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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国际货币金融制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12-31 14:40


对现行国际货币金融制度进行较彻底的改革,乃至重建新的适应于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世界经济发展的国际货币金融制度,已经成为国际金融界南北方大多数国家所普遍认同或接受的主张。


彻底改革或重建国际货币金融制度的建议与方案很多,概括地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方案一:恢复国际金本位制。持这种观点者,主要以法国的吕埃夫和瑞士的海尔普林等为代表。而更多人则主张的是实行加以改进的金汇兑本位制,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其代表人物包括:美国的伯恩斯坦(主张建立新储备单位来増加世界清偿能力)英国的哈罗德等(主张提高金价来増强世界清偿力)瑞士的拉兹等(主张建立多种通货储备体制)。恢复和扬弃国际金本位制的观念在供给学派及美国共和党内也有相当市场,在1984年8月于达拉斯召开的美国共和党大会上通过的里根总统竞选纲领中,便提出了用金本位制抑制通货膨胀的主张。总的来说,这种将黄金为基准货币的固定汇率体制的金本位,并非本世纪初流行的那种金本位简单复兴,而是所谓的“新金本位”(NewGoldStandard)。这种新的全球金本位并不依赖于实际存在的黄金储备,而是以中央银行发行保证本国货币按固定比率购回黄金的远期合约(financialfuturescontracts)的意愿为基础。这样一来,根据对未来的预期,金融市场力量便可被用来扩张或收缩一国的货币供应量,同时,投机者的行为便具有了一种稳定效应,因为他们买卖债券的活动将会导致货币与黄金的相对价格走向其均衡固定比率。新金本位制度相对于布雷顿森林体系而言有它的优势。因为黄金作为货币己有很长的历史,它容易被接受,而且各国中央银行仍能采取主动的货币政策。但要看到的是,在现实经济条件下,国际货币市场的自动调节机制及重归金本位制,必然要受到各种因素制约。且不说黄金储备分布的不合理,仅拥有世界黄金储备20%的发展中国家自然首当其冲就缺乏货币稳定的基础,即便世界黄金产量,也跟不上国际经济増长对货币黄金的需求。此外,金本位制同各国国内的经济政策目标也有其矛盾的一面。比如,在国际收支出现逆差的条件下,要维持金本位制,就得用黄金去进行清偿。这不仅会出现黄金严重外流,引起国内货币量收缩,抑制着经济増长,而且也缺乏足够的国际支付手段用于这种清偿。如果希望保持经济増长,那就必须冻结黄金外流,但这不仅会加剧出现更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而且还从根本上动摇着金本位制的基础。


方案二:恢复布雷顿森林体系制。从本质上讲,布雷顿森林体系与金本位类似,即所有国家的货币均与一核心货币挂钩,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国之间的汇率且固定之。布雷顿森林体系和金本位的区别仅在于核心货币:前者为美元,后者为黄金;同时全球的货币政策也就主要由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来决定。1947—1971年间的国际货币体系便是如此。尽管它问题很多,但在一段时期内它终究为全球贸易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货币基础。在今天提出恢复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张,其理论依据是:


1.从1944一1971年这段时间的国际货币制度来看,总的情况是稳定的,对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是有益的。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就应恢复布雷顿森林体制。关于矛盾问题,那只应想办法解决,而不应否定这个体制本身。


2恢复了布雷顿森林体制,也就是恢复了美元等同黄金的地位,这样,从理论上来讲,国际货币就有了稳定的基础。这对人们今天普遍过于重视黄金的保值作用来讲,是有客观意义的。


3现在,美国虽不是世界产金和储金最多的国家,但却仍是比较多的地方,这也是有利条件。当然,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规模来讲,那是远远不相适应的。不过,这正是要各国来共同想办法加以解决的。


4和二战刚结束时类似,美国在冷战后世界舞台上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和九十年代初期以来美国经济近90个月的持续増长,乃至在可预见到的将来相当一个时期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均对该方案的提出起到推动作用。


这种方案尽管有其许多合理之处,但在具体的实行中困难也很多。首先,在70年代,美国的黄金尚且难以维持与美元的挂钩,在世纪之交世界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则更不用说了。其次,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世界经济的多极化发展己成事实,美国的近十年来的持续増长,并不能改变欧盟、日本及发展中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的崛起,国际基准货币及国际储备的多元化亦难以逆转。


最后,让美国独家主导全球的货币政策,通过控制世界基础货币发行,再次享有向全球征收铸币税和转嫁其国内通胀压力的权力和机会,也难以为包括南北方在内的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方案三:创建单一世界货币和世界中央银行的国际管理通货本位制。建立世界中央银行并让其发行统一货币的思想,最初源于哈耶克1937年出版的一本题为《货币的民族主义与国际稳定》的着作。哈耶克指出,货币改革者的理性选择只有两种:建立国际货币政策的“世界中央银行”(AWorldCentralBank)和与通常理解的货币政策毫不相关的“完全自由的银行”(Full—fledgedFreeBanking)。哈耶克的第一种方案认为,与其由民族国家执行货币政策,不如由一个单一的世界中央银行负起责任。哈耶克的这一思想,在后来美国的另一个经济学家特里芬那里得到进一步发展。他主张创建起国际中央银行作用的世界中央银行,其任务是建立世界储备,控制国际货币发行,实行统一的国际通货管理。这种世界中央银行有协调各国央行业务的职能,在此基础上世界主要经济活动中心应采取措施实行固定汇率制。


该方案较为理想,但其实施的困难在于,它与各主权国家利益密切相关,要想建立高度统一的世界银行机构,统一行使权力,必然面临着来自不同国家的众多压力。实行固定汇率,固然有着有助于发展中国家金融稳定的一面,但推行固定汇率的弊端亦早已被许多发展中国家所领教过。此外,这种要在全球范围内创造一种统一管理通货的设想在实行中,也存在着许多具体的困难。


方案四:建立区域性货币联盟。根据地理和经济的联系及特点,将世界分成若干货币区,货币区内各国实行固定汇率或准固定汇率制;各货币区之间的汇率则可据市场供求而自行变动。事实上,早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国际金汇兑本位制瓦解之后,国际货币体系就曾走向分散化,各种区域性货币组织,如西非货币联盟、加勒比货币区、中美洲货币同盟、欧洲货币体系等相继出现。其中以70年代末开创的欧洲货币体系发展得最为完善,区域性单一货币一欧元的正式启动,以及区域性欧洲中央银行的建立,均己成为当代国际经济中举世关注的事实。面对九十年代国际金融的动荡,建立类似欧洲货币联盟式的区域性货币联盟的构想,已成为东亚和拉美国家近来常加讨论的议题。


尽管这一建议的实施面临着不少的问题,但其建立区域性货币联盟的动向己引起了国际金融界的广泛关注。


方案五: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基础上,进行较大幅度的改革。之所以继续维持现行国际货币制度的基础是因为,其一,到现在为止,各种建立新的国际货币制度的主张都缺乏现实的可行性,无法很快就加以实现。这样就只好在现行国际货币制度本身来想办法。现实的出路,就是尽可能的加以改革,使之为各方面所接受。其二,美国的经济现在仍是最发达的,其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世界首位,这是重要的物质基础,美元现在仍然是国际上的关键货币和主要的世界货币。其三,其他国家的货币,如日元、西德马克、瑞士法郎等,可以相配合同时起世界货币的作用。虽然其间矛盾在深化,但经济全球化和多极化己成定势,欧元的启动已经开始逐渐改变美元在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中的传统独霸地位。因此,改革应是在现行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基础之上进行,它包含诸多不同的方面和层次。


其中的一种意见,就是改革现有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以稳定国际市场。以索罗斯为代表的一批金融家认为,金融市场生来就是不稳定的,而国际金融市场尤其如此。与此同时,鉴于市场本身往往要作出过度反应,并且垄断市场是所有竞争者的目标,故市场无法纠正其自身的错误。这样一来,就需要一定程度的国家干预,而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更加密切的国际合作是必要的。面对东亚金融危机,索罗斯建议成立一个新的“国际信贷保险公司”(InternationalCreditInsurancecorporation)。按照他的设想,该机构将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道,根据它们认为安全的标准对国际贷款予以担保。也有人进一步指出,与其建立新机构还不如改革旧体制方便。为此他们甚至建议,干脆就把世界银行改成国际信贷保险公司,让其从一个贷款者转化成为一个国际信贷的保险者,以使出现错置的国际信贷及时得到某种程度上的纠正,从而稳定国际金融市场。


立足现行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基础进行改革的另一种意见是,在现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体系下继续推行金融自由化。其具体涵义是,要求各国进一步开放金融服务业以及其它市场,减少政府管制,増加其透明度,并且力求凭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来完成上述目标。对此方案的支持,来自于1998年2月18日二十二个主要经济发达国家的官员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就以下三个关键问题达成的共识:第一,解决目前的并且防止未来的金融危机的基础是自由市场;第二,各国政府在提供金融信息时要増加透明度;第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该继续发挥其不可或缺的作用。显而易见,这是一个实现可能性最大的方案因为它一方面顾及了金融家和国际金融机构等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迎合了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时代潮流。其所包含的逻辑是,金融自由化无疑对世界贸易和分工有着巨大的促进意义,但它本身却不是无条件的;存在一个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样的国际金融机构,乃保证全球市场化的必要条件。


结合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及当代国际金融的实际。我们认为,立足现行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基础之上的根本性改革是必要而可行的。这种改革之所以要立足于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基础之上进行,是因为1976年1月通过的“牙买加协定”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正案〉所确定的当代国际货币体系的一些主要内容,如:汇率制度多样化,国际储备多元化,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多样化,以及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等,仍将得到保留或发展。在此基础上,改革可考虑从以下方面着手加以推进。


首先,根据经济与金融全球化趋势的要求,选择合理的汇率制度。自七十年代中期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传统的固定汇率一统天下被打破,汇率制度安排的多样化,使单独的自由浮动、联合浮动、盯住某一货币或篮子货币等的浮动汇率,以及仍保持固定汇率等多种形式的汇率安排,成为各主权国家的自行选择。就九十年代以来的实践看,实行固定汇率或盯住汇率制的国家和地区逐年减少,实行管理浮动汇率制的国家和地区明显増多。到1998年初,盯住美元的国家和地区约为23个,较之90年代初减少了10个,实行有限灵活盯住汇率制,即盯住一种货币或一组货币并在一定幅度内浮动的国家和地区,数量相对稳定无明显变化;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的国家则由23个上升到44个,同期实行单独浮动汇率的国家和地区也由20个増加到53个。


上述实行固定汇率或钉住某一货币浮动的准固定汇率制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其中的相当一部分恰恰是受到九十年代频繁发生的国际金融动荡或危机冲击的国家。这些国家汇率制度的这种安排,其出发点是稳定汇率促进贸易増长。但现实当中,随着国际资本流动规模的増大,资本帐户在汇率决定过程中的作用亦在上升;特别是短期资本的急剧増大和频繁流云九对汇率的稳定造成巨大冲击,使得盯住某个单一货币的固定汇率难以维系,浮动汇率制开始成为世界更多国家的选择。然而,浮动汇率制的实践表明,在资本帐户充分开放的条件下,汇率的变化很难真实和有效地反映经济基本变量的变化,而通常在很大程度上受短期市场心理预期及投机等因素的作用,并形成汇率的过度波动,进而无法有效地保证贸易和实际经济的有效运行。相比之下,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汇率在货币当局确定的区间内波动,有助于消除短期因素的上述不利影响。只有当短期因素的作用导致汇率波动超出了确定区间时,才由货币当局对外汇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同样,对实行盯住汇率制的发展中国家,宜实行盯住一篮子货币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即选用与本国经济联系较为密切、且在国际金融外汇市场有重要地位的若干种货币,各占一定的比重或权数,组成本国货币所盯住的“篮子货币”进行浮动。这样做有利于抵消或降低国际外汇市场主要国际货币波动对本国货币的冲击。


其次,推动区域性国际货币合作,作为迈向世界单一货币和执行全球统一的货币管理体系的过渡。适宜世界经济全球化、多极化的现状,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亚太经合组织这三大区域性一体化经济圈,责无旁贷地将成为21世纪范围最为广泛、经济实力及影响最为强大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代表,并以既相互联系合作,又鼎足对峙的态势,把当代国际经济关系中矛盾的错综复杂性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作为一体化性质的经济组织内部,随着商品、劳务、资本与技术的跨国流动自由度的加大,为稳定成员国之间货币汇率,降低区域外其它国际货币波动的冲击,建立一体化区域内货币的特定汇率机制显得很有必要。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欧洲货币汇率机制(ERM)的成功经验表明,这种特定汇率机制,是以区域内各国货币汇率实行可略有调整的准固定汇率,对外则实行区域货币“篮子”的联合浮动为主要特征。尽管这种区域性货币联盟的实施,对该区域内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的趋同及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协调,有着较高的要求,但作为一个方向,区域性货币政策的推动,不失为介于由传统国际货币体系走向未来的实现单一世界货币和世界中央银行管理体系的一种可行的过渡形式。当然,适于不同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的差异,区域性货币合作方式可以采取不同的选择,如联系相对松散的货币区,或支付同盟等多种形式;在区域内经济一体化达到较高程度时,再走向货币联盟,即实现区域内的单一货币,并建立区域性中央银行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


第三,改革现有的国际金融组织,特别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扩大基金组织在监督协调成员国货币、汇率政策及全球性国际收支调整中的作用。


应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基金组织中以平等地位参力口重大事项讨论与决定的权力。参照战后建立的关贸总协定(GATT)及现在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所确定的多边国际贸易体制,积极探索并寻求逐步建立相应的适应于经济与金融全球化发展要求的现代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现行多元化国际储备的结构调整,要逐步加大特别提款权(SDR)的权数比重,使之能尽快地担负起主要国际储备的职能,并作为未来全球性货币合作中统一的世界货币的前身。


最后,在微观上循序渐进的继续推进金融的自由化、国际化的同时,从宏观上加强国与国之间全球性的国际金融监管。在这方面,重点要放在建立全球性的透明度高、公平公正的金融风险监控机制及管理体系,实现由传统的对微观金融企业或行为的直控管制,向以间接调控为主要方式的宏观金融活动监管的转换。各国政府和金融管理当局、国际金融组织应联手抑制或打击国际金融领域的过度投机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来限制金融衍生资产的过度膨胀,缓解金融经济与实际经济的过度脱离。


作者:姜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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