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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时间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15-09-24 08:52

摘 要:货币的时间价值也称为资金的时间价值,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观念之—。本文主要论述货币时间价值的基本内容及其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关键词:货币时间价值 新准则 应用
 

如某人拟订购一套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建设期为3年),采用现付方式,其价款为120万元;如果延期至3年后交付使用时付款,价款为136万元。如果3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5%,不考虑其他费用。此人应采用哪种付款方式呢?假定这个人目前已筹集到120万元现金,暂不付款,存人银行,按单利计算,3年后的本利和为138万元(120十120×5%×3),同136万元比较,这个人尚可得到2万元(138一136)的利益。可见,这个人应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本例说明,现在的120万元,在利率为5%的情况下,3年后其价值就提高到138万元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周转中的资金价值发生了增值。

因此可以得到如下的结论:相同量的资金在不同的时点上反映的价值量是不同的;等量的资金随时间推移而增值,越靠前的资金价值量越高;时间对资金产生重大影响,中国人的话讲,“放在桌上的现金”就是“压在床板下的钱”,所以说它错过了获利机会,是因为货币具有时间价值。事实上货币的时间价值的产生是有条件的,只有当资金进入社会资金流通过程中,如存入银行、进行生产投资或证券投资,参与到社会生产过程中,资金才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增值。      

一、货币的时间价值基本内容

货币能够增值,首要的原因在于它是资本的一种形式,可以作为资本投放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当中,经过一段时间的资本循环后,会产生利润。每完成一次循环,货币就增加一定数额,周转的次数越多,增值额就越大。因此,随着时间的延续,货币总量在循环和周转中按几何级数增长,使得货币具有时间价值。

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资金经历一定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它表现为同一数量的资金在不同的时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企业的筹资、投资和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财务活动会发生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时期。所以如果财务人员不了解时间价值,就无法正确衡量、计算不同时期的财务收入与支出,也无法准确地评价企业是处于盈利状态还是亏损状态。资金时间价值原理正确地揭示了不同时点上一定数量的资金之间的换算关系,因其非常重要并且涉及所有财务活动,有人称其称为财务的“重要原则”。

企业财务管理中,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是基础,在投资决策、资本成本的计算中起重要作用。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由于现金流量的不规则以及时间分布的不统一,使得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很复杂。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由于时间的推移货币在不同时点上价值量的变化。货币的时间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三个基本因素:即本金、期限、利息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通常用终值与现值来表现,所谓“终值”就是期未本利和,“现值”就是“本金”。

二、货币时间价值在新准则中的应用

1.货币时间价值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准则中的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做了如下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通常在3年以上)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租赁性质的,固定资产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l 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之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均应当在信用期内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此外,新会计准则还在预计净残值定义中特别强调了现值,即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新会计准则还规定,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通常较大的固定资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即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中对于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同固定资产准则相关规定相同,均体现了货币时间价值理论。

2. 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减值准则中的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货币时间价值理论在该准则中的应用主要体观在“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方面。通过了解《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不难发现,货币时间价值理论在该准则中的应用主要体观在“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方面。《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应当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预计未来观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3.货币时间价值在收入准则中的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这正是准则运用货币时间价值理论的体现。

4.货币时间价值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的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货币时间价值理论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计量”和“金融资产减值”两个方面。《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以上规定都表明货币时间价值理论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的应用。

 

参考文献:

[1] 袁莺. 货币时间价值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J].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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