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新农村财政的预算管理问题改革探究

发布时间:2016-11-14 14:07

  稳步推进新农村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减轻县()财政负担的迫切需要。本文从新农村财政预算管理问题的实际出发揭示其存在的实际意义,并思考如何推进新农村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随着财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逐步深入,新农村财政管理受到社会的密切关注。由于新农村单位在人力、物力和政府监管力度的相对不足,使得新农村财政管理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不良现象。如果不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便无法做好基层建设,从而影响我国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要做好新农村财政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新农村管理人员的主导地位,在国家上级部门的协调指导作用之下,多管齐下,为新农村财政管理工作共同努力,切实履行自身的政务职责,为新农村基层的发展共同努力,履行造福于人民,造福于国家的神圣使命。

 

  我国新农村财政预算管理当前存在的问题

 

  我国近年财政体制做出了深化改革,新农村财政预算在国家政府部门的指导之下朝着科学化和精细管理化两个方面的纵深发展。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具体履行方面仍存在各种欠缺。主要表现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编制不规范,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农村工作人员整体科学文化素质相对程度较低。因此,现阶段就如何加强新农村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的财政预算约束、监督制度,提高新农村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就新农村财政预算存在的大体问题进行几点重要归纳。

 

  (1)财政预算管理编制制度不规范

 

  基层各项目的建设都离不开资金的投入与支持,合理的分配利用资金,做好资金预算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基本任务。精确的财政支出预算对于基层管理人员合理分配国家财政扶持资金,掌握财政资金的具体实用流程与细节只非常重要的。基层财政预算管理编制的合理实施需要领导者对新农村做出全面的调查与统计分析,深入了解新农村发展的具体现状与新农村发展支撑个部门的软件、硬件分配情况。基层管理编制制度在此方面表现明显不足,调查工作的流于形式,预算编制人员制度计划不科学,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预算编制细则不规范,没有足够的针对性和应急管理制度。主要表现在:收入随意减免,支出数额不精确、随意性比较大,预算结构不合理以及次序上的混乱,预算编制时间不统一,各种期间的预算追加没有相应的审核监督管制条列,实施力度不够等方面。这就使得管制工作犹如一团乱麻。此外,财政预算不规范的原因还在于上级部门对基层单位缺乏关注与指导,上级单位的缺少关注与管制,使得基层财政管理制度显得松弛无力度,而又得不到应有的指导方法。

 

新农村财政的预算管理问题改革探究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由于现今我国对于基层项目管理体制方面尚不够完善,导致基层专项资金管理上过于分散,尤其对项目审批量多、资金投入大的基层,在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核算时候未能按照规定具体归束。很大程度上一部分预算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个分项目之间交叉混乱,缺少相应的资金挪用规定章程与监督制度,导致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监督管理上的流于形式,资金挪用的审批的随意与缺少约束和审批制度,致使基层财政支出预算普遍存在擅自挪用专项资金和资金挤占等现象。

 

  (3)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目前,部分基层在农村基金会、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存在数额加大的债务,导致此现象产生的原因大体有:一、工程项目在实施之前没有做好科学调查,对项目的可行性缺少全面的可行性评估,结果企业效益不好,资金长期拖欠无法收回;二、部门基层盲目搞门面建设,不根据本基层的具体经济实力来分配项目,导致资金缺口日益增大。

 

  加强基层预算管理问题改革的对策分析

 

  (1)严格规范财政预算编制制度

 

  基层单位财政预算编制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标准执行,确保预算编制的规范可行性与严谨性。保证基层财政预算后续执行的监督力度和各种预算支出的数据真实性,统一设置的收支项目,项目实施设置科学缜密并提高预算计划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基层财政做好预算,比如今年的办公费用、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用等等应该控制的具体数额范围,甚至是各个股站所控制在什么线度,做好细致精确的预算,如果超标由专门的审查部门审批,严格执行预算执行流程:编制预算、预算来执行、预算来控制、预算来评价。

 

  (2)强化基层财务监管检查力度

 

  上级单位以及基层监督管理局强化检查约束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特别是对涉及民生、农业设施领域的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从挪用到具体分配的跟踪监管政策。不敢加强并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设置专项观察调查小组,由不同级别单位的人员配置协同调查,在监督范围和领导审核制度上加以重视,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做到监督管理和具体实施的双向结合。

 

  (3)推行乡财县管政策

 

  目前我国县级政府采购和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开展效果较科学严谨,基层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活动无序性和随意性较大,基层级政府工程预算与决算不能严格的组织投资审核,降低了资金的实用效益。针对此情况建议镇级政府的投资评审职能由县级财政代理,分配基层财政进行具体的项目实施工作。目前乡财县管的功能方面仍未能够实践实施,这就需要政府部分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使得这一政策能走向规范化、系统化。

 

  作者:宋兆一 来源:财讯 201614

上一篇:浅议财政局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优化路径

下一篇:浅析互联网背景下金融管理的风险和强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