程的一门学科。与《中医学基础》、《方剂学》、《中药炮制学》等均有密切联系。学生开始接触中药学时,设法引导学生对中药学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对初学中药学的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应用启发式教学方法,首先要引导他们善于运用中医理论作指导,在充分理解中医理论的基础上记忆中药学的内容,这样既省时又记得牢。这就要求老师在备课时设计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讲述时提出问题,培养学生养成思考的习惯。对于难点和重点,应反复讲授,并且运用联想、对比、分类和归纳等方法,帮助学生理解,以加深记忆,使学生对这门学科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在课堂上,适当穿插有关中药的 典故 ,民间 传说 、神话等,活跃课堂气氛,以增加学生的趣味性,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比如讲白头翁,传说唐代诗人杜甫困守京华之际,生活异常艰辛,往往是:“残杯不与冷炙,到处潜悲辛”。一日早晨,杜甫喝下一碗两天前的剩粥,不久便呕吐不止,腹部剧痛难耐。但他蜗居茅屋,身无分文,根本无钱求医问药。这时,一位白发老翁刚好路过他家门前,见此情景,十分同情杜甫,询问完病情后说道:“你稍待片刻,待老夫采药来为你治疗。”过不多久,白发老翁采摘了一把长着白色柔毛的野草,将其煎汤让杜甫服下。杜甫服完之后,病痛慢慢消除了,数日后痊愈。因“自怜白头无人问,怜人乃为白头翁”,杜甫就将此草起名为“白头翁”,以表达对那位白发老翁的感激之情。白头翁虽是野草,但药用价值却很高,历代本草专著多有记述。中医认为,白头翁有清热解毒、凉血、明目、消赘的功效。学生侧耳倾听,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知识,而且还记忆深刻。 2.改革教学内容 中药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中药学基本理论和中药的功效及实际应用,是中医药临床实践的基础。在中药教学中,教学内容必须参照教学大纲的目的精心地在教材中选择、增删、重新组合,着重讲解每一章节中的代表药,介绍I临床常用药。如解表药,发散风寒药,主要针对麻黄、桂枝、荆芥、防风、白芷、细辛的性味、功效、应用重点讲解,其余只针对主要治疗作用简单介绍。这样即能达到,精简内容,突出重点,避免重复。并且将中药按照掌握、熟悉、了解的程度来划分,使学生明确记忆对象,有效的利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以提高学习效率,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教材中有些比较浅显、易读易懂的章节,安排学生自学,如消食药、驱虫药、涌吐药、截疟药等章节内容。教师可指定阅读参考书,指出学习要点,提供学习思路,让学生主动去思考和分析问题。逐渐锻炼学生的自学能力,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探索的潜能。而且在讲解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引进新知识,充实新内容,能将传统中医药与现代中药理论联系到起来,比如,贯众性味苦,微寒。有小毒。归肝、脾经。功效清热解毒,凉血止血,杀虫。主要用于虫积腹痛,吐血衄血,崩漏下血,风热感冒,温热斑疹,痄腮喉痹。现代药理研究,贯众具有抗病原微生物、抗肿瘤、兴奋子宫、驱虫作用。这样可以更为全面的掌握中药的应用。 3.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在课堂教学中,改变单一的“灌注式”教学模式,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对比式教学方法。中药学章节多,药物多,不通过对比,学生很难找到重点,也难以记忆。同章节药物往往是同中有异,通过同章节药物之间的对比,可执简驭繁,事半功倍。比如消食药,这一章中所介绍的药物均有消食的作用,同中有异的是,山楂善于消肉食积滞,并能活血化瘀;神曲健脾;麦芽和谷芽消面食,且麦芽兼能回乳消胀;莱菔子降气化痰作用强;鸡内金有固精止遗,化坚消石的功效。这样通过列表对比,把相似或相反的内容作比较,学生可以一目了然,清楚记忆。 解决学习问题学习法。解决学习问题 学习方法 是以学生为核心的教育方法,通常包括教师提出问题,学生解决问题,教师评估学生的成果等几个环节,其中最关键的是教师提出问题。教师可以在讲授中药时,尽量与实际生活相联系。如,在日常生活中,生姜熬汤加红糖可以治疗风寒感冒轻症。在中药学中,生姜属于发散风寒药,既可温中止呕,又可清热止呕;既可用于胃寒呕吐,也可用于胃热呕吐,因为方便易得且具有良好的疗效,故被称为“呕家圣药”。因为学生对生姜非常熟悉,对自己在生活中了解的中药也非常感兴趣,所以教师可以在介绍完生姜后,提出问题“请在教科书中找出与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药物,比较其药用价值和应用价值。”这样就可以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的投入到学习中去,让学生意识到中药的实用性。 直观教学方法。中药种类及内容繁多,且相互间性味、功效不易区别,而且语言描述比较抽象,学生感到很深奥,不易理解和记忆。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可以针对教材特点采用直观教学方法,把中药标本或者中药挂图带人课堂,按照中药的形态、分类、性味、功效、应用进行启发性讲解,这样可以活跃课堂气氛,使教学内容形象、具体,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中药学教学主要以课堂教学为主,因此还需结合多媒体、录像等现代教学手段。例如黄连的“鸡爪连”、川乌与附子的药用关系、白术的“如意”云头等利用图片展示,会印象深刻。多媒体教学还可大大节省教学时间。将授课内容展示于屏幕,只需花少量时间进行板书讲解补充。由于授课内容图文并茂,内容直观学生容易理解教师只需精讲点拨将节约下来的时问用于教学内容的复习和深化从而大大提高了教学质量。实践表明多媒体课件与传统教学方法相结合是目前中药学教学方式的最佳选择。 4.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习中药学,目的是为了学生能更好的应用于实践中。因此,在教学中,可多增加实践课时,让学生多次观看中药标本,此外,安排学生到中药植物园、药房等地方实习,让学生多接触中药,让其辨认中药植物的种类、形态,并与其性味、归经、功效主治相联系,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中药学是一门实践性、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是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因此,在教学中,要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革教学方法,从而提高中药学的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陈芳,高职教育中如何提高中药学课堂教学质量[J],卫生职业教育, [2]楚胜如何提高学生学习中药学的兴趣[J],医学理论与实践, [3]姜醒,苑光军,李明杰中药学教学改革的研究进展[J],中医药管理杂志, [4]朴光眷,李镐,吕惠子,解决问题学习法在中药学教学中的应用[J],药学教育, 猜你喜欢: 1. 关于中药学毕业论文 2. 本科中药学论文范文 3. 关于中药毕业论文 4. 关于中药学毕业论文 5. 本科中药学论文范文 6. 2016中药类市场营销毕业论文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卫生医药体制的改革,药学事业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药学大专毕业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我国西药制药常用技术工艺分析

[摘 要]西药和中药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最初的西药是通过引进的方式进入到我国的,所以当前我们也经常会使用这种说法,所以说,非中药都可以视作西药,当前我国的西药并不全是由西方传入的,西药的相关理论也在不断的深入和发展。我国也开始研究很多西药,这使得我国也具备了研制西药的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医药学发展得更加的全面,我国的医疗事业也会在这一过程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本文对我国西药研制和生产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西药 制药设备 技术工艺 经济指标 发展

和中医相比,西药在使用之后会呈现出更好的治疗效果,同时见效的速度也更快,虽然很多西药都不能从根本上治疗疾病,但是它能够更好的缓解患者身体上的病痛,这也为患者后期的治疗争取到了更多的时间也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所以西药在治疗急性病症上有着非常好的效果,甚至在当前我国的很多患者对西药的依赖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中药,所以西药在我国的医学界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国对西药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但是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也为我国西药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而我国西药制备的技术和工艺也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

1、我国西药制药设备

制药设备在西药生产的过程中是一个相对比较基础的要素,这是西药和中药在制取中非常不同的一点,也可以说,只要设备的性能是西药制取质量和水平的决定性因素,所以在我国的西药发展中对制药设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尤其在我国实行了GMP之后,我国西药制取行业也有了非常好的发展,这是因为在实行了这个标准之后,对药品制备的控制就更加的严格,在管理的过程中也更加注重规范性,设备的型号也是十分重要的,例如,所有的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都要经过非常严格的清洗,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药品生产的卫生和安全。此外,制药设备需要具备很好的操作性,操作的流程不要过于复杂,在维修和保养方面也应该有非常好的便捷性,这样就可以很好的避免采取不当的方法而出现非常严重的后果,使用性能比较好的西药制取设备还可以有效的节约制药资源,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也会更小一些。这也是西药制取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在选择西药制药设备的过程中要对很多因素都予以充分的考虑,保证其能满足GMP相关要求的同时,还要对设备的外观以及完整性进行仔细的检查,还要对其功能进行检测,保证其在各个方面都能够很好的满足药品生产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同的药品在生产的过程中对药品的生产设备也有着非常不同的要求,所以在西药生产和制备的过程中就需要根据不同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同时还要根据相关的标准和要求选择综合效益最高的设备,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制药的先进性。

2、我国西药制药的技术工艺

当前我国的科技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我国的西药制取技术也会有非常明显的提升,同时我国的很多技术还是在不断的完善。而当前我国的西药制药技术都是在公司和车间的大环境下完成生产的,所以在实际的生产中也需要对制药技术和工艺也就是公司的相关技术和车间来组合而成的。

公司工艺技术分析

公司工艺技术分析主要是分析考核各车间产品质量、技术经济指标和技术进展情况,找出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办法,总结规律性的经验,指导全公司的生产技术工作。工艺技术分析活动由生产总监主持,技术管理中心负责综合,会同质量部、供应部和生产车间对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作全面分析,每月(季)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工艺技术人员召开一次分析会,并记录备查。

车间工艺技术分析

车间工艺技术分析主要是总结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升降的趋势和原因,检查革新、技改措施和“三废”治理等进行情况和效果,提出车间可自行解决的办法、措施和要求公司组织解决的生产技术关键问题。车间技术分析活动由车间主任主持,工艺技术主任(或工艺技术员)负责综合,对车间技术经济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促进和保证生产的稳定、均衡和技术的不断改进提高,每月末组织班组长和技术、设备等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分析会,并记录备查。

3、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下达和考核

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下达

由技术管理中心结合本公司的生产技术组织水平和近年的实际完成情况,编制较为进步、合理的各产品技经计划指标,经生产总监批准由公司下达各车间和有关科室执行。技术管理中心应于月、季、年终编写全司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报表,并写出技术分析文字资料,主送生产总监,同时抄送各生产车间和财务,以推动和加强对工艺技术的指导。

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

在进行西药制取的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考核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一环节对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车间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检查和考核,同时还要根据各个车间的实际完成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奖励或者惩罚,这种做法对于提高各个车间自身的工作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提高了工人们的工作效率,为企业带来了更高的经济效益。

同品种厂之间的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技术管理中心应努力与省内外同品种不同生产厂之间建立定期(月、季、年)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资料分析交流活动,以利总结经验,学习先进,认识差距,赶超目标,不断提高本公司技术经济指标先进水平。同品种厂之间的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应与二级技术分析活动结合在一起进行。

4、我国西药制药技术发展分析

在西药制药技术的发展中,除了利用遗传学等学科技术来开拓发展西药制药技术,还可以利用生物技术进行西药研制。生物医药技术也是未来我国西药制药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利用生物技术进行医药研制,很好的解决了以往西药制药中的细菌与病菌问题,且不易使病毒产生抗体,能够以生物的方式来根治疾病,治疗效果更佳。并且利用生物医药技术进行西药的研发与生产,也对于减少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生态方面有着重要的推动意义,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相关发展原则。

同时各种新技术的出现有助于新药物的开发。计算机模拟和分子图像处理技术(例如原子力显微镜、质量分光仪和扫描探测显微镜)相结合可以继续提高设计具有特定功能特性的分子的能力,成为药物研究和药物设计的得力工具。药物与使用该药物的生物系统相互作用的模拟在理解药效和药物安全方面会成为越来越有用的工具。

近些年来,需要制药工程的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是就整体发展现状而言还不甚理想。尤其是在近些年来,各种药物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整个制药行业的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同时也可为给制药工艺的引用提供了新的机遇。目前国内不断推出的各种只要政策很适合我国制药行业的发展,这使得整个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尤其是在西药制取工艺当中,我国的设计能力、技术能力以及设备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逐渐缩小了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差距,为我国制药工程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5、结语

总之,我国在西药的应用与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且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发展水平还落后与世界先进水平。为了能够提高我国的西药生产技术工艺水平,我们除了要加强科研以外,还应该不断的改进制药设备,做好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不断发展生物科技,提高西药生产管理水平,从而保证西药制药质量,促进我国的西药生产产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龚华锋.浅析关于制药设备的管理方法[J].科技资讯.2006(07).

[2] 苏欣.对制药流程全密闭生产系统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4).

现代制药技术分析

[摘 要]生产过程的控制包括工艺保证和现场监督,即首先要有先进、合理、稳定的生产工艺,其次要严格执行批准的生产工艺

[关键词]工艺 技术 分析

一、工艺技术分析管理

工艺技术分析管理一般按照公司、车间二级进行。若企业规模比较小(产值在1亿元以内)或生产剂型(品种)比较单一,则可将二级分析合并进行。

1、公司级工艺技术分析

公司级工艺技术分析主要是分析考核各车间产品质量、技术经济指标和技术进展情况,找出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办法,总结规律性的经验,指导全公司的生产技术工作。公司级工艺技术分析活动由生产总监主持,技术管理中心负责综合,会同质量部、供应部和生产车间对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作全面分析,每月(季)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工艺技术人员召开一次分析会,并记录备查。

2、车间工艺技术分析

车间工艺技术分析主要是总结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升降的趋势和原因,检查革新、技改措施和“三废”治理等进行情况和效果,提出车间可自行解决的办法、措施和要求公司组织解决的生产技术关键问题。车间技术分析活动由车间主任主持,工艺技术主任(或工艺技术员)负责综台,对车间技术经济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促进和保证生产的稳定、均衡和技术的不断改进提高,每月末组织班组长和技术、设备等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分析会,并记录备查。

二、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

由技术管理中心结合本公司的生产技术组织水平和近年的实际完成情况,编制较为进步、台理的各产品技经计划指标,经生产总监批准由公司下达各车间和有关科室执行。技术管理中心应于月、季、年终编写全司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报表,并写出技术分析文字资料,主送生产总监,同时抄送各生产车间和财务,以推动和加强对工艺技术的指导。

三、技术指标分析的内容

1、成品率

成品率是指生产企业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根据产品产出的合格成品情况与核定的产品材料总投入量,所确定的一定比率关系。中药与西药成品率的计算方法不同,中药一般是规定理论产量只能投规定的处方量,中药成品率=实际产量/理论批量*100%;西药一般以主药含量的标示量来定规格,西药成品率=实际产量/理论产量*100%,其中理论产量=原料折纯量,觎格。通过考察成品率可计算出实际收率和每件产品的原辅料实际成本,与定额或历年实际成品率比较可知生产水平提高或降低了。

中药成品率以B颗粒为例,每1400kgB药材,生产1000kgB颗粒,每袋装10g,见表1。其中,理论出膏率和理论成品率为历年平均值,作为标准数值,以标准数值的±1%作为控制范围,将不同批号出膏率、成品率与之比较,超出范围说明生产出现了异常。至于是药材质量或生产过程造成异常则要进一步查找原因。

2、中药材的加工得率

中药材的加工得率是指一定量的原药材经过加工炮制整理后得到净药材的重量与领用原药材量的比率关系。通过计算得率并与定额或历年生产实际得率比较,可了解原药材的质量。以酒制山茱萸为例,取山茱萸,除去杂质和残留果核,得山茱萸肉,每100kg山茱萸肉加20kg黄酒,拌匀,置蒸煮锅内,蒸至酒吸尽,取出,干燥。以定额的±2%作为控制范围,将不同批号的得率与之比较,超出范围说明生产出现了异常。

3、中药出粉率

中药出粉率是指处方量的净药材经过干燥、灭菌、粉碎后得到药材细粉的重量与投入处方量的比率关系。通过计算出粉率并与定额或历年生产实际出粉率比较,可了解净药材的质量和粉碎等工艺损耗。以W丸为例,20味药中的熟地黄等8味粗粉碎,乌鸡等12味加黄酒炖后与那些粗粉混匀,干燥,再粉碎成细粉。以定额的±1%作为控制范围,将不同批号的得率与之比较,超出范围说明生产出现了异常。

4、灌装成品率

灌装成品率是指液体制剂经过配制、过滤、灌装后得到的量与配制量的比率关系。通过计算灌装成品率并与定额或历年生产实际灌装成品率比较,可了解过滤和灌装损耗,其高低直接影响产品的成品率。P口服溶液为例,批量40万支。以定额的±1%怍为控制范围,将不同批号的得率与之比较,超出范围说明生产出现了异常。

5、提取含量转移率

提取含量转移率是指一定量的净药材经过提取、浓缩、精制后得到的浸膏中所含有效成分总量与净药材中所含有效成分总量的比率关系。通过考察提取含量转移率并与定额或历年生产实际提取含量转移率比较,可了解提取是否完全。以提取黄芩为例,以定额的±5%作为控制范围,将不同批号的得率与之比较,超出范围说明生产出现了异常。

6、提取浸膏得率

提取浸膏得率是指一定量的净药材提取、浓缩、精制后得到的浸膏量与投入的净药材量的比率关系。通过考察提取浸膏得率并与定额或历年生产实际提取浸膏得率比较,可了解药材的质量、提取是否完全。

7、提取乙醇消耗

提取乙醇消耗是指提取工艺投入的乙醇经回收后得到的乙醇量与投入量之间的差异。通过考察提取乙醇消耗并与定额消耗比较,可了解提取、回收等过程的乙醇损耗。将每月的实际投入量减去月底的盘存量即为当月实际消耗量。每月的节约(或超耗)数乘以每公斤乙醇的价格,则可得出每月的盈亏金额。

8、西药原料消耗定额

西药原料消耗定额是指生产一定量的产品允许耗用的纯西药原料量。因西药原料一般比较贵重,考察西药原料实际消耗是否超定额更能直接反映原料成本的盈亏。若固定纯西药原料的价格,将每批西药原料盈亏数乘以价格,则得到每批的盈亏金额。

9、工艺损耗

工艺损耗是指原料至半成品、半成品至成品等各工序的生产工艺损耗与检验误差的和。考察工艺损耗能直观的反映各工序的损耗,便于进行过程控制。以某公司三个胶囊产品全年各工序损耗为例,见表8。工序包括填充、抛光、铝塑、外包。如药粉的质量(轻重,颗粒的粗细),胶囊的质量,填充设备等可影响填充工序损耗,通过实际损耗与定额或历年损耗比较,可发现生产过程是否正常,不正常是哪个工序出了问题。

四、小结

做好制药企业工艺分析的前提是要结合本企业实际生产剂型、品种建立相应的详尽的生产台账,并如实填写相应数据。

根据本企业的生产实际选择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可以根据历史生产水平或理论水平而定,要切合实际并有一定的水平。

各个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规模选择分析频次,生产车间的工艺技术员应对每批产品进行分析,月度召开车间级工艺技术分析会;公司级工艺技术分析可以分月底,季度,半年度和度分析。

会计学高起专毕业论文

浅议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中文摘要】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规范中最基层的制度规范,是具有垄断性的综合性规范,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借助会计工作进行日常核算和监督。在国家统一会计法规制度日益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逐渐成为现实之必须。本文从认识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性质、地位,了解企业会计内部制度建立的必然性,分析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在设计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着手,进而提出有效建设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相关措施和方法。【关键词】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企业的会计业务是企业的命脉,既为企业外部关系人提供决策信息,也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提供管理信息。企业如何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保证有组织、有秩序地做好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充分发挥会计信息的作用及管理的功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问题。1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性质和地位1.1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性质1.1. 1内部会计制度是一种较综合性的规范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综合性是由会计在管理中的作用决定的。因为它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制度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企业内部各部门在处理各种业务(尤其是会计业务)时,都必须按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从企业内部控制角度看,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主体,会计制度必须全面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尤其是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处理流程必须满足内部控制的要求。同时,会计工作又具有特定的技术要求,各种会计规范都是以会计技术为基础建立的,这源于会计技术的可选择性。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作为直接约束会计系统运行的规范,具有系统的技术思想,比如要对会计分工中的牵制技术以及编制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技术做出明确说明。可见,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综合了会计管理、会计技术、内部控制等内容,是一个综合性规范。1.1.2内部会计制度是企业的一种经济政策根据企业发展理论,企业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会采用不同的经济政策,即使在同一发展时期中,面对不同的市场也会选择不同的经济政策。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起着决策支持作用,为经济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它作为一种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会像企业经济政策那样有较频繁的变动,但会计制度中会计政策的选择也可以配合不同的经济政策进行。会计系统为企业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信息支持,内部会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可用性,它们都属于企业经济政策中不可缺少的内容。1.1.3内部会计制度是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从我国会计制度的变迁看,目前是政府享有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的制定权,经营者享有剩余会计规则的制定权。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依据制定的,其内容不得超越国家统一会计法规允许的范围。这实际上决定了内部会计制度的内容是在限定条件下的选择,其属于经营者享有的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1.1.4内部会计制度是一种“私有物品”“私有物品”与“公共物品”是相对应的概念,“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每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不会造成他人消费的减少,而“私有物品”则是由特定个体垄断和拥有的。内部会计制度是特定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在国家统一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量身订做”的,只适用于本企业,别的企业不能照搬照抄,如同“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企业。另外,制度的实施会产生特定的经济后果,不同的企业只能使用适应本企业特点的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讲,内部会计制度具有“私有物品”的性质,具有一定的排他性。1.2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地位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地位是指其在会计规范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会计规范是一个综合概念,它几乎包括一切对会计运行有影响的要求,这些要求不仅直接约束会计行为,也可以约束会计人员、会计内部的监控机制等。因此,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会计规范,如:按其形成和来源方式,可分为实践中自发形成的规范和人们通过一定形式制定的规范;按其制约方式,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内化性规范、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规范等。会计规范作为会计行为的标准,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也是它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它对企业会计工作应达到的标准及应采用的方法、技术和程序等都要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给出明确的规定,企业会计工作应该遵守这些规定,而且这些规定最直接地约束或指导企业的会计实务。所以,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在会计规范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由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企业自身制定的,因此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能否列入法规体系就有两种认识。一种是,从法规制定的权限看,立法权的最低机关是省人大和省政府以及经国家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市政府,其他机关均没有立法权,因此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具备法规的身份,不能列入会计法规规范。别一种是,会计法律规范形式包括法律形式和准法律形式。属于会计法律形式的有《宪法》、会计法律(如《会计法》等)、地方性会计法规和规章,这是会计法律规范的基本形式;准法律形式包括国际条约与公约、国际惯例、司法解释、经济协议和单位内部会计制度。认同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属于会计法律规范的组成部分,其理由是:虽然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具备会计法规的权威属性,但其具备会计法规的内核,它是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制定的,体现会计法律法规的精神。企业制定内部会计制度也有法律的依据,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力。且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会计法律规范中不可缺少的构成要件,是最基层的会计规范。2企业会计制度建立的必然性2. 1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对会计工作的内部牵制,往往采用职务分管的控制方法,以达到互相牵制、互相稽核、验证的目的,这种方法不能说没有效果,但是长期从事某一职务,往往会产生“麻木不仁”、“相互串通”、“死气沉沉”等缺点。为克服这些缺点,一般采用职务轮换的方法。2. 2降低小企业税收风险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大了依法治税力度,加重了对税务违法案件的处罚。由于国家颁发的行业会计制度和公共综合会计制度本身存在许多会计职业性判断和选择,税务机关在纳税检查时,不仅要依据国家颁发的行业会计制度和公共综合会计制度,更重要的是要依据企业经过判断和选择后确定的企业内部制度。2. 3适应会计改革、完善会计规范体系的需要会计规范即会计工作应遵守的规矩。它是处理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的准绳。从我国会计改革的方向看,在会计理论、会计规范、会计教育等方面,根据自身的国情结合国际惯例,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现代化制度要求的会计法规体系。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能使会计规范成为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通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宏观指导性与微观操作性相结合的有机统一体。2. 4适应现时代会计电算化的需要会计电算化是企业会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企业走向市场、宏观调控的加强和各项会计改革措施的逐步展开,对会计快捷、准确地提供各种信息的需要日益迫切,会计电算化的全面推进势在必行。而会计电算化的正常运作,则完全有赖于一套完整、便于操作的程序,有赖于会计人员严格按规则操作。3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3. 1部分企业未制定内部会计制度目前国内大部分中、小企业都直接以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作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使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过于随意性,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在设计内部会计制度时,应在国家统一会计规范和有关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立符合本企业会计核算要求的内部会计制度。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中,应明确选择适合本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使用的方法和程序,以指导企业会计实践,保证会计工作规范运行。适合本企业的内部会计制度应具有适用范围专一、内容条理清晰、程序方法明确和实际操作方便等特点,有便于加强和规范企业日常会计工作。3.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一般都在一定程度、范围上建立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基本业务的内部管理可以说是有章可循。但还是有一小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较为薄弱,经济业务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主要表现在业务决策人员与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业务授权、业务执行、业务记录、业绩检查兼容的现象;重要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无标准操作现象;财产清查没有制度,家底不清楚;该设的内部机构不设,该配的内审人员不配等,使得管理力度层层递减,管理效应层层弱化。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职能部门、各有关工作人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经济活动有序进行,保护财产的安全,可防止、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因此,企业在设计内部会计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到内部控制制度,将内部控制制度贯穿、融汇于会计制度与企业其他管理制度的各个方面。企业只要存在经济业务事项,就需要有相应的控制予以制约。3. 3内部会计制度内容建立不全面,财务处理程序欠规范从目前大部分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实际情况看,都较为注重财务收支审批、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管理等制度的制定,而忽视了会计核算和监督方面制度的制定。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处理程序制度,甚至为数不少的单位根本就没有建立这方面的制度,因而造成核算行为的随意性。比如,同一性质的经济业务不同的会计期间,甚至在同一会计期间,其账务处理截然不同;同时,会计确认与计量方法也随意选择,诸如此类等等。4如何进行有效地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4. 1企业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得再完善,若没有称职、负责任的人员来执行,也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杜绝账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等情况,充分体现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作用,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定期进行培训、工作考评,奖优罚劣,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才能更有效的发挥企业内部会计制度。4. 2企业必须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4. 3企业制度与财务制度建设结合进行中小企业因企业规模小,一般不可能建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和财务机构,通常是合二为一的,因此,在进行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制定时,也应该考虑到将二者相结合建设,既要对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进行规范,也要对企业账务活动的组织、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规范,以便更合理的满足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的需要。4. 4加快会计电算化进程会计电算化是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算账、报账及对会计资料进行电子化分析和综合利用的现代记账手段,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和信息技术应用于会计工作中的简称。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会计电算化取代手工记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只不过是早晚的事情。会计电算化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使财务人员从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实现某些信息的资源共享,提高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因此,必须加快中小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进程:首先要解决中小企业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投入;加强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电算化培训,提高操作技能;综上所述,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对现时代的企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的制度;起用称职人员担当财务重任;增加培训、学习的机会,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对企业在经济日新月异变化的当下的发展尤为重要。只有明确这些才能为企业找寻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参考文献】[1] 王蕾 《试论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兼容并蓄》, 《财经问题研究》2001/7,P70[2] 刘玉适 《新修订的〈会计法〉所实现的若干重要突破》,《会计研究》2000/1[3] 石虹 《试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设计》,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 P37[4] 张君颖 《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 《会计工作》,2006/12 ,P132[5] 郝毅 《当前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会计工作》,2005/10[6] 马丽英 《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 《市场研究》,2003/11这个可以吧。

会计学毕业论文应更具“应用性”, 体现问题意识, 重点解决社会会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立足于此,本文从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及谢辞五方面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怎么写进行全面讲解!一、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的拟定(一) 论文选题原则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 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首先要遵循科学性原则, 使选题符合客观经济、管理规律。其次要体现价值原则, 使论题兼具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同时要有问题意识, 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 尽量体现应用性。再次, 要坚持可行原则, 充分考虑选题是否具备写作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 充分考虑学生的学术水平和驾驭能力, 宜小、精、专, 忌大、泛、空。最后, 牢记创新原则, 选择具有发展前途和生长点、可持续发展的题目, 创新不仅仅包括研究内容的创新, 也包括研究方法、研究技术的创新。(二) 题目的一般表达形式目前, 本科院校经管类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一般多用“研究”等表达形式, 论文题目表达形式较为单一, 很多适宜的表达方式被忽略了:如“论”字式标题, 包括“论”、“简论”、“试论”等表达方式;“析”字式标题, 如“简析”、“试析”、“分析”、“探析”等表达方式;“新”字式标题, 如“新论”、“新探”、“新思考”等表达方式。另外, 部分学者认为“浅论”、“浅析”、“浅议”等“浅”字式标题缺乏“精、深、专”的学术研究精神, 不能体现学位论文应有的深度, 因此, “浅”字式标题表达形式只适用于期刊论文, 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命题时应尽量避免。二、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摘要的写作(一) 摘要的性质论文的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 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 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 并且拥有与文献同等量的主要信息, 即不阅读全文, 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不容赘言, 故需逐字推敲。(二) 摘要的一般表达形式根据表达形式的不同, 摘要可分为报道性摘要、指示性摘要和报道---指示性摘要三大类。目前, 我国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多采用报道性摘要, 其特点是全面、简要地概括论文的目的、方法、主要数据和结论。而本科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的摘要多是采用指示性摘要的写法。在指示性摘要的写作过程中, 作者首先应该对论文的写作背景做简单介绍, 继之对文章的主要内容进行简单描述, 主要是对文章的核心部分进行阐述, 最后要对文章的研究价值进行简单说明。因此, 本科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的摘要不需要交代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 直接对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和研究价值进行概括和描述即可。(三) 摘要的写作要求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摘要应有高度的概括力, 语言精练、明确。内容必须完整、具体、一目了然。首先, 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例如:“会计基本职能包括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这种描述是不能出现在摘要中的。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其次, 摘要应结构严谨, 表达简明, 语义确切。严格按照“研究背景---主要内容---研究价值”的逻辑结构行文, 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 互相呼应, 摘要不分段, 不用引文。再次, 摘要写作慎用长句, 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 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 应含有较多的定性和定量的信息。最后, 摘要写作应坚持不评价原则。一般不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 尤其要避免自我评价, 不能出现“本文”、“作者”等第一人称词。

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现状,指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控制存在会计信息失真、制度缺乏完整性和前瞻性、内控观念滞后和人员素质较低、监督缺乏权威性等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从强化会计内控机制和监控体系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存内部控制;前瞻;会计信息会计部门是银行内部监控的第一道防线,健全有效的银行会计内部控制是银行内部控制的首要内容,也是银行风险管理的基础,在商业银行运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几年来,虽说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制度改革的完善,但是商业银行会计系统的形势仍很严峻,会计犯罪案件仍不时出现。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对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新思考和分析。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具体探讨。一、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会计信息失真银行会计信息不真实主要表现在收入、支出的财务信息上,多计或少计收入,该提折旧的不提,该摊销的不摊销。在营业费用方面,人为调整费用指标,弄虚作假。另外,还存在着设立账外账的现象。工作中的疏忽行为,办理业务时发生的错误也会带来会计信息的失真。会计信息的失真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映,以不真实的会计信息为基础,会造成统计信息不真实,会计报表难以反映银行面临的风险,预警指标不能发挥正常的作用,一方面削弱了会计本身在内部控制中的监督效用,另一方面也给银行的经营带来了重大的风险隐患。(二)会计内控制度缺乏完整性和前瞻性目前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制度分散于会计复核监督、内外账务核对、会计检查辅导和事后监督等诸多制度之中,没有一个全面统一的会计内控制度,这样就不利于会计人员对内控制度的整体掌握和运用。同时,随着金融会计业务的不断发展和管理要求的逐步提高,原有的内控制度很快就不能适应新业务的发展需要,如不及时进行修正就难免会形成制度上的漏洞,能够轻易形成金融风险。比如工商银行平利县支行的王忠意挪用联行资金案也经过上级行会计部门虽然进行过例行的业务检查,但是没有从加强管理的角度将工作深入下去,很少深入基层了解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会计联行管理情况,因此,对银行会计联行工作的管理状况不了解、不掌握,管理难以到位,也是金融风险发生的重要原因。(三)风险观念落后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把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控制等视为内部控制,有的企业甚至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停留在感性阶段,对内部会计控制能合理保证银行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作用还保留态度。部分管理层存在形式主义,有的银行为了应付外部检查而笼统地制定几项制度,表面上看起来很完善,实际根本不按照制度做或不严格落实执行,也不审查控制制度是否真正有效。风险管理还相当落后,目前大多数银行只对单项信贷风险比较重视,但信贷风险的管理还相当落后,对经营中面临的包括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策略风险、声誉风险等在内的各类风险根本没有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没有对各类风险设定限额,进而采取有效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限度内。风险管理还没有成为内部控制活动的核心内容,银行只能被动应付各种风险。(四)缺乏权威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监督可以说是会计部门控制的基础。而目前银行会计过于偏重核算职能,对诸如现金管理、大额支付凭证审核、经营活动的合法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等缺乏有效的监督。由于长期以来对银行会计监督职能重视不够,在这方面进行的有针对性研究较少,导致至今也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监督主要采用事后稽核、会计检查和审计,辅之以会计工作等级考核等手段,但实际上这些手段对银行自身经营管理的监督和控制职能未能充分体现。这样一是不能对由于行长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进行有效的监督;二是不能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纠正,从而无法保障内控制度的贯彻落实,无法真正行使其权力和职责,软化了内部控制的作用。(五)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是影响会计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和会计工作能否安全开展的最根本和最直接的因素。同时在新时期,很多新准则基本是原则导向的,很多规定非常复杂,大量业务需要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判断,直接增加了银行准确、一致地进行业务核算的难度。这使得会计人员对新业务、新知识缺乏必要的理解认识,容易造成会计人员习惯性的违章操作。银行必须对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加强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与市场之间的有效沟通。二、加强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对策(一)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随着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普遍应用,管理部门对计算机产生的种种数据、报表等会计信息的依赖越来越大。当银行在系统开发和应用时,应更加强调经济业务发生时,在有关数据进人数据库之前,检查这些数据的精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首先,应严格划分使用权限,明确使用者、管理者、维护者三者的权利与责任,严禁越级和交叉操作。其次,应建立规范的计算机使用登记制度。对特殊用户和一般用户实行各自独立的密码控制,严肃使用纪律,并在以后的会计检查中,把计算机的使用情况列为检查中的重要一项。再次,对银行计算机系统实施有效的内在控制,如对输入数据要检查其精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二)健全会计控制制度一是按照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银行所有机构的部门、岗位和业务。二是有效性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和超越内控制度而行使权力。三是按照合理性、严密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实行总体规划。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在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以控制风险为中心,建立覆盖重要会计业务操作环节的规章制度,使内部控制体系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四是效率原则。内控机制的建立既要防范风险、有效控制。五是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要跟上业务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且随着业务的发展不断调整、完善。五是前瞻性原则。目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银行业务与交易方式也发生了重大改变。随着网络银行、自助银行、电子货币的产生与发展,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也必须具有前瞻性,不能仅仅局限于手工操作条件下的会计规范。另外,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进一步发展,新兴的衍生产品也将不断产生,如何对现有的以及即将产生的新兴业务进行确认、控制等,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三)努力提高意识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对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关键,包括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和银行管理内部控制。我们对银行会计工作的重要性、风险性应有充分的认识,对加强会计内部控制的意义、作用和紧迫性应有深刻的理解,以思想指导行为,从而达到有效实施会计内部控制的目的。首先商业银行内部要采取法规讲座、培训、考核等多种形式,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高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与自律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严格依法办事。同时,相关部门应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加强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会计监督,加大对单位责任人、会计主管和直接责任人的检查力度,使内控制度切实地贯彻执行。(四)加强监督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不论是制度的制定、执行,还是最终的评判,均需要恰当且必不可少的监督,以使内部会计控制系统更加完善,更加有效。因此,要确保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内部会计控制必须被监督。为此,首先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法人的内部控制监督,建立重大决策集体审批制度,以杜绝管理者的独断专行;其次要加强对商业银行部门管理尤其是会计部门的控制监督,建立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的制度,以杜绝部门权力过大或集体营私舞弊;第三要加强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控制,建立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强制休假和定期稽查制度,杜绝商业银行中层干部和会计等重要岗位人员以权谋私或串通作弊。(五)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会计内部控制的核心。首先要深入细致地抓好思想教育工作,使会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好思想、好作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会计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要借鉴国内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结合员工的业务能力为员工制定长期的培训计划,为他们提供一个长远发展的平台,使员工将自身发展和银行发展结合起来,真正作到以人为本。第三是要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公开竞聘、竞争上岗活动,逐步培养起一支既有良好职业道德,又有过硬的综合素质;既精通会计业务,又有管理经验;既熟悉国内业务,又了解国际市场的会计队伍。总之,商业银行的会计内部控制的好坏决定着银行的经营管理的水平。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其不同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商业银行加强会计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参考文献:[1]林朝华,唐予华1内部会计控制若干理念剖析[J]1上海会计,2002(9):6-91[2]李斌1强化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思考[J]1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2):37-381[3]刘明辉,张宜霞1企业内部控制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4)1[4]李连华1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链接与互动[J]1会计研究,2005,(2)1[5]戴彦1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J]1会计研究,2006,(1)1[6]朱荣恩1内部控制的理论发展1上海会计管理,200O,(5)1[7]周宏杰1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规范1理论界,2003,(1)1(

会计学专科毕业论文具体要求:(一)毕业论文的目的毕业论文是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的综合教学环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去发现、分析和解决会计、财务、审计、管理等领域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撰写达到相应水平的学术论文的一般程序和方法。毕业论文的目的:一是对学生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二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功的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撰写毕业论文,既要系统地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又要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并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写作功底。这就要求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会计专业知识,又要有深厚的基础课和公共课知识。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可以使学生了解科学研究的过程,掌握如何收集、整理和利用材料;如何观察、如何调查、作样本分析;如何利用图书馆,检索文献资料;如何操作仪器设备等方法;如何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如何测试采集有关的数据,如何积累的原始资料及数据等。(二)毕业论文的意义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1、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学位。2、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培养本专业学生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提高学生学术论文的写作水平。3、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培养本专业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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