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孟加拉国小额信贷成功模式解析我国小额信贷
发布时间:2015-07-04 20:20
摘要:尤努斯创建的小额信贷模式,比较成功地解决了正规 金融 机构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为穷人提供有效的信贷服务、同时实现信贷机构自身持续 发展 的问题,而引起了世人的注目并在世界迅速推广。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种模式在我国开始大规模推广,但因监管措施、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小额信贷并没有达到理想的结果。借鉴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成功经验,制定支持和监管小额信贷发展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则,加快小额信贷与我国国情结合,使其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和创新,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 农村 建设。
关键词:小额信贷;乡村银行;贫困农民
小额信贷机构作为一种组织创新,以及其本身的独特优势和成功经验,我国政府也一直倡导和鼓励发展我国的小额信贷组织,2005年、2006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 自然 人或 企业 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等问题。不可置疑,小额信贷产生和发展一直是学术界、政府组织关注的重点。
一、
(二)组建小组担保动力机制
缺乏正式抵押品,是贫困农民获得传统 金融 机构贷款的主要障碍。因此,在自愿基础上建立互助组织,形成小组担保,是一种最常见的替代方式。小组担保通过内部对执行合同的强制和组员之间彼此的监督,达到降低违约率、提高还贷率的目的。小组成员的身份建立起相互支持与保护,小组与小组之间的竞争意识也激励着每一个成员都要有所作为。内部监督不仅减少了银行工作量,外化了银行成本,还增强了每个贷款人的自身能力。这种自助小组不仅是贷款传递的渠道,也是交换思想的 论坛 。因此,小组担保动力机制是很多小额贷款项目成功的关键。
(三)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
1.信贷行为商业化。国际经验表明,小额贷款的成功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项目的可持续性,二是项目要有一定的覆盖率。小额贷款是一种 经济 行为,而不是权宜之计,这就需要小额贷款机构运用各种风险管理工具提高其运营水平。比如,小的贷款规模,通常始于 50 美元; 规律 的还款期限,通常为 3-12个月的周期;信贷激励制度,即小额贷款机构通过最初小规模贷款,在获得一定偿付后,逐渐增加对该客户的贷款规模,还包括存款保证金、逾期还款处罚等制度和措施。同时,许多小额贷款机构业开发各种迎合市场需要的金融产品,如 教育 贷款、电话租赁贷款等。这些措施的采用和产品线的扩大,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金融风险,降低了操作成本,确保了小额贷款机构的可持续 发展 。
2.利率标准市场化。即坚持小额贷款的市场运作,允许小额贷款机构根据成本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率水平,使其利息收入能够覆盖其运营成本和呆账损失。格莱珉银行实行4种利率制度:创收目的的贷款利率为10%(按单利 计算 ,下同)、住房贷款利率为8%、学生贷款利率5%,艰难成员(乞丐)贷款免收利息即零利息。实践证明,对于那些贫困农民来说,他们根本没有条件从商业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他们需要贷款易于获得、适合小型经营活动,具有弹性的还款条件以及使用范围多样化,与能否获得贷款相比,贷款利率的高低显得并不重要,只要低于黑市利率,对农民来说就是一个改进。另一方面,小额贷款额度小,还款期短,交易成本高,这种制度设计也保证了非贫困人口不会来挤占这些贷款。因此,从小额贷款市场的供求关系出发,制定了灵活或高于商业贷款但低于高利贷的利率,使利息能覆盖所有成本并略有节余,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3.信贷模式市场化。2000年格莱珉银行根据孟加拉国家实际情况,改变传统模式的缺陷,实施第二代模式。贷款期限安排更为灵活,在“基本贷款”增加了“灵活贷款”这一创新安排;借款人的借款基础从联保小组转移到了个人,不再要求小组提取5%的风险基金,取消了小组成员间的联保关系,取消“2+2+1”贷款次序安排,小组成员可同时获得贷款,小组被削弱为一个议事和相互监督的组织;同时还强化了借款人账户管理和准备金制度。使信贷模式更适应市场实际需求。
(四)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1.先进的服务手段与配套措施。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国小额贷款机构均充分利用计算机 网络 开展业务,改善运营条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大多数小额贷款机构不仅提供金融服务,还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从而减少小额贷款项目的风险,提高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理财能力。这样的配套服务不仅扩大了小额贷款的实力和影响,也给农民带来了真正的实惠,促进了当地社会发展。
2.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支持是小额贷款获得成功的前提。金融行业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安全,因此许多发展
3.小额信贷组织资金来源市场化。按照央行要求,小额信贷试点公司“只贷不存”,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只能运用“来自几个有限股东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一个机构的批发性融资开展相关业务”,以防范 金融 风险。尤努斯公开表示,
4.提供金融产品多元化。小额信贷组织应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完善时完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品种与结构。比如,现有产品主要是整贷零还(双周或每月还款),部分有整贷整还,还可以设计一些季节性贷款、项目贷款、住房贷款、消费贷款、联结保险贷款等,额度上有所扩大,利率可因地域、家庭支付能力和贷款额 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5.实行担保机制的灵活化。取消五户联保,改成一户一保、一户两保等。即想贷款的客户可以找到另外一个或两个人、家庭、 企业 或组织为其实施贷款担保,实行客户具有多种选择权的担保机制。这样,既可以保证小额信贷担保制度的灵活性与多样性,又可以真正帮助那些急需项目资本的单个家庭、个人和企业,还可以增加客户数量和贷款规模。至于贷款风险,最主要的是通过客户还款能力的培育和成长予以防范和化解。
(三)加快制度创新,营造小额信贷发展环境
诺贝尔 经济 学奖获得者罗伯特?默顿和金融学家滋维?博迪(1995)把金融活动的功能视为制度的基点或者给定的条件。基于金融产品功能观点着重于预测在未来实现中介功能的机构的组织结构,有了这些预测,政府就能够针对机构的必然变化设计政策和监管方案,而不是试图保护现有的机构形式。这样的监管方案更具灵活性,更能适应不同国家的需要,在金融日益国际化的情况下尤其有用。[6]因此,政府应基于小额信贷这种金融产品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相应的 法律 和制度安排,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促进小额贷款与正规金融体系的融合,保持与金融体系发展的一致性和监管的审慎性。
规范和有效实施对小额贷款的监管,明确小额贷款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首先,应对这类机构的组织形式、财务制度、经营业务范围、进入和退出金融活动等分门别类地制定出标准明确的法规和监管制度。注意要适度放宽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其次,要从法律上明确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使亲友之间的借贷,农户之间的资金融通,合会、私人银行等民间金融机构从地下转到地上。
(四)发展信贷组织,加快金融中介组织创新
罗伯特?默顿(1995)认为金融功能优于组织结构,即金融机构的功能比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更重要,只有机构不断创新和竞争才能最终导致金融体系具有更强的功能和更高的效率。因此,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机构,加快金融中介组织创新,才能进一步完善 农村 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的效率。总体而言,与国际上小额信贷机构发展状况相比,我国的小额信贷机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农村地区小额信贷组织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我们国家推动和建议的小额贷款组织主要是商业性的小额贷款组织,它是由 自然 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设立的,以自负盈亏、财务上可持续为原则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同时,将发展小额贷款与培育农村合作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
(五)加强对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
对所有民间金融从业人员,可以开展有组织的系统培训,使他们熟悉基本的金融、法律知识,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使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管理层,要真正用金融家的眼光和职业精神加上慈善家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情操去经营小额信贷,要用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去经营小额信贷或微型金融机构,使其尽快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企业;银监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努力创造公平、规范、合理、有序的农村金融环境。
注释:
①摘自尤努斯在“
关键词:小额信贷;乡村银行;贫困农民
小额信贷机构作为一种组织创新,以及其本身的独特优势和成功经验,我国政府也一直倡导和鼓励发展我国的小额信贷组织,2005年、2006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 自然 人或 企业 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等问题。不可置疑,小额信贷产生和发展一直是学术界、政府组织关注的重点。
一、
缺乏正式抵押品,是贫困农民获得传统 金融 机构贷款的主要障碍。因此,在自愿基础上建立互助组织,形成小组担保,是一种最常见的替代方式。小组担保通过内部对执行合同的强制和组员之间彼此的监督,达到降低违约率、提高还贷率的目的。小组成员的身份建立起相互支持与保护,小组与小组之间的竞争意识也激励着每一个成员都要有所作为。内部监督不仅减少了银行工作量,外化了银行成本,还增强了每个贷款人的自身能力。这种自助小组不仅是贷款传递的渠道,也是交换思想的 论坛 。因此,小组担保动力机制是很多小额贷款项目成功的关键。
(三)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
1.信贷行为商业化。国际经验表明,小额贷款的成功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项目的可持续性,二是项目要有一定的覆盖率。小额贷款是一种 经济 行为,而不是权宜之计,这就需要小额贷款机构运用各种风险管理工具提高其运营水平。比如,小的贷款规模,通常始于 50 美元; 规律 的还款期限,通常为 3-12个月的周期;信贷激励制度,即小额贷款机构通过最初小规模贷款,在获得一定偿付后,逐渐增加对该客户的贷款规模,还包括存款保证金、逾期还款处罚等制度和措施。同时,许多小额贷款机构业开发各种迎合市场需要的金融产品,如 教育 贷款、电话租赁贷款等。这些措施的采用和产品线的扩大,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金融风险,降低了操作成本,确保了小额贷款机构的可持续 发展 。
2.利率标准市场化。即坚持小额贷款的市场运作,允许小额贷款机构根据成本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率水平,使其利息收入能够覆盖其运营成本和呆账损失。格莱珉银行实行4种利率制度:创收目的的贷款利率为10%(按单利 计算 ,下同)、住房贷款利率为8%、学生贷款利率5%,艰难成员(乞丐)贷款免收利息即零利息。实践证明,对于那些贫困农民来说,他们根本没有条件从商业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他们需要贷款易于获得、适合小型经营活动,具有弹性的还款条件以及使用范围多样化,与能否获得贷款相比,贷款利率的高低显得并不重要,只要低于黑市利率,对农民来说就是一个改进。另一方面,小额贷款额度小,还款期短,交易成本高,这种制度设计也保证了非贫困人口不会来挤占这些贷款。因此,从小额贷款市场的供求关系出发,制定了灵活或高于商业贷款但低于高利贷的利率,使利息能覆盖所有成本并略有节余,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3.信贷模式市场化。2000年格莱珉银行根据孟加拉国家实际情况,改变传统模式的缺陷,实施第二代模式。贷款期限安排更为灵活,在“基本贷款”增加了“灵活贷款”这一创新安排;借款人的借款基础从联保小组转移到了个人,不再要求小组提取5%的风险基金,取消了小组成员间的联保关系,取消“2+2+1”贷款次序安排,小组成员可同时获得贷款,小组被削弱为一个议事和相互监督的组织;同时还强化了借款人账户管理和准备金制度。使信贷模式更适应市场实际需求。
(四)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1.先进的服务手段与配套措施。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国小额贷款机构均充分利用计算机 网络 开展业务,改善运营条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大多数小额贷款机构不仅提供金融服务,还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从而减少小额贷款项目的风险,提高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理财能力。这样的配套服务不仅扩大了小额贷款的实力和影响,也给农民带来了真正的实惠,促进了当地社会发展。
2.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支持是小额贷款获得成功的前提。金融行业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安全,因此许多发展
4.提供金融产品多元化。小额信贷组织应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完善时完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品种与结构。比如,现有产品主要是整贷零还(双周或每月还款),部分有整贷整还,还可以设计一些季节性贷款、项目贷款、住房贷款、消费贷款、联结保险贷款等,额度上有所扩大,利率可因地域、家庭支付能力和贷款额 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5.实行担保机制的灵活化。取消五户联保,改成一户一保、一户两保等。即想贷款的客户可以找到另外一个或两个人、家庭、 企业 或组织为其实施贷款担保,实行客户具有多种选择权的担保机制。这样,既可以保证小额信贷担保制度的灵活性与多样性,又可以真正帮助那些急需项目资本的单个家庭、个人和企业,还可以增加客户数量和贷款规模。至于贷款风险,最主要的是通过客户还款能力的培育和成长予以防范和化解。
(三)加快制度创新,营造小额信贷发展环境
诺贝尔 经济 学奖获得者罗伯特?默顿和金融学家滋维?博迪(1995)把金融活动的功能视为制度的基点或者给定的条件。基于金融产品功能观点着重于预测在未来实现中介功能的机构的组织结构,有了这些预测,政府就能够针对机构的必然变化设计政策和监管方案,而不是试图保护现有的机构形式。这样的监管方案更具灵活性,更能适应不同国家的需要,在金融日益国际化的情况下尤其有用。[6]因此,政府应基于小额信贷这种金融产品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相应的 法律 和制度安排,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促进小额贷款与正规金融体系的融合,保持与金融体系发展的一致性和监管的审慎性。
规范和有效实施对小额贷款的监管,明确小额贷款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首先,应对这类机构的组织形式、财务制度、经营业务范围、进入和退出金融活动等分门别类地制定出标准明确的法规和监管制度。注意要适度放宽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其次,要从法律上明确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使亲友之间的借贷,农户之间的资金融通,合会、私人银行等民间金融机构从地下转到地上。
(四)发展信贷组织,加快金融中介组织创新
罗伯特?默顿(1995)认为金融功能优于组织结构,即金融机构的功能比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更重要,只有机构不断创新和竞争才能最终导致金融体系具有更强的功能和更高的效率。因此,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机构,加快金融中介组织创新,才能进一步完善 农村 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的效率。总体而言,与国际上小额信贷机构发展状况相比,我国的小额信贷机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农村地区小额信贷组织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我们国家推动和建议的小额贷款组织主要是商业性的小额贷款组织,它是由 自然 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设立的,以自负盈亏、财务上可持续为原则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同时,将发展小额贷款与培育农村合作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
(五)加强对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
对所有民间金融从业人员,可以开展有组织的系统培训,使他们熟悉基本的金融、法律知识,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使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管理层,要真正用金融家的眼光和职业精神加上慈善家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情操去经营小额信贷,要用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去经营小额信贷或微型金融机构,使其尽快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企业;银监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努力创造公平、规范、合理、有序的农村金融环境。
注释:
①摘自尤努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