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塑造“两型”生活方式的实践探索路
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立足当前经济低碳化发展的大趋势,在全社会尽快建立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相适应的健康文明的“两型”生活方式。2007年12月,武汉城市圈正式获批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紧紧抓住这个历史机遇,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在塑造“两型”生活方式方面做了大量探索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其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值得兄弟省市学习借鉴。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树立两型消费理念,倡导绿色消费
武汉城市圈倡导绿色消费,强化绿色管理,突出环境保护,促进商业、餐饮、娱乐业健康发展。圈域内已全面禁止商场、医院等机构提供免费塑料包装,禁止餐馆、酒店、旅馆主动提供一次性碗筷、牙具、拖鞋和洗涤用品。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为重点,以最少的能源投入、最低的资源消耗和最小的环境干扰,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绿色空间,改善人居环境。
(二)推动两型文化扩散,践行绿色教育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两型社会改革试验标志(Logo)、宣传标语和宣传画设计方案,以更好地打造两型品牌和城市名片,使两型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建成江滩两型社会建设集中展示区和全国首座节水科技馆,广泛展示两型新技术、新理念。在圈域内开展两型机关、两型学校、两型社区、两型家庭系列创建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两型文化理念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倡导全民追求更健康、更自然、更安全的低消耗、低污染的文明健康的“两型”生活方式。
发起“爱我百湖”护湖行动,启动“呵护江城”调查行动计划,面向全市环保爱好者征集公众环境调查项目,设立“环境调查与教育小额基金”,对入选项目给予资金资助。推广“袋袋相传”活动,号召社区居民制作、使用环保布袋,改变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生活习惯。积极开展“换客超市”活动,让居民通过二手物品互换体验变废为宝、资源共享的乐趣。广泛开展“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元钱”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从身边小事做起,在自觉、自主参与中培养节约环保意识,养成科学生活、绿色消费的好习惯。
(三)开展低碳交通示范,鼓励绿色出行
武汉市采取“政府引导扶持、企业投资运营、市民免费使用”的模式,建成了国内第一家免费的便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有效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五年来,武汉公共自行车从无到有,已扩张至7个中心城区以及江夏等远城区。截至2012年底,共投放自行车9万辆,设立便民服务站点1318个,运营规模为全球最大,综合排名位居世界前茅。全市已办理租车卡用户达40万人(最高峰曾超过100万人),平均日租车量20万人次(最高峰达48万人次)。
遍布三镇的武汉免费自行车,深受市民欢迎和喜爱,也得到了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①。独具特色的绿色出行“武汉模式”已成为武汉两型社会建设和城市外交的一张名片。它在向全省延伸推广的同时,还成功地向中西部省份输出,已在江西南昌、安徽池州、湖南株洲等地成功运营,实现了“武汉模式”的园外飘香。
(四)联建废电池回收点,推进绿色回收
2008年初,湖北省环保局联合城市圈9城市环保局,率先破题废旧电池回收处置工作,探索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经过五年多努力,创立并完善了“政府补贴、企业运作、市民参与”的回收模式,建立了废旧电池从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的全程监管,形成了“统一管理、回收规范、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回收”的绿色回收流程,实现了废旧电池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目前,武汉城市圈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已走在全国前列,城市圈已布设废电池回收点1万多个,电子废弃物回收超市30多家,电池回收率已超过50%,年回收量达2000余吨,接近欧洲水平。
(五)实施绿色照明示范,推行绿色建筑
在绿色照明领域,湖北首次用财政补贴方式,在城市圈各市推广100万只节能光源。补贴标准是:在节能光源中标协议价格基础上,对城乡居民每只补贴价格50%;对工矿企业、医院、学校等大宗用户每只补贴30%。补贴方式为直接补给节能光源中标生产企业。武汉市组织编制了《武汉市道路绿色照明专项规划》,也是我国首部定位于道路绿色照明的专项规划。大力实施高效节能路灯应用示范工程,建成了汉口江滩、东湖路等绿色照明示范路,共计安装LED路灯14000余盏,圆满完成了国家“十城万盏”的工作要求。建成覆盖全市中心城区范围的路灯智能化监控系统,路灯数据和信息传送采用先进的3G和光缆技术,可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自动或手动调整开关灯时间。
在绿色建筑领域,颁发了《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等重要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的全面执行。武汉在全市推行65%的建筑节能标准,自2008年来全市共获得住建部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项目22个(共计280万平方米),另有44个(共计545万平方米)列为市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创建项目,两项合计825万平方米。2009年,武汉市被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批准为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确定完成可再生能源项目100个,示范面积619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力度显著加大。
整体上看,经过五年多努力,武汉城市圈在塑造“两型”生活方式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从城市辐射到农村、从家庭扩大到社区、从机关延伸到企业。两型生活理念深入人心,两型生活环境逐步改善,两型生活示范创建亮点纷呈,两型生活机制创新稳步推进。“两型”大潮在荆楚大地渐成浩荡之势,“两型”之花也已结出惠及民生之果。
二、主要经验
从武汉城市圈的做法来看,无论是公共自行车,还是废旧电池回收,政府和承办企业的紧密配合与全民的广泛参与至关重要,“政府主导、企业
承办、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是取得成功的关键。政府将公共资源置换和调剂,循环利用到公益事业中去,增强公益事业的可持续运营能力,是该模式的最大亮点。通过政企联手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两型社会建设的长效运营模式,对于破解两型社会创建过程中面临的资金不足难题,推进环保事业开展和环保产品推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便民公共自行车项目为例,在项目运作上,实行政府主导扶持②、企业投资运营③、公益服务市场化的“政企共建”原则;在运行方式上,按照“诚信+免费”方式,一免到底,实现了公共资源人人共享、两型创建人人亲身参与的利民惠民举措。
再以废旧电池回收项目为例,其成功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环保部门主导、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由上而下、分级分层次展开、城市圈整体联动;二是政企联合、分工合作、职责明确④;三是通过政策引导和政府资金扶持⑤,把污染处理问题转换成市场交易行为,使市场机制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四是无偿收集和有偿收购相结合,市民自觉参与和市场激励相结合;五是注重回收体系建设,不断拓展回收渠道。
综上,以“政府主导、企业承办、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运营管理模式为抓手,围绕与广大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公共服务,发展公共事业,探索全民共建共享两型社会,引导群众向健康文明的“两型”生活方式转变,是武汉城市圈的成功经验。政府在企业的依托下发展公共事业,既得话语权,没有将公共事业完全交给市场,又发挥了市场的灵活性,将有限的资金利益最大化,起到“四两拨千金”的作用。这种体制机制创新的效果,正在通过对民生的不断改善得到放大。
三、问题与政策建议
武汉城市圈作为综改试验区,在“两型”生活方式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成绩有目共睹,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居民对两型社会的认知度仍有待继续提高,资源循环使用的习惯意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完善的绿色消费法规体系,监管措施不够到位;部分领域环保节能技术滞后。
为巩固改革建设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推动居民生活方式向“两型”生活方式转变,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内化两型生活理念
在全社会建立“两型”生活方式,首要任务是要确立两型生活理念。要注重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组织宣讲团、宣传队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之中,结合构建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发展低碳经济以及人们生产生活的具体实际,开展系统、细致、细心的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的导向,倡导“两型”生活方式,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与“两型”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优良传统;发挥学校教育功能,依据不同教育对象特点,制定两型生活教育目标。政府部门、传播媒介、教育机构应共同努力,不断使两型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并使之逐渐内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为,贯穿于吃、穿、住、行和工作、学习、消费、休闲等各个方面。
(二)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要结合地区特点,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对其与两型社会、“两型”生活方式要求不相符的内容要尽快予以修正。在此基础上,加快制定“两型”生活地方法规及实施条例。如对于燃放烟花炮竹、开私家车,可率先通过环境税、排污权交易、补偿制度加以解决。考虑到“两型”生活方式的先导性、超前性特点,在政策工具和机制建设方面,应以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为主,如通过税收、绿色贷款、补偿机制、奖励制度,对在两型生活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政策支持。对破坏公共环保安全和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通过建立健全法律约束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政策法律体系,为建立“两型”生活方式保驾护航。
(三)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供低碳技术支撑
解决高能耗、高排放以及居民生活方式的两型化问题,离不开低碳技术的支撑。现实中,人们不愿采用低碳产品是因为其价格昂贵。要解决该问题,惟有通过科技创新,攻克低碳技术难关,降低低碳生活成本。要不断加大对生活低碳化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支持有关项目的持续、深入研究;要积极推进区域产学研合作,发挥企业在低碳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人才设施、信息等方面优势,加大生活低碳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造,促成生活低碳化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及扩散;同时,要努力加强与国外在低碳生活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为低碳生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注:
①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武汉规划展示馆,重点参观了设在这里的武汉两型社会实践展,听取便民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观看整个租车、还车过程,并对免费公共自行车的建设和运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殷切鼓励。
②政府制定扶持政策,允许承办企业发布站亭广告。企业每投放1000辆自行车,政府补贴一块大型户外广告牌,免收大型广告的亮化费,对新建车棚每个补贴10万元。对公共自行车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监管,要求站亭形象统一,自行车完好使用率须达95%以上。此外,政府在站点选择、用电接入等方面也提供必要的支持。
③通过招标的运营企业负责投资建站、购买自行车,通过租车业务开发户外广告资源,利用车身流动广告、停车棚广告等获取收益回报,维持运营。
④政府负责推进武汉城市圈废旧电池回收网络的建设,策划回收点的落实、回收箱安装和管理等;专业公司负责废旧电池的回收、暂存、运输和处理。
⑤财政按废旧电池实际回收量给予超市一定的回收工作补贴,平均补贴标准为每月400元/家;政府补贴废旧电池处理费用。每块废旧电池按0.1元的价值成本回收。处理费用由政府和企业分担,财政给予专业公司90%处理费用补贴,10%由专业公司自行承担。
(赵雷,1986年生,江苏涟水人,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方向:信息资源管理)本文选自《中国经贸导刊》2014年第14期,版权归原作者和期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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