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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地方高校国库集中支付的利与弊分析

发布时间:2015-12-14 12:07

摘 要:国库集中支付是目前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在高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的财务管理,预算务理,会计核算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文分析地方高校作为地方政府直属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自身所带来的利与弊。

关键词: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利与弊分析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政府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改革预算执行的必要保障,是国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解决政府财政资金分散支付所存在弊端的国际通用方式。
  2002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在部属高校中确定了5所学校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单位,探索和积累经验后于2005年在全国高校全面推广。经过几年的实践操作,总体感触到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规范高校财务管理,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工作信息化进程。但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一项创新的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新情况和问题。
  一、 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优点
  1、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和安全
  过去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银行帐户,一方面形成财政资金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不足。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预算支出所需资金由财政帐户直接拨付,减少了中间环节,使预算资金到位及时,从而有效地降低资金划拨支付成本,提高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即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又能有效降低资金划拨支付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由于财政资金不直接拨入单位银行帐户,还可能有效的防止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确保资金的宏观安全。
  2、 有利于提高高校编制预算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强化了预算执行与监          督,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划。   
  过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帐户,而单位是否按即定的预算执行,执行时间和进度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形成预算和执行两张皮。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资金严格按实际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每笔支出都处在相应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而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均采取直接支付,不能随意改变项目和用途,这也促使高校必须如实申报用款计划,这样提高了高校编制预算的准确性,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年初预算提出论证报告或附招标合同,采购合同,如此预算的执行与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在时间上达成一致,防止高校套用财政资金,在预算执行上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而在预算资金管理方面,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前,现在建立了统一、高效、规范的银行帐户体系,资金的使用必须通过零余额帐户提出资金使用申请与拨付,对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约束,树立了依法执行预算观念,所以任何机构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否则违法,如单位在实际预算支出中需要调整预算项目内容,都必须按程序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执行,否则也是违法,使高校建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观念和原则,使财政可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3、 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使财政部门对财政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使预算单位增强国库支付改革意思和会计意思。
  按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资金拨付给预算单位的支出数是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由于财政资金是层层下拨,而单位往往是先把资金要到自己帐户上后才开展业务,各项支出的实际形成有一定的滞后期,财政预算列报的支出并不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财政部门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转状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预算支出和单位支出实际上是同时形成的,预算支出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有利于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特别增强单位负责人的国库支付改革意思和会计意思,强化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通过各种途经使预算单位和相关人员特别是单位领导认识到国库支付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让财务人员熟悉相关政策、程序、使预算单位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各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意识,让更多的人重视财会工作。
  二、 地方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弊
  1、 资金运作方式受到限制,清算环节多,影响支付效率。
  国库集中支付是由财政部门通过“零余额帐户”,采用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人单位帐户,而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学校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通过“零余额帐户”进行资金的使用,因此,高校只有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的使用权,而没有资金的调度权,如某项支出的经费未纳入预算或虽有预算但未编用款计划,则该项支出的支付无法进行。而无论是财政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均采取代理银行网点先支付,支付款项后统一与国库单一帐户清算,清算环节必须经过代理银行零余额帐户,清算环节越多,资金周转的手续越多,资金支付速度就越慢,出现差错的可能性也越大。
  2、与高校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不相符,不能直接向二级核算单位转帐
  从1998年开始,高校已经全部取消了预算内、外分别核算模式,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模式,即“收支两条线” 预算管理模式。为便于高校统筹安排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所有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而财政资金只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而不包含单位的其他收入,往来资金收入,附属单位收入等资金收入,而这些收入和相应支出在学校基本帐户核算。而按照财政有关规定,零余额帐户不能向本单位基本帐户或其他帐户和上级主管门的所属下级单位划拨资金,这样从零余额帐户中向高校的二级核算单位后勤集团划转资金就成了问题,而高校的后勤集团经济活动相对独立,在高校中承担了大量的后勤服 务保障工作,与高校形成了实际上的甲、乙方关系,不允许向二级核算单位后勤集团划拨资金势必会影响高校的正常运转。                                                         
  3、 网络操作时间短,速度慢,年末会计核算时间迟
  高校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是在单位电脑上安装证书和认证信息,通过网络与财政部门和代理银行取得认证联系进行资金支付的网络系统。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网络启用时间以财政部门的时间为准,还受银行当天票据交付时间的影响,因此高校真正能进行支付操作时间非常短,再加上网络拥挤,导致操作速度太慢,支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实行国库支付后,由于财政性支付和流转方式变化引起的业务改变,虽然有资金支付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但对执行高校财务制度,仍存在实际操作与规定要求脱购的现象,龙其在年末结余资金等问题处理上显得很突出。(1)年末结帐上,各高校在实际操作根据所做的所有业务结清后,由于零余额帐户和财政专户在国库各行业特点不同,核算复杂,造成国库年末结帐滞后,资金不能使用,影响学校正常业务的开展。(2)资金结余后,财政要求所有资金的年末结余收回,特别是一些专项资金,要求下年再追加预算,重新申报用款计划,致使有的高校在年末不顾实际教学,科研的安排“拼命”用款,无计划性、科学性而随意性太大。
  地方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提高了高校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不匹配且存在矛盾,为此增加了高校核算的难度,制约了高校使用资金的自主权。总之,高校实行国库支付制度以来,整体效果很好,但还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国库支付制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参考文献:
[1]胡幼桃.《江西省财政国库管理政策文件汇编》江西人民出版社.
[2]曹明阁.《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业经济》2008年03期.
[3]温丹华.《浅析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魅力中国》2009年09期.
[4]刘蓉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高等院校实行的问题和建议》《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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