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应对策略

发布时间:2015-07-28 19:00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搜索引擎、云计算、移动支付等技术的普及和发展,互联网深刻改变了行业的发展走向。互联网对金融业的影响也不可小视。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和互联网结合的产物,其既包括传统的金融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金融服务,也包括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领域开展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因有:一是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需求的传统金融的缺位;二是个人理财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理财需求增长;三是网络购物等产生的第三方支付需求;四是互联网、云计算和搜索引擎技术的发展;五是企业依托互联网强大的受众群体来降低成本的需要;六是企业通过多样化经营,跨界经营扩大利润来源。前三点是需求方面的原因;后三点是供给方面的原因。互联网对于传统金融业的影响要看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金融的作用的替代性来看。本文就从这个角度来分析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金融业的影响。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分类
  关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类。陈一稀(2013)按照金融创新将互联网模式分为支付方式、渠道、投融资方式和金融机构创新四种。李博,董亮(2013)将其分为传统机构向互联网的延伸、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三种。王曙光、张春霞(2014)将其分为互联网支付类、融资平台型、理财类、服务平台型。谢平、邹传伟(2012,15)认为互联网模式是有别于银行等间接融资模式和股票市场等直接融资模式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则从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三个角度分析互联网模式。
  而金融市场最重要的是资源配置的作用,这其中需要有一个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所信赖的平台,其次需要通过支付清算等掌握足够多的信息和相应的信息处理能力来选择资金需求者。所以在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是三个因素:一是资金融通的平台,二是资金的支付清算,三是信息处理方式。本文认为应该按照网络金融替代传统金融市场的作用的角度进行划分更为合理。由于互联网金融还包括传统金融业务的在线化,所以互联网金融分为传统金融业务的在线化和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则按资金融通的平台、资金的支付清算和信息处理方式三个角度进行划分。
  (一)传统金融业务的在线化
  传统金融业务的在线化体现在传统的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纷纷开展在线业务和单纯的线上业务的金融企业的建立。其都是金融机构为了拓宽时间和空间的服务范围,争夺客户资源。
  (二)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1.资金融通平台作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起到融资平台作用的互联网模式有P2P网贷、众筹等。这些模式都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完成了资金从资金供给者到资金需求者的转移,把传统的金融机构的信用中介的功能架空。
  本文以P2P网贷为例介绍起到资金融通平台作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P2P网贷,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资金的借贷,实现了集中小额度资金提供给资金需求者的运作模式,其起源于P2P小额借贷。世界上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是2005年成立于英国的Zopa。此后,P2P网贷平台陆续在各国成立。我国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是2007年成立的拍拍贷。截止2012年底,我国P2P网贷公司超过300家,交易总额达到200多亿元。地区分布则以广东、浙江、北京、上海等地较多。
  P2P网贷平台特点在于:一是借贷门槛低,无需提供抵押,为不能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借贷的借款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二是实现了资金积累和风险分散。资金出借人的资金额度较小,以小聚多,以完成多个出借人共同完成一个借款人额度的目的,同时由于单个出借人的资金额度较小,实现了风险分散。三是实现了信息对称,资金出借人等完全掌握资金的用途和借款人的信息。
  我国的P2P网贷有两种模式。一是传统的P2P网贷模式,即单纯的中介模式,P2P网贷公司只提供交易的平台,起到服务中介作用。但不参与资金的借贷过程,也不提供担保。其以人人贷为代表。二是非传统的P2P网贷模式,即复合的中介模式。即P2P网贷公司除了提供交易的平台,还参与资金的借贷过程。以宜信为代表。
  2.资金支付清算作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起资金支付清算作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指的是第三方支付金融机构。截止到2013年底,获得央行第三方支付金融牌照的企业约300家。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和其他支付服务。据《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4)》指出,2013年,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6万亿元。全年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增长较快,数量和金额的增幅在30%以上。而随着国内移动支付标准的统一和推广、客户应用基础的稳固,移动支付的业务实现爆发式增长。支付机构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37.77亿笔,金额1.19万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78.75%和556.75%。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不断发展,其在自身支付业务的基础上,还拓展了理财业务,比如在支付宝的基础上拓展余额宝,在拉卡拉的基础上拓展了开店包等。
  第三方支付模式的特点在于:一是在银行和用户之间建立连接提供支付服务,保障了网上交易的买卖方之间信息不对称下的资金安全。二是拓宽了传统金融的支付作用的时间范围和地域范围。
  3.信息处理作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时代依靠社交网络的自愿分享和共享机制,将大量零碎的信息整合,使其获得信息资源的数量成级数增加。与此同时,搜索引擎对信息的组织、排序和检索和云计算保障的信息的高速处理能力使信息处理能力发生深刻变革。起到信息处理作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如阿里小贷、京东商城等。
 阿里小贷、京东商城等都是大数据金融的代表,以阿里小贷为例,其通过淘宝、阿里巴巴、支付宝平台上掌握的大量数据信息,通过对客户交易数据、评价数据等进行量化处理,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模型,来得到最为珍贵的资源即客户的信用等级,来对其平台上的企业进行量化放贷。后者则是基于供应链的大数据金融模式。起到信息处理作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其最重要的得益于平台加数据,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挖掘和处理,分析客户的信用评级,方便自身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平台上的企业进行放贷。
  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
  有的学者认为互联 网金融模式对传统的金融业影响是颠覆性的,最终传统的金融业要让位于互联网金融。这种说法过于极端。下面就从新型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替代传统金融业务的作用和传统金融业务的在线化来进行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银行业的冲击较大,但是不足以撬动传统的实体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核心地位。
  对于银行业的冲击主要是指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其中包括:
  一是其信息处理作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如阿里小贷。阿里小贷利用其在平台上积累的海量数据,建立数据模型,分析客户的信用情况,用作其发放贷款的依据。这抢走了银行的部分客户资源对银行的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是起到支付结算作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如第三方支付。一方面第三方支付起到的支付作用减少了银行作为支付中介的作用。这产生的影响在于:首先,减少了银行的手续费收入;其次,减少了银行在作为支付作用时积累的大量的资金流向的信息。另一方面,获得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纷纷向金融业进军,开展保险、基金、证券的理财业务,推出各种宝宝,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银行的资金来源产生冲击,影响银行开展金融服务比如理财产品的销售等。以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为例,余额宝实际是一种货币市场基金,其以远远高于银行的同期活期存款的利率,并无申购、赎回费率吸引了大量的中青年网络客户的青睐,成为其新型理财方式。而最近推出的手机理财,以其更为便捷,高收益将会得到更多用户的青睐,也会对银行的资金来源造成冲击,这个冲击也许会更大,因为手机理财的受众群体更大。其典型代表是2014年6月6日,广东联通联手百度、富国基金发布的全球首款通信理财产品“沃百富”,广东联通客户购买定制机、预存话费等活动缴纳的资金,将可获得超过6%的年收益率。
  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中起到融资平台作用的P2P网贷等资金融资平台,众筹平台等不仅不对传统银行业产生冲击,对传统银行业是一种有效的补充,两者是合作的态势。其有效的满足了传统金融业无法供给的缺少抵押和担保的小微企业、中低收入者、创业者的资金需求。
  而传统金融业务的在线化对于银行业是一种促进作用。其都是金融机构为了拓宽时间和空间的服务范围,争夺客户资源。银行应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开展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挖掘手机用户和网络用户,丰富自己的经营方式和渠道。与此同时,还自己设立电商平台或者电商平台合作抢占大数据金融。建行推出的“善融商务”,交行的“交博汇”,中行的“云购物”,工行的“融e购”等都是传统银行自身建设电商平台,累积客户资源,累积大数据并结合自身金融服务和资金实力雄厚等优势开展电子商务和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以2013年6月成立的建行“善融商务”为例,其是面向广大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服务和金融支持服务,包括企业商城(B2B)、个人商城(B2C)和房e通和全方位金融服务。截至目前,善融商务的入驻商户已经过万户,交易额突破了35亿元,融资规模接近10亿元。后者如2014年中信银行联合银联商务在广州推出“POS商户网络贷款”,则是银行和已经积累的大数据的平台合作实现新的转型。
  总结来看,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于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信用中介、信息中介、金融服务职能都有一定的替代作用。但是由于银行还是掌握着大量的核心企业的数据资源,大中型企业的资金需求多还是通过实力雄厚的银行进行供给,所以新型金融模式对银行业的冲击不大。另外,商业银行进行信用工具的创造和通过发放贷款进行信用量的创造的作用,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也替代不了。信用工具的创造需要经过国家进行认可,而目前互联网货币如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并没有被我国央行认可。所以说,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于银行的冲击较小,同时对银行业进行一定的补充,而传统金融业务的在线化则给银行带来促进作用。总之,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影响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而且机遇大于挑战。
  (二)互联网金融对保险业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于保险业的影响,也是机遇大于挑战。挑战在于单纯的线上的保险企业建立,势必会因为网上投保,核保,理赔等的成本降低和搜集到更多的客户资源而与传统保险公司展开激烈的竞争。机遇首先在于传统的保险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挖掘客户,进行产品宣传和开展相关服务。其次在于可以依托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保险产品的销售,拓展销售渠道,增加利润来源。
  (三)互联网金融对证券、基金业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于证券、基金业的影响是双方面的。一方面是抑制作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售的各种理财产品对于传统的证券业、基金业的产品销售必然是竞争关系;另一方面,证券、基金业可以选择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进行发售自己的产品,这样来看又是积极作用。
  总之,互联网金融模式不会对传统的金融业产生颠覆性影响。互联网技术只会影响传统金融业的发生一定的变革,未来互联网作为一种资金融通的平台和资源配置的方式将与传统的金融业务的进行深度融合。
  参考文献
  [1]谭天文,陆楠.互联网金融模式与传统金融模式的对比分析[J].中国市场,2013(46).
  [2]陈明昭.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及对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1).

上一篇:美国社区银行对中国民营银行发展的问题和策略

下一篇:企业家社会资本与创新战略问题和路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