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中小企业的地位 发展困境与出路
发布时间:2015-07-08 09:07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小企业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本文首先对中小企业进行界定,详细分析中小企业的地位,指出当前发展的困境和发展出路。对中小企业的研究和政策指导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小企业 国民经济 困境 发展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中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阶段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 中国论文联盟
2003年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订大中小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并提供相应的统计数据;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再制订与《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分标准;对尚未确定企业划型标准的服务行业,有关部门将根据2003年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结果,共同提出企业划型标准。本规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由此认为,中小企业,具体是指那些企业的出资人是个人或一个群体、经营活动的范围除了营销活动均在本地进行、与同行业大企业的比较,规模相对较小、固定资产低于40000 万元、年营业额数少于40000 万元、企业员工不足500 人的企业。
二、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分析
1.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推动力量
社会化分工和生产的专业化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经济蓬勃发展。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共有企业971.46万户,其中99%以上为中小企业。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
2.中小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这是中小企业最主要的经济作用之一。就目前我国来看,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50%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70%以上新增就业人员,70%以上农村转移劳动力,新增就业机会中80%都是中小企业创造的。
3.中小企业是活跃市场的有效推动力
中小企业具有可替代性,即一个中小企业所从事的活动比较容易为其他企业所替代,少数中小企业的失败、倒闭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有限的,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容易被社会心理看成是一种很自然的经济现象。同时,中小企业在转变生产方向和更新换代方面有较大的灵活性,更贴近消费者,能更快地接收市场信息,调整经济方向、形式和力度。
4.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势明显: 与大企业多层次的等级结构以及相应的低效率、高成本相比,小企业具有创新效益高、成本低、效益高的特点。据统计资料,2008年年底,中小企业拥有66%的发明专利、74%的技术创新和72%的新产品开发。在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今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必然的战略选择。
三、中小企业发展困境
1.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融资难问题一直以来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由于中小企业大多是个体私营企业,自身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资产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所应具备的一些基本条件。尽管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但由于上市要求严格且审批过程繁琐,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仍然只能依赖于直接融资的渠道。银行的借贷资金主要都被一些大型的企业给垄断,从而面临资金的循环厄境。
根据《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8~2009)》蓝皮书介绍,2009年前三季度,银行业新增信贷9.4万亿元,其中61.6%为中长期贷款,主要投向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大中型、中长期建设项目。调查显示,难以从银行贷款的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分别为63.4%和70.9%。说明在经济形势复杂难辨的背景下,金融机构更多是追求资金的安全性,对于民营中小企业存在严重“惜贷”或“慎贷”现象。
2.法律法规亟需完善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在法律层面得不到保障。虽然2003年国家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有了一个基本框架,但还需进一步完善。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科学,有待进一步修订。我国现行《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太笼统,导致国家对中小企业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多偏向中型企业。银行等部门对小企业、中型企业、微型企业掌握标准各有不同,在政策实际应用上针对性不强。
(2)在政府采购等方面中小企业产品不同程度地受到歧视,应在法律层面规定与国外企业、合资企业及大型企业的同等待遇。
(3)市场准入门槛过高。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上限制过多,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要对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上降低门槛,放宽政策限制,给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融危
我国的经济扩张和就业增长,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外向型经济的发展。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使我国外贸出口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使原本发展不够充分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中小企业由于其资金、规模、影响力等资源有限, 在这场危机遇到的困难远远大于大型企业。
许多中小企业减产、停产、濒临倒闭关停,例如,根据相关数据,2008年1月至9月全省企业关闭总数为7148家,包括关闭、停业、歇业和搬迁。其中东莞市以1464家倒闭企业居首,其余依次为中山、珠海、深圳、汕尾和佛山等地。
四、中小企业发展出路
2002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明确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职责,并对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做了原则性规定。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初步的指导作用。
1.政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搭建融资平台,理顺融资渠道。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融资难的弱点,我国政府应借鉴美国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做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在明确各省中小企业局的职责的同时,要对其进一步细化,且进行监管,确保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特别是在市县两级。从而使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畅通无阻,办理诸如贷款担保、贴息等业务时更为便捷。
(2)进一步明细配套法规、以使中小企业的行为有法可依。针对《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根据所制定的原则,进一步制订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详细规章。另外,各省市要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调整其现行法律法规,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更利于并适合于本地区发展的法律法规。从而把重视经济发展真正落到实处上来,关系人民的福祉(据不完全统计,各省90%以上的就业岗位在中小企业)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
(3)继续落实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各级财政要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形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能力。不仅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所面临的资金压力,而且可以增强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的信心,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免税。这些优惠政策,有效地减轻了中小企业的负担。
2.中小企业的发展,外部环境因素好坏固然重要,但中小企业自身的因素,将起决定性的作用。
(1)中小企业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制。企业改制可以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各中小企业应从实际出发,从自身条件出发,选择适应的企业发展现状的机制,明确自己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制定灵活的生产经营机制,促进企业的发展。
(2)中小企业必须培养管理创新能力。管理创新应包括人事管理、营销管理、组织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方面的创新,提高管理透明度,健全民主管理渠道,创造一个充分发挥职工潜能、调动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管理方式、经营手段,有效地抵制市场风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总而言之,我们在着力进行国有大企业改革,搞活国有大企业的同时,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地培育它们、扶持它们,使中小企业和国有大企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辅助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邓子基.关于扶持、发展我国中小企业若干问题[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05).
[2]王书相,张绍焱.政治经济学 社会主义部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3]王晓婷.关于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10,(05).
[4]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
中国论文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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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 国民经济 困境 发展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中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阶段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 中国论文联盟
2003年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订大中小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并提供相应的统计数据;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再制订与《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分标准;对尚未确定企业划型标准的服务行业,有关部门将根据2003年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结果,共同提出企业划型标准。本规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由此认为,中小企业,具体是指那些企业的出资人是个人或一个群体、经营活动的范围除了营销活动均在本地进行、与同行业大企业的比较,规模相对较小、固定资产低于40000 万元、年营业额数少于40000 万元、企业员工不足500 人的企业。
二、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分析
1.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推动力量
社会化分工和生产的专业化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经济蓬勃发展。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共有企业971.46万户,其中99%以上为中小企业。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
2.中小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这是中小企业最主要的经济作用之一。就目前我国来看,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50%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70%以上新增就业人员,70%以上农村转移劳动力,新增就业机会中80%都是中小企业创造的。
3.中小企业是活跃市场的有效推动力
中小企业具有可替代性,即一个中小企业所从事的活动比较容易为其他企业所替代,少数中小企业的失败、倒闭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有限的,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容易被社会心理看成是一种很自然的经济现象。同时,中小企业在转变生产方向和更新换代方面有较大的灵活性,更贴近消费者,能更快地接收市场信息,调整经济方向、形式和力度。
4.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势明显: 与大企业多层次的等级结构以及相应的低效率、高成本相比,小企业具有创新效益高、成本低、效益高的特点。据统计资料,2008年年底,中小企业拥有66%的发明专利、74%的技术创新和72%的新产品开发。在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今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必然的战略选择。
三、中小企业发展困境
1.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融资难问题一直以来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由于中小企业大多是个体私营企业,自身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资产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所应具备的一些基本条件。尽管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但由于上市要求严格且审批过程繁琐,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仍然只能依赖于直接融资的渠道。银行的借贷资金主要都被一些大型的企业给垄断,从而面临资金的循环厄境。
根据《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8~2009)》蓝皮书介绍,2009年前三季度,银行业新增信贷9.4万亿元,其中61.6%为中长期贷款,主要投向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大中型、中长期建设项目。调查显示,难以从银行贷款的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分别为63.4%和70.9%。说明在经济形势复杂难辨的背景下,金融机构更多是追求资金的安全性,对于民营中小企业存在严重“惜贷”或“慎贷”现象。
2.法律法规亟需完善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在法律层面得不到保障。虽然2003年国家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有了一个基本框架,但还需进一步完善。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科学,有待进一步修订。我国现行《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太笼统,导致国家对中小企业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多偏向中型企业。银行等部门对小企业、中型企业、微型企业掌握标准各有不同,在政策实际应用上针对性不强。
(2)在政府采购等方面中小企业产品不同程度地受到歧视,应在法律层面规定与国外企业、合资企业及大型企业的同等待遇。
(3)市场准入门槛过高。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上限制过多,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要对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上降低门槛,放宽政策限制,给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融危
我国的经济扩张和就业增长,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外向型经济的发展。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使我国外贸出口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使原本发展不够充分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中小企业由于其资金、规模、影响力等资源有限, 在这场危机遇到的困难远远大于大型企业。
许多中小企业减产、停产、濒临倒闭关停,例如,根据相关数据,2008年1月至9月全省企业关闭总数为7148家,包括关闭、停业、歇业和搬迁。其中东莞市以1464家倒闭企业居首,其余依次为中山、珠海、深圳、汕尾和佛山等地。
四、中小企业发展出路
2002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明确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职责,并对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做了原则性规定。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初步的指导作用。
1.政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搭建融资平台,理顺融资渠道。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融资难的弱点,我国政府应借鉴美国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做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在明确各省中小企业局的职责的同时,要对其进一步细化,且进行监管,确保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特别是在市县两级。从而使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畅通无阻,办理诸如贷款担保、贴息等业务时更为便捷。
(2)进一步明细配套法规、以使中小企业的行为有法可依。针对《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根据所制定的原则,进一步制订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详细规章。另外,各省市要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调整其现行法律法规,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更利于并适合于本地区发展的法律法规。从而把重视经济发展真正落到实处上来,关系人民的福祉(据不完全统计,各省90%以上的就业岗位在中小企业)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
(3)继续落实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各级财政要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形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能力。不仅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所面临的资金压力,而且可以增强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的信心,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免税。这些优惠政策,有效地减轻了中小企业的负担。
2.中小企业的发展,外部环境因素好坏固然重要,但中小企业自身的因素,将起决定性的作用。
(1)中小企业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制。企业改制可以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各中小企业应从实际出发,从自身条件出发,选择适应的企业发展现状的机制,明确自己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制定灵活的生产经营机制,促进企业的发展。
(2)中小企业必须培养管理创新能力。管理创新应包括人事管理、营销管理、组织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方面的创新,提高管理透明度,健全民主管理渠道,创造一个充分发挥职工潜能、调动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管理方式、经营手段,有效地抵制市场风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总而言之,我们在着力进行国有大企业改革,搞活国有大企业的同时,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地培育它们、扶持它们,使中小企业和国有大企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辅助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邓子基.关于扶持、发展我国中小企业若干问题[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05).
[2]王书相,张绍焱.政治经济学 社会主义部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3]王晓婷.关于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10,(05).
[4]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
中国论文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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