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程
马克思在劳动价值学说基础上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预测,成为计划经济的理论依据。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人们一直坚持计划经济管理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
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邓小平立足中国的国情,从实际情况出发,创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解决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中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设想到列宁提出的利用商品货币思想,以及毛泽东的体制创新的初步尝试,再到邓小平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在实践中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一、马克思恩格斯从劳动价值理论研究出发,否定了商品和货币关系,预言未来的社会将采取计划机制配置资源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在对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批判基础上继承并发展起来的。他通过对价值理论的分析,揭示了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社会经济关系的运动和发展规律。马克思从分析商品这一最普遍的经济现象出发,得出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根本条件,私有制使得人们的生产总是私人的。
社会分工要求人们必须相互提供产品,要求私人生产必须具有社会性,从而使得社会生产具有私人性质与社会性质的对立统一。在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取决于他们的私人劳动能否转化为社会劳动,能否实现私人产品向货币的转换,这一转换过程是自发的、社会化的,而不是商品生产者本身主观可以预料和控制的。于是,商品货币在人的面前有了神秘性,产生了商品拜物教。
本来是人们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在商品拜物教面前,人类本身的活动却反过来受物与物关系的支配,这是一种异化现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一方面劳动创造价值,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另一方面,人类劳动的社会性质是通过自发的、异化的形式实现的。这种扭曲的异化是不合理的。之所以有这种异化,是因为存在私有制,在社会分工条件下的私有制割断了人们生产的直接社会联系。要克服这种异化,根本的出路在于消灭私有制,并且一切与私有制直接联系的商品、货币、交换关系都是一种历史的扭曲,最终都是要取消的。
马克思在劳动价值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资本周转和循环理论、周期危机理论,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预言资本主义制度必然被社会主义制度所代替。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曾预言,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在生产社会化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实行单一的社会所有制,资源的配置也将采取计划机制。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随着私有制的消灭和公有制的建立,必然使商品货币失去基础而归于消灭,由国家调节的产品生产和分配代替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社会公有的生产中,货币资本不存在了。”
恩格斯也认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1](P633)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为克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产无政府混乱状态、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提供了理论依据。但必须指出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实现了全社会单一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计划经济体制的前提是单一的社会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论断成为人们对社会主义必须采取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依据。
二、十月革命胜利后社会主义的实践与理论探索
十月革命以后,社会主义从理论进入到实践阶段。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实践,在新经济政策实施之前,列宁所持的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品经济的观点。他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消灭私有制、消灭商品经济。从十月革命胜利后到1918年春天,苏维埃政府先后实行了土地、银行和大企业国有化,对全国的产品和分配实行全面的监督,通过工农业、城乡之间的实物交换来限制市场的作用,其目标是逐渐消灭商品交换、货币流通,最终消灭市场,以保证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制度,建立完全的交换制度。
1918年夏,国内战争爆发后,苏维埃俄国实施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对工农业实行高度集中领导的基础上,在分配上也实行了有计划的严格控制,由国家组织收购粮食供应城市、收购工业品供应农村。列宁认为,只有把所有商品都收归国有、规定价格、统一分配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为此,进行了全国统一的合作社改造活动。其目的是用直接的产品交换来代替商业,用实物交换来代替货币交换。总之,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加速了消灭商品、货币、市场的过程。
1921年初,随着苏维埃政权取得反对帝国主义武装干涉的胜利,“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这促使列宁重新考虑商品货币关系问题。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决定用新经济政策代替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其主要内容是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农民交纳粮食税后可以自由买卖粮食,开放市场,允许农民的各种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在本地范围内自由买卖等。
但这时的“商品交换”是在国家的严格控制下,经过合作社进行交换的。1921年秋天,列宁决定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商品货币的流通渠道,强调发展商业的重要性,号召全党抓住这个中心环节,表明了列宁对商品市场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列宁认为,商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农业和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进而促进社会主义的恢复和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在落后的小农经济国家中站稳脚跟。列宁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思想,是对社会主义传统理论的创新。但是,列宁仍然没有突破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统一的计划经济这一传统思维方式。
斯大林虽然也明确提出过商品生产的思想,但仍旧没有跳出社会主义与商品市场对立的束缚。他认为计划是社会生产的唯一调节。他曾在联共(布)十五大上指出:“我们的计划不是臆测的计划,不是想当然的计划,而是指令性的计划。这种计划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执行,这种计划能决定我国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将来的发展方向。”这也决定了斯大林时期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们基本上是学习前苏联的模式,建立了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但毛泽东很快认识到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明确提出以苏联为戒,走自己的路。他在《关于<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批语》中说:“商品生产不是孤立的,看他和什么联系,同资本主义还是同社会主义。
与资本主义联系,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联系,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商品生产自古有之。”1956年毛泽东撰写了《论十大关系》,提出了改革“苏联模式”,走适合中国工业化的道路。遗憾的是,毛泽东也没有彻底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这些改革思想未能在实践中一贯地坚持下去。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在持续不断地批判修正主义的过程中,形成了以否定市场为基本特征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虽然列宁、毛泽东等曾提出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商品生产的设想,但在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人们最终还是坚持计划经济体制,把计划和市场作为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志,把市场经济、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之间划等号,也把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之间划等号,并且把计划经济看成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在这个过程中,忽视了马克思恩格斯计划经济实行的前提条件,过分地追求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目的是为了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国民经济,避免生产中的无政府状态,结果却造成了一系列国民经济生产中的比例失调。在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都遭遇到不同程度的挫折。
三、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突破与创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建立、发展、完善的过程就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不断创新的过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伟大创举,打破了包括东西方在内的关于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的固有观念,确立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观点。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体制创新的客观规律,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矛盾,相继取得了重大的理论创新成果。
首先,初级阶段论理论问题。如何评价我们的国情、如何判断我们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邓小平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我国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对我国国情最集中、最正确的判断。
1980年,邓小平指出:“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2](P312)1987年8月,党的十三大前夕,邓小平再次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于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
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3](F252)党的十三大根据邓小平这一指示精神,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理论,并据此明确概括和全面阐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本形成。
所谓“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其特定的科学的含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我们的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而非高级阶段、发达的社会主义,并且强调初级阶段的中国特征。由此出发,考虑到我国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等基本国情,他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同时并存等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政策,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创立,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理论依据。
其次,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问题。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认真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个方面经验,仔细研究世界形势和国际经验,对如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作了不懈地探索,取得了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计划与市场关系的问题上,形成了许多新的认识,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结论。
1987年2月,邓小平就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3](P203)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随后,邓小平在总结我国经济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的科学论断。
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的谈话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的重要契机。他把计划和市场同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剥离”开来,把计划和市场都看作是经济手段。邓小平南方谈话后,逐渐得到了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和全国人民的支持、赞同和拥护。这就把人们的思想从传统理论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大胆利用市场机制来发展经济,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最后,社会主义本质认识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总结了几十年来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在对社会主义传统理论深刻思考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又进一步发展了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3](P255)“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富裕。”[3](P172)“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3](P63)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概括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立足中国的国情,从实际情况出发,创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解决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中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作者:刘长庚 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7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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