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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现状及财政调节的综述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28 19:00

  当前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财政作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向着预期方向发展。这既是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广大劳动者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迫切要求。
  我国现阶段国民收入分配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比重偏高,而居民收入比重偏低
  据统计,从1978年到2007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约为9.5%,而同一时期内,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只有6.9%。导致居民未能享受经济高增长成果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和企业的分配收入挤占了居民的分配收入。多年来政府和企业的收入趋势不断上升,而居民的收入趋势却在波动中下降。我国2006年政府收入份额为14.2%,企业收入份额为45.2%(包括折旧),而居民收入份额仅为40.6%。资料显示,全球多数国家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普遍都在54%~65%。相比之下,我国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比重偏高,而居民收入比重偏低。
  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一是劳动者报酬比重偏低,而劳动者报酬是现阶段我国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二是居民经常转移净收入增长大大放缓。政府对居民的社会保障支付投入不足导致居民经常转移收入减少,同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又导致居民经常转移支出的增加;三是地方政府考核机制的弊端和财税分权体制的不完善导致各级地方政府千方百计通过各种途径招商引资,扩大生产规模以创造更多税收;四是资本报酬比重偏高,导致企业收入因此大步上扬。
  二、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20世纪80年代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在0.2~0.3之间,进入90年代以后居民收入差距急剧扩大,2000年时基尼系数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最近几年一直保持在0.45左右。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在世界上处于较高水平,基尼系数位于偏大不合理的区间,贫富两极分化现象已经显现。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一是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政策措施体系不完善,造成居民收入机会和起点不公平,收入差距继续拉大;二是部分领域的体制改革滞后,市场公平竞争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造成不同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起点条件不公平、不均等;三是收入分配的税收调节体系不健全,造成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不够,更缺乏对财产差距进行调节的有效手段。四是社会保障的再分配调节作用有待加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之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依然很大。
  建议采取积极的财政手段调节收入分配问题,主要调节措施如下:
  (一)保证经济增长,扩大财政收入
  采取多项财政措施,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扩大财政收入,在发展中逐步化解收入分配难题。积极发挥财政宏观调控的作用,根据经济运行的发展变化趋势,合理把握财政政策取向,综合运用税收、转移支付、预算、政府采购、国债等多种工具,起到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的作用。并不断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不断壮大国家财政实力和综合国力,为解决我国国民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
  (二)着力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
  普通劳动者工资收入过低、增长缓慢是影响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矛盾,也是当前收入分配领域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应推进工资收入形成和决定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动企业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核心的收入分配劳资共决机制,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的代表性、独立性和工资谈判介入能力。另外还应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确保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合理增长。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并严格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工资宏观调控手段对工资水平的引导调节作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解决拖欠和克扣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税收体系,强化税收调节作用
  1.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主渠道的作用。要规范制度外收入、减少非税收入,强化政府财力统筹,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2.适当降低生产税比重、提高收入税比重。给予企业生产税方面适度的税收减免和税收优惠,可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通过完善个人和企业所得税制度,提高政府税收水平,可以增强政府的收入再分配能力。
  3.深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和财产税收体系。要尽快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确定相应的税收水平,增强税收调节的公平性。应研究对过高收入的边际税率,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打击各类偷漏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此外在提高居民收入和财产透明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包括财产获得、代际继承、相互赠与等各个环节的财产税税种。
  (四)调整经济结构
  1.针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应积极推进城镇化战略,加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引导工业对农业反哺。在财政政策上应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推进以县乡财政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地区和农业经济发展,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
  2.针对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应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工业振兴。通过区域内产业整合,尽快形成区域内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在财政政策上应加大政策倾斜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区等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国各地区均衡发展。
  3.针对不同行业和经济类型企业居民收入差距问题,首先应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完善市场机制,努力消除垄断行业和地区市场进入壁垒。应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对垄断行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通过举行听证会定价。对于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政府应该制定工资指导线。此外,还要继续推进企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混合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
  参考文献
  [1]张东生.《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 版.
  [2]黄泰岩.《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3]刘乐山.《财政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4]廖晓军.《财税改革纵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作者简介:黄浩(1974-),男,上海人,工程师,大学本科,研究方向: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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