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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惠性金融创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15-07-04 20:29

  摘要:运用博弈论、行为经济学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进行分析,从中可以发现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基于农户的“理性人”假设,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互惠性”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其发展的关键在外部环境(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影响而并非农户本身。
  |关键词:互惠性;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abstract:game theory and behavior economics are both applied to the analysis o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microfinance in china. it is found that microfinance is not only the foundation of the “rational player” hypotheses in games theory,but also an important factor of mutual beneficiation between institutions and farmers. the key to micro credit rests on the exterior environment (macro,middle & micro),instead of farmers themselves.
  key words:reciprocity;microfinance;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一、基于“互惠性”的小额信贷理论分析
  互惠理论是行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其主要观点认为经济个体的行为并不完全受到“理性人”的假设约束,而是存在一定的利他动机。经济个体在考虑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会顾及他人利益和群体利益,而并不是简单地把个人利益作为唯一的行为中心,其行为往往是由综合性的意识所支配。也就是说,经济个体的效用函数取决于个人收益的同时也取决于他人收益。经济个体的互惠行为通过实施报答的形式而使对方利益最大化,这种报答形式的完成往往以降低或损害自我利益的结果而实施[1]。此外,互惠行为也区别于长期关系中的合作行为,因为长期合作行为的最终目标是最大化个人利益[2]。becker(1974),arrow(1981),north(1990),samuelson(1993)和sen(1995)相继发现行为人关注他人福利的社会偏好可能会导致重要的经济结果[3]。rabin、bolton和蒲勇健发现对于经济主体的整体福利改进目标而言,基于互惠假设的均衡值将优于基于纯粹自利假设的均衡值[4]
  1993年,rabin在oplos,和etti所提出的“心理博弈”框架基础上[5],构造了一个引入公平偏好的博弈论体系。他通过对“公平”概念加以严密的定义来改造传统博弈论中的支付函数,从而发现了一些新的均衡。他得到的结果是,除了传统博弈论中已知道的纳什均衡之外,还出现新的“公平均衡”。这个工作还发现了许多“合作性均衡”,它们并不像传统博弈论那样要求无限次重复博弈或信息不对称条件。这种结果对利他行为和合作现象的解释是强有力的。rabin(1993)把“公平”(fairness)定义为:当别人对你友善时你也对别人友善,当别人对你不友善时你也对别人不友善。即“如果你在损失自己效用(收入,利益等)情况下去损害别人的效用(收入,利益等),就被定义为你对别人不善;如果你在损失自己效用(收入,利益等)情况下去增进别人的效用(收入,利益等),就被定义为你对别人友善。”心理学的诸多实验表明人的行为在许多情况下是遵循这样的“公平”原则,特别是按照这种规则作出的行动所可能造成的潜在物质利益损失不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包括组织、操作以及财务层面的可持续(刘仁伍,2006)。也有部分学者(孙若梅,2006;焦瑾璞,2006;中国人民银行小额信贷专题组;2006)从规模和覆盖的深度来判断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①总体来讲,文献主要是从宏观层面进行分析,认为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设计是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而本文认为小额信贷的可持续不仅是基于农户“理性人”的制度安排②,更重要的是,农户的“非理性”行为以及小额信贷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互惠性”,也是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扶贫和促进金融发展的新型金融方式,已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可,它对于促进农村信贷市场发展和改善中低收入者收入等问题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小额信贷机构作为一种金融组织创新,也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的政策性目标和金融机构商业化经营原则的有机结合。传统金融体系下,金融资本的分配决定于已有资产的积累,资产积累越多的人越容易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结果使得贫困群体在资本市场上不断被边缘化(刘文璞,2005)。在我国,一直以来都是政府通过金融机构将大量低息的政策性资金注入农村,由于我国农村经济不发达、农业附加值低且受自然影响大的产业特点以及农户抗风险能力弱的主体特征,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具有明显的高风险性[6],农户特别是中低收入农户很难成为金融机构的融资对象。从金融机构自身发展来讲,小额信贷的高成本、高风险使机构对相关业务的开展积极性并不突出。国家投入的信贷资金的相当一部分,实际上并不能真正发挥支农作用,而是被“规模巨大且迅速膨胀的机构经营管理费用、贪污腐化和由于不当行政干部造成的信贷损失”消耗掉了(焦瑾璞,2006),并且,近几年来农村信贷资金通过各种金融机构发生大量的净流出(徐忠,2004)。根据博弈论,设农户的投资收益率为v,信贷机构的高利率为r,低利率为r,v>r>r,信贷机构运营成本为c,可以得到如图1所示:
 
  图1 农户与信贷机构的博弈关系
  
  显然,该博弈只有一个均衡,即(不还款,低利率),这很好地反映了当前我国信贷机构与农户之间的困境。虽然我国农村金融几乎覆盖了绝大多数地区,但从资金的可获得性看,其覆盖面不到25%(有人认为不到15%)(焦瑾璞,2004)。这说明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提供的信贷资金并没有满足农村信贷需求,并且在资金的使用以及流动性方面是低效的。同时,由于贷款管理的落后和贷款配给的错误,使得大量正式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主要转向较富裕农户或被用于消费,该政策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反而扭曲了农村正式金融资源的配置(吴国宝,1997)。

  目前这种农村金融供给方式并不能适应现有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以及以小额度、多层次、多元化为特点以农户经济为主的小规模融资需求(何广文,2005)。据温铁军等人的研究发现,民间借贷在全国农村具有普遍性,农村民间借贷发生率高达95%,其中高利借贷的发生率达到85%(温铁军,2001),我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大约是来自正规金融市场的四倍(姚耀军,丕禅,2004)。实际上,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之外,大量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是由非正规金融来提供的,呈现出正规和非正规金融并存的二元结构,并且,由于非正规金融的自身优势以及民间资金的供求现状,使其在仍能长期存在和发展。
  
  三、基于声誉模型的理论分析
  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基于农户“理性人”的制度安排,更重要的是,农户也存在“非理性”行为。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互惠行为”,是建立在农户“非理性”基础之上。
  人们知道,部分农户的“理性”行为将引发“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和“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问题。下面,用委托—代理理论中的声誉模型,来进一步约束农民在理性人假设条件下的借贷行为,从而规避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声誉模型强调代理人市场对代理人行为的约束,法玛(fama)认为,在竞争的经理市场上,经理的市场价值(从而收入)决定于其过去的经营业绩,从长期来看,经理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因此,即使没有显性激励合同,经理也会积极努力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改进自己在经理市场上的声誉,从而提高未来收入。霍姆斯特姆(holmstrom)进一步用模型论证了法玛的思想。
  声誉模型证明:在多阶段的合作中,尽管经理人的最优工作努力没有对称信息下那么大,但是,出于对声誉的考虑,经理人在时期1,2,……n-1期,都会较努力的工作。然而,越接近末期,经理人的努力程度越小,努力的声誉效应越小,到最后一期n,减至最小。
  在小额信贷制度中,农民相当于经理人,小额信贷机构相当于委托人,农民在借款初期,为了在以后的借款合同中,能够继续贷款,并且贷款额度能够继续扩大,农民普遍会采用按时还款的行动,并一直重复下去,这里,人们可能会想,农民是否会在最后一次借贷中,出现道德风险,不还款呢?通过调研发现,这种情况基本或者极小可能会出现,首先,农民是社会的一员,要受到社会本身、文化、伦理等因素影响,除了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他还具有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的存在,让农民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会寻求共同体生活和被认同的需要,农民虽然不能直接从社会资本中获益,但是社会资本可以使个人更好地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农民在借贷最后一笔贷款时,如果为了私利而不还款,他将会面对其他村民的“舆论压力”,影响他在村里的声誉,大大削弱了他的社会资本,由于农户的经济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和村内其他村民共同发生,或者和外村村民发生,因此,声誉对农户来讲,非常的重要。所以,农户不大可能为了最后一笔贷款,而轻易放弃自己的声誉。其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农户也无法预见自己是否是最后一次贷款,因此,声誉模型中的最后一次“违规”情况的发生,不一定在小额信贷制度中就一定会发生。由此可见,声誉模型的运用,可以较好地约束农户的还款行为。需要强调的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加速转移和流动,农村外出务工人数的逐步增多,人员流动频繁将导致机构的风险增加,这样就可能动摇声誉模型的基础,因此,小额信贷以后风险控制的重点应是区域内流动性高的成员。
  
  四、基于互惠性理论的分析
  农户的经济行为具有多种特征,呈现出经济与非经济目标并存,理性行为与非理性行为融合、行为的一致性与多样性并存的特点。农户的行为不仅受到利益最大化的影响,包括互惠追求在内的诸多社会偏好同样也影响农户的行为动机。根据行为经济学,对于人的行为特征,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有限利己,有限理性和有限意志力。在经济活动中,基于利他主义产生的目标是公平,当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如果自身利益的实现,是以他人利益损失为代价时,即使在合理的范围内,人们也不会无视他人的感受,因此,经济的均衡状态包含了一定的利益让渡,人们不仅愿意公平待人,也希望得到公平的对待[7]
  人们将rabin对“公平”概念的刻画植入小额信贷与农户之间的行为,即“互惠性”理论。可以很好的解释小额信贷与农户之间的这种“互惠”行为:机构在高风险、高成本的影响下将款带给农户,在农户看来,这种行为其实是损害了出资人本身的利益。因为,出资人完全可以将资金投入到利润更大的行业中,获取更多的利润。机构所表现出来对农户的友善行为是建立在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农户基于“公平性”规则的考虑也会在这种情况下,对其表现出友善,虽然农户对贷款的使用具有的可变换性特点,贷款的最终使用情况,并不能被准确判断。但这并不会影响农户的这种行为,他们的友善可以体现在更加努力的工作、按时还款、积极参加机构开展的活动等方面。小额信贷机构虽然承担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但在最为重要的还款率方面却得到不少改善,小额信贷机构的总收益是增加的,从而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实际上,小额信贷机构的行为仍然是理性的,其充分意识到了自己的利他行为将会换来他人的回馈,从而满足自身需求,它的行为仍然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并不与机构的设立目标相违背。从对机构实际调研情况看,良好的还款率很好的证明了此项假说。当然,这种假说是建立在农户贷款后有能力还款的基础之上,对于在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导致农户无法正常还款的情况,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围。
  需要强调的是,本文并不是否认农户具有“理性”特征,而是认为农户在具有“理性人”的情况下,同时具有非理性人行为。农户的这种非理性行为最为关键的是农户对市场信号的心理反应以及体现这种反应的供应关系。就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实际出发,农户强烈的信贷需求,伴随着农户无法获得贷款的现实情况,农户往往表现出更多的“非理性”,这一点在实际调研中也充分得以体现,当问及农户:“你认为小额信贷怎么样?”时,几乎所有的农户表示“小额信贷给了他们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另外,部分机构在贷款的同时,还向农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能指导;根据农户的不同特点,设计出简单的贷款流程、灵活的还款期限、无需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积极培育农户自我发展、自主管理、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这些都在制度设计层面体现出 “互惠行为”。
  另外,小额信贷的高利率和制度设计有可能会影响到这种“互惠行为”,但本文认为,就目前来看农户往往最为关心的是自己能否获得贷款,而不是把利率的高低放在最优先考虑的范畴之中,另外,农户将获得的贷款投入到实际生产生活中去,通过对生产技术的改进、小本生意的经营提高自身的收益。因而,较高利率对于农户来讲是可以接受的。
  农户与机构之间的互惠性在小额信贷实施过程中是一种有效地激励方式,不仅能够有效地克服农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而且还可以使农户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因此,本文认为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关键在外部环境(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影响而并非农户本身。宏观层面有:法律框架和监督措施不完善、信用环境缺失、区域发展以及市场化程度发展不平衡等;中观层面有: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政府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微观层面有:尚未实现规模经营以及资金来源的多元化、运营成本过高、利率水平以及定价能力较差、金融产品设计单一等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农村经济的脆弱性、分散性经营方式、低收入人群特点将会影响其可持续性③,但这与农户本身信用并无直接联系。目前所出现的问题更多是长期以来缺乏一个竞争充分、运行有序、经营安全的农村金融市场以及缺乏完善的监管措施和政策保障所造成。
  
  注释:
  ① 这里的可持续性是一个质的概念,指的是小额信贷机构的业务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在剔除通货膨胀的影响后,可以覆盖项目运行的成本,包括业务操作费用、资金成本和贷款损失(中国人民银行小额信贷专题组,2006)。
  ② 基于农户“理性人”的相关研究已经较为多见,如机构的贷款模式设计、监管措施等。因此笔者未就此进行详细论述。
  ③ 尤努斯研究发现:穷人们并不缺乏消除贫困、改变生活的途径与能力,贫穷并不因为穷人自身的懒惰与愚昧,而是因为缺乏初始资金以及由此丧失可以自救的经营机会(马应超,2008)。
  
  参考文献:
  [1] gary bolton,axel ockenfels. a theory of equity,reciprocity,and competition[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0(3):90-111.
  [2] miller a. rational cooperation in the finitely repeated prisoner’s dilemma:experimental evidence [j]. economic journal,1993(3):570-585.
  [3] mccabe. trust,reciprocity and social history [j].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1995 (x):122-142.
  [4] 林昭文,张同健,蒲勇健. 基于互惠动机的个体间隐性知识转移研究[j].科研管理,2008(4):28-33.
  [5] 蒲勇健.植入“公平博弈”的委托—代理模型:来自行为经济学的一个贡献[j].当代财经,2007(3):5-11.
  [6] 张亚维,王光伟.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激励合约研究[j].求索,2005(7):9-12.
  [7] 吕保军.行为经济人的三个基本特征[j].经济学家,2006(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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