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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自由化季度指数的设计

发布时间:2015-12-12 12:13

摘 要:本文将金融自由化定义为利率自由化、信贷管制的消除、金融部门的自由进入、银行自治、银行产权多元化、证券市场改革、资本自由流动程度七个方面的综合反映, 通过对中国1982年到2010年各季度金融改革的各项措施进行主观赋权, 并利用多元统计中的主成份分析法构建出了中国1982年到2010年各季度的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结果表明,2010年第4季度我国金融自由化指数已达到66.65%,说明我国金融市场化之路已完成了一大半,但与完全实现金融自由化的要求相比,我国还处于部分金融压抑状态。

关键词:金融自由化 季度指数 主成分分析
一、引言
  金融自由化在理论上起源于McKinnon(1973)和Shaw(1973)的经典著作,主要指的是利率的自由化和政府干预的减少,强调放松金融管制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在金融自由化理论不断发展和实践的过程中,金融自由化的内涵也在不断地外延和扩张。在后来的文献则对金融自由化概念进行了拓展,Williamson & Mahar(1998)进一步将金融自由化的内容扩大到包括放松利率管制、消除贷款控制、金融服务业的自由进入、尊重金融机构自主权、国有银行的私有化以及国际资本流动自由化六个方面;Bandiera等人(2000)、Koo & Maeng (2005)又作了一些拓展。对于金融自由化通常有正面和负面效应两种经济后果:第一种观点以McKinnon和Shaw为代表,认为发展中国家封闭的、不成熟的金融制度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通过培育金融开放市场为中心的金融自由化来促进经济增长Levine(2000)实证表明了金融自由化正面效应结果;第二种观点认为,在金融自由化方兴未艾的国家,金融体系脆弱性日渐呈现,若加强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同时也加大了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和频率,由此形成了金融约束论的负面观点。
  Laeven(2000)度量了13个国家和地区银行业的金融自由化程度,他将金融自由化分为六个方面,围绕每个方面设置一个虚拟变量,自由化指数就是这六个虚拟变量的加总。如果某一方面进行了自由改革,那么赋值1,否则为0,通过加总,各年度的自由化指数取值区间为0到6。这种测度方法的优点是重点突出,便于计算,但缺点是六个方面等值加权,无法体现影响金融自由化的关键因素的作用;并且这种测度依赖某种明确的自由化举措,比如彻底放开利率,无法测度渐进改革;同时六个方面之间可能存在相关性,所包含的冗余信息过多,测出的金融自由化程度精确度可能不够。Bandiera et al.(2000)把金融自由化看作是放松管制、私有化和全球化的综合体,选择了8个指标,他们将每一项改革措施对应一个虚拟变量,如果某项指标实现完全自由化的年份及此后的年份统统赋值为1,否则为0。赋值结果按照国家和地区及时间序列构成一个刻度矩阵,基于该矩阵的数据,通过主成分分析法构建金融自由化指数。指数越高,说明该年度金融自由化程度越高。通过主成分分析法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影响因子的权重问题,同时能消除各变量之间相关性带来的冗余,但和Laeven(2000)的方法一样,这种方法同样无法测度金融自由化改革过程的渐进特征。Jaewoon(2005)就对Bandiera et al.(2000)的方法做了改进,即在每一个领域的赋值上更加精细化,不再只取0、1两个值,而是随着各种金融法规的颁布,赋值不断累加,增加值的大小则取决于法规放松管制的力度。
  国内文献中,黄金老(2001)在其专著中用8个指标度量了中国的金融自由化程度,把每个指标划分为5个等级,其权重分别为1、2、3、4、5,由此得出2001年我国金融自由化程度为40%,但该研究没有得出一个我国金融自由化程度的时间序列,从而无法判断我国金融市场化的渐进进程。刘毅(2002)等人的文章尝试计算了1997-1999年得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在该文中,考察指标为黄金老(2001)的8个指标基础上添加了一个衡量外汇市场自由化的外汇储备需求程度,仍然通过设置虚拟变量对相应时间进行赋值,同样无法测度渐进式改革的进程和特征。易文斐和丁丹(2007)使用和Bandiera et al.(2000)相同的8个指标来考虑中国金融自由化,对相应领域内金融自由化事件,根据事件的重要程度,赋值为0.5,1,2,采用逐步累加的方法得到各个领域的指数,仍然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得到综合的金融自由化指数。庄晓玖(2007)也采用相类似的方法构建我国金融自由化年度指数。
二、 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设计
  本文关于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的设计:与以往文献相同的是,指标的选择参考了庄晓玖(2007)的7个指标来衡量中国的金融自由化进程(见表1);方法仍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这样够消除各变量之间相关性带来的冗余。不同之处在于,构造1982-2010年各季度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China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Index,CFLI),本文测量到2010年并且是各季度的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以往文献构建的是年度指数;为了体现中国金融改革过程中的渐进过程,指数采用了逐步累加法进行赋值,逐步累加法的优点在于能够体现这种渐变的过程,在逐步累加法中自然涉及到在具体事件的赋值大小问题,这将由政策变化的力度和影响力来主导。首先对中国从1982年到2010年的金融事件进行梳理,然后对于影响中国金融自由化的事件按照其重要程度进行赋值,我们将对每类事件从0到1赋值,0表示完全压抑,1表示完全自由,最小间隔0.01。
  表1 中国金融自由化评估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说明

利率自由化

(利率)

主要指政府放松乃至取消对金融机构的利率限制,使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确定。其衡量标志主要是指金融机构是否获得确定利率的自主权。作为其阶段性目标,利率浮动幅度是衡量利率自由化的重要标志。

信贷管制的消除

(信贷)

主要是指金融机构在配置资金方面的自主程度,从资金配置的规模和资金配置的对象来反映。

金融部门的自由进入

(进入壁垒)

主要是指对金融机构设置的审批完全是审慎的,在营业许可上没有经济需求测试或数量限制,以此来衡量金融行业进入和退出壁垒。

银行自治

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的商业化经营行为不受政府性指令的控制

银行产权多元化

(所有权)

主要是指降低金融机构的国有化比率,增加非国有产权所占比重。

证券市场改革

(证券)

主要是指证券市场受政府干预的减少和发展规模的扩大

资本自由流动程度

主要是指政府对资本流出、流入的管制程度。

三、中国金融自由化度量结果
   通过对中国金融市场化基本进程(各指标赋值)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到表2总方差解释。从中可以看出第一个因子的特征值是6.580,对总方差的解释程度已经达到93.999%,因此,采用第一个因子作为金融自由化指数的度量是合理的,并定义为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
  表2 总方差解释

 

因子

数据相关阵的特征值

因子提取

因子特征值

占总方差%

累计%

因子特征值

占总方差%

累计%

1

6.580

93.999

93.999

6.580

93.999

93.999

2

.310

4.426

98.425

 

 

 

3

.042

.603

99.028

 

 

 

4

.028

.397

99.425

 

 

 

5

.022

.308

99.733

 

 

 

6

.012

.176

99.909

 

 

 

7

.006

.091

100.000

 

 

 

  表3 因子得分矩阵
指标利率信贷进入壁垒银行自治所有权证券资本自由
流动程度第一主因子.991.890.982.981.974.976.988   
  根据表3的因子矩阵,可以得到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的计算公式:

指标

利率

信贷

进入壁垒

银行自治

所有权

证券

资本自由

流动程度

第一主因子

.991

.890

.982

.981

.974

.976

.988

  据此,我们可以计算出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的数值,为了便于说明,根据上述权重,定义我国金融完全自由化取值为:
金融完全压抑指数为0,这样我们将CFLI标准化,即除以6.782便得到各时间点上中国的金融自由化指数,为了节省篇幅,没列出1982年到2010年各季度的金融自由化指数数据,只是呈现对应数据的时间序列图,见图1。

  图1 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1982—2010)
图1列示了1982-2010年各季度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趋势图,从中可以看出,随着信贷管制的放松、经常账户的开放以及银行自治等政策的逐步推进,中国金融自由化程度在不断提高,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金融自由化的上升趋势的斜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根据计算结果,我国2010年的金融市场化程度已达到66.65%,换句话说,中国金融市场化之路已完成了一大半,但与完全实现金融自由化的要求相比,我国还处于部分金融压抑状态。
参考文献
Bandiera O., Caprio, G.., Honohan, P. and Schiantarelli F., 2000, Does Financial Reform Raise or Reduce Saving , 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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