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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D县地方税务系统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主要

发布时间:2015-12-12 12:14

摘 要:

关键词:
  从D县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执法还不尽如人意,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和制约了D县税收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依法治税的进程。
  一、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税收计划管理与推进“依法治税”之间的矛盾
  目前制定税收计划任务的主要依据是上年税收完成数和计划年度预计的经济增长速度。税收计划指标的确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与客观经济发展和税源变化很难保持协调和一致。更为严重的是,在D县经济发展速度较慢,税源匮乏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着“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税收附征”、变相加税、重眼前轻长远的现象。在这种以“任务治税”为主的指导思想指引下,较大幅度地偏离了“计划指导税收”的宗旨,相对背离了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是D县局部范围内税收执法中“人治”大于法治现象还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
  (二) “地方政策”代替税收法律的问题严重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尤其是作为D县这样一个贫困地区,在招商引资政策的吸引下,地方政府往往从本地区的直接利益和局部利益出发,自行超越法律的权限,对税收执法进行干涉。例如,随意批准“缓税”,增加了税务机关的执法和征收难度,妨碍了税收征管基本目标的实现,更没有发挥出税收对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和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
  (三)税务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
  1、轻法治、重人治。越权、滥用权力与随意处置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收“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甚至有一些人把个人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一人说了算,致使该征的不征,该免的不免,该罚的不罚;有的擅自变通税法,改变法定的税基、税率、处罚标准;有的权限范围掌握不准确,越权处罚等等。归根到底,还是执法人高高在上的思想观念在作怪,是一个根深蒂固的“人治”大于法治的问题。
  2、重实体法,轻程序法。许多税务人员对各税种的税收政策法规掌握得比较熟练,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运用却相对生疏。特别是《行政处罚法》实施以后,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许多税务干部因怕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在执法中畏首畏尾,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税法的刚性。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有重口头告知,轻执法文书现象。现行的税收法律对每一个执法环节都规定有相应的执法文书,这些文书不仅是检验税务人员是否正确执法的凭证,更是税务机关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最直接、最有力的执法证据。我们常说“口说无凭”,但在执法中却仍然存在口头告知的现象。特别是在催缴税款、个体户定额调整、督促办理税务登记证等事项上,更是“一说了之”,为今后解决涉税问题埋下了隐患。在日常税收活动中,许多基层单位和税务人员不重视税收执法程序,凭感觉和经验办事,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于所作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当告知相对人的却不告知;按程序要求应当填写税收处理决定的,却以税收检查报告或以罚款缴款书来代替;对于应当登记备(立)案的资料不登记备(立)案,有的不按规定的程序步骤执法,造成先罚款后补税;有的因时间过长而不了了之;对于一些税务违章行为,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不采取,却以扣押保证金的形式来代替,甚至尽量不处罚,少收或不收滞纳金,造成执法失误。
  (四)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偷逃税普遍
  由于地域和历史的原因、现实制度设计的缺陷和管理上的问题等诸多因素影响,D县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较差,偷逃税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引以为荣,这种现象一旦在社会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必然会使税务执法失去公平和公正,给税收执法造成极大的难度。
  二、解决税收执法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税法宣传,努力提高D县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护税观念
  1、树立依法纳税义务观。依法纳税不光是光荣不光荣的道德问题,更是是否遵纪守法的法律问题。必须强化纳税人的义务观,纠正“纳税光荣论”和“纳税多、贡献大”的法制观念,通过广泛的税法宣传教育,促使广大纳税人树立与时俱进、新型的纳税观念,为依法治税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2、树立依法用税观。过去,人们把依法治税等同于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实质上,依法治税的关键还在于真正把握税的运动方向和最终投向。更新税收观念,必须先更新用税人的观念。在现代民主、法制思想熏陶下,纳税人思考的不仅仅再是为什么缴税、如何缴税、缴多少税的问题,他们更关注纳税人的钱被用到哪里去了,用得是否合理,用得是否有效。
  3、培育协税护税网络。当前D县公民税收意识较差,普遍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认为税收就是加重人民的负担,收税是税务机关的事,与己无关。事实上,支持税收工作是公民的义务,全体社会公民人人有责。税收最终是为人民所用,税收没有做到应收尽收,实质上是把人民的利益让渡给某些小团体或个人。应当看到,税收尤其是地方税收零星分散,征管难度很大,仅靠税务机关是不可能做到应收尽收的,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立起密切联系的协税护税网络,相关部门自觉依法代扣代缴,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和监督合力,做到税收应收尽收,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国家繁荣昌盛,社会全面进步。
  4、关注税法宣传。充分发挥宣传部门、教育部门、法制部门、新闻媒体等的职能作用,使税法宣传发挥更好的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队伍法制和业务建设,努力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1、D县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基本上能适应依法治税的要求,但与其他高水平执法队伍相比,有很大差距:一是部分人员责任意识差,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工作懒懒散散,不思进取。二是部分人员社会适应能力差,缺乏勤奋好学、只争朝夕的精神,不愿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三是少数人员法纪观念淡薄,执法违法,知法犯法,经不起诱惑,为偷抗骗税开绿灯,甚至助纣为虐,变相参与涉税犯罪。
  2、要努力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执法,使执法者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首先,继续抓好各级领导班子的法制建设;其次,切实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再次,努力开展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大力引进激励机制,激发广大税务人员从事税收工作的自豪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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