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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国际趋同化的效果研讨

发布时间:2015-07-28 18:59

 作为货币当局,中央银行扮演着金融监管部门的角色,承担着管理货币流动、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职责,其会计标准的选择与改革不仅关系到自身会计核算质量的高低,还影响我国货币信贷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市场上各利益主体对经济形势的正确预期。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中央银行会计标准的国际趋同对于加强金融合作、共同应对金融危机同样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2001年4月在战略目标和远景规划中提到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概念,即:使各国会计准则向某套基准会计准则靠拢或与某套基准会计准则相似,这套基准会计准则应当博取各国会计准则之长且适合在全球范围内使用。
  二、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国际趋同的基本情况
  表1 主要中央银行会计报告准则
  目前,多数国家中央银行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影响下,在会计标准和会计实务方面逐渐趋同,表现出各国对中央银行透明度、责任机制和良好治理结构等方面的高度重视。
  从表(一)也可以看出,巴西中央银行、保加利亚银行已经使用了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英格兰银行向IFRS高度趋同,南非储备银行以IFRS为指导,同时,欧盟多数国家中央银行则认可和使用欧盟会计准则。
  三、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标准选择的特殊性
  尽管多数国家在会计标准趋同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者欧盟会计准则,但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标准既反映出其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实际情况,又体现了一定的时代背景,是特定的环境下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预算会计特征明显
  我国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会计标准应遵循政府会计的相应原则。政府会计的实质是由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组成,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会计信息主要反映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中央银行会计标准中诸如收付实现制、历史成本计价等会计核算原则都体现了明显的预算会计特征。
  (二)具有金融企业会计的相应特征
  尽管我国中央银行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门,却又区别于其他国家机关,它是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企业发生业务,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有大量的交易业务,与金融企业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持有有价证券、外汇等金融资产等,因而其会计标准具有金融企业会计的相应特征。
  (三)会计信息透明度服从中央银行信息公开程度的要求
  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的过程中,一些重大政策有逐步公开的过程。例如,储备结构问题,稳定人民币汇率问题等不宜公开,实施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结果一般不会体现在报表上,相关会计信息公开程度和方式都受到影响。
  (四)资产、负债管理的特殊性
  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项目大多数为政策工具,出于监管的需要和货币政策效应,中央银行对资产负债的管理不完全追求赢利性,与一般的企业有所区别。例如,在市场流动性紧缩时,中央银行往往会购买大量国债和企业债,以增加货币供应量,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主要通过扩大资产总额来增加市场的流动性,而不以赢利为目的。
  四、我国与主要国家中央银行会计标准的差异性分析
  表2 主要国家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对比
  (一)会计核算原则不够全面
  一是谨慎性原则运用还需加强。欧洲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原则最突出的特点是“慎之又慎”,它对于“审慎性”的特殊规定,体现了中央银行不单纯追求利润的业务特点。相较于欧洲央行,尽管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中规定了中央银行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等原则,但现阶段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还需加强。例如,目前对再贷款没有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也未将再贷款存在的风险充分披露出来;表内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累计折旧只在表外进行反映,实际造成了资产虚高。二是配比性原则有待运用。我国中央银行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和支出,收入支出没有相互配比,对于购置某些专项业务的固定资产支出采用费用化处理的方式,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未采用资本化处理,不能将构建固定资产的支出和履行专项职责的收益进行配比,导致会计信息服务短期决策和部门决策的针对性不强。
  (二)会计计量属性单一
  美联储、欧洲央行均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根据市场波动,对一些变现能力较强的资产进行重新估值,使会计信息能够反映出资产的真实价值,而我国中央银行各项财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在存续期间不对财产价值进行调整,会计计量属性较为单一。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资产不仅包括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在内的国家储备,还有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等方式持有的大量有价证券等,这些资产的价格具有较高的敏感性,随市场变动较大,若单一地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其账面价值无法反映真实资产状况,致使人民银行的储备资产和有价证券价值严重偏离市场价值,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有待考量。
  (三)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完善
  欧洲中央银行认为透明度对于中央银行至关重要,因此将信息披露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除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披露外,还尽可能披露更多信息。欧洲央行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是:至少应每季撰写和公布欧元体系运行报告,应每周公布欧元体系合并报表,每年通过年报的形式向利益相关方免费提供年度货币政策和运行报告;会计报表应如实反映欧洲中央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到中央银行的特殊地位,现金流量表不会对外公布。目前,我国中央银行年度会计报告属涉密信息,只向内部相关部门及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提供,接受审计署、财政部的审计监督主要侧重于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而不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公众只能从每年的金融稳定报告中间接了解一些我国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其他会计信息尚无渠道可以获取。另外,披露的信息没有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现阶段中央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利于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各利益主体形成正确预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
 五、完善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标准的建议
  (一)逐步执行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国际会计的通用准则,被多数国家中央银行广泛应用,权责发生制能够实现会计期间收入与支出的配比、如实反映经营成果,比收付实现制更具优势。当前,我国中央银行越来越重视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和手段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若依然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而国际上通用权责发生制,就会造成会计信息内外对比不对称,对决策的作用减弱。要逐步向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靠拢,在引入权责发生制时采用渐进的方式,从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并存逐步过渡到全面的权责发生制,以确保会计工作正常运行。
  (二)对金融资产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目前,公允价值计量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而我国中央银行各项资产的计量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有价证券、黄金、外汇储备未按市场波动进行调整,无法反映真实资产状况,因此,有必要改革我国对于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对有活跃市场的外汇占款、贵金属和有价证券,应运用公允价值计量,体现市场价值波动,反映现实价值,对没有活跃市场的其他资产,可仍采取历史成本计价。
  (三)建立并完善央行拨备体系
  目前,多数国家中央银行建立了拨备体系,如美联储在净利润中提取“联邦储备银行一切必要支出”并对净利润进行调整;日本银行除在每个财政年度按年度利润的5%提取总准备金外,还提取贷款损失准备、证券损失准备、外汇资产损失准备等专项减值准备,用于弥补各项资产潜在损失。而我国中央银行尽管承担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职责,但风险覆盖不足,提取的总准备金无法覆盖损失。因此,应结合权责发生制的应用,考虑建立完善中央银行拨备体系,使计提的准备能弥补期间亏损和经营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从而强化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能力,同时,还要结合具体业务的核算办法建立专项准备金,覆盖所有风险业务。
  (四)增强会计信息透明度
  中央银行执行会计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各项业务操作,都将由会计系统记录、反映和披露。会计报告的披露对于提高中央银行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有重要作用。中央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应该以满足外部使用者如市场经济主体、政府部门等的需求为主,兼顾内部管理需要,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定期公布央行会计财务报告,逐步扩大披露报表的种类,增加损益表、相关附表说明以及审计报告等,实现会计信息披露的标准化和程序化,进一步提高披露信息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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