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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5-10-06 11:54
(一)

新中国已经走过50个年头的历程了。总结50年的历史经验,必须得出一个看法,我们再不能搞以往那种单一的公有制了,而必须实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特别要重视以民为主体的经济的发展。

(1)所有制是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所有制形式和所有制结构如何,不仅关系到什么样的经济制度,而且与经济体制有直接关联,还直接影响生产力的发展。

(2)所有制包括两个问题:一是所有制形式和所有制性质;二是所有制结构,即一个社会究竟由些什么样的所有制构成,它们之间的比重如何,它们之间的关系怎样。 (3)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是五种经济成分并存,国有经济处于领导地位。这种所有制结构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和发展。这五种经济成分曾明白无误地写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中,它们是:国有经济,合作社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4)从1953年起,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党的总路线变了,要搞“一化三改”。“一化”是工业化。“三改”则是要消灭私有制,实行单一的公有制。1955年10月毛泽东讲,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这后两个绝种运动在1956年就完成了。接着就搞“趁热打铁”,搞高级社,“一平二调”,剥夺农民,人民公社化。然后是不断的“斗私批修”,割资本主义尾巴,“文化大革命”。判断的标准是“一大二公”,即公有制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公越好。结果,不但出现了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的“三年困难”,而且最终把国民经济推向崩溃的边缘。

(5)所以,对50年代的“三大改造”,完全可以重新认识。对“三年困难”也可以重新认识。我认为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我们现在还没有公布究竟饿死了多少人。我看少说也有两三千万。说“三大改造”仅仅是搞得过急、过粗、过快,形式过于单一,是十分不够的。说现在允许私有经济发展是对的,那时消灭私有制也是对的,是一种缺乏逻辑的思维。我认为用生产力标准来判断,只能说搞错了。中国如果不采取那样的步骤,不搞极左路线,让多种经济共同发展,中国经济的发展,肯定比现在要好。其实,毛主席在1945年就说过,“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这话符合马克思主义,是绝对正确的。可惜他后来没有这样做。

(6)直到改革开放,贯彻邓小平理论,实行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才使中国经济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改革开放的最大特点,一是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二是由单一的公有制走向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办法:一是对原来的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包括国有制和“二国营”式的集体所有制进行改革,这种改革现在还没有到位;一是在公有制的旁边,在它们的缝隙中发展非公有制,民营经济,这种改革和调整到现在已取得明显的成绩和效果,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经占到了四分之一以上。 (7)现在大家都在学习邓小平理论,我以为学习邓小平理论同样要把握其精神实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有人把邓小平理论概括为“一块石头(摸着石头过河,实事求是)、两只猫(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三条鱼(三个有利于,即生产力标准)、四只鸡(四项基本原则)”,有道理。

(8)我们现在的结论,就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所讲的,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把包括私有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作为基本经济制度,是认识上的提高,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因为马克思确实说过,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私有制,我们现在是把私有制也包涵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中了。当然是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但是,我的看法,即使初级阶段结束以后,也要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中国绝不能再搞以往那种公有制的一统天下了。当然,任何所有制形式都是历史的,多种所有制的内涵会有变化。但多种所有制是一个互补的关系,这一条不会变。



(二)

民营经济就是以民为主体的经济,老百姓办的经济。民营不是所有制概念,但这个概念是科学的。

(1)民营是相对于国有国营说的,因此,凡不是国有国营,就是民营,不是官办,就是民办。民营是一个广阔的天地。

(2)民营不等于非公有。民营也不等同于私营。民营比私营还要宽。民营大体上相当非国有国营。 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现实中只有三块: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民营在现实中包括七块:个体、私营作为一块,乡镇企业一块,民营科技企业一块,股份合作制企业一块,这四大块中有交叉,但又独立存在,此外就是股份制企业中国家不控股的企业,“三资”企业中国家不控股的企业(“三资”企业中也有公有制成分,所以准确的说法是外资经济),国有民营、公有私营企业。

现在许多私营企业家愿意用民营,不愿意用私营,这可以理解,是长期“斗私批修”造成的。但用民营并不错。这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其实,私营也没有什么不好。 (3)近些年来有人指责民营,不让用民营,是错误的,没有道理的。民营有什么不好?我看好得很。它突出了民间、民主、以民为本、以民为主体等含义,突出了经营,淡化了一点所有制概念,有什么不可!

民营也不是我们的独创。中国早在30年代初就有学者用民营的概念。毛主席在1942年也使用过这个概念,他把民营经济就看成是老百姓的经济嘛,包括合作社。国外也有这个概念。

老实说,中国几千年来都是民营,民营经济为主。国营、官营只占一小部分。没有民营,老百姓就吃不上饭,就活不下去。

(三)

民营经济应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我国经济的活力源。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来看民营经济的发展。

(1)发展民营经济决不是权宜之计。它在我国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必要性,不让它存在它也要存在,谁反对也反对不了。为什么?因为它能发展生产力,它有群众基础,受到群众的拥护,只有它才能解决群众改善生活的愿望。温州、台州、汕头、清河、海城、顺德等就是一个个的证明。这些年来这些地方经济发展快的原因就在于民营经济发展。

(2)从战略的观点来看民营经济的发展,我形成四句话,四个意思。这就是:一是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保证;二是民营经济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三是民营经济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内容;四是民营经济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只要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就不能没有民营经济。 (四)

民营经济是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依托,是藏富于民的必然选择。

(1)发展民营经济是改变地方面貌,增强地方实力,改善地方财政状况的主要途径。因为地方经济的发展,靠国家投资是不现实的,只能依靠民间的投资,民间的力量,民间的积极性。

(2)现在中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确有差距,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而差距的原因就在于市场发育程度的差距和民营经济发展上有差距。 (3)民私营经济的优越性在于它们:产权关系清晰,灵活经营,面向市场,动力机制特别强,有自我约束力,没有“大锅饭”、“铁饭碗”等弊端,效率高,效益好。有人推算,前些年国有企业的利润率为3%,私营企业的利润率为15%。

私营经济是真正的能人经济。凡搞得好的,都能成长和集聚一些能人。能人效益非常明显。我的看法,中国真正的企业家、经营者队伍,只能由民私营经济中产生。国有经济中基本上是政府官员。

民营经济中也有产权不清晰的,有的也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这是管理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4)中国不是民 私营经济多了,而是发展还很不够。总起来说,中国民私营经济是在夹缝中发展起来的。它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引起社会和人们的关注。它的健康发展,还要做大量的工作,不是想发展就能发展起来的。

(五)

今后民营经济的发展,既要重视数量,更要重视素质。许多民营企业面临二次创业的形势。



(1)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已经没有民营经济了,现在的民营经济都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重新发展起来的,总的说它们还比较嫩、弱。

(2)现在私营经济的数量,已经大大地超过了对资改造前。发展迅速、积累规模迅速。但由于时间短等,素质普遍不高。多数还是作坊性质。但它代表了一种向上的力量,活力很强。

私营也好,民营也罢,素质不高的表现是:技术设备落后,经营规模偏小,产品有待开发更新,技术含量有待提高,管理普遍为家族式的。

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是有半数左右的业主看不懂财务报表,没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文化程度偏低。

(3)有鉴于此,广东早几年提出了“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口号。也有的民营企业提出了“二次创业”的目标。

(4)对于家族式管理,现在有不同看法。我认为,家族式企业与家庭式管理是两个有联系的概念。家族式管理不能否定,特别是小企业,初办的私营企业,家族式管理成本低,没有磨擦,内部信得过,有它的必然性。兄弟姐妹、老婆孩子、七姑八姨当家。家族式管理也有搞得好的。但家族式管理终究是一种落后的管理方式。企业大了,最好实行两权分离,过渡到科学管理。业主不妨只当董事长、资本家,掌握大权;而把经理、厂长的职能职务让渡给经营者、企业家来行使。

(5)为了提高民营企业的素质,经营者、业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理论,学习政治,学习管理,学习文化知识。

(六)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既是一个严重的挑战,又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遇。

WTO有三项职能:制定规则,主要是贸易规则;开放市场,即互相开放市场,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冲突、纠纷。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仅意味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在WTO有了平等的发言权,而且意味着中国要进一步改革开放,意味着中国要参加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无疑地要遵守承诺,进一步开放市场,如汽车、电讯、保险业等等,要逐步降低关税。这样,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必然会大量地涌入,但是也有助于我们在平等的条件下走向世界,走向未来,在许多方面同国际接轨,加强同国际社会的合作,提高我们的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总起来说,加入世贸组织必然会给我国带来巨大的利益,但这种利益不是马上可以见效的,我们要从战略的观点,国家的长远观点来看这个问题。但是,随着外国有竞争力的商品和服务业的进入,也势必给国内一些行业和企业带来挑战和冲击。在基本失去高关税和进口数量限制的情况下,我国部分行业和企业将与发达国家的企业在市场上短兵相接。这是要承认和看到的。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中国民私营经济的发展,无疑地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首先是挑战,这是不可回避的,客观存在的。因为中国民私营企业起步不久,总起来说,人员素质低,科技含量不高,管理水平相对落后,面对外国的那些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我们确实是难以硬拼的,无疑地不是一个重量级,很难竞争得过人家。但是,我看中国民私营企业是决不会自甘落后的。要看到,我们有自己的优势。它可以进来,我还可以出去。我们可以在竞争中增强实力,学习先进,逐步提高。比如刚开放时,我们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家电行业,根本竞争不过人家,但是通过十几年的努力,现在岂不是大大提高,具有国际竞争能力了吗?所以,关键是要勇敢地接受挑战。最近几年,我接触过一些民营企业,象广东生产微波炉的格兰仕集团,浙江温州的正泰电器集团,湖南长沙的“远大”中央空调企业等等,它们都有一股迎接挑战,增强实力,不断创新,硬是要取胜的紧迫感。特别是广东的格兰仕,可以说是迎接挑战、壮大自己的一个典型。它们面对的竞争压力非常之大,但是它们总是想各种办法,稳定地占领市场,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所以我认为中国民私营企业是会勇敢地接受挑战的,它们的竞争力会大大提高的。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有一些素质差、不思进取的企业垮下来。这也是正常的,优胜劣汰嘛,没有什么可怕。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外资进来,中国经济将面临大的产业结构调整。民私营企业自然会遇到这个问题,但只要增强预见性,就可以使我们付出的代价和时间更少。

其次谈发展的大好机遇。我认为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中国民私营经济的发展确实是大好的机遇。

机遇表现在哪里?

一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先进的科学管理,象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以人为中心的管理等等,提高我们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是有助于我们在企业制度方面与国际接轨,如股权结构的改善,治理结构的完善等等,这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是有长远意义的。

三是了解国外市场的变化,信息,动向,了解外面的需求,这对我们自己的发展是大有好处的。特别是有利于外向型企业的发展。 四是有利于我们平等地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发挥我们的优势,走向世界,增强实力。

毫无疑问,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非常有利于中国民私营经济提高自己的素质,在发展中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国民私营企业面对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的机遇和挑战,我想只能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己。

一是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增强竞争的勇气、毅力,为国争光,为民族经济争气,这很重要。

二是在技术创新方面要增强后劲,把精力用在技术进步上。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注意开发新产品。要创名牌、保名牌。要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尽快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是加强企业管理,挖掘潜力,很好地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四是研究市场,重视营销。

五是要重视联合。

(七)

继续创造一个宽松的投资环境,加强宏观管理,真正落实公有、私有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政策,完善法规,非常重要。

(1)总的来说,在修改宪法后,发展民私营经济的环境条件越来越好。但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和特殊的历史背景,加上我们还处在转轨时期,改善环境条件是要有一个过程的。

(2)好的投资环境条件,包括硬件,更包括软件。

好的软环境条件,包括舆论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如融资贷款)、政策环境,特别是市场意识环境,民俗民风。

(3)我总认为,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应当写在宪法中。因为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不写在宪法中,投资者就会有顾虑。现在个体、私营业主中,不少人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不敢大干,不敢继续投资,扩大经营规模,就是怕共产党的政策变,甚至怕戴资本家的帽子。再就是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非常严重。不明确保护私有财产,这个问题很难解决。

(4)改善投资环境,既是社会各界的责任,更是政府的责任。

解放思想,主要是理论界和领导人。

对干部,主要应克服“恐资病”、“恐私病”,对群众来说,主要应克服“红眼病”,平均主义的流毒。一看见人家富了,就眼红,不是你富我也富,比赛富,而是想“打土豪,分田地”,改变政策。现在农村中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看见承包者经营荒山、果园有收获了,或办企业有效益了,就要反悔合同,甚至破坏生产,就是一种不讲信用的表现。这样的软环境,人家敢再投资吗?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甚至是道德经济。官比法大,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能建设起市场经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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