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评价机制的新视角
摘 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构建一套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的评价机制。为此提出了构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机制应遵循的原则和建议。
关键词: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个新命题,是我们党在探索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构建一套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的评价机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机制是指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管理中,对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建设项目、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等制定科学、规范、严格的评价制度,从政治、技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客观的评定和估价,为科学决策、方案优选和工作改进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构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机制的原则
构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机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为避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的主观性、不确定性和片面性,构建其评价机制须坚持科学性原则,要以信息经济学理论和统计学理论为依据,以科学程序和科学评价手段为基础。但评价机制必须遵循可操作性原则,评价的指标体系、方式方法、必须切合实际,指标数据应易于收集和整理。
(二)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性评价是社会科学领域常用的方法,使用定性评价可以获得定量评价无法得到的信息,如企业的理念、文化、内部控制等深层次内容,但其评价的结果往往模糊、不准确,缺乏可比性。定量评价结果受主观影响小,科学性和可比性强,尤其对于一些硬性指标,运用定量评价更容易获得明确的结果。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中应以定量评价为主,但由于目前统计数据严重缺乏,进行定量评价目前还非常困难。因此,当前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中,应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结合起来。
(三)区别性原则。由于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自然条件,不同企业所属的行业不同,因此,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评价标准要有层次和区别。所以设计评价指标时,不能用一个统一的模式去套,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在指标的选择和指标权重的设定上要有针对性。
二、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工作的现状
(一)尚未形成完整配套的评价机制,评价制度不健全,评价工作缺少规范,开展评价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基础数据严重不足。对固定资产投资、能源消耗、生态环境补偿等方面还没有开展评价工作。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可比,以至评价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得不到保证。
(二)缺乏客观独立的评价机构和评价队伍,评价力量薄弱,尚未建立专业配套、专家选择公正、管理科学规范的专家库。在已经进行的评价中,项目评审缺乏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专家往往由评价的组织者临时选定,未建立评价的回避制度,造成评价结论还是以专家个人意见的简单综合为准,难以对项目情况进行深入考察和提出独立的、有说服力的评价意见。特别是对专家在评价工作中的责任无明确要求,使部分专家可能会按评价委托方的意愿形成评价结论。
三、构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机制的建议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评价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的内容和方法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干扰,及时、准确、客观地进行评价,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结果,提升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评价工作要抓住关键环节,加强重点评价,提高工作效率。在评价中要坚持评价的有效性、科学性、独立性,使评价工作真正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不能为了评价而评价,也不能事无巨细都要开展评价。
(二)建立公正、高效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机构或评价委员会,、,培养和造就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评价队伍。评价机构或评价委员会应不受外界、“长官意志”及人情所左右。为保证评价机构或评价委员会的高水平,无论哪个学科,都应有外省的知名学者参加。评估成员应是各行业的专家,办事公正,熟悉评价对象,有相当的专业水平和鉴别能力。要建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成员信息库,信息库采取开放式,“入库”专家可以先从省内考虑,由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教授来推荐。多数人推荐、省内外同行认可的,就可以“入库”。“入库”专家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按一定的标准能进能出,保持评价成员队伍水平的动态平衡。每次评价时,由电脑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来确定评价成员,以保证评价客观公正。
(三)积极开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方法研究,加强评价手段建设。持续开展评价方法、统计模型和数据库方面的研究工作,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开发一些分析评估工具和方法。具体指标体系的设计要适当,过粗会笼统难以准确,过细会繁琐难以操作,采用整体评价的方法进行评价最好。要逐步形成一套操作程序规范、运转稳定高效、公开公正透明的评价指标体系。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是一个复杂过程,评价的环境、内容和过程具有可变性,要以持续动态性评价为手段,以便及时动态地反馈和控制每个阶段的情况。可采用定期评价和不定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周期以一年为间隔最好。
(四)构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标体系,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程度测定的需要,从反映经济发展涵盖的经济结构、经济效益、创新能力、技术水平、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出发,以建立“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集约型经济和节约型社会为基点,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构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标体系。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应满足科学性、公正性、可执行性等要求,要注意评价标准制定的多元化,要考虑到各行各业和不同项目的性质特点。评价标准要包括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节能减排、产业结构、经济增幅、投入产出、生产效率等方面的指标,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要按制定的评价标准统计、测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成果,真实反映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情况。
(五)加强评价结果的分析,建立评价意见的反馈机制。评价机构或评价委员会应将评价结果运用定量和定性
研究方法进行分析,结合具体情况,针对评价目的做出结论性判断。评价结果可以是确定的量化数值,也可以是指导性意见。评价机构或评价委员会应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政府部门、被评估企业和地区。评价机构或评价委员会还应通过现场调研、信访机构、问卷调查、职能部门、新闻报道等渠道及时收集社会对本地区、本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评价意见,并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社会反馈意见进行客观的分析判断,再将社会反馈意见加工处理后提出完善的建议,最后把完善的建议反馈给相关政府部门、被评估企业和地区。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机制是科学决策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作为一种监督手段,给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本地区经济发展、项目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有助于实现科学决策。构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机制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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