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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财县管实践中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5-12-14 12:01

摘 要:乡财县管 规范乡镇财政

关键词: 乡财县管指在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 财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享有的债权及负担的债务不变的前提下,县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和票据统管等方面,对乡镇财政进行管理和监督,帮助乡镇财政提高管理水平。在具体的实施过程
    乡财县管指在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享有的债权及负担的债务不变的前提下,县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和票据统管等方面,对乡镇财政进行管理和监督,帮助乡镇财政提高管理水平。2008年,为解决乡镇财政的困难,我区政府积极探索, “ 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模式在我区得到了推广和运用。这一管理模式对我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乡镇财务管理规范、乡镇财政运转困难、遏制新增债务等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所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值得研究和探讨。
1. 乡镇认识不到位,乡镇结算人员调动频繁。不少乡镇特别是乡镇长认为乡财县管剥夺了乡镇的资金管理权,以往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而现在被财政局管着很不方便,乡镇领导思想上有抵触情绪。乡镇财政报账人员隶属乡镇政府管理,人员流动性大,有的乡镇结算员还兼2—3个不同的岗位,有的还要下乡包村工作,使财务工作受到一定牵制。
2. 乡镇财政资金供需矛盾仍然突出。一是资金紧缺。尽管2008年实行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乡镇财政困难较往年有所缓解。但相对于乡镇事业发展来说,部分乡镇财政资金缺口仍然较大。二是资金供需存在时间差。近两年,各种项目越来越多,而有的资金并没有及时到位,乡镇经常东挪西用。
3.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实行“乡财县管”后,乡镇只负责收收支支的具体事务,容易淡化核算意识、管理意识。由于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少,难以对每笔支出具体用途进行有效监管。有的乡镇资金紧张,经常挪用项目经费,阻碍项目进度。
4. 改革的成本增加。由于乡镇距县城路途较远,交通不便,加上有的乡镇资金使用无计划性,不能按预算、按进度使用资金,乡镇往返于县乡之问,一个星期要来回好几趟,工作量大,既影响票据安全、资金使用效率,又增加了乡镇旅差费开支。
5. 手续繁杂。现在乡镇每办理一笔资金,要在7个人手中传递和审核,即经过报账员、核算会计、财政结算员、财政所长、乡镇长、中心结算员、中心主任等7个环节,传递手续繁杂,传递程序多。
  “乡财乡用县管”改革,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提高乡镇财政运行质量。乡财县管的成功运行也对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乡财乡用县管”只是一种财政管理模式,并不能包治乡镇的各种“疑难杂症”,若要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困难,还是要靠发展经济、增收节支,不然,就有违改革的初衷。目前,“乡财乡用县管”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影响了乡镇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而且还影响了改革所要得到的预期效果。因此,解决“乡财乡用县管”中的主要问题,破解“乡财乡用县管”改革中出现的难题刻不容缓。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乡财乡用县管”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最大程度地消化和减少它的弊端,从而使“乡财乡用县管”工作健康有序。
1. 必须纠正乡镇错误的“权力”观。要认真作好宣传解释工作,讲清“乡财县管乡用”改革主要目的是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提高乡镇财政运行水平,同时通过改革,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现县级财政“反哺”财政困难乡镇,增强乡镇财政的保障能力,使乡镇认识到推行改革“有利可图”。其次,在“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三权”不变的原则,即乡镇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县财政坚决不集中、不挤占、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让乡镇的党政领导吃了一颗“定心丸”。有力纠正了那些认为改革会揽“权”夺“力”的错误思想。
2. 加强和完善乡镇财政机构、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适应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要求的乡镇财政机构。稳定财政队伍,将熟悉财务知识、专业对口、综合素质好的年青干部选拔到乡镇财政工作岗位,以真正完善乡镇财政机构适应新时期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要求。
3. 从体制上给予乡镇较为充实的财力。乡镇财政的良性运行,需要有充足的财力保障。要进一步完善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正确处理县乡两级财政利益分配关系,继续加大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杜绝非规范性的负担转移现象,从资金上确保乡镇政府正常运转和乡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4. 必须解决改革运行成本问题。核定备用金,简化工作流程。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如果频繁往返县城批钱、报账,运行成本势必增加,改革将难以体现实效。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信息网络建设,配强计算机软硬件,并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的目标。同时,简化工作流程,收入凭证每月分两次带交县局审核,支出凭证每月统一到县局审核一次,减少了原始凭证传递和财政结算员往返县城的次数。
5. 在杜绝乡镇新增债务的同时,加大力度化解乡镇债务。对乡镇目前债务余额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制定削减措施和还债办法。一是建立偿债基金,用于专项还债。政府应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千方百计节约资金。乡镇政府在年度预算中按照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偿债准备金,专项用于还债。同时,对乡镇预算外收入扣除上解支出和本级支出后的结余部分全部作为偿债基金用于专项还债,以解决乡镇债务严重、偿债能力差的问题。二是对债务予以减息和停息。财政、审计、金融部门要积极配合对乡镇债务进行清理和分类,对欠金融部门的债务,在政策许可的条件下,给予减息和停息;对高息集资,可依据金融部门存贷款利息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停息挂账;对融资和正常集资的债务,分清类别,签定还款计划;对有些违反规定的融资债务,只还本不付息。以此达到遏制新增债务、还清旧债的目标,使乡镇债务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三是上级政府给予适当援助。对乡镇欠上级部门的支农周转金、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等,上级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豁免,以减轻乡镇的还款压力。今后乡镇政府一般不得举债,如确需举债,必须报上一级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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