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创新发展的探讨
【关键词】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系统 无形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管理
一、无形资产事业的发展在于创新
(一)无形资产创新发展是客观的必然
1.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创新
无形资产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也需要无形资产的相应发展。21世纪是发展知识经济的时代,是无形资产面临的新环境。知识经济是建立在以智力资源为依托、以高技术为核心,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消费之上的经济。知识经济的基本特征,是智力资源资本化、产业高技术化、信息社会化、信息网络化、投资无形化、经济全球化和教育终身化等。发展知识经济对无形资产提出了国际化、系统化、集中化、层次化、信息化、规范化、效益化和知识化等新的要求。
2.无形资产改革需要创新
我国的改革已进入新的阶段,随着改革由局部转向整体、由经济领域转向上层建筑等各个方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都将面临着一些从未遇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和新课题。与此相适应需要对无形资产的各个方面进行改革,而深化改革就需要无形资产创新。
3.发展无形资产学需要创新
自然科学在发展,其他社会科学在发展,无形资产科学也需要相应地得到发展。发展无形资产学的关键在创新。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管理现代化和无形资产改革都需要创新发展无形资产学。
无形资产创新是有关人员在无形资产实践过程和研究过程中的创造性活动。无形资产创新是创造出原来没有的和与原来不同的有利于发展的创造性活动。创造性活动就是抛开旧的创造新的,是扬弃与发展的过程。抛弃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发扬旧事物中的积极因素,创造新的事物。创新的本质是发展,发展是创新的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创新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事业的发展。
(二)无形资产创新的分类
无形资产创新按组织性质划分有:
1.原始创新,是首先或最早进行的无形资产创造性活动;
2.集成创新,是整合多种因素而进行的无形资产创造性活动,如有效地组织相关院校结合、相关学科结合、产学研结合和国内外结合等多种形式,采取有效措施集中优势力量整合科技资源进行的无形资产集成创新;
3.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在对引进理论、技术或方法进行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的再创造性活动。
无形资产创新要提倡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创新者独立地根据需要并能拥有知识产权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自主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是国民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自主创新属于导向性政策,就是要有一种自主意识,敢于走出自己的创新之路,强调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只能靠自己来完成。
在自主创新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创新与继承的关系。创新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发展。如在科学理论的发展中,新的科学理论,其最闪光的部分是新的被检验是正确的研究成果,但也包括了原有理论中被检验是正确的内容。科学理论的嬗变,是在继承原有理论中有用内容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在继承中创新,是实事求是的一种科学精神。同时,在创新理论的过程中,还要正确认识创新与借鉴的关系。我们要虚心学习和借鉴国外包括西方国家的理论、方法和经验,为创新理论提供参考;但不能搞照抄照搬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而是一切都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创新理论。
无形资产创新表现在各个方面,当前,主要表现在无形资产相关概念的比较,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确认,实施无形资产核算多元模式,建立无形资产多层次管理体制等。
二、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开拓
(一)解放思想,消除认识误区
无形资产是一个系统,它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结合而对无形资产运动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无形资产系统由哪些要素组成还存在两种认识误区:第1种认识误区是无形资产等同于无形资产核算论,有些人认为无形资产是由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几种无形资产所构成。第2种认识误区是无形资产等同于知识产权论,有些人认为无形资产是由知识产权各要素构成的,即知识产权构成的要素也就是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号权(厂商名称权)、著作权(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保护(商业秘密)等。
无形资产是客观存在的系统,其构成要素既不等于无形资产核算要素,也不等于知识产权要素,无形资产系统是以无形资产核算要素或知识产权要素为主体的还包括其它要素的系统。因此,需要解放思想,消除认识误区,开拓创新,全面、正确地认识无形资产系统的构成要素。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开拓基本上是横向开拓和纵向开拓,横向开拓是发现和识别新的无形资产要素,如人力资源(人力资本)是无形资产;纵向开拓是丰富无形资产要素的内容,如属于著作权的发掘民间文艺的作品和后续创作人的民间文艺作品。
(二)建立无形资产系统构成要素确认鉴定机制
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开拓需要建立无形资产系统构成要素的确认鉴定机制。
1.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确认的标准
(1)会计准则确认无形资产的标准。无形资产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记录并将其列入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过程。《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②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会计准则确认无形资产的目的,在于通过确认将企业的无形资产纳入企业的会计核算并经营无形资产。
(2)社会确认无形资产的标准。无形资产系统包括法定要素和其他要素,法定要素是由会计准则确认的无形资产,对于其他无形资产要素也需要进行确认。社会对无形资产的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社会各单位的无形资产加以核算和管理。
社会确认无形资产的标准是: ①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从社会视角,无形资产是指一定主体拥有、没有实物形态、长期使用、预期会带来效益,并获得一定权利的资源。②满足3个条件。这3个条件是:第一,该资产是一种资源,对社会是有用的;第二,该资产是预期会带来效益,对社会是有利益的;第三,该资产是获得的一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确认无形资产的目的,在于通过确认为社会的无形资产,以便纳入社会各单位的核算与管理,发挥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无形资产系统要素鉴定机制
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要纳入规范,不同于学术界的探讨,每个人可以发表不同的意见,而应该有一定的鉴定机制。
无形资产要素纳入会计准则范围的鉴定机制,应该是由政府的会计主管部门的相应组织,对社会经济实践中有关无形资产的现象、活动和研究等进行调查,按照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确认标准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地研究,确定无形资产要素,经过一定程序,纳入会计准则作为法定的无形资产要素。
社会确认无形资产要素的鉴定机制,分别由相关的部门、行业和地区等有关单位对现实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无形资产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本部门事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依据社会无形资产确认标准对其进行研究,如确定为无形资产要素,经过一定程序,纳入该部门有关规范,作为相关实践活动的行为准则。如植物新品种是一种无形资产,是拥有植物新品种的单位应享有的植物新品种权。相应由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并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对一个企业来说,既要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无形资产内容纳入企业的会计核算系统,对其进行会计核算;又要按其他部门确认的无形资产内容,纳入企业管理系统,对其进行经营管理,真正发挥无形资产是一种持续发展资源的作用。
综上所述,对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开拓,无形资产一般可以包括专利权、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专有技术、经营秘密、商标权、商号、地理标志、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商誉和人力资源(人力资本)等共15种。无形资产系统是一个开放系统,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和管理的发展,无形资产系统的构成要素将会不断丰富与发展。
三、实施无形资产核算多元模式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无形资产指南),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做了全面的规定。无形资产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处置和报废、披露等做了规定;无形资产指南又对有关无形资产核算的开发支出的资本化,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无形资产的摊销,土地使用权的处理等做了规定,无疑这对无形资产的核算是重要的。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了无形资产通过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从无形资产系统的层面分析,现行的有关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规定,还存在以下问题,即不能全面反映企业拥有的正在使用的无形资产。其原因是:①不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得不到反映,如属于无形资产的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经营秘密、商号、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人力资源(人力资本)等得不到反映;②在账面上无形资产价值已摊销完毕但还在使用的无形资产,已没有账面的现有无形资产的结存记录得不到反映。
为了全面反映无形资产系统的构成要素,需要对现行的无形资产核算办法进行改革,采用无形资产核算多元模式。它要求:
(一)采用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核算方法基本上采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办法,但对规定无形资产核算的内容只限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6项应进行改革,不规定无形资产包括的具体内容,而只规定凡符合无形资产标准(条件)的都可以通过无形资产相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也就是说,除现行规定的6项无形资产以外,凡企业按规定的无形资产标准确认的无形资产要素,都可以通过无形资产相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采用业务核算办法
对于在账面上无形资产价值已摊销完毕但还在使用的无形资产,以及企业拥有或正在使用的没有账面货币计价的无形资产要素,采用业务核算办法,设无形资产备查登记簿,只核算其数量,反映数量的增加、减少和结存情况,以便监督管理。当对企业拥有或正在使用的没有账面货币计价的无形资产要素进行评估价值后,应转入按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
对无形资产实施多元核算模式,可以全面反映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以便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更充分地发挥无形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四、建立无形资产多层次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的无形资产管理,是分部门专项直接管理和企业综合管理的体制,全国没有统一管理无形资产的部门。为适应无形资产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的形势,无形资产系统要素的丰富和发展,需要对现有无形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无形资产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多层管理体制。无形资产管理体制是管理无形资产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的总称。组织制度重要内容是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配置和职权划分等,组织机构是管理体制的载体,是管理人员活动的场所。管理制度包括产权制度、运行机制及其他各种制度。管理方法包括基本管理方法和各种具体方法。所谓无形资产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多层管理体制,集中统一是由全国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制定无形资产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分级管理是分国家、部门和企业的分别管理。无形资产管理体制实际上是“宏观指导,部门分管,法规调控,相互协调”。
集中统一,是实施全国的无形资产宏观管理,在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形资产系统的条件下,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或其他司)组织全国无形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相关部委选派;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无形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与方法,制定无形资产发展规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等。
部门专项直接管理,由不同部门的相关机构分别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无形资产要素。例如: ①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的专利和知识产权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②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负责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系统的新闻出版、著作权等管理工作。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等。④ 国土资源部,主要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⑤财政部,主要负责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工作。
企业综合管理,企业一般拥有多种无形资产,要接受来自各个国家管理部门对该部门所管理无形资产的指导或管理,实施对无形资产的综合管理。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是无形资产管理的基础,相应建立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体制。企业建立无形资产管理体制的原则是:以国家政策、法规为依据;集中统一;岗位职责明确,责权利相结合;与企业管理体制相适应。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体制是“产权清晰,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其要求:无形资产产权必须划分清楚;采用集中统一的管理形式;管理岗位职责明确与权利相结合;建立管理制度与采用科学管理方法。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建立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无形资产机构一般采用集中统一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组织形式。①集中统一。企业设无形资产管理部(处或科)或知识产权部(处或科),设置职能岗位,明确职责与权益。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应由企业的主要领导负责分管,并由精通技术、法律、财务、经营各方面的人员组成。按照无形资产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岗位,配备无形资产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可以一人一岗、一人数岗或一岗数人,做到人尽其才;明确各工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工作流程,加强相互间的协作。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无形资产,如对专利权、专有技术、经营秘密、商标权、商号、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进行管理。管理无形资产的开发、使用、转让、权益和保护等。要求按照规定从价值和事项两个方面,依据凭证和设置账簿,进行分类和明细管理。全部无形资产要有事项(数量)管理,同时,按规定要有会计价值核算和价值管理。②分级管理。在规模较大、无形资产较多的企业,在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之下,可以分级次进行两级管理,如在企业集团总部之下分各子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或在企业总部之下各车间(商品部)对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对无形资产机构各管理级次的职责、权力和利益,管理范围和要求,要有明确的规定。实行分级管理,总部负责无形资产事项(数量)和价值管理,总部之下各管理层只负责对无形资产的事项(数量)管理。在我国,除了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以外,一般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无形资产管理组织,没有专职管理人员,需要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组织的建设。在国外,如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企业内都设有知识产权部,每一个分公司还有知识产权科,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
主要参考文献:
[1]何力.无形资产核算探讨[j].商情,2008(1).
[2]龚惠萍.关于无形资产核算的若干建议[j].财会月刊,2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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